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晴。下午往八道彎宅。
二日晴。星期休息。上午李霞卿來。下午往留黎廠買《呂光墓記》一枚,《李子恭造象》一枚,共券一元。往大冊闌。
三日晴。午後往浙江興業銀行取泉。
四日晴。下午同徐吉軒往八道彎會羅姓並中人等,交與泉一千三百五十,收房屋訖。晚得李遐卿信。
五日晴。無事。
六日晴。無事。
七日曇,風,午晴。下午往八道彎宅。
八日晴。下午付木工泉五十。
九日晴。星期休息。上午孫伏園、春台來。下午許詩藎來。
十日曇。午後往八道彎。晚小雨。夜劉半農來。
十一日晴。無事。
十二日曇。上午往八道彎。
十三日晴。上午托齊壽山假他人泉五百,息一分三厘,期三月。在八道彎宅置水道,付工值銀八十元一角。水管經陳姓宅,被索去假道之費三十元,又居間者索去五元。下午在部會議。晚宋子佩來。
十四日晴。午後往八道彎宅,置水道已成。付木工泉五十。晚潘企莘來。夜風。收拾書籍入箱。
十五日晴。上午得李遐卿信,晚自至。夜收拾什物及書籍。
十六日曇。星期休息。上午蔣抑卮來。午後寄遐卿信。下午許詩藎來並致銘伯先生及季市所送遷居賀泉共廿。夜收拾什物在會館者訖。風。
十七日晴,夜風。濯足。
十八日晴。午後往八道彎宅。得李遐卿信。
十九日晴。午後得晨報館信。
二十日晴。上午往銘伯先生寓。午後得蔣抑之信。晚孫伏園來。宋子佩來。
二十一日晴。上午與二弟眷屬俱移入八道彎宅。〔1〕二十二日晴。上午寄晨報館信。午後往留黎廠買嵩顯寺及南石窟寺碑陰各一枚,佛經殘石四枚,共券五元。往陳順龍牙醫生寓,屬拔去一齒,與泉二。過觀音寺街買物。夜風甚大。
二十三日晴,風。星期休息。下午陳百年、朱逷先、沈尹默、錢稻孫、劉半農、馬幼漁來。
二十四日晴。下午寄晨報館信。往曆史博物館。
二十五日晴。午後得羅誌希信。
二十六日曇。上午收本月奉泉之半,計券一百五十。午後寄羅誌希信。上書請歸省。〔2〕付木工泉五十。重校《青年之夢》〔3〕第一幕訖。
二十七日晴。午後補領本月奉泉百五十。
二十八日晴。午後往前門外。
二十九日晴。午後付木工泉百七十五,波黎泉四十。凡修繕房屋之事略備具。
三十日晴,風。星期休息。午後朱逷先來。下午宋子佩來,又李遐卿來。
注釋:
〔1〕移入八道彎宅魯迅是日遷此,至一九二三年八月二日移住磚塔胡同六十一號。共住此三年又八個月。
〔2〕指請假回紹興接眷來京定居。十二月一日啟程,二十九日返京,共二十九天。
〔3〕重校《青年之夢》《青年之夢》,即《一個青年的夢》。此劇譯文將重刊於《新青年》,故魯迅重加校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