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機關刊物2002年增刊(總第29期)《中國政協》編者按語:在去年的兩會上,水天長委員關於保護我國文化遺產的發言在社會上引起了普遍關注。今年兩會前,記者采訪她時,她再次呼籲,應盡快解決全國文物工作隊伍中嚴重的人才流失,人才斷檔問題;應盡快召開一次全國性的有關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發展旅遊資源的聯席會議,並把所取得的共識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來。
珍貴的曆史文物是一個民族前進足跡的化石,是祖先遺贈後人的文明精粹,透過它們或精細或粗糙的外表,我們能看到民族先驅們在千難萬險中披荊斬棘的背影。正是那些負載著民族靈魂的曆史文物古跡與祖國大踏步前進的現實水乳交融,才熔鑄成中華民族一往無前的性格,我們也才可以自豪地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華文明在世界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曆史文物還具有教育啟迪後代、提供曆史借鑒、進行科學研究的重要價值,對於我們繼承和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保護和利用好祖國的珍貴文物古跡,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義不容辭的曆史責任。
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國的文物事業一向十分重視,特別是把文物保護工作放在文物工作中最重要的位置。由於黨中央、國務院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近些年來從中央到各省區財政預算中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大,各地區都在認真貫徹文物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並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績,大批文物得到了及時的搶救和有效保護。
但是,我們也必須十分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正處於大規模經濟建設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的曆史時期,這對文物工作帶來了許多新的課題和機遇,也對文物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和衝擊,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不容樂觀,還比較普遍地存在著以下幾個不可忽視的突出問題:
一、我國是一個文物大國,文物保護任務的日益繁重與保護資金相對短缺這一矛盾日益突出
一些文物大省(如陝西、甘肅等省)都是地處西北內陸,經濟相對落後的窮省,在過去計劃經濟下,這一矛盾還沒有突出地顯示出來,但進入市場經濟後,隨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意識的變化,這一矛盾就顯得十分突出,一方麵,作為國家和省上來說,百廢待興,要把有限的資金盡可能多地投入到那些能夠較快發揮經濟效益的事業和項目上去。所以從中央到省上雖盡了最大努力逐年增加文物保護費用,但經費仍顯得十分短缺。在新形勢下,全國範圍內文物犯罪越來越嚴重,盜挖文物和珍貴文物走私海外的活動十分猖獗。據統計,“八五”計劃期間我國海關查獲的文物走私案就達11萬件之多。
二、全國文物工作隊伍存在著嚴重的人才流失、人才斷檔問題
“百年大計,人才為本。”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文博隊伍是實現《中國文物、博物館事業“九五”規劃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重要前提,但從現在全國情況看,很多畢業從事文化工作、熱愛文物工作的專家學者及技工大都年事已高。而一些年輕的專家還沒成熟起來,再加上許多文物保護單位都地處偏遠的山郊野外,生活條件較為艱苦的地方,無論從物質生活條件看或從個人的“發展前途”看,與其它地區和工作部門相比反差都較大,致使這支隊伍的人才流失現象十分嚴重,特別是在新老交替的世紀之交,現在的文物工作隊伍無論從數量和素質方麵看,都有與我國這樣一個文物大國很不相稱,與文物保護技術比較發達的意大利、日本、法國、埃及等國相比,差距就更大了。由於人才短缺,反映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往往是對國家級文物保護還能達到較高水平,但省、市、縣級的文物保護就缺乏技術人員去做,以致常常發生讓外行去做文化的保護和修複工作,違反“複舊如舊,保持原貌”的文物保護原則,把許多古建築換成了全新的材料和構件,嚴重破壞了古建築的文物價值,造成了更大的不可挽回的破壞。因此,采取各種措施、下大力培養一支文物保護技術隊伍,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是我國文物工作的當務之急。
三、現行《文物保護法》法規不夠完善,我們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存在量刑困難、定刑過寬的問題,對《文物保護法》的宣傳力度和深度也很不夠,有些領導幹部也不懂法,很多農民至今不知文物是“何物”,執法部門對文物犯罪也存在打擊不力的問題
現行的有關法律規定盜竊文物犯罪按所盜竊文物本身的價值定罪量刑,但由於文物定價很難(實際上很多文物根本無法定價),因而存在認定盜竊數額難。有的案件隻好根據犯罪分子自己所交代的銷贓價格來認定盜竊數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盜竊文物活動的定罪量刑。目前《文物保護法》正處於修改的過程中,我殷切期盼新修改的《文物保護法》能完善過去存在的所有不足之處,成為新時期文物保護工作強有力的武器。
四、館藏文物在庫房中損毀的問題也普遍存在,令人擔憂
館藏文物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些文物單位領導的認識比較滯後,還停留在那種“保護好庫房不出事就好”的認識段位上,如有的博物館把花了大量資金、人力,清理發掘及征集來的文物,一旦入了庫房,就束之高閣不再過問,任其在庫房中逐漸損毀;如有的館由於管護條件差,館藏青銅器大都被有害鏽腐蝕,陶器表麵剝落發酥,古字畫、絲織品發生黴變、蟲蝕等。如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對館藏文物進行及時的保護,一些珍貴文物就會損毀在我們日夜看守的庫房裏,這對文物保護者來說,同樣也是一種失職。
就全國範圍的館藏文物的保護工作看,麵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不容忽視。
五、對近現代革命文物和少數民族文物的征集、保護、研究工作還相對薄弱,差距較大
近年來在全國範圍內相繼確定和建立了一批有重大影響的革命博物館、紀念館,作為對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基地,各級政府也給予了必要的經費支持。但從全局看,由於各種曆史原因和人們認識上的原因,正規的博物館大多數還是曆史博物館,館藏品和展出形式大多雷同,大都是從石器時代開始到明、清為止,文物陳列斷層現象相當嚴重,這種情況亟待迅速扭轉,不然造成的損失是很難彌補的。應該認識到,新中國成立已半個多世紀,建國前後的文物亦屬於搶救、征集範圍,不然隨著曆史的無情推移,許多應當征集到的文物亦將散失殆盡,征集的難度將會更加增大。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個少數民族所有的文物是最能直觀地反映各民族曆史發展的載體。遍布各民族地區的具有曆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少數民族文物,是我國曆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好這些文物,對增強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具有重要作用。對保護、征集民族文物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上及具體措施上,各省區及具體文物工作部門還很不一致,有些地區還存在很大差距,這也是值得我們擔憂和有關職能部門重視的問題。
下麵我想談談對做好新時期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一些思考,並就文物保護工作的幾個方麵提出幾點具體建議:
一、各級黨政領導及文物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要努力學習,認真貫徹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增強以法保護文物的意識。在擁有國家級、省級、縣級文物的地區,應把文物保護的業績與過失列為對該地區黨政主管領導及文物管理部門領導崗位責任考核的項目之一,有獎有罰。
二、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執行國務院發出的“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文物保護體製,盡快把文物保護工作實行“五納入(即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計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製改革、納入各地領導責任製)。同時要製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引導並廣泛吸收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從各方麵加大對文物保護的財政投入。”遵照“國家保護為主”的方針,中央也應對一些比較貧窮的文物大省在經濟投入上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對重要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當然,各級文物單位也要加強對文物保護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徹底杜絕文物保護經費被挪用他處的惡劣現象發生。
三、采取各種靈活政策,加強文博工作隊伍的建設。
我認為可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文博隊伍中專業人才斷檔問題:
1.要抓好對現有文博工作隊伍的崗位培訓工作,逐步完善文博係統幹部教育培訓製度,不斷提高現有隊伍的綜合素質,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文博隊伍。
2.以“館校結合”、“校內教授與校外專家相結合”的方式,依靠一些高校定向委培斷層嚴重的專業人才,還可以較優惠的條件吸引、招聘高校文博專業的畢業生到基層文物單位工作。
3.根據文博工作自身的特點,通過師承製的方式,充分發揮老專家、老技工傳、幫、帶的作用,通過實際操作傳授難度較大的傳統技術,如古建築維修、古文物鑒定、古字畫裝裱修複等專門技術,在實踐中培養人才。
4.為了穩定現有文博工作隊伍,文博管理部門對常年工作在偏遠艱苦地區的基層工作者,要給予經常性關心和愛護,對他們的工資、福利、子女入學、職稱評定、職務晉升上實行照顧政策,以防人才繼續流失,穩定現有的文物工作隊伍。
四、應當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增設“盜竊文物罪”,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對《文物保護法》的宣傳要做到家喻戶曉,特別要加強對廣大農民的法治教育,以使野外文物能得到有效保護。另外,針對當前文物走私海外後難以索回的現狀,我國也應積極加入國際性的《防止文物非法入境公約》和《返還文物公約》。
五、在政協四次會議上我提交大會的《西部大開發中應加強對文化遺產的嚴格保護和合理的開發利用》發言中曾就當前普遍存在的保護文化遺產和發展旅遊事業的矛盾及在各地區急功近利心態驅動下過度開發文物古跡、修建假文物景點的問題大聲疾呼過。但就一年來的情況看,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協調處理,我再次建議國務院在2002年的適當的時候,召開一次全國性的有關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發展旅遊資源的聯席會議,這個會議除中央及地方文物及旅遊主管部門外,各省區主要領導都應參加,並邀請知名文物保護專家、學者參加會議,通過這次會議,進一步達成對保護文化遺產重要性的共識,製定切合實際的保護規劃,進一步落實責任製,使全國文化遺產在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與旅遊業協調發展。
總之,保護好祖國的曆史文化遺產,是我們每個人的曆史責任和義務,也是一件擺在我們麵前刻不容緩的大事,我們隻有比前人做得更好,才不至於愧對祖先,愧對子孫。我再次呼籲社會各界人士都來關心和重視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工作。
(本文係作者2002年在九屆全國政協第五次會議上的書麵發言,原文刊載於全國政協主編的《中國政協》2002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