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經卒令第十七

經卒者,以經令分之為三分焉:左軍蒼旗,卒戴蒼羽;右

軍白旗,卒戴白羽;中軍黃旗,卒戴黃羽。卒有五章:前一行

蒼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黃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

次以經卒,亡章者有誅,前一五行 ,置章於首 ;次二五

行,置章於項;次三五行,置章於胸;次四五行,置章於腹;

次五五行,置章於腰。如此,卒無非其吏,吏無非其卒,見非

而不詰,見亂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鬥,則前行進為犯難,後行進為辱眾。踰五行而前

進者有賞,踰五行而後者有誅 ,所以知進退先後 ,吏卒之功

也。故曰:‘鼓之前如霆,動如風雨,莫敢當其前 ,莫敢躡其

後。’言有經也。
更多

編輯推薦

1聚焦長征...
2聚焦長征--長征中的...
3紅軍長征在湖南畫史
4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5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6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7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8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9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10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