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晴。下午三弟從北平回,贈杏仁一包。晚楊騷來。
二日曇。上午得馬玨信。夜同柔石訪友鬆,歸途飲冰。
三日雨。上午收來青閣書目一本。午後往內山書店,得《創作版畫》第十一、十二輯兩帖,泉一元八角。收未名社所寄《四十一》共五本。又精裝《外套》一本,是韋素園寄贈者。下午朱莘濬及其妹來。
四日星期。晴。午得白莽信。
五日晴,熱。午李誌雲、小峰邀飯於功德林,不赴。
六日曇,午雷雨。三弟為從商務印書館買《小百梅集》一本來,價一元九角。下午晴。夜白薇、楊騷來。悶熱。四近喧擾,失眠。
七日晴,熱。上午得孫席珍信並《女人的心》一本。得雪峰信,午後複。夜張友鬆、黨家斌來。
八日晴。上午複韋叢蕪信。複雨穀清信。同廣平往福民醫院診察。往內山書店買《言語 之本質、 達及 起原》一本,計泉九元六角。下午得友鬆信並日本現代小說一本。得侍桁信。晚訪友鬆,不遇。黨家斌來。夜達夫來。友鬆來。福岡誠一來,談至夜半。
九日晴。上午得侍桁信,下午複。友鬆來。徐思荃來。王餘杞來。夜雨。
十日晴。上午往內山書店。寄雪峰信。下午家斌、康農、友鬆來。得矛塵信。夜得欽文信,報告陶元慶君於六日午後八時逝世。雨。
十一日星期。晴,午雨一陳即霽。下午家斌、友鬆來。
十二日曇,大風。晨寄李小峰信,告以停編《奔流》。上午得幼漁信。下午訪友鬆、家斌,邀其同訪律師楊鏗〔1〕。晚得小峰信並版稅五十,《奔流》編輯費五十。夜雨。
十三日曇,午後雨。得霽野信。下午梁耀南來。友鬆、家斌來,晚托其訪楊律師,委以向北新書局索取版稅之權,並付公費二百。夜家斌來,言與律師談事條件不諧,以泉見返。梁耀南來。
十四日雨。午欽文托人送來璿卿逝世後照相三枚。下午家斌、友鬆來,仍托其往訪楊律師,持泉二百。夜大風雨,屋漏不能睡。
十五日雨。午後寄雪峰信並譯稿兩篇〔2〕。午後得友鬆信並楊律師收條一紙。得淑卿信,十一日發。晚得小峰信並版稅泉百,即還之。夜雪峰來並還泉卅。
十六日曇。上午得楊鏗信。得白莽信並稿。收霽野所寄《近代文藝批評斷片》五本。午葉某來。午後晴。下午得欽文信,即複。小峰來〔3〕。收教育部編譯費三百。得楊騷信。夜友鬆、修甫來。
十七日雨。上午複白莽信。寄淑卿信。午後複楊騷信。寄達夫信。寄矛塵信。下午訪友鬆、修甫。晚得達夫信。
十八日星期。晴。上午複達夫信。下午白莽來,付以稿費廿。得侍桁信。晚往內山書店。夜友鬆、修甫來。
十九日晴。上午方仁自寧波來,贈蟹一枚。午楊騷來。
二十日晴,熱。午得季誌仁信。午後寄侍桁信。下午徐詩荃赴德來別。晚得章廷驥信並稿。得達夫信。為柔石作《二月》小序一篇〔4〕。
二十一日晴。午後複王藝濱信。寄達夫信。寄霽野信。寄季誌仁信。下午浴。友鬆、修甫來。夜雪峰來。
二十二日晴。上午葉聖陶贈小說兩本。下午石民來。衣萍、曙天來。
二十三日晴。午後訪楊律師。夜達夫來〔5〕。得川島信。友鬆來。
二十四日晴,熱。午後複矛塵信。晚友鬆來。夜雨。得楊律師信。
二十五日星期。晴,熱。午後同修甫往楊律師寓,下午即在其寓開會,商議版稅事,大體俱定〔6〕,列席者為李誌雲、小峰、鬱達夫,共五人。雨。
二十六日晴,熱。上午得淑卿信,二十日發,午後複。得叢蕪信。下午雨。往內山書店。欽文來〔7〕。夜矛塵、小峰來,矛塵贈茗一包。欽文往南京,托以《新精神論》一本交季市。
二十七日曇。上午收王餘杞所寄贈之《惜分飛》一本。收季誌仁所代買寄之《Les Artistes duLivre》五本,《Le Nouveau Spectateur》二本。下午驟雨一陳即霽。達夫來,並交廈門文藝書社信及所贈《高蹈會紫葉會聯合圖錄》一本,先寄在現代書局,匿而不出,今乃被夏萊蒂搜得者。晚友鬆、修甫來。矛塵來。柔石為從掃葉山房買來《茜窗小品》一部二本,計泉二元四角。
二十八日曇。上午得侍桁信。午後大雨。下午達夫來。石君、矛塵來。晚霽。小峰來,並送來紙版,由達夫、矛塵作證,計算收回費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雲樓晚餐,席上又有楊騷、語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將終,林語堂語含譏刺〔8〕,直斥之,彼亦爭持,鄙相悉現。
二十九日曇。上午梁耀南來。午後複侍桁信。寄幼漁信。晚明之來。夜矛塵來。柔石來,假泉廿。收本月編譯費三百。
三十日晴,大熱。下午欽文來。夜矛塵來。
三十一日曇。上午內山書店送來《世界美術全集》(三十二)一本。下午晴。理發。夜往內山書店。
注釋:
〔1〕訪律師楊鏗魯迅因多次向北新書局催索版稅無結果,故委托律師代為交涉。
〔2〕疑即蘇聯盧那卡爾斯基所作《文藝與批評》中的兩篇譯稿,收入水沫書店版《文藝與批評》。
〔3〕小峰來李小峰得知魯迅延請律師向北新書局交涉版稅,來求和解。
〔4〕即《柔石作<二月>小引》。後收入《二心集》。
〔5〕達夫來當時鬱達夫在杭州,李小峰電請其來滬參與調解版稅事。是夜鬱即為此來訪,並建議另邀在杭州的章廷謙也來滬協同調解。
〔6〕是日會上主要議定:北新書局陸續償還拖欠魯迅的版稅;魯迅作價收回舊著紙型;此後北新書局出版魯迅著作,必須加貼版稅印花;魯迅續編《奔流》,每期出版時北新書局將稿費交由魯迅轉發各作者。
〔7〕欽文來為籌建陶元慶墓;許欽文到上海、南京等地募款。
〔8〕林語堂語含譏刺林語堂說魯迅因受第三者挑撥而與北新書局涉訟,魯迅予以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