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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奇男子法傳洪昆

  〔先聲臨江仙〕調詞曰:一帆風送艾陵舟,霎時間嘯貔貅。依然儒雅舊風流。驪歌終一曲,餘夢在揚州。英雄何處無儔匹,仙人指點來由。拋槍妙法為誰留。此地班荊坐,薪傳許狀頭。

  棗核釘同趙懌思過了黃河,洪昆說:"窮寇勿追,讓他們去遠些我再渡河。"至次日午後,方才過渡。一路行來,到了山東省東昌府,行路之間遇見一個十五六歲的男子,與六個大漢廝殺。這男子手中槍忽然落地,往下一伏,那六個大漢一齊上前,用槍來戳。這男子一轉身把六根槍都拋了幾丈遠。六個大漢跌在地下亂滾。洪昆在旁喝彩聲聲,但見六個大漢怎生打扮:頭戴隨風倒的硬鬃帽,花布纏頭。身穿元色緞軟襖,胸前排的金紐扣。大紅綾魚肚兜包,元色段褲。青白布打腿,鐵挺尖薄底鞋。

  是綠林響馬強盜,被這男子打倒在地,口稱:"後麵車上銀子奉送,饒我們性命罷。"這男子放他們起來,抱頭鼠竄而去。且說車上的銀子來由,是奸相嚴嵩貪贓財貨,陸續寄回。

  此次約有二百萬兩,裝了十輛大車,差了十名家將、四十名兵丁護送。到江西,每車上插小黃旗,寫"東閣大學士嚴府",所以知是嚴嵩的贓銀。嚴嵩恃寵作威,無人敢奏,故彰明較著。

  如此路過山東,遇著六個強盜,殺死兵將,劫了車銀,使數百嘍羅要推上山寨去。又遇著這少年男子擋住去路,知道他槍法利害,有神出鬼沒之奇,不敢與爭,丟下銀子,各逃性命去了。

  洪昆迎著這男子,拱手說:"壯士何以放去六個強盜?"男子說:"客官,他們雖係強盜,所劫銀子卻是奸相嚴嵩的贓物,罪有可原。所以放走。但此不義之財我亦不取。丟在山澗中留為後日兵餉之費。"洪昆說:"壯士如此去消,定非凡人。請問尊姓大名。"男子說:"賤姓汪,名大鏞,江西府人。五、六歲時父母俱不在了,隨嫡叔度日。到了十二歲,遇一光仙說:"汪大鏞,你異日必立征倭之功。待你長大十六歲,在東昌府遇洪昆,即將此槍法傳他。以擒倭王、倭將。間隻留銀正為此事。將才跌強人的名為落槍擒將法。敵將見槍落必來擒我,我翻轉身來把他擒住。全憑手緊眼快,是第一神槍法。世人皆不識。但不知何時得遇洪昆。""洪昆說:"小弟就是洪昆。敢煩壯士傳授妙法。"汪大鏞說:"我年卻是十六歲,就得遇洪兄,豈非天定。我們何不結盟兄弟,生死不渝。"洪昆說:"賢弟既有此意,愚兄越發情願了。"二人撮土為香,對天立誓。

  汪大鏞說:"此地卻也僻靜,就把槍法授於仁兄。"洪昆說:"好極了。"洪昆是極聰明人,先已見過一次,這時汪大鏞又舞一回,洪昆都會了,就舞了把,大鏞看一絲不差。二人甚喜。

  汪大鏞說:"此去敝府不遠,請仁兄到舍下住幾日,以表寸情。

  洪昆說:"愚兄禮當拜府,但有一盟弟童昆,約在都中相會,恐有羈留,他必狐疑。定要先去等他才是。明年二月,新例奉旨準天下武士應選,愚兄進京正為此事。童盟弟相約亦為此而來。汪賢弟何不趕到都中同應武選?若是三人俱中鼎甲,豈非一時之盛事?"汪大鏞說:"仁兄要會童兄就請先行,小弟隨後就來。"二人分別,汪大鏞回萊州,洪昆北上,就把東昌府遇汪大鏞傳授槍法的事寫明安信,寄與童昆,又囑他來京定要迂道過萊,訪問汪弟,同來京都相會。再講童老翁七終已到,十一月初旬,童昆收拾起身,過了黃河,來到山東,記起洪昆安信,就迂道到萊州,問到汪大鏞無人不知,便把行李發到汪莊,汪大鏞正在曬場操演,童昆看見十五、六歲的男子,知道是汪大鏞,就上前拱手說:"汪兄,小弟童昆因盟兄洪昆寄書,命小弟前來奉拜,約定一同進京。"汪大鏞聽說甚喜,把童昆請到廳上,賓主各敘寒溫。汪大鏞說:"童兄既與洪兄盟過的,也就是盟兄了。住在小莊稍寬幾日,擇吉同行。"到了十一月中旬,二人收拾動身上京。來至彰儀門,進了外城,各處尋覓洪昆的寓所,總問不出來。童昆說:"難道洪仁兄尚未來京麽?

  汪賢弟可寫明姓名、寓所,貼在彰儀門外總口,若是洪兄來,他就看見知道了。"汪大鏞即取了筆硯紅紙,寫:"山東萊州府汪大鏞寓外城馬市胡同張存仁客寓,門首有帖,安寓已定。

  汪、蘭二人住在都中,專候洪昆來京。有詩為證。

  詩曰:富貴長安早致身,人三為眾倍相親。

  威加海內誰能敵,選武場中得第新。

  此時洪昆過了東昌,到德州地界,又遇著奇緣。所以來在汪、童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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