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也就是金泳三決定製訂5·18特別法剛一周時間,韓國檢察機關宣布將於12月2日傳訊前總統全鬥煥。作為“12·12事件”的主謀,全鬥煥涉嫌破壞憲法和軍事叛亂。
新華社駐漢城記者張忠義就此向國內發回報道說:
韓國檢察機關今天在這裏宣布,他們將於12月2日專訊前總統全鬥煥,就“12·12事件”和“5·18光州事件”重新進行調查。
1979年12月,當時擔任國軍保安司令官的全鬥煥與盧泰愚等少壯軍人發動政變。以涉嫌參與殺害樸正熙總統的罪名以武力強行逮捕了當時擔任戒嚴司令官的陸軍參謀總長鄭升和,並攻占了政府機構和國防部以及陸軍本部,史稱“12·12事件”。1980年5月17日,控製政府的全鬥煥軍事當局發布第10號戒嚴令,將戒嚴擴大到全國,全鬥煥實際上執掌大權,5月18日,在韓國南部城市光州爆發了反對全鬥煥軍事獨裁的大規模抗議示威,市民和學生奪取了槍支器械,與前來鎮壓的軍隊發生武裝衝突,造成流血事件,即“5·18光州事件”。根據當局公布的數字,這次事件至少造成150餘人死亡,1900餘人受傷。
韓國檢察機關說,全鬥煥作為“12·12事件”的主謀,涉嫌破壞憲法和軍事叛禮,他是被檢察機關傳訊的第1人。
韓國檢察機關於11月30日宣布取消以前作出的對“12·12事件”緩訴的判決,並在漢城地方檢察廳設立了“‘12·12事件’和‘5·18光州事件’調查本部”,著手對這兩起事件重新進行全麵調查。
調查本部今天說,如果他們獲得確鑿的證據,將拘捕全鬥煥。並有可能在本月內以軍事刑法上叛亂罪對全鬥煥和盧泰愚進行法律處理。
檢察機關對全鬥煥與“12·12事件”有關的人員下達了禁止出國令,並將傳訊其他35名有關人員,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貪汙罪已被拘捕。
在此之前,韓國總統金泳三曾於11月24日宣布將製訂“5·18事件”特別法,並使該法在國會通過,以“懲治發動政變的當事者,向國民證明在這塊土地上正義、真實和法律仍然存在”。
目前執政的民自黨已製定出該法草案綱要,各在野黨已向國會提交關於這兩起事件的立法草案。
韓國檢察機關表示,他們將在特別法通過之後對“5·18光州事件”重新進行全麵調查。
韓國檢察機關曾在今年7月19日宣布對包括前總統全鬥煥和盧泰愚在內的58名與光州事件有關的被告免予起訴,因為“成功的軍事政變創建了新的憲政秩序,不能成為法律處理的對象,並且被告已超過了起訴期限。”當時檢察機關的這一判決曾招致在野黨和一些社會團休的強烈反對。
這位昔日的軍事強人,依然表現得非常強硬。他斷然拒絕檢察當局的傳訊,並於當日上午在他的家門口麵對數以百計的記者和攝像機,向全國發表了一個《全鬥煥對國民聲明》。這位前總統指責檢察當局重開了一個了結的案子,說這僅僅是因為金泳三總統的政治需要。他還大肆攻擊了金泳三總統:
如果象金泳三總統聲稱的那樣,他被懷疑破壞了憲政秩序,那麽金泳三自己也應該承擔作為一個“曾經與叛軍結盟的人”的責任。
這位差不多當了三年總統的金泳三,居然以指責我為叛軍頭子而全盤否定曆史。金泳三背信棄義。
在發表了他的這一聲明之後,全鬥煥前往國家公墓拜謁了先烈,然後前往慶尚南道陝川的他的老家。
對於全鬥煥蔑視檢察當局的行為,國家大檢察廳作出強烈及應,當天就簽發了對全鬥煥的逮捕令狀。12月3日淩晨,執行逮捕令的警察已趕到距漢城約300公裏的陝川,在強行進入全鬥煥的住宅時,他的家人同警察進行了一場扭打。
6點35分,身穿黑色西服,戴著白圍巾和眼鏡,有些禿頂的全鬥煥向親屬揮手告別。隨後,兩名偵探一邊一個架著全鬥煥的手臂,這位臉色陰沉的前總統被一輛黑色轎車呼嘯著押往漢城南郊的安養監獄。
在收押全鬥煥後的當天,特別調查小組就對他進行了持續11個小時的審訊。然而,這位前總統在實質性問題上行使了“沉默的權利”,因而使審訊極為困難。折騰了兩天後,全開始了自己的絕食鬥爭,以此顯示他的強硬立場。
在前後半個多月的時間內,韓國的兩位前總統先後被捕,不僅開了韓國憲政史的先例,在世界各國也是少有的。青瓦台高級人士評價這是“不動刀槍的名譽革命”。執政的民自黨內掀起了一股小小的風波。黨內畢竟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屬於盧泰愚和全鬥煥的勢力。民自黨南部兩個道的地方領導人宣布退出民自黨;黨內的第二號人物金潤煥向金泳三遞交了辭呈,表示不能繼續與之合作。然而,金泳三挽留了金潤煥,並跟他一起,把他的民自黨改成了“新韓國黨”。伴隨著製訂5·18特別法而流傳的整頓政界的說法開始退潮,更多的政界人士認為這種可能性很小,即使進行整頓,也將把其影響降到最低限度。輿論界認為,金泳三通過這一事件既實現了糾正曆史錯誤的“曆史整理工作”,也對金大中和金鍾泌另外“兩金”進行了打擊和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