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經過了放權讓利、承包製、股份製改革三個階段。改革的核心是改革國有企業的產權製度,其基本思路是從放權讓利開始,即從給予國有企業經理人員經營自主權開始,直到企業法人財產權的確立。整個改革過程是促使高度集中計劃體製下的國有企業從無獨立產權到有獨立財產權的過程,是產權契約的重構過程。從產權契約視角分析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問題和對策,對於完善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結構,對於構建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產權契約治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本章主要從產權契約視角分析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現狀、問題和對策,特別是通過產權契約的重構,建立和完善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治理的內部和外部機製。
據Carsten A。Holz(2002)在《中國的工業國有企業——在盈利能力和破產之間》一書中對我國國有企業的現狀分析,就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來說,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在國內外居支配性的觀點仍然是一種悲觀態度,隻是在近幾年才出現了一種無聲的樂觀主義。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從1978年以來一直是一個不斷前進的過程。從總體上看,我國國有企業要素生產在20世紀80年代早期幾乎沒有什麽增長,在80年代中後期才有了一個高要素生產率的增長。國有企業效率從80年代中期開始停滯,直到90年代後期才有緩慢的增長。我國國有企業一般采取內部融資,其盈利率較低。國有企業效率低下的原因是工業國有企業的製度存在缺陷。從理論上來看,我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問題歸結於公司治理問題。
一、我國國有企業定義、分類
據統計年鑒報告分析,1998年之前國有企業分類包括以下幾個方麵:純粹國有企業(“pure”SOEs)。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合資經營企業(SOE-SOE Joint Operation Enteprises)。國有獨資有限公司(Solely State-owne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國有企業的這一界定與1988年我國國有企業法的規定相一致。
據統計年鑒報告分析,1998年以來把新的國有企業定義為“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State-owned and State-controlled Enterprise)。根據新的國有企業定義,除了純粹國有企業外,國有企業包括由政府控股的所有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根據1997年後的國有企業定義,還包括政府持有股份的其他企業(政府至少擁有控製股份)。
根據1998年之前和1997年後的國有企業定義,國有企業包括純粹國有企業、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合資經營企業、國家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政府擁有控製權的所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政府持有股份的所有企業或股份持有公司等。
根據2001年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2000年純粹國有企業占所有統計的工業企業總工業產出價值的23.53%,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合資經營企業占0.27%,國家獨資有限公司占5.27%。根據1998年以前的國有企業定義,這三種價值占總工業產出價值的29.06%,而根據新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分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占47.34%。
據2004年統計年鑒,2002年我國工業企業的職工總人數為6321萬人,國有企業的職工人數為3046萬人,國有企業職工占全國企業職工的48.2%。國有單位職工平均貨幣工資從1978年的644元上升到2003年的14577元。其中國有製造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663元,到2002年上升為10876元。2003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為4461.4萬人,職工平均工資14558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1998年為64737個,2003年為34280個,減少了47.0%。
二、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效率、盈利情況
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數目從1998年的64737個到2003年減少為34280個,總產值從1998年的26794.56億元到2003年增加為42538.14億元,增加了37%。從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的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來看,工業增加值率1998年為32.95%,2003年上升為35.27%,總資產貢獻率1998年為6.51%,2003年上升為10.09%,資產負債率1998年為64.26%,2003年下降為59.24%,全員勞動生產率上升較快,從1998年的人均每年29054元上升為2003年的人均每年87095元,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從1998年的1.61%上升為2003年的7.25%。2003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實現的利潤總額為3836.20億元。
目前,國有控股的境內外上市公司1000餘家,其國有權益和實現利潤分別約占全國國有企業的17%和46%,累計籌集資金超過1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