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睦鄰友好關係,一直是新中國外交的一項重要戰略方針。解放初期,中國同一些鄰國存在曆史遺留的邊界問題。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反華勢力妄圖利用這一問題來破壞中國與鄰國友好關係的發展。在朝鮮戰爭結束後,中國政府與緬甸和印度共同倡導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希望以此原則為基礎,通過和平談判解決曆史遺留的問題。中國與緬甸政府經過五年的和平談判,全麵解決了邊界問題,一條和平友好的邊界成為兩國邊民友好往來的象征。而中緬兩國首創睦鄰友好的範例,為其他邊界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借鑒。
一、古代中細關係與英國侵入緬甸
曆史上,緬甸是中國南方的藩邦,向中國皇帝十年一貢,經雲南入內地。中緬邊界問題是英國殖民者逐步侵入與吞並緬甸造成的。1824—1826年和1852年,英國兩次發動了侵緬戰爭奪取上緬甸,並尋機發動第三次侵緬戰爭。上緬甸與中國雲南接壤。英國侵入上緬甸,開始了中英縝緬邊界交涉。
1885年11月,英11開始進攻緬甸。11月28日占領緬京阿瓦(今曼德勒),俘虜緬王錫袍。作為與緬甸有悠久宗藩關係的清政府,命令駐英公使曾紀澤及赫德與英國分頭交涉。中國與英國外交部的交涉順利。英外交部提出英中分治緬甸,在薩爾溫江南至暹羅北界與中國東西分界,江東的寮國(老撾)與撣人土司全屬中國,中國邊境擴至八莫,中國船舶在伊洛瓦底江有航行權。薩爾溫江之西由英屬緬甸統治。曾紀澤立即建議清政府趁英國作出上述要求之機,公開宣告中國對南掌(寮國)及撣人土司的上邦之權,並聲明中英以薩爾溫江為界,以保持八莫地區的主權,同時要求繼續保留緬甸作為中國藩邦的十年一朝貢製度。與此同時,作為中國政府代表的赫德卻完全站在英帝國主義的立場上,向英國獻策。致電英國外交部,要求棄虛名,取實利,直接征服緬甸,令緬甸保持向中國十年一貢的虛名。赫德向英國政府提出兩種建議:其一是“繼續推進,強製訂立條約,約束緬甸,未經英國同意,永不得對外交涉。”其二是中英訂立條約,“英國應允緬甸得按成例每屆十年向中國進貢,中國應允尊重英國在緬甸進行的一切政治改革辦法;中國應允於中緬邊境(即雲南邊境)選擇一處地方開放對英貿易。”“英國取實利、讓虛名,並保持與中國友誼。虛名無損於實利、而實利能左右虛名”,赫德極力反對英國外交部的談判方案,認為;“此種辦法將因插入一個似是而非的中國地帶,使英國與真正的中國永遠疏隔,對西南地區的往來與發展都是不利的,對此決不可以鼓勵。”英國政府最終采取了赫德的建議,武力控製全緬甸後撇開曾紀澤,由駐華公使歐格訥與赫德談判。1886年7月24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了《中英緬藏條款》:英國允許由緬甸循例向中國十年一貢;中英兩國派員會同勘定中緬邊界,邊界通商另立專章。該約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由英國占領緬甸,而事實上承認了英國對緬甸的統治。此約章議定之後,英國沒有派人會勘邊界,而逐步向我國雲南迫近。日子愈久,英國更無訂約的誠意。這樣為英國占領更多邊境地區提供了機會。
二、薛福成的邊疆觀與中英交涉
晚清外交家中,薛福成與曾紀澤齊名。1889年,他出使英、法、意、比四國,駐英最久,與英交涉最重。1890年初,薛福成赴任翌始即發現了擱置已久的中英滇緬交涉舊案。1891年3月5日,薛上疏清廷,要求與英交涉滇緬界務、商務,並自薦為談判代表。時值英軍侵人騰越(今騰衝),清廷敕令薛福成與英交涉。薛福成的交涉導致中緬邊界首次劃界,他在談判中的基本立場頗具遠見:
第一,決機宜速不宜遲,早定邊界保邊疆。薛福成認為西方列強虎視眈眈,環伺中國,企圖趁我國勢積弱,邊界未定之機,吞我河山。若能早定邊界,固然不免喪失些國土,而愈遲解決,則領土喪失愈甚。針對滇緬界務,他認為自曾紀澤交涉以來,英國故意延遲劃界,目的在於使中國門戶洞開,以便使它能以勘界、遊曆為名,將界線展拓至中國所領各土司地帶,然後再要求議界。得寸進尺,吞食我地,薛福成得出結論:“自英人襲取緬甸以來,雲南三麵與彼毗連。我所宜急,彼所欲緩者,莫如分界;彼所素急,我所稍緩者,莫如通商。曾紀澤前與議定。俟分界後方能通商,蓋寓相維相製之意。邇年英兵駐擾滇邊,不得不催英廷分界。”
第二,“防患宜遠不宜邇”,扼住天險守國防。在現代以前,任何國家都非常重視天然疆界(大川高山)對邊疆安全的重要意義。希望將自己的邊界推得愈遠愈好。薛福成分析滇緬邊界的形勢時,也主張以山勢險峻的野人山為滇邊的天然屏障。否則,出了野人山,一望平夷,滇邊安全無險可扼。薛福成與英反複交涉,最後使得英國退出野人山地已占地區,從而使北段部分地區邊界向西推移,有了安全屏障。
第三,去虛名,守實利,不以一隅妨全局。薛福成作為交涉前線的外交家,是十分務實的。早在1885年首次中英滇緬交涉時,英國采取赫德建議,取得了統治緬甸的實利,而保留緬甸對華十年一貢的虛名。薛福成在交涉中考慮到英外交部受到印度部及印度總督反對困境,為促使英外交部早日締約,采取去虛名取實利的辦法,作出讓步。同意放棄十年一貢的舊例,保全英國的麵子。這雖然打破了清廷昔日自我陶醉的上國思想,但促進了早日締約,以杜絕英國伺機進占的可能。薛福成在談判中特別擔心英國糾纏點滴,借界址未定之機,漫無限製地占領邊地。時間愈久,愈對中國不利。他提出:“不值以一隅妨全局,亦未便爭小利而墮詭謀。”這種務實態度促使了邊界條約的最後締結。
薛福成的邊疆戰略體現了一個弱國在強敵當前的國際形勢下為了保衛邊疆,不惜一切,早定邊界以絕敵人內侵的心態。在此種心態下,弱國不免要損失一些仍可爭得的權益。即使如此,薛福成外交的成功,還是有重要意義的。1894年3月1日,經過3年多艱辛談判後,薛福成與英國外交部訂立了《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這個條約使西洋強國在薛福成堅忍不拔、靈活機變的外交鬥爭下不得不承認中國的合法權利。它的簽訂有利於中國限製英法侵略雲南、西藏的野心。然而,有許多學者認為薛福成簽訂的1894年條約喪失了大量權益:一是中國不能堅持初議,西路以大金沙江為界及八莫立埠設關,使中國喪失了62萬平方公裏的領土;二是尖高山的北界未定,使英國趁機多次侵入雲南邊地,造成後來種種糾紛,以及英國非法占領中國片馬、江心坡、崗房等地。這些批評是不正確的。從薛福成的邊界觀點來看,他完全希望滇緬邊界全部劃定,並按中國的初議劃定,但談判需要雙方妥協與讓步,否則,達不成協議,更易讓英國以實力進占更多的地方。至於未定界則是因尖高山以北人跡罕至,無從稽考,英國入侵非薛福成之過,而是英帝國主義的侵略本性使然。當然,清末中國國力衰微,清廷對邊疆地區鞭長莫及,未能實現充分開發與有效統治也是原因之一。曆史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
三、曆史遺留問題:英國繼續蠶食中國領土
薛福成不愧為一位堅忍不拔、幹練有為的外交家,1894年他的早逝給中國外交帶來了巨大的損失。1895年法國借“幹涉還遼”有助於中國,逼清廷簽訂《中法界務專約》,強行割去了1894年條約第5款規定的中國領土孟連、江洪二地(第5款規定此“二地劃於中國,不先於英國同意,不得讓與他國”)。英國卻以此未經英國同意,要求修改1894年條約。1897年中英簽訂《續議緬甸條約》,將1894年條約中原屬中國的昔馬、科幹、北丹尼等地劃入了緬甸,並將猛卯三角洲“永租”英國。1897年續訂滇緬條約後,中英兩國均派員會同勘界,至翌年5月將南奔江至瓦侖山段、以瓦侖山段至尖高山段先後勘畢。翌年10月至1899年,將南奔江至工隆波一段勘畢。上述三段合稱為北段已定界。由猛阿至湄公河段同時勘畢、並於1906年合立界碑,此段稱為南段已定界。工隆至猛阿段因英國擅指原約中孔明山為公明山,欲使界線東移,直到抗日戰爭時期,才劃定,即1941年界線。
綜上所述,清末薛福成及他人的交涉,已使滇緬邊界部分地得以劃分。但因當時的條件限製以及後來的各種情況,尚存在著幾段未定邊界和有爭議的地區。邊界的懸而未決,使英國有了蠶食鯨吞的可趁之機。英國在未定界裏明目張膽、強行占領,企圖侵占滇西邊防要塞,以謀打通進入西藏的通道在北段未定界裏,先後發生了片馬、江心坡事件;在南段未定界,英國於1934年出兵侵占銀礦地帶,發生了班洪事件。從清未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緬邊界上述未定界問題一直存在。這幾段遺留的邊界問題包括以下幾段:
北段即尖高山以北一段。清末稱這一帶山地為野人山,主要是少數民族居住的地方。因山高路險,人跡罕至,無法查考。1894年,薛福成主張中英各為其半,但遭英國拒絕。1894年條約第四條對此規定:“今議定北緯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之北一段世界(即尖高山以北)俟將來查明該處情形稍詳,兩國再定邊界。”由於沒有劃界,英國先後派兵占領了尖高山以北,高黎貢山以西的山地,並建立了行政管理。1911年,英國派兵占領了中國領土片馬,遭到反抗。這就是“片馬事件”。它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抗英運動。4月10日,英國政府不得不照會清政府承認片馬、崗房、古浪三外各寨屬於中國,但英國無理賴著不走,希望中國付銀補償,並以高黎貢山脈定界,非清政府答應不可。1926—1927年,英國又派兵進占江心坡地區,遭到當地人民的反抗與中國輿論的聲討。這就是“江心坡事件”。1929年,中國國民政府希望以薛福成1894年訂立的條約勘定北段,未獲得結果。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尖高山以北一段中緬邊界始終沒有劃分。
中段即猛卯三角地區。本來根據1894年條約,此地帶為中國領土。但在此約談判之前,英國已不經中國同意,強行通過這一地區修建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薛福成交涉時也不知道英國的侵犯中國領土行為。1897年條約中,英國以“永租”名義取得了對中國這塊領土的管轄權。英國每年支付中國1000盧比的租金。1948年緬甸獨立後,中國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忙於內戰,沒有提出廢止永租關係、收回領土的要求,但拒絕接受緬甸政府的租金。如何處理曆史上的條約與邊界現狀的矛盾是中國政府麵臨的重大問題。
南段即阿佤山區一段。1894年與1897後條約,明文劃定丁這段邊界,但因條約前後矛盾,邊界一直發生爭議,沒有勘界立樁,英國勢力不斷侵入這一地區。1934年,英國占領阿佤山區的崗房、班洪、班老等地,遭到佤族人民的反抗,造成“班洪事件”。1935年開始,中英兩國派人會同勘察南段未定界。雙方同意由國際聯盟派來的仲裁者瑞士人伊思林決斷。伊思林劃出了一條符合英國要求的修改線,供中英雙方參考。1941年抗日戰爭中,日本封鎖了中國海上交通,中國亟需陸路對外通道,尋求盟國的戰略物資援助。英國再次趁中國麵臨的危局,以封鎖滇緬公路為壓力,與國民黨政府於6月18日劃定了南段邊界,這就是1941年線。此線將阿佤山區72%的土地劃給英屬緬甸;同時將與中國關係密切的班洪的一部分及班老的全部劃入緬甸。但由於太平洋戰爭很快爆發,1941年線沒有實地勘界樹樁,因此,對1941年線的態度成為後來勘定南段未定界的中心問題。
從以上曆史事實與既有條約來看,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緬兩國的邊界依劃界之先後,其情形是:第一段自中印緬三國交界點至尖高山為北段未定界;第二段自尖高山至南丁河(又稱南奔江)為已定界,南丁河至南板江(又稱南馬河)為1941年線。南板江至中緬越三國交界處止為南段已定界。新中國如何對待晚清及民國政府簽訂的邊界條約與既存事實,成為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