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擇偶都講究”門當戶對”,要求男女雙方的家世、家產、門第等都旗鼓相當。我覺得婚配中的“門當戶對”確實有它的道理,我這樣說,並非是鼓吹那種早已被視為糟粕的封建舊禮,而是覺得選擇伴侶時,要盡量選擇有著相似的成長背景、教育背景和收入狀況等等的對象。
因為舊時的婚姻大多隻考慮男女雙方家庭之間是否相匹配,這種姻親更多是經濟利益、家族利益、政治利益所驅,至於男女本人是否才貌相當都在其次。而我提倡的“門當戶對”是男女本人條件相當,因為相似的成長背景、教育背景以及收入狀況,會讓兩人有著相似的人生態度、相近的價值觀以及沒有太多差異的生活習慣。這會使生活在一起的“磨合期”大大縮短,會讓大家能夠自如地交流、平等地對話,會避免許多由於生活習慣差異、生活小節而且產生的矛盾,要知道,這種日積月累的小病小恙,有時會成為婚姻致命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