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而,看到海水的一角有一道紅光在粼粼的水中晶瑩地閃耀著。那條淺紅色的帶子漸漸地褪去紅色,隨著天空逐漸變藍,仿佛由灰色變成了淺淺的白色。這種色彩的變化簡直令鳴燁稱奇。
透過窗子,遠處的海邊站立著許多同事,盡管他辨認不清都是哪一位,可他知道他們從昨天晚上就在盼望著能夠在清晨去看日出。那種迫切的心情,那種期待的心情他都能理解。
曾經認真地觀看過日落,體會著日暮的悲哀,卻不曾去刻意地觀看海上的日出,也許多次去大海邊隻觀察海的神韻,卻忽略了與海相襯的藍天白雲和紅日的感覺。於是,鳴燁對於以往的旅途勞頓和顛簸,便有了一種說不清的感懷。
十分鍾過去了。眾人期待已久的那個嬰兒終於悄無聲息地出現了。
它沒有啼哭,隻是默默地在眾多人們渴盼的目光中降生了。它很懂事,那大大的圓盤似的臉,逐漸地露出了笑容,紅撲撲的臉蛋,逐漸變得鮮紅、刺目,終於又從那有神的眼睛裏射出幾道紅光來,將大海還有海邊的人們染成了紅色,形成了一幅幅剪影,定格在自然的美妙畫卷中。
終於結束了一次望雲、看日的經曆,雖然沒聽到濤聲,鳴燁也沒有了遺憾的心境。收拾整理自己的心情,開始和同誌們進行新一天的活動。
夜晚來臨,鳴燁在一幫小青年的慫恿下,去夜市給羽兒和藍天買紀念品。
鳴燁認為,如果說在城市裏逛街是一種業餘時間的消遣,那麽,到海邊逛夜市則是逛著一道風景。
海邊夜市不像城裏的夜市那樣規整——整條長街在黯淡的燈光下,湧動著人群,到處是刺耳的叫賣聲。海邊夜市則是在附近的一塊條形空地上,依次流動著兜售各種物件的小販們。
最具特色的商品就是海邊的貝殼類。五彩斑斕的貝殼,純白和淡紫的珊瑚,形態各異的海貝類工藝品,無一不映入人們的眼簾。
那天晚上,鳴燁和大家說我們還是要鍛煉身體,最好不坐車,於是,一行人從駐地步行了40多分鍾來到海邊夜市。
走進夜市,麵對各種商品,鳴燁有些眼花繚亂。他曾經聽羽兒說過:“我做了一件最白癡的事情就是頂著正午的烈日、打著遮陽傘到海邊市場購買幾條貝殼串成的手鏈。”
鳴燁知道羽兒喜歡貝殼手鏈,也知道藍天喜歡大貝殼。鳴燁給羽兒和藍天都買了禮物。因不滿足於已有的收獲,他在夜市裏繼續尋覓著貝殼手鐲。那淡淡的綠色手鐲,用打磨得同樣大小的貝殼串成;純白色的手鐲,潔淨無瑕;淡綠色的手鐲像回味著大海的顏色,讓他驚歎無比。他看到馬曉秋和淩正他們也在那裏買著手鐲,和他們打了招呼後,鳴燁掏出錢將手鐲買了下來。
鳴燁發現海邊夜市最具特色的商品是一種油布傘。
以前在影視作品裏見過兩次油布傘。現實生活中,在係統內部舉行的一次文藝演出會上,一位舞蹈演員拿著一把天藍色的油布傘,穿著瓊瑤電視劇裏婉君式的長裙,在舞台上跳著精美的舞蹈,那把遮陽傘讓鳴燁想起在家鄉藍家村的景色裏,那個手拿油布傘在細雨中的村頭裏行進的女子不正是曉瑤麽?
漫步海濱夜市,鳴燁除了購買喜愛的貝殼手鐲,選擇了漂亮的貝殼,更多的是夜市裏那些不常見到的物品。
正要歸去的時候,突然聽見前麵傳來嗩呐聲,原來在海邊也有獨出心裁的賺錢方式,“顛花轎”這項業務,吸引了很多遊人,隨著節奏,轎夫前前後後地顛著,圍觀的人們喊著、叫著,笑著,鳴燁也被這種氣氛深深地感染著,他想起了小時候自己說要娶曉瑤,不就是想讓曉瑤坐上這樣的大花轎嗎?
帶著對海邊喧囂的回憶,鳴燁走在返回賓館的那條唯一的海濱甬路上。夜市的叫賣聲,愈來愈遠。可夜市裏純真的貝殼、虛幻的轎子都深刻在鳴燁的記憶中……
鳴燁回到賓館後,同誌們也都陸陸續續地回來了。
鳴燁讓老張每天都要清點下人數。畢竟,他們不是在柳樹市,這諾大的海濱,遊客眾多,人員也比較複雜,他帶領大家出來雖然是旅遊看風景,讓大家放鬆心情,但也有一份責任在裏麵。他要把同誌們安全地帶出來,還要平安地帶回去,既達到鍛煉身體的要求,又達到到團結協作的目的,他覺得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晚上,老張找鳴燁,說是王梅沒回來。打她手機,已經關機。鳴燁覺得事情很嚴重。發動全局同誌到海邊和夜市又找了一遍,還是沒看到王梅的人影。
已經夜深了,仍然沒有消息。鳴燁對老張說:“趕緊報警。讓警察幫助尋找。就當我們報案了。”
臨海市公安局下設的濱海派出所,專門負責海上搜救和海邊治安管理。聽說柳樹市財政局的女幹部失蹤了,派出所的領導非常重視,親自到鳴燁他們下榻的賓館調查情況,問了局內的幹部們一些情況後,到後半夜的時候才離開。鳴燁讓大家抓緊休息,早晨起來繼續尋找王梅,而鳴燁則一夜沒合眼。
天剛剛放亮,鳴燁再也躺不住了。他起床穿上T恤,獨自一人踱著步子來到賓館的院子裏。這時,老張從樓裏出來,喊道:“藍局長,派出所來電話了,說是找到了一具女屍,讓我們去辨認呢。”
鳴燁聽了,心裏很不是滋味。他最不願意聽到的就是這個結果。他發自內心地不希望聽到的會是這樣的消息。
屍體是被早晨出來撈海帶的漁民發現的。距離鳴燁他們住的賓館大約三裏地的路程。濱海派出所民警接到報案後,迅速趕赴現場,采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圍觀的群眾進入,破環現場。
鳴燁和老張來的時候,公安人員正在認真地作現場筆錄。
報案時間:早晨六點
報案人:張村漁民張大龍
死者性別:女
死者沒有身份證件,身高1.60米,長發,皮膚白皙。
根據外形推斷年齡約在26-30歲,文化、民族、職業、經濟狀況、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及社會交往等一概不詳。
鳴燁看到,屍體呈仰臥姿勢,穿著粉色碎花的遊泳衣,衣服完好。由於海水浸泡的原因,屍體有些浮腫。鳴燁、欒介川和老張一起去辨認,確定正是局內失蹤的幹部王梅。
負責現場勘察的警察對鳴燁說:“屍體是被海水衝到海邊上的,因為早晨這一段時間正是海水落潮的時間,海水退去後,屍體仍然在海邊,從這一點就能確認這裏不是第一現場。同時,從死者鼻腔充血,嘴裏有沙子這一點來判斷,死者是生前入水,從屍體上無損傷來看,應該是溺水死亡,而且是在外力造成下的溺水死亡。我們用沙子作分析,已經判斷出犯罪第一現場在臨海的第一海濱浴場,就是你們駐地附近的那一片海灘。根據臀部屍斑檢測,確定死者在水中死亡,並且有掙紮和搏鬥的痕跡。進一步勘察發現,死者的手指甲裏有細微的肉絲,緊握著的一隻拳頭裏有兩根長約2寸長的頭發,這給我們偵破案件提供了有效的線索。
一是有肉絲,說明罪犯的皮膚一定受了外傷;二是死者手裏的頭發可以判定為是死者和罪犯搏鬥時從對方的頭上拽下來的頭發。而頭發可以檢驗罪犯的血型,推測出罪犯的一些具體情況。可以確定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罪犯的犯罪動因可以確定為不是情殺就是仇殺。”
鳴燁說“我代表全局人員感謝你們的細致認真。辛苦了!我們盼著能早點破案,讓我們的同誌安息。”
“放心吧,我們會全力以赴偵破此案的。”公安人員表態道。
此案被臨海市公安局列為7.27重大殺人案,立案並展開偵查。因為王梅是遊客,周邊地區的人不認識,偵破的重點放在財政局內部人員的調查上。在公安人員來調查的時候,馬曉秋說:“去夜市往出走的時候,看見王梅去海邊遊泳了,後來的事就不知道了。”
馬曉秋斷定遇見王梅的時間大約在晚飯後半小時左右,也就是晚上7點鍾左右。
“有其他人同行嗎?”公安人員問道。
“沒有。就看到她自己一個人。”馬曉秋回答。
公安人員很認真,又將局裏所有人的行蹤都調查了一遍。問到欒介川時,他說自己昨天晚上喝多了酒,在房間裏休息,大家去夜市的時候他已經睡著了。同屋的老張可以作證。老張證實,他回來的時候,欒介川確實已經睡下了。但是,公安人員對欒介川從餐廳回來到老張外出歸來看見欒介川這一段時間沒有證人而產生了一些疑問。案件開始進入複雜化的程序。公安人員決定從尋找受傷人員為突破口,並等從死者手裏提取的頭發做出相關的分析後再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在結束了三天的旅遊後,鳴燁留下老張和馬曉秋協助公安局偵查,其餘人員全部返回。
王梅的屍體留在了臨海市。等回去通知家屬來認領並處理善後事宜。
王梅的父母已經雙亡,家中隻有一個哥哥也已經結婚,在農村生活。鳴燁和班子人員商議,決定由單位報銷喪葬費,再給王梅哥哥一部分補償,至於殺人凶手,等公安局偵破案件後就會水落石出了。
鳴燁回來後,主動把這次外出王梅遇害一事分別向市委書記邵佳瑞、市長王誌軍和主管財政的副市長聶邦春進行了匯報。聶邦春因為出國簽證正在辦理中,還沒離開柳樹市。他提議市裏給鳴燁處分。市裏為此召開了一次常委會,常委們在會上發言的意見不一致。有人認為鳴燁帶領單位職工出去沒花一分錢公款,而是用省裏獎勵的錢和自己的獎金出去旅遊,不屬於公款旅遊,而是為職工謀福利的一種表現。雖然王梅遇害了,隻是有人利用旅遊的機會害死了王梅,與鳴燁帶領全局人外出不發生聯係。但是聶邦春則認為,如果不是藍鳴燁擅自帶隊前往臨海旅遊,王梅能死麽?
最後討論的結果,邵佳瑞書記說:“我看還是等案件最後有結果再下結論也不遲。如果是有人蓄意謀害王梅,即使鳴燁不帶大家出去,罪犯也一樣會對王梅下毒手。我們看看公安局的結果再研究。今天就到這裏吧!”
在邵佳瑞書記的堅持下,鳴燁才暫時免於處分。但是,鳴燁心裏難過的不是自己是否被處分的問題,而是王梅這樣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在他們熟悉的視線中消失了,他覺得無論如何自己是有責任的。
近幾天,欒介川一直心神不寧,他預感到要出事。但他想:藍鳴燁就是個禍根。如果不是藍鳴燁,王梅也不會這樣地逼她,他也不至於再次淪落為凶手。自己即使被抓走,被槍斃,也一定要抓個墊背的。欒介川覺得自己快要瘋了,他沒有地方去發泄自己,每天都在琢磨用什麽方式害死鳴燁。
硬拚?藍鳴燁身材高大,自己不是他的對手。槍擊?要買槍或是借槍,目標又太暴露;隻有投毒才是最好的方法。他知道在所有的殺人方法中,投毒最隱蔽也最有效,而又最不容易暴露。
他開始觀察鳴燁。他發現,鳴燁每天來到辦公室,先沏一杯茶,然後開始一天的工作,但那杯茶也可能到中午的時候他才有時間喝,而且中間鳴燁可能去科室看看,出去了也不鎖門,他就在鳴燁的隔壁,進一下鳴燁的辦公室時間很充分,他為自己的發現而感到興奮。
早晨,鳴燁來到辦公室,像往常一樣沏了一杯綠茶,放到一邊後就開始看各科室報上來的每周工作計劃,看著看著,他突然想起有件涉及低保的事情需要他去調解一下,他先到與財政局對門的民政局,和民政局長說過了情況後,又到局社保科,讓馬曉秋再找人幫忙核實下情況,然後才回到辦公室。這樣走了兩個地方,回來又在樓內遇到了人事局長,聊了下機構改革的事情,這樣,一個上午的時間就快過去了。等他回到辦公室,剛一坐下,淩正就敲門走了進來,說:“統戰部門正在統計給民主黨派劃撥活動經費的事,要連續五年的數字,我們該不該正常提供?”
鳴燁說:“實事求是地把數字給人家吧。即使是經費撥的不夠,我們也要說明原因,不要掖著藏著,讓縣裏都知道下情況也不是什麽壞事。”
鳴燁一邊和淩正說著話,一邊端起了茶杯。他發現杯子裏的水已經完全涼了。鳴燁想把水倒出去一部分,再加上一些熱水,這樣既不涼也不熱地喝效果才好。鳴燁順手把水杯裏的水倒在了窗台上的魚缸裏。又在杯子裏加上了一部分開水,就在他剛要喝水的時候,淩正突然喊了起來。
“局長,你看那些魚!好像都死了。”淩正的眼睛裏滿是驚訝。
鳴燁回頭看了下魚缸裏的魚,確實都肚子朝上在水裏漂起來了。
淩正說:“局長,您的水有問題。”
“怎麽會呢?我每天都喝這個水的。”鳴燁狐疑地說道。
“局長,您千萬不要喝。這裏麵有問題。您上午出過辦公室沒有?”淩正很機靈。
“出去過。而且沒鎖門。”鳴燁也開始警覺起來。
“這就對了。從最近出現的奇怪現象來看,不排除有人給您下毒的可能。”
鳴燁聽了淩正的話,那個夜晚,他和曉瑤分手後,路上急馳而來的那輛吉普車撞向他的情景又曆曆在目。雖然他不相信欒介川會給他下毒,但在鐵的事實麵前,他不得不對欒介川再次產生了懷疑。
淩正的高中同學文明在柳樹市公安局刑警隊負責技術工作,淩正給他打電話說:“文明,我是淩正。你到財政局來一趟,我在藍局長辦公室,記住,千萬不要穿警服,換上便裝再來。”淩正囑咐道。
“幹嘛這麽神秘啊。讓我化裝偵察去啊。好,你等我。一會就到。”文明讓淩正等著他。
不到十分鍾的時間,文明就到了鳴燁辦公室。從魚的死亡速度來判斷,鳴燁的水杯裏被人投放了氰化物,如果人食用了氰化物,會在1分鍾或者15分鍾之內死亡,魚食用了氰化物,死亡的速度會更快。如果不是淩正眼尖看到了死亡的金魚,鳴燁早就將那些有氰化物的水一飲而盡了。
文明說:“有顏色的茶和香檳等能掩蓋氰化物的顏色,國外有兩部書曾經介紹過這樣的事例。《一口袋燕麥》這部書中,有用茶的顏色掩蓋氰化物存在的描寫;在《記憶的死亡》一書中,一樁疑案發生了,在這樁疑案中,死者飲用了含有氰化物的香檳。如果藍局長今天喝了氰化物,就沒命了。誰也救不了您了。”鳴燁聽到這裏,倒吸了一口寒氣。
文明和他的同事開始勘察現場。他們決定從鳴燁的辦公室查起。文明發現,從鳴燁辦公室的門上留下的指紋和地上的足跡來看,除了鳴燁、淩正、文明和另一名文明的同事之外,有一個人的指紋和足跡痕跡特別清晰,經過判斷,此人穿41碼的皮鞋,身高為1.75米左右,走路姿勢偏向前傾,年齡在50歲左右。當公安人員描述出犯罪嫌疑人的圖像時鳴燁和淩正都不自覺地想到欒介川。
通過調查取證,鳴燁辦公室門上的指紋就是欒介川留下的。但鳴燁在辦公室的時候,他並沒進來過。這說明他是不速之客,也是最大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