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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碎瓦(2)

  那時鄉間社戲很多,有大台戲,也有地攤曲種,梆子、四平調、柳子戲、花鼓、拉魂腔、評書,各有各的迷人之處。特別農閑時節,這村那村到處都是鑼鼓聲聲。冬天到了,一些大戶人家就請來戲班子,在野外的麥地裏搭台唱戲,吸引十裏八村的莊稼人都來聽戲。一是顯示仁德,二是聯絡感情,和鄉民搞好關係,三是借聽戲請來一些頭麵人物炫耀勢力。還有一個好處是肥田。那時土薄,即使大戶人家也無法塊塊田施肥,冬小麥就長得稀稀拉拉。於是搭台唱戲,讓人在田裏亂踩。自然是一片狼藉。但人的腳氣卻有肥田特效,加上糞便汙物,一塊薄田便一夜之間注入肥力。別看當時一片狼藉,等開春一場雨,麥苗就會返青猛長,放眼綠油油一片,和別的田明顯不同。這就是古話說的“麥收戰場”。

  哪裏晚上有野台戲,父親是必定要去聽的。白天有地攤曲藝,他也常去聽。胳肢窩裏夾著書,雜在大人堆裏席地而坐,托著腮聽得入神,時常誤了上學。有時幹脆就不去先生那裏,吃完飯直奔戲場。家裏以為他去上學了,先生以為他在家,兩頭都被蒙著。但這把戲不久就被發覺了。父親被扒光了衣裳,爺爺用皮鞭打,打得在地上翻滾,血痕橫一道豎一道的。父親記住幾天,不久又去聽戲了。於是爺爺又打。父親老是想不通,書念得並不差,為什麽就不能聽戲呢?他固執地這麽想,也固執地這麽做,終於改不了,他身上的鞭痕一道一道的,有時幾天走路都困難。可他還是要去聽戲。爺爺那麽暴烈的脾氣,都無法改變他。看他搖搖晃晃又去了戲場,大人們隻好搖搖頭,誰也不知他心裏想的什麽。

  一個鄉村小子對戲曲音樂的迷戀幾乎是不可思議的。流浪藝人懷裏的馬頭琴,遊方和尚手裏的木魚,都能引起他極大的興趣。他時常懵懵懂懂地隨在他們身後,從這家走到那家,從這村走到那村。癡癡的,呆呆的。終於,流浪藝人走遠了,從荒草野徑中消失在曠野盡頭。那時父親便爬到樹上摘一片樹葉,含在嘴裏吹起來,吹得嗚嗚咽咽的,孤獨而寧靜。他就這麽在野地裏吹著溜達著,追逐著飛鳥、野兔,隨手撿拾一片碎瓦放在口袋裏。直到日暮黃昏,才蹣跚著回家。

  等著他的又是一頓鞭子。

  爺爺到底不能容忍他的固執。父親退學了。

  爺爺心裏很難受。

  他的望子成龍的殷殷之心,像被紮了一刀。這意味著他的家族隻能繼續敗落下去,再也無法挽回。父親自小喜歡撿拾碎瓦的癖好,則似乎是一種預言。

  他同樣不能改變他。

  父親成了小小的農夫。

  其實他從八九歲就能吆牛耕地、馭馬耙田。他喜歡農事。喜歡曠野。喜歡莊稼。喜歡日出日落。喜歡風雪秋雨。他天生就是個農夫。他的性格中沒有掀天揭地、經邦濟世的氣質,他隻是溫和、平靜而執著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他依然喜歡撿拾碎瓦片、爛磚頭。路上碰到撿起來,耕地翻出撿起來,回到家歸攏成堆,逐一拍去泥土,翻來覆去地看。

  有什麽好看呢?

  一片碎瓦,一塊爛磚,破舊而醜陋。但在父親眼裏,卻是無價之寶。

  “你擺玩個啥,喂牲口去!”爺爺猛喝一聲。

  父親嚇得一哆嗦,冷丁的。趕緊藏好他的破爛寶貝幹活去了。

  有好多事其實不必一定要父親做的。家裏有大領、二幫和其他雇工。他滿可以享受小少爺的生活。但爺爺不允許。既然念書不成,就要把他調教成一個真正的莊稼人。

  事實上,曾祖母和三個祖父一直都是和傭工一樣幹活的。特別爺爺是一個莊稼好把式,一個優秀的莊稼人。直到爺爺七十多歲去世,都沒有停止過勞作。

  父親很快學會了所有的農活。

  父親依然喜歡撿拾碎瓦。

  父親還是到處去聽戲。

  他溫和而平靜,從容而悠閑。

  父親又是孤獨的。他不愛說,卻喜歡唱。在鄉村小路上,在風雪曠野裏,在鶯飛草長時:“萁莢更新,流光過隙,桑榆日近西山,有女無家……”

  爺爺懷疑他迷上了哪個小戲子。

  這類事是時常發生的。

  唱戲的女子風情萬種,且多窮家女,可愛而又可憐。真正唱出名堂的並不多,很多是為了混一碗飯吃,冬練三九,暑練三伏,稍有懈怠,師傅動輒一頓鞭子,打得紅粉飛花,皮開肉綻。到得前台,演一出公子落難小姐養漢,叫一聲“苦啊——!”哭得淚人一樣,顫顫搖搖,搖搖顫顫,叫人心疼。聽戲的隻沉在戲裏,唱戲的女子卻借戲中人傾盡苦情,其間滋味有誰解得。遇上癡情的後生,這村跟到那村,一路尾隨著聽戲,看得人都呆了。台上的女子直和那後生眉目傳情,飛眼閃閃,越發顯得水靈。終於有一晚,上得台來,隻顧神魂顛倒,把戲詞都忘了,引得一陣倒彩。下台被老板一頓鞭子,打得哭爹叫娘。那女戲子卸了裝溜出門去,後生等個正著,一把牽了就走。於是一件梨園新聞不徑而走,成就了一對小冤家。

  自然,唱戲的女子也有上當受騙的,被人玩弄又拋棄,那結局就慘了。

  那時人們都愛聽戲,卻又普遍瞧不起唱戲的。為什麽瞧不起?沒什麽道理。好像大家都這麽說,你也得跟著說,不然也成了下九流。其實戲班子是很受人歡迎的。哪裏搭台唱戲,周圍村莊的人這一個白天都像過節,晚飯後騎驢乘轎,扶老攜幼,說說笑笑,從四麵八方匯集來,為多少人帶來歡樂!普通人從戲裏了解曆史,從戲裏接觸藝術,從戲裏宣泄情感,於是曆史活了,生活有了色彩。

  但人們還是瞧不起唱戲的,真是怪沒名堂!

  爺爺也是沒名堂。

  他急急忙忙為父親操持婚事,就是怕他被小戲子拐跑了,學壞了。

  父親成親時十五歲。母親大父親五歲。

  爺爺說,大幾歲能管住他。

  父親早早結束了他的少年時代。

  那是個朦朧而富有幻想的時代。在那個時代裏,他隻屬於他自己。屬於他的戲文,他的木魚,他的碎瓦。

  母親兄妹十三個,其中兄弟八個,姐妹五個。在姐妹中,母親是老三,被稱為三小姐。兄妹十三個是異母所生,但處得極好。特別外祖父去世後,這兄妹十三人更是相濡以沫,共同經曆了一場場災難。

  外祖父家的敗落,是從一場大火開始的。後來母親說,那場火是鬼火,是天意。

  外祖父除了有幾千畝地,在縣城還開了個很大的土煙店。賺得的錢不計其數。鄉下有一座莊園,縣城還有一大片房子。母親小時候很得外祖父寵愛,一直跟著住在縣城。那條街叫火神廟街,在火神廟街的那片房子裏,母親度過了她的童年和少女時代。

  五十多年後,我又住到這座小城的火神廟街附近。母親通常住在鄉下家裏,有時也到縣城住一些日子。母親已是個完全意義上的鄉下人。但童年和少女時代留給她的記憶卻依然清晰。傍晚,她時常在火神廟街慢慢走動,或者坐在路邊的一塊石頭上久久發呆。老街已經不存在了,隻有些零星舊房子夾在樓房和店鋪之間。我不知道母親在想些什麽,流逝的歲月已把她一頭青絲染成白發,這裏勾動她回憶的往事太多太多。

  母親說,那晚外祖父從縣城回家。鄉下那座莊園是他的根基,他時常回去料理一下的。

  縣城到鄉下的家隻有七八裏,走得熟了,他沒帶任何人。母親說,外祖父喜歡一個人走夜路,走黑黢黢的夜路。他的土煙店既給他帶來無數財富,也帶來無盡的煩惱,他知道煙土是個害人的東西,卻又經不住財富的誘惑,那是一朵惡之花。他時常受著良心的責備,卻又不能自拔。他知道他的財富終有一天會毀了他。

  那晚有一彎殘月,殘月在薄雲裏遊動,夜色朦朦朧朧的。外祖父忽然發現前頭小路上有一個半截人向他作揖。半截人無腿,頭戴一頂辣椒帽,怪模怪樣地衝他笑。外祖父以為眼花了,揉揉眼再看,半截人不見了。他膽子極大,向來不信鬼的,也就不以為意。可是走出幾十步,那半截人又在前頭的小路上攔住了衝他作揖,還是怪模怪樣地笑。外祖父大喝一聲:“什麽人擋路!”再看,又不見了。如此三番。外祖父有些心驚肉跳。夜風涼涼的,他卻出了一身冷汗,他相信真的撞上鬼了。這是個不祥的預兆。

  外祖父回到他的莊園,站在過道門下,想抽口煙喘喘氣。他裝好煙袋,摸出火鐮,“嚓!”打出一束火苗。這一瞬間,似乎有一股冷颼颼的風拂麵而來,接著那火苗騰地躥上房,變成一團火球在房上跳躍,從過道門滾開去,整個莊園頓時變成火海。

  母親說,那是陰火,無法撲救的。大火燒了一整夜,莊園化為廢墟,遍地盡是爛磚碎瓦。除了搶出一些金銀首飾,其餘東西全燒光了。側院的二十多匹大馬在煙火中嘶鳴咆哮,終於掙脫韁繩踏出火海,已是燒得渾身流油,不久都倒斃在村頭野外。

  這是當地有名的一場大火,老輩人說了幾十年,並成為紀事的一個標誌:“侯家起火的那年……”外祖父姓侯。

  母親說,那天晚上沒人救火。外祖父不讓人救。他和他的一群兒子下人,眼睜睜看著大火如龍滾動一直燒到天亮。沒救火,也沒搬東西。金銀首飾都是女人們搶出來的。外祖父坐在數丈遠的一塊石頭上,抽了一夜煙。火光一閃一閃地映到臉上,火星子在他周圍迸射,他一動不動,臉像一塊生鐵。

  天明回到縣城的時候,滿城人已傳得沸沸揚揚。

  外祖父兩眼發烏,什麽話也沒說,倒頭睡了半個月。

  那場大火並沒有讓他傷筋動骨。他的數千畝地還在,他的土煙店還在。隻要他願意,錢財還會滾滾而來。

  但外祖父卻關閉煙店,打起了一場莫名其妙的官司。那是大火半年以後的事。

  對方是福建的一個煙販子。

  關於那場官司的起因,母親已記不清楚。那時她還小,並不懂大人的事。母親隻記得,當時外祖母和舅舅們都來勸他不要打官司。打官司要花很多錢。對方是個販賣煙土的頭子,生意從福建沿海一路做到中原幾省,手底下有一幫心狠手辣的人,不僅有勢,而且富可敵國。和他打官司是耗不起的。

  但外祖父不聽勸。他決意要打這場官司。

  打官司在蘇州府。

  從蘇北的豐縣到蘇州府有一千六百裏之遙。我不知外祖父當時為何要到那麽老遠的地方打官司。隻聽母親說,那場官司打得極苦。

  開始,外祖父往來於豐縣和蘇州之間,在那條漫漫古道上由秋到冬,由春到夏。後來,他有些跑不動了,就住在蘇州府,讓家裏人給他送錢。外祖父和那個福建煙販子比耐性,也是比財力。這場官司既然無法阻擋,外祖母就隻能源源不斷地派人給他送錢。常常是下人們趕著十幾頭毛驢,用驢褡褳為他送錢,再雇幾個鏢手一路護送。母親說,誰也記不清到底耗去多少錢。有一次半路上錢把驢子壓死、累死了。驢子倒在熱浪滾滾的古道上,銅錢淌了一地。

  官司持續了七年。

  這期間,外祖父和家裏保持聯係就靠他的一條狗。母親還記得那條狗是黑色的,細腰長腿,平日很溫馴,就像一條很普通的狗。其實卻是一條優秀的獵狗,在野地裏異常凶猛,奔跑起來四肢扯平了像一條線,你幾乎看不到它是怎樣落地又怎樣騰空的,隻見它在草葉上低空飛行,無聲無息地飛行。外祖父很喜愛它,叫它“大鳥”。一隻無翅的黑色大鳥。

  自從外祖父到蘇州府打官司後,就苦了大鳥。它在豐縣和蘇州之間充當了信使的角色。幾乎每個月都要去一趟。脖子上係一個很小的牛皮袋,裏頭裝上信,拍拍腦袋,它便日夜兼程直奔蘇州府去了。一路上跋山涉水不說,單是村狗的騷擾堵截就夠難為它了。有時途經一個村莊,會有一群村狗把它包圍起來,大鳥就隻得進行一場惡戰,然後從村狗們的頭頂淩空而去。大鳥常常遍體鱗傷,但終於沒有什麽能擋住它。它跑得太快。沒有哪條狗能追上它。它跑累了就在荒山野嶺間隱蔽起來休息,舔去身上的血。餓了就抓一隻野兔子吃,那對它來說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在一千六百裏路途上,要經過運河、淮河、長江幾條大水,還有數不清的小河。遇小河,大鳥便鳧水而過;遇上大江大河,它懂得尋找渡口。外祖父第二趟去蘇州府就是帶上它去的。大鳥特別記路。幾趟往來,渡口的船家都認識它了。看它風塵仆仆的樣子,知道它從遠方來要到遠方去送信的,是條義犬。也猜到它的主人肯定是遇上了麻煩事,便讓它上船送到對岸。大鳥跳上岸,回頭看看船家,轉身又飛奔而去。

  一年又一年,大鳥在千裏古道上穿行。忠實地執行著使命,沒有出現過一次差錯,最緊急的時候,大鳥五天打過一個來回,一天一夜六百多裏,天知道它是怎麽跑的!

  外祖父在蘇州府打了七年官司,居然奇跡般地贏了。

  大鳥首先跑回來報了信,是二舅帶人把他接回來的。外祖父去的時候還很健壯,回來時已是白發蒼蒼。七年的官司把他變成一個垂暮老人。

  贏了官司,外祖父並不歡喜,也無悲傷。這場官司的輸贏並沒有什麽意義。也許他從一開始就沒考慮過輸贏,他隻是為了耗盡家財才打官司的。那七年真正折磨他的仍然是他自己。

  外祖父的土煙店早已關閉,賣煙土得來的無數錢財滾滾而來,又滾滾而去。外祖父隻不過經了一遍手,卻完成了一個過程。那終究成了身外之物。他的幾千畝地也大多賣掉,賠進那場毫無意義的官司裏。

  但他似乎因此從重負中解脫。官司打贏的第二年,外祖父無疾而終,平靜地離開了人世。

  大鳥也隨後死去。

  也許,世上沒有哪條狗比它跑過的路程更長。

  我不知道外祖父是否真的能因此而解脫,也不想重新評判他的一生再去攪擾一個早已安息的靈魂。事實上,我對外祖父還是知之甚少。母親零星的回憶,並沒有為外祖父掩飾什麽。她說過,你外祖父賣煙土是不名譽的,發的都是不義之財。這是母親的品性。她一生耿直而近偏執,常在村裏為鄰裏排解家庭糾紛,隻以是非為標準,並不顧忌得罪誰。

  我不想再責怪外祖父什麽。他離我已十分遙遠。人間的許多是是非非,隨著時間的流逝都會淡漠而輕飄。何況他生活在那個社會。我隻想說,那是一段曆史,一部沉甸甸的人生。在那條風雪彌漫的千裏古道上,起碼留下兩行清晰的腳印,一行屬於外祖父,一行屬於大鳥。

  外祖父去世後,外祖母也一病不起,常年臥床。家中事裏外都由二舅操持。其實外祖父在世時,家裏的數千畝地也一直由他經管的。現在還剩百十畝薄田,光景一落千丈,下人們大都散了,二舅便帶領一群兄弟親自耕耘收獲,過起儉樸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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