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知道:兩人好人也許並不能組建一個好家庭,而兩個看似年齡、身份、外形都不相配的男女卻能擁有自己的幸福。就如楊振寧當年迎娶小他54歲的翁虹引起了掀然大波,一時,有人非議女方為了楊的盛名,有人非議男方為了翁的美色。而事過幾年後,那兩個是非中人卻在世外平靜而幸福的生活,而所有有關他們的種種議論也自然而然地煙消雲散。
鞋子合不合腳,隻有自己知道。外人看到都隻是幸福的表象而不是幸福的實質。可惜,當我們年輕時並不能理解這些。在選擇愛人時,更多會被留不住的容貌和帶不走的財富所迷惑。而當我們一旦進入實實在在的生活,一切都會現出原形。
就象我們有權利將磨腳的鞋子換掉一樣,我們也可以選擇另換一腳合腳舒適的鞋子。為自己的愛作主,也是對愛負責任的一種態度。不然,傷害可能是更多的無辜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