195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製定下發《金銀管理辦法》(草案),凍結民間金銀買賣,明確規定國內的金銀買賣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營管理。
1983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購統配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金銀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國家金銀收支計劃”;“境內機構所持的金銀,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留用的原材料、設備、器皿、紀念品外,必須全部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處理、占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相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
1999年12月10日,中國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售1.5噸“千禧金條”。
1999年12月28日,白銀取消統購統銷放開交易,上海華通有色金屬現貨中心批發市場成為中國唯一的白銀現貨交易市場。白銀上市交易品種為白銀1#、白銀2#、白銀3#和粗銀。白銀的放開被視為黃金市場開放的“預演”。
2000年8月,上海老鳳祥型材禮品公司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批準,開始經營舊金飾品收兌業務,成為國內首家試點黃金自由兌換業務的商業企業。
2000年10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發表有關黃金市場開放的研究報告。同年,中國政府將建立黃金交易市場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2001至2005年)綱要。
2001年1月,上海公開發行“新世紀平安吉祥金牌”,中國金幣總公司做出承諾,在政策許可的條件下,適當時候予以回購,購買者可在指定的商家或商業銀行網點自主買賣或選擇變現。
2001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宣布取消黃金“統購統配”的計劃管理體製,在上海組建黃金交易所。
2001年6月11日,央行正式啟動黃金價格周報價製度,根據國際市場價格變動對國內金價進行調整。
2001年7月14日,國家經貿委主任李融榮對黃金行業上半年工作報告批示:“在效益好的時候,注意加大內部改革力度,提高競爭能力。”
2001年11月28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模擬運行。
2002年10月17日,上海黃金交易所實際交易試運行中,中金黃金股份公司與北京菜市口百貨公司以每克83.5元的價格成交了3千克2號金。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開業,中國黃金市場走向全麵開放。
2008年1月9日,黃金期貨正式落戶上海期貨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