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之內,金泳三將兩位前任總統盧泰愚、全鬥煥逮捕入獄,他發誓要清除幾十年來因軍人政治和官商勾結形成的韓國病,要建立一個“清廉的政治”,樹立文官治國的新形象。
金泳三的努力獲得了部分成功。在實施“存款真名製”及“公務員倫理法”後,5000名貪贓枉法的高官都受到了處罰。其中包括國會議長、法務部、建設部、保健社會部長官、漢城市長,以及兩名前國防部長、前空軍總長和前海軍總長。
然而,盧泰愚、全鬥煥並非上述等閑之輩,他們是經營韓國政壇、軍界十幾年的總統和陸軍上將,是執政的金泳三民自黨的祖師爺。盡管去年底,金泳三將民自黨更名為“新韓國黨”,以此宣告“舊黨曆史的完結”,要重塑新黨形象,清算舊時代的軍人政治、創造新的政治文化來洗涮因盧泰愚案件造成的政治混亂。但是,金泳三在逮捕盧全兩總統後,並不敢完全將二位前任交由法律審判或判或殺,聽任處之。
因為,此案追查到底,會動搖執政黨和在野黨的政治基礎,幾十名朝野要人將入獄;會震撼韓國的經濟基礎,30個大財團領袖均卷入了政治資金醜聞;再說,盧泰愚手中掌握著金泳三接受他的資金秘密,盧至今默口不言。逼急了盧會狗急跳牆。金的政治命運常握在盧的手中。審判全鬥煥5·18政變案中,關鍵人物、當時的總統崔圭夏又拒絕作證……
這一切,使得這場超級審判紛繁複雜,未有結期。
韓國憲政史,在它幾十年的風雨曆程中,雖曾有過政府因“12·12”和“5·18”事件,被迫接受書麵式間接審訊的記錄,卻沒有檢察廳傳喚前總統來接受審訊的先例。盧泰愚一度占據過韓國權力金字塔的頂峰,以勝者的姿態向他選民的做過振撼人心的6·29民主演說。可如今盧泰愚卻在萬民的謾罵聲中,開始了可恥的一頁。
《朝鮮周刊》在盧案發生後評論道:
從此,人們以各自不同的眼光,去猜測他奄奄一息的政治命運。對他如何處理,正是為人們所關心的事。采取司法性和政治性雙軌處理,似乎占據支配地位。即對牽扯到該事件的當事人進行法定處理,對盧泰愚本人施加致命性政治處理的方法。然而,隨著審查的逐步進行秘密資金的真實數額、來源和去處將連續不斷地暴露在韓國國民麵前。長時期被自己的領袖蒙騙和愚弄的國民還能容忍這種恥辱嗎?
在輿論的壓力之下,法官將拿起至高無上的神聖的武器,以實體法的威力懲罰他的罪過。這樣盧泰愚以政治赦免來逃脫法網的可能較為渺茫。那麽分離性解決辦法,即對其他與秘密資金有牽連的人以特別法和政治資金賄賂罪來采取法定處理,對盧泰愚以前總統的身份賦予政治赦免的方法,能否對他的政治生命給予一線希望呢?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種方法與對前總統全鬥煥的處理非常類似。全鬥煥個人的違法行為尚未得到確認,盧泰愚卻收金3億美元,對全鬥煥的處理方法還能適用於罪該萬死的盧泰愚嗎?即使盧泰愚向國民謝罪的同時,把秘密資金和所有財產交給國家來想博得國民的諒解,輿論也對此似乎置之不理。
其實,在萬人的詬罵聲中,盧泰愚的政治生涯已經宣告結束了。企困延續政治生命以至夢想東山再起的行為都是逆潮流而行的。
盧泰愚被捕以前一再強調他將閉口不答任何要害問題。將來的審判將是什麽樣的結果呢?如果盧泰愚承認收金2千4百億元。審判不用傳喚證人就會宣告結束。
可是,盧泰愚若不承認收金2千4百億事情就很難說了,很多財團領袖將一個接一個地被傳喚到法庭扮演證人的角色。被告律師會利用從未公開過的具有很大威力的證據。
在法庭進行審判的時候,盧泰愚或其他以證人的身份出席的財團領袖,可能不慎漏出不利於盧的證明。因此,他們主張“回避審判”夢想政府的政治赦免。就像對包港製鐵廠會長樸泰俊適用過的“8·15”赦免一樣。被赦免的對象不包括審判中的被告。所以盧泰愚隻能等著政府取消上訴賦予他荃誕節一樣的特赦。
可是,這種作法顯得過於趙強,韓國國民有可能懷疑是否因為政府作過見不得人的事,給予他特殊的關照,這還會給執政黨加上額外的負擔。
盧泰愚能否得到“審後赦免”也是韓國人正在談論著的話題。就是說96年大選結束以前對盧泰愚進行一審宣告——放棄上訴——赦免的程序這種途徑值得一提的原因,在於對盧泰愚進行審判將會影響總統選舉。因為雙方辯論的焦點將自然地被移到大選資金問題。
假如上述步驟可行的話,盧泰愚可能背井離鄉,離開國土,自我流放國外。
盧泰愚事件之後,5·18事件又再次被提出來了。越來越多的人主張有必要重新解決5·18問題,理由是軍事政變最終的歸宿點是腐敗。但是人們最關心的是全鬥煥的命運。
《朝鮮周刊》對審判全鬥煥評論說:
95年7月18日漢城地方檢察廳對控告“5·18”共謀人事件的處罰引起了全國範圍內的反抗運動事後,執政黨開始考慮5·18事件將對96年4月總統選舉的影響。可是除了全鬥煥和盧泰愚,現執政黨內部還有相當多數人與5·18事件有大小小的關係。
現在負責處理該事件的是韓國憲法法院。事情的原委是在95年7月24日,光州民眾聯合抗議領導人鄭東年等321人提出了請願,而且控告了金大中等共謀內亂者17人。
起訴的焦點有二:檢察機關得出的不能控告成功的軍事政變的結論是否符合憲法。民眾認為檢察機關的決定完全是濫用權力的行為。指控有效時間點也不是80年8月16日(崔圭夏下台日)而應該是81年4月運動的最後一次聚會。
現在憲法法院內部越來越偏向“違憲”。可是主審法官金汶熙回答記者說:“在法定期限內我們會進行審判的,但其他的內容不能透露。”憲法法院按規定的6個月內即明年1月23日以前必須進行審判。
假如審判結果是符合憲法的話,就不再需要法律上的程序。剎下的就是製定特別法。民自黨一個成員說:“製定特別法實際上是反時代的行為。判成‘違憲’還是處處都有利的。”
可是“5·18事件”的的正麵突破也有很多障礙。因為在執政黨內很多成員與5·18事件有牽連。
盡管盧、全二案發生時,韓國上下對審判有各種擔心,8個月後,1996年8月5日,對盧泰愚、全鬥煥的超級審判,經過27輪之後終於作出了一審判決。
《人民日報》駐韓國記者徐寶康迅速向國內發回報道:
漢城地方法院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今天舉行的第27次“12·12”事件和“5·18”事件的審判中,韓國前總統全鬥煥和盧泰愚分別被判處死刑和元期徒刑,其餘14名被告也初分別判處無期及有期徒刑。
兩位前總統在法庭上同時被判重刑,這在韓國曆史上是第一次,這一判決被稱為“世紀性判決”。
漢城地方法院自宣布將於8月5日對全鬥煥、盧泰愚進行一審判後,來自光州等各地的人們從昨天就頂著酷熱來到法院門前,他們晝夜等候,自動排隊,希望親眼目睹這一曆史性的判決。
旁聽票最高被炒至400美元一張。韓國各大電視台、報社及外國駐韓新聞機構,從昨天就在法院門口安置轉播設施,並設置了現場廣播站。上午10時,法庭先對全鬥煥、盧泰愚發動“軍事政變”和“內亂”事件的最後一位證人進行了取證。
下午2時,漢城地方法院對全鬥煥、盧泰愚等16名被告的宣判正式開始。身穿灰白色囚服的全鬥煥、盧泰愚,神態緊張,麵色蒼白。在前20多次審判中,全鬥煥與盧泰愚常露出蔑視法庭的眼光,在法庭上不是極手,就是相互打招呼,指出目空一切的樣子。
而今天他們卻一反常態,走到被告席上的時候,兩眼無神,雙方既沒握手也沒打招呼,昔日死不低頭的姿態,今天在法庭的威嚴下已有所收斂。
法庭上,審判長宣讀判決書長達一個小時。
判決書說,從今年3月11日對全鬥煥、盧泰愚等16名被告進行首次開庭審判以來,經過6次審判和證人作證,全、盧等被告的犯罪事實已全部查清,現宣布全鬥煥犯有發動“軍事叛亂”、“內軋”主謀罪,全鬥煥在執政期間大肆以權謀私,受賄金額高達2259億韓元。審判書說,全鬥煥在法庭審判期間,不僅不低頭認罪,而且態度極其惡劣。根據法律和被告犯罪事實,宣判全鬥煥以極刑——死刑。
當這一宣判的話音一落,全鬥煥的左腿突然一軟,險些摔倒,頭部也滲出滴滴汗珠。旁聽席上此時也爆發出一陣歡呼聲。
盧泰愚因犯有主動參與軍事叛軋和內亂罪、謀殺上司未遂罪及受賄罪等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庭在宣布判處全鬥煥死刑的同時還對他罰款2223億韓元,盧泰愚在被判處元期徒刑後也被罰2838億多韓元。
法庭對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等16名被告判刑後,韓國各界紛紛表示讚同,認為他們罪有應得。
韓國執政黨新韓國黨發言人今天發表評論說,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等被告今天被判刑符合廣大民眾的心願,體現了現政府決心匡正曆史,消除腐敗,建立法製社會的堅強意誌。在野黨也發表評論認為,嚴懲曆史罪人是時代的要求,並要求司法當局進一步查清事實,以便把這一事件徹底查清。
韓國地方法院對全鬥煥、盧泰愚等進行一審判決後,將於8月19日舉行最終公判。
8月26日,新華社記者姬新龍發回報道:
韓國兩名前總統全鬥煥和盧泰愚今天被漢城地方法院分別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22年6個月,兩人同時還被判追繳與各自受稍金額相當的罰金2000多億韓元(800韓元約合1美元)。
在經曆了長達5個多月的27次審譏後,檢察機關於本月初,向法院提出了量刑建議。今天的判決結果,作為軍事叛亂和內亂的主謀,全鬥煥的刑期與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完全相同,盧泰愚則從無期徒刑略微有所減輕。與兩人受賄金額相當,全鬥煥和盧泰愚分別被刊款2259.5億韓元和2838.96億韓元。
當年追隨全鬥煥、盧泰愚參與軍事政變和光州事件的13名前軍事將領分別被判處4至10年的有期徒刑,另外1人被宣布無罪釋放。
漢城地方法院的判決並不意味著此案的終結。由於全鬥煥、盧泰愚等人一直對法院追查其“正統性政權”和陳年老帳持有異議,其辯護律師早已開始著手起草上訴書。此案提交上訴法院和大法院終結審理將在所難免。雖然法官依法對盧、全兩位前總統判處極刑。但最終還要金泳三總統簽字批準。金泳三會批嗎?
看來不會,他可能行使總統的特赦權。因為對盧、全的審判,涉及到韓國全部的政治和經濟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