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印度都是世界文明古國,同屬發展中國家,都有著悠久的曆史、燦爛的文化,兩國人民有著二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在近代史上兩同也曾深受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的侵略、壓迫,為爭取民族獨立作出過不屈不撓的鬥爭。長期的友好往來與共同的奮鬥經曆,本應使中印關係再續輝煌新篇章。但是,曆史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給兩國關係的發展蒙上重大的陰影。至今懸而未決的中印邊界問題,成為影響兩國關係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佛教東傳、玄奘西天取經,古代中印兩國交往的曆史,充滿浪漫的詩意。近代以前的中印兩國從未因邊界問題發生爭端。自18世紀英國殖民者統治印度以後,隨著英國殖民勢力的東侵才出現了中印邊界爭端。為維護南安全,英印殖民當局提出了英屬印度的安全戰略,即所謂“前進政策”(fonvard policy)。其中,把分裂中國西藏作為中國和英屬印度之間的“緩衝國”是其“前進政策”中的重要一環。他們認為,要確保印度北部的安全,僅靠喜馬拉雅山是不夠的,還必須將西藏地方作為緩衝區;再加上一個軟弱無能政府統治下的中國做印度的鄰邦。否則,印度的安全會受到威脅。因此,中印邊界問題是英帝國主義侵華的產物。
一、建國初期的中印關係
1947年印度作為剛剛從殖民地獨立出來的民族主義國家,不僅與中國接壤,而且同情反帝反封建的中國革命。印度是最早承認新中國的第三世界國家。1950年4月中印即已建交。在朝鮮戰爭中印度堅持中立的立場,同情北京,並且希望以和平方式加以解決。但是從中國的立場來看,印度作為資本主義國家,與美英有著密切的關係,雖然已從英帝國主義統治中獨立出來,卻想維持英國在西藏的特權與勢力範圍。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共中央從國際統一戰線戰略出發,認為印度是民族資產階級當家的國家,是新中國團結的對象。為了國家統一和西南邊疆的安全,1951年中國政府和平解放了西藏。但是印度對此並不甘心。為了通過外交協商解決印度與西藏地區之間的未決問題,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中印代表時,強調了兩國的友好曆史和各自作為獨立國家的現實,表示在互相尊重主權與領土完整、互不幹涉、互不侵犯、平等互惠、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解決西藏問題,並且建立新的關係。1954年兩國談判簽訂了《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其前言中明文規定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在這裏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第一次成為處理不同社會製度國家間國際關係的合法原則。6月,周恩來訪問了印度,在與尼赫魯總理的聯合聲明中再次強調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聲明指出:“在他們與亞洲及世界其他國家間的關係中也應該適用這些原則。如果這些原則不僅適用於國家之間,而且適用於一般國際關係之中,它們就會形成和平與安全的堅固基礎,而時刻存在的恐懼和疑慮就會被信任感所代替。……亞洲及世界各地存在著不同的社會製度和政治製度。然而,如果接受上述各項原則,並按照這些原則辦事,……這些差別就不應成為和平的障礙或衝突的起源。如果每一國家的領土、主權和互不侵犯都有保障,那麽這些國家就能和平共處並相互友好,這就會緩和目前存在於邊界的緊張局勢,並將有利於創造和平的氣氛。”
中國政府不僅在口頭上、條約和聲明中主張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處理國家間關係的原則,更重要的是在同鄰國處理分歧、解決爭端時,也是按照五項原則友好處理的。在解決邊界問題時,中國按照五項原則,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反對在邊界問題上的大國主義,反對不顧實際管轄與曆史情況要求領土越多越好的主張。中國提出友好協商、公平合理、互諒互讓的方針,從而友好地解決了同鄰國的邊界問題,簽訂了有關的邊界條約及議定書。例如,中國與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等國家進行談判,在簽訂有關協定時,都明文規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指導雙邊關係的準則。但是,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同樣作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倡導者,中緬邊界問題得以順利解決,中印兩國的邊界問題很難解決,最後因此走向了邊界戰爭。這一點特別值得研究。
二、新中國成立時的中印邊界狀況
20世紀50年代初中印關係的蜜月時期無法掩蓋兩國涉及國家利益的衝突方麵,主要表現在邊界問題與西藏問題上。
中國政府一直認為,中印兩國的邊界從來沒有正式劃分過。不過,曆史上早已形成了一條傳統習慣線。(1)中印邊界全長約2000公裏,分西、中、東三段,雙方爭議地區麵積共約125000平方公裏。西段北起喀喇昆侖山口,沿咯喇昆侖山南下至西藏阿裏地區與印轄克什米爾的拉達克、印度的喜馬偕爾邦三處接壤為止,長約600公裏,爭議麵積約3.35萬平方公裏,爭議地區主要是阿克賽欽的歸屬問題;中段長約450公裏,北起西段的南端;往東南至中、印、尼(泊爾)三國交界處的裏普列克山口,爭議麵積約2000平方公裏,緣於1919年英印政府非法侵占中印邊界中國一側的蔥沙、和桑兩地;東段西起中、不(丹)、印三國交界處,東至中、印、緬(甸)三國交界處的庫陽山口,長約650公裏,爭議麵積達9萬平方公裏,東段邊界爭議就是所謂的“麥克馬洪線”問題,中印邊界西段:是中國新疆、西藏與拉達克接壤的地段,西段的傳統習慣線以空喀山為交接口,可以分為東西兩個部分。空喀山口以北是新疆和拉達克的邊界,空喀山口以南是西藏和拉達克的邊界。拉達克位於西藏西部,為一青苔高原,海拔高度超過5000米,因其居民為信仰喇嘛教的西藏人,故有“小西藏”之稱,在曆史上也一直是中國西藏的一部分。19世紀中葉,克什米爾多格拉族的頭目辛格征服了拉達克,並企圖侵占西藏,遭到西藏的反攻。雙方於1842年簽訂了互不侵犯條約,表示“各自自行管理自己的疆土,互不侵犯”。1846年英國侵略者占領克什米爾後,將拉達克並人克什米爾。中印邊界西段的傳統習慣線,由北麵拉達克與阿裏接界的空喀山口起,穿過羌臣摩河河西隆格巴爾馬交匯處,穿過班公湖河和桑格藏布河即印度河上遊,再向西穿過帕裏河直到中國阿裏地區、印度旁遮普邦和拉達克三地交界處。這條中國西藏阿裏地區所及的傳統習慣線,一直為拉達克和阿裏地區所遵守,也成為中國西藏地方與克汁米爾邦的國際邊界。但並不是正式劃定或經雙方派人勘定的國際邊界線,它並沒有規定任何邊界的具體位置。因此,印度認為這一傳統習慣線就是中印邊界是沒有道理的。傳統習慣線的阿裏地區,一向是在中國西藏地方政府的管轄之下,近一百多年來,西藏和阿裏當局采取不同方式對這一地區進行了有效管轄。
中印邊界西段爭執主要集中在阿克賽欽地區。19世紀中葉,英國侵略者私自把阿克賽欽以及喀喇昆侖山以北的大塊地區劃入克什米爾境內,並在拉達克與阿裏地區交界處自行劃了一條邊界線。其後,英國政府私自在地圖上把這條邊界線用不清楚的顏色標出,或寫上“定界”。這條包括阿克賽欽在內的克什米爾與中國新疆、西藏地區的邊界線,劃去了約3.35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但這一地區事實上一直在中國政府的實際管轄之下。舊中國政府曾對該地區進行過勘察。解放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接管了該地區,並於1956年修築了通過阿克賽欽地區的新藏公路。
中印邊界中段:介於尼泊爾和印度克什米爾之間,從中國西藏阿裏地區西南角與拉達克、印度旁遮普邦三地的交接處起,到中國、印度、尼泊爾三國交接處止。同中印邊界西段一樣,這條傳統習慣線也沒有劃定過,有一定的伸縮性,習慣線以東和以北的地區曆來屬於中國領土。1954年,中印協議同意開放中印邊界喜馬拉雅山六大山口為藏印交貿易和朝聖的路線,此六大山口從西北到東南分別為什布奇、尼蘭、尼梯、巴羅、豪梯和拉不底。印度認為此六大山口就是中印邊界中段,但中方認為1954年中印協定未提及中印邊界中段事宜,而且,此六大山口及其附近地方,如波林三多、烏熱、香劄、拉不底地區等,曆來屬於中國,是中國邊境居民生產生活的地方,長期為西藏地方政府管轄。但這些地方在1962年中印邊境戰爭停火前為印度所占領,雙方爭執的領土麵積近2000平方公裏。況且,此六大山口在喜馬拉雅山分水嶺以南,最高點以北,如果以六大山口為中印中段邊界,則印度若越過喜馬拉雅山在西藏山坡山建立碉堡就威脅了中國安全。
中印東段邊界:從中國、不丹、印度三國交接點起,沿著喜馬拉雅山脈南麓和布拉馬普特拉河北岸平原交接線到察隅河下遊,再向東南到中國、印度、緬甸三國交接處止。在地形上,此處北為西藏高原,南臨喜馬拉雅山,山南為丘陵地帶及布拉馬普特拉河穀。中印邊界東段爭議最大的就是所謂的“麥克馬洪線”問題。
三、印度的“前進政策”與邊界衝突的發生
16世紀英國的印度殖民地,被視為英國皇冠上的明珠。印度也成為英帝國在東方擴張的前進基地。1810年英國吞並不丹後,開始覬覦我國西南邊疆。英印殖民當局確立以西藏為中印兩國間所謂“緩衝國”的安全戰略理論與向中國西藏邊境推進的所謂“前進政策”,為後來中印邊界衝突埋下最初的隱患。在“前進政策”的指導下,英一直妄圖將其殖民勢力深入西藏。1888年發動第一次侵藏戰爭,1890年強迫清政府簽訂《藏印條約》,1893年又簽訂了中英《藏印續約》。1904年英國武裝入侵西藏,企圖把西藏變成自己的殖民地,首次提出隻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而不承認中國的主權。1913年,中、印、藏兩國三方在印度的西姆拉舉行了西姆拉會議。會議上,英國政府代表公開露骨地提出分裂中國西藏的所謂“調停約稿”。當企圖遭中方嚴厲拒絕時,英國代表麥克馬洪竟背著中國中央代表與西藏地方代表簽署了所謂的《西姆拉條約》,以秘密換文的方式非法炮製出一條中印東段邊界線“麥克馬洪線”,企圖把傳統習慣線以北9萬公裏的中國領土劃歸英厲印度。對於《西姆拉條約》和所謂的“麥克馬洪線”,無論是當時的中國中央政府,還是之後曆屆的中國政府都是拒絕承認的。
1947年印度獨立,英殖民勢力退出南亞次大陸,但其長期的殖民統治造成的基本影響依然存在,獨立後的印度政府不僅繼承了前殖民者的政府機構,而且繼承了英印殖民當局的亞洲安全戰略觀和邊疆政策。其對西藏的野心一如大英帝國的所謂“緩衝區”觀念。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麵對西藏和平解放的現實,屈於當時中印國力、軍力的對比及國際環境影響的限製,尼赫魯政府決定采取現實主義態度,承認中國和平解放西藏的現實,在外交上推行對華友好政策,希望籍此換取中國政府對印度非法占領的大片中國領土的承認。為此,自50年代初開始,印度政府推行所謂的“前進政策”,有計劃有目的地蠶食我國西藏地方的領土,希圖通過造成既成事實,爭取邊界問題最終解決時的有利地位。尼赫魯政府對華采取了兩麵性的政策和策略。尼赫魯一方麵主張早日同中國建交,發展對華友好關係,另一方麵,獨立後的印度政府卻又在接收英國菹民統治者和平移交的國家權力的同時,自然地繼承了過去英印殖民者留下的“遺產”,其中包括與中國的非法疆界以及為英屬印度設計的安全戰略構想。英國殖民統治者為印度製定的地區安全戰略主要有兩個內容:一是把南亞次大陸的鄰國看成是印度安全體係的組成部分;二是把阿富汗和西藏作為防範俄國和中國勢力南下的緩衝區。基於這種安全戰略,獨立後的印度就於1949年和1950年先後與不丹、尼泊爾和錫金這三個喜馬拉雅山王國重新簽訂了條約,企圖建立起防範中國的喜馬拉雅安全體係。但是,隨著1951年中國政庥和平解放西藏,變中國西藏為中印間“緩衝國”的安全戰略顯然已不現實,尼赫替政府不得不在西藏問題上放棄與中國對立的立場。而企圖在邊界問題上搶先向北推進,取得事實占領的優勢。印度在軍事上推行所謂的對華“前進政策”,將中印邊界盡可能向中國一側推進,即“先敵占領”喜馬拉雅山分水嶺印度一側的中國領土。該政策要求:第一步,印度隻派巡邏隊滲透、進入中國和“占領”的領土;接著設立哨所切斷中國哨所的後路;最後在“積聚夠力量時向中國軍隊發動進攻,迫使中國人從已經建立的陣地後撤”。
]951年2月初印度軍隊強占達旺,1953年前後逐漸控製到“麥克馬洪線”,1954年成立“東北邊境特區”。同年4月印度總理尼赫魯訪華與中國政府最高領導人討論兩國邊界問題。1954年4月印度與中國簽訂了《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放棄了從英國殖民政府繼承下來的特權,承認了新中國對西藏的統治。與此同時,趁中印協定剛剛簽訂,中國邊防部隊尚未到達之際,1954年6月印度即派軍占領了烏熱、香劄、拉不底等地。
1958年印度得寸進尺,又進占了中國紮西崗管轄的巨哇、曲惹。印軍還在西段設置了多個據點,有些設在中國邊防哨所的後麵,切斷中國邊防部隊供應線,形成犬牙交錯的威脅局麵:在東段,印軍甚至越過非法的“麥克馬洪線”的西端起點入侵扯東地區,與中方哨所近距離對峙。到1958年,印度已侵占了中印邊界東段“麥克馬洪線”以南9萬平方公裏、中段2000平方公裏及西段450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並進一步對中國阿克賽欽地區和日土宗部分地區3.3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公開提出要求。1959年3月西藏叛亂被我人民解放軍平息後,印度在中印邊界全線步步進逼,尼赫魯政府企圖以武力甚至戰爭來迫使中國政府接受其擴張領土要求。1959年8月25日,印軍在中印邊界東段的朗久挑起第一次流血衝突。10月20日,印度邊防武裝人員在中印邊界西段挑起空喀山口流血衝突事件。從1961年5月到1962年10月,印度在實際控製線的中方一側建立起43個軍事哨所,並多次打死打傷中國邊防軍人,造成流血事件。中國政府出於維護中印友好關係和西南邊界安全的願望,多次呼籲舉行談判解決邊界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