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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歹念膨脹欲拋妻

  霜降一過,校園裏一片蕭瑟秋風掃落葉的景象。

  每當下午沒有課時,韓雪多數時間去圖書館,來回總要經過她依戀的那片棗樹林。眼下,紅棗已被采摘完,棗樹葉全落光了,光禿禿的枝幹,任憑秋風勁吹,依然紋絲不動。在別人看來,這無疑是荒涼;而在她眼裏,正是她要效仿的一種氣節,一種精神。這種氣節和精神就叫傲骨。

  姚惟誠遵守自己對韓雪許下的諾言,這段時間避免與她見麵。這樣,既可以給賴福祿造成他和韓雪已經分道揚鑣的錯覺,又能鍛煉和增強控製自己感情的毅力,讓理智排除情感的幹擾,變成推動他勤奮學習的動力。

  賴福祿則不然,自從國慶前夜的舞會之後,他簡直走火入魔,心中不時地燃起熏熏的欲火,腦海裏不時地出現他所企盼的幻覺。好幾個晚上,他一躺在床上,韓雪那美麗的臉龐,端莊的身影總是浮現在他的眼前;她那朗朗的笑聲,如同夜鶯啾鳴般的話語,總是回響在他的耳旁。

  人要是放縱了欲望,任其膨脹,那欲望就無止境了。眼下的賴福祿正處在這樣的狀態。

  他從縣師範學校的初師一畢業,就被任縣教育局局長的姑父安排到家鄉的一所農村公辦小學當上了教師。兩年後,校長秉承教育局長的旨意,介紹他入黨。他們學校隻有校長一人是黨員,在學區黨支部討論時,另外幾個學校的黨員對賴福祿並不了解,僅憑他的校長介紹的諸多“優點”,僅憑剛剛超過半數的黨員舉手同意,他便入了黨。

  又過了一年,已經20歲的他就和一個叫夏雨蓮的姑娘結婚了。當時夏雨蓮年方18,初中畢業後因家庭困難,再沒有繼續上學,回到山區的家鄉,憑勞動掙工分。有一次,賴福祿的姑父去夏雨蓮家所在的鄉上檢查工作,剛好遇見夏雨蓮。女大十八變。處在青春時期的夏雨蓮,像是個出水芙蓉,渾身散發著青春的氣息,好不迷人。隻是小時候母親給她裹過一年腳,一雙金蓮雖沒有達到“三寸”的標準,但已經變了形。好在一解放就不再裹了,現如今,那一對被人們稱作“解放腳”的金蓮顯得略微小了點,尖了點。不過,一俊遮百醜,那雙“解放腳”,對模樣俊俏、端莊的夏雨蓮來說可謂是瑕不掩瑜,或許還被一些男人所欣賞。於是,他找到夏雨蓮的父母,為賴福祿提親。夏雨蓮的父母見縣教育局長為他的女兒介紹對象,正好瞌睡遇著枕頭。老兩口一商量,都覺得局長介紹的這個對象既是他的內侄,又是個吃“皇糧”的小學老師,哪裏還有不應允的道理?

  不久,賴福祿隨著他的姑父去女方家相親。當他與夏雨蓮一相麵時,就被她的姿色所傾倒。見世不廣的夏雨蓮也偷偷地瞅了幾眼賴福祿,見他顴骨高突,腮幫窪陷,是個猴臉盤,心一下子就涼了一大截,欲轉身出房門。她的一隻腳剛跨過門檻,就被父親叫了回來,厲聲厲氣地對她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麽大的姑娘相個親還害什麽羞,老老實實地給我坐著!”

  夏雨蓮紅著臉坐在母親的身後,隻聽到她父親對那個局長說:“我這沒見過世麵的丫頭不懂規矩,在生人麵前有點害羞,請你不要見怪。對這門婚事我和他媽給她已經打過招呼,她沒意見。現在要看這個老師的態度了。”

  一聽父親的表態,夏雨蓮知道再抗不過去了。她從母親的身後又細細打量了幾眼被稱為“老師”的年輕人,盡管五官不那麽入眼,但皮膚細白,個頭挺高,兩隻眼睛還是雙眼皮,也就不那麽挑剔他的臉相,這門親事算是說成了。兩個月以後,賴家送去了聘禮。這年中秋節,就把夏雨蓮娶進家門。

  洞房之夜,賴福祿好不容易等到鬧新房的人們走完,便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衣服脫了個盡光,然後把夏雨蓮抱到炕上。她生平第一次看到成年男人的命根子,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嘴裏連連說“羞死人了,羞死人了”。而他解開她的褲帶,連同內褲一起脫了個光。在他解開她的紐扣,脫她的上衣和內衣時,她半推半就,最終還是把兩個粉嫩、高突的乳房暴露在他的眼前。他一個餓虎撲食,把夏雨蓮壓在自己的身下,用一隻手摸她乳房,另一隻手在她的下身揉來揉去。情竇初開的夏雨蓮經他這麽一撥弄,也就有了點激情,兩隻胳膊緊緊地摟住了他的腰,本能地舉起了雙腿。欲火中燒的賴福祿隻圖自己快活,不知道怎麽愛撫新婚妻子,沒等到她的激情點燃,就結束了“戰鬥”。那夏玉蓮並未嚐試到新婚的甜蜜。

  從此以後,她每每想起新婚之夜,如同夢魘一般恐怖。

  天長日久,賴福祿察覺到新婚妻子對房事總是有一種恐懼感,但不知是什麽原因。有一天,他從父親炕角的氈底下發現了一個小葫蘆,拿起來一看,上麵刻的是赤身露體的男女做愛的春宮圖,就裝進了自己的口袋。晚上,他把那個葫蘆拿給妻子看。妻子把它拿到油燈下一邊轉動一邊細瞧。瞧著瞧著,先前的恐懼感被葫蘆上的那些畫麵驅散了。她翻來覆去地看了幾遍,然後假裝正經地舉起葫蘆,說是要扔到地下摔碎。嘴裏雖然這麽說,但刻在葫蘆上那些做愛姿勢,使她產生了依葫蘆畫瓢的心理需求。

  “看過後你有什麽感覺?”賴福祿問妻子。

  她沒有回答,而是撲到他懷裏,把他的手拉到她的胸部,讓他盡情地撫摸她的那一對乳房,又像母親哺乳般的把兩個乳頭輪換地塞進他嘴裏。她這才感覺到心急火燎,猛地一翻身,把丈夫壓在炕中間,爬在他身上一陣狂吻。接著,她照著葫蘆上的一種姿勢,騎在他的胯部,兩人的那個器官正好鉚合,她盡情地上下顛動……這一夜,他們照著葫蘆上刻的各種姿勢,輪換模仿了好多種,才使她第一次嚐到了房事的快感。自此以後,倆人的感情日漸篤深,他任教的學校離家有三公裏路,每天一下班都要趕回家,同妻子同床共眠,顛鸞倒鳳。

  賴福祿被保送上了大學以後,似乎又置身於另一個世界。全校那麽多的女同學,比他老婆漂亮的滿眼皆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他的家離省城隻有40公裏路,乘火車用不了一個小時就到了。往常,隻要星期天沒事,他便在周末乘火車回家,去嚐嚐小別賽新婚的滋味。可是,最近以來,他不要說回家,就連一封回信也不寫。妻子連連來了幾封信,向他傾吐著獨守空閨的寂寞,其中的一封信上還畫了嘴唇、乳房什麽的,想挑逗起他的激情。可憐的夏雨蓮哪裏知道這時的賴福祿已經喜新厭舊,對她產生了拋棄的念頭。

  人常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個啟蒙老師。賴福祿變化如此之快,正應了這句格言。

  他父親賴盛隆原來是個殺豬宰羊的屠夫。後來在離村子不遠的鎮上開了個賣肉的鋪麵,賺了些錢,把肉鋪拓展成了飯館,他當掌櫃,尚未出嫁的成年長女幫他料理財務,又從縣城請了個廚師掌勺,村裏招了兩個堂倌。當時,國民黨胡宗南部隊的一個團就在鎮子附近駐防,團長經常來飯館吃飯。時間一長,就和賴福祿的姐姐混熟了,一進飯館,兩人眉目傳情。賴盛隆發現他們之間的秘密,自然心中竊喜:女兒能給他攀上一個當團長的女婿,那可是個穩穩當當的靠山,飯館的生意還能不紅火?有天晚上,賴盛隆出去打麻將,那個在飯館裏已經酒足飯飽的團長,等到飯館關門,就與賴福祿的姐姐一起出了門。兩人在月光下相依相偎,情意纏綿。他們走到一片包穀地,就鑽了進去。團長一把抱住賴福祿的姐姐,一邊狂吻,一邊把手伸進她的褲襠,揉摸著她那最敏感的部位。她全身癱軟地倒在包穀地裏,任憑他扒去衣褲,盡情地做起那個事來。她乍嚐甜頭之後,隔三差五地約那個團長幽會。半年後,賴盛隆發現女兒的肚子漸漸鼓了起來,就問她是不是懷上了那個團長的種。女兒毫無羞澀地點了點頭,還說團長要娶她。生米已經做成了熟飯,她父親巴不得讓他們盡快結婚。不久,女兒嫁給那個團長做了三姨太。

  有了團長這個後台,飯館的生意日漸火了起來。賴盛隆兜裏有了錢,開始尋花問柳。起初,常去城裏逛窯子。後來覺得逛窯子花錢多不說,還會傳染上花柳病,便把目光轉向村子周圍。有些年輕風流的婦女經不起他的甜言蜜語和小恩小惠的誘惑,很快上鉤了。時間一長,村子裏傳起了“賴盛隆,炕沿頭上壓女人”的緋聞。

  賴福祿自幼耳濡目染父親和姐姐的風流韻事,到了上初級師範的時候,又看過古代的一些言情小說,受到許多風流故事情節的感染,想成為一個風流男子的念頭,在他的心中滋生、紮根,漸漸形成了他的秉性。

  自從韓雪對他的“演講”帶頭鼓掌,以及在劉寨鄉小飯館裏給他兩個雞蛋之後,他便以為她對他有好感,甚至是愛他的一種暗示,覺得占有她十拿九穩了。國慶前夕的那個夜晚,韓雪又陪他跳舞,又請他喝酒。當他試探著向她求愛時,她雖沒有肯定的答複,但也沒有拒絕,似乎還向往著瓜熟蒂落的憧憬。這使他更堅信能把她搞到手。於是,他在夏雨蓮和韓雪之間作起了選擇。斟酌再三,他覺得夏雨蓮雖然模樣並不比韓雪差,但她是個一輩子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村婦女,而韓雪的未來與夏雨蓮相比,那簡直是天壤之別。種種強烈的對比,使他反悔了,開始思謀著怎樣才能結束他與夏雨蓮的婚姻。

  他想給夏雨蓮寫封信,正式提出與她離婚。可是想來想去,找不出離婚的理由。這天晚上,他正要上床睡覺,忽然看見小個子李的枕頭上放著一本古代白話小說,便隨手拿過來翻閱,正好翻到《蔣興哥重逢珍珠衫》。當他看到蔣興哥常年在外經商,家中的愛妻三巧兒盡管很受婦道,但終究還是陷進了鄰家薛婆的圈套,與年輕的商人陳大郎偷歡作樂,還把家傳之寶珍珠衫贈予奸夫,以致奸情敗露。賴福祿從中得到啟示:青春少婦正處在春心蕩漾的時期,我既不給妻子回信,更不回家滿足她的需要,就讓她長時間孤守空房,也像三巧兒一樣,幹出紅杏出牆的事來。這豈不為我提供了離婚的充足理由?

  有了這一著“高棋”,他更是興奮得睡不著覺。一天晚上,他在床上輾轉反側的時候,肩部碰到了從枕頭下滑出的一件硬東西,他拿出一看,是用紅綢子包著的綠玉鐲,又觸景生情--

  就在他準備上大學的前一天晚上,縣秦劇團來村上演出《鍘美案》。他陪著妻子一起去看了演出。回家後,他要妻子對他有個臨別‘犒勞’。妻子明白他的意思,但提出了一個條件。

  “什麽條件?你說清楚。”

  “今晚看了《鍘美案》,我擔心你進了大學,會不會變成陳世美,將來把我也一腳蹬開?”

  “你一百個放心,我絕不會成為第二個陳世美。將來我要是變了心,我以後就死在車軲轆下。”

  妻子見他信誓旦旦,就依偎在他懷裏,纏纏綿綿地犒勞了他幾回。

  到了後半夜,一個被拋棄的噩夢把她驚醒。她坐起來思緒良久,然後從櫃子裏取出一件用紅綢子包著的東西,藏在身後,這才把酣睡中的他搖醒。

  “你起來,我叫你看一件東西。”

  “神秘兮兮地看什麽東西?”

  “我不說,讓你猜。”

  他看到她的右手藏在身後,就抱住妻子的腰,把她手裏的東西奪了過來,解開紅綢子一看,原來是個綠玉鐲。

  “這不是你媽在你結婚的時候給你的紀念品嗎,我早已看過了,還看什麽?”

  “這玉鐲是圓的,又是手腕上戴的。”

  “笑話,手鐲不戴在手腕難道戴在腳腕?”

  妻子撅著嘴,搖晃著身子,撒起嬌來:“你讓人把話說完行不行。我是這樣想的,手鐲是圓的,你不管走到哪裏,我讓它把你圈住,你永遠離不開我;手鐲是女人們戴在手腕上的,我讓你上大學時把這隻手鐲帶去,你不管走到哪裏,這手鐲永遠把我們套在一起。”

  “好主意!你把手鐲給我包起來,我在學校想起你,就把它拿出來,權當是你就在我的身邊。”他嘴上是這樣說的,心裏卻另有打算--哪一個男人不喜新厭舊,我既然上了大學,總得新桃換舊符。這就是他入校前填的檔案中未填已婚,並在入校後對自己已婚一事嚴加保密的根源所在。

  老實巴交的妻子哪裏知曉丈夫用謊言在蒙騙她,還興致勃勃地披好衣服下了炕,小心地把包好的綠玉鐲裝進他準備帶到學校去的包袱裏。

  賴福祿回憶著綠玉鐲勾起這段往事後,思忖許久,決定把這隻綠玉鐲作為信物送給韓雪。她要是收了,就說明她同意嫁給他。

  次日早晨,他去教室時在樓道裏遇見韓雪,走到拐角的無人處,他從褲兜裏取出紅綢布包,塞到她的手裏。

  “這是什麽東西?”

  “你拿回去看了就知道,可不能讓別人看見。”

  韓雪站在走道裏用手摸了摸,好像是手鐲,欲退給他,可是他已進了教室。中午,趁著同宿舍其他同學熟睡的機會,韓雪打開紅綢布包,看到了綠玉鐲,還有賴福祿寫給她的信:

  韓雪:

  這隻手鐲是上大學前夕我媽給我的。它是我媽結婚時我奶奶送給我媽的。我媽把手鐲給我時一再定嚀,說我要是在上大學期間找到合適的對象,就把這隻手鐲當作見麵禮送給她。尊照我媽所囑,我把這件祖傳之物正重地送給你,請笑拿。

  韓雪看到短短的幾句狗屁不通話裏,竟有“定嚀”、“尊照”、正重笑拿“等四處錯別字,心中不禁納悶:這樣的”白字先生“能算是大學生?別看他平時”政治“不離口,但從這種俗氣的舉動可以看出他講的”政治,隻不過是他心靈深處封建殘餘思想的包裝而已。她瞧了一眼手鐲,深感是對她人格的侮辱。但為了不致自己的計劃前功盡棄,還是決定暫且留下,等弄明白它的蹊蹺後再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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