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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孝至卷(10)

  李注:“有才伎也。”案:伎眾亢眉及無橈言,與曲對文。疑與史記項羽傳“枝梧”義同。莊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彪雲:“枝,柱也。”是其誼。李說非。

  自令之間而不違。

  案:“自令之間”,猶雲獨善其間。

  不能移。

  案:學林二引“不”上有“項”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穀詩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張辟疆之覺平、勃。

  案:學林八引音義:“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義挩下四字。(學林二又雲:“觀辟疆啟陳平之語,殆非十二齡所能言,當從漢書作‘十五’也。”)始六之詔。(音義雲:“天複本作‘始元之初’。”)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謂高帝至武帝計六君。(李刻據盧校本無“世”字,與宋、吳本同。)事得其宜之謂義。

  案:孟子題辭解疏引作“謂之義”。

  四皓、韋玄。(音義雲:“天複本作‘四皓、韋玄成’。”)案:嘉佑本正引“韋玄成”。

  欒布之不塗。(音義雲:“天複本作‘不倍’。”)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塗,猶雲弗偽飾。

  左氏。曰:“品藻。”

  案:類聚五十四引“氏”下有“傳”字。

  [[淵騫卷第十一]]攀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

  案:戴校雲:“據溫公集注,則古本無‘巽’字。今考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請(世德堂本下有“問”字。)孟軻之勇。

  案:禦覽四百三十七引“請”作“或問”,“問”字當有。

  魯仲連 而不製,藺相如製而不 。

  案:學林九引作“ 而不剴”,“剬而不 ”,釋雲:“皆讀音旨兗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則所據之本不作製。陳騤文則上引兩“製”字亦作“剬”。(引“ ”誤“傷”。)使知國如葬,則吾以疾為蓍龜。

  案:文選三國名臣序讚注引“如”作“若”,“龜”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順、(音義雲:“俗本作‘周之傾’”。)赧以成周而西傾。

  案:音義雲:“順靚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說亦同,(癸巳存稿。)其說似確。惟書鈔四十二引“順”作“從”,立義似別。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 ”訛。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誌雲:“‘相’當作‘ ’。說文:‘ ,高貌。’”此文訛“ ”為“相”,與彼例同。忠不足 ,猶雲功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乎?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難”,當從之。

  實刺客之靡也。

  案:文選吳都賦劉注雲:“靡,美也。楊子法言曰:‘聶政、荊軻,刺客之靡。’”蓋本書古訓。

  角(世德堂本作“甪”。)裏先生。

  案:洪括隸釋十六、陳騤文則上亦引作“甪”,與溫公所引或本同,當從之。

  菑(世德堂本作“災”。)異董相。

  案:文選辨命論引“災異董相”,又引李軌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孫通。曰:“槧人也。”

  李注:“見事敏疾。”案:槧無敏訓,疑與荀子“漸詐”義同。

  陳平之無悟。

  李注“內明奇畫,外無違悟。”案:李注蓋讀“悟”為“啎”。據文選長笛注引法言注:“遻,觸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並古通。或李本舊作“遻”,陳揆文則上引作“無 ”,與溫公所據宋、吳本同,則俗本也。又案:文選陸機漢高功臣頌注引宋仲子法言注雲:“張良為高祖畫策六,陳平出奇畫四,皆權謀,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張子房語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齊,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漢書朔傳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選顏延年陶征士誄曰:“依世尚同,詭時則異。”疑據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誌”,“累”作“辱”。華陽國誌“意”亦作“誌”,國誌稱:“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從事,常以公正諫正為誌。”(又國誌讚雲:“仲元抑邦家儀形。”)三國誌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雲:“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淪。”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訛作“又”,據法言正文改。

  則西山之餓夫與東國之絀臣。

  案:文選陸機連珠注引“絀”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人以巫鼓。(音義雲:“天複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猶妄說也。”案:“鼓”疑“瞽”省,猶雲巫史。

  或問:“聖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後漢書來歙傳注引“炳”作“明”,公孫述傳注引“聖人”作“王者”,疑誤。(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亦引,同今本。)如回之殘,牛之賊也,焉德耳?

  李注:“言複甚也。”案:謝應芳辨惑編一引“德”作“得”。據宋鹹注雲:“假令顏行之殘,冉行之賊,則安得不朽之業如此?”似“德”字舊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故孝子之於齊,見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賓。

  李注:“夫齊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齊三日,乃見其所謂齊者。”案:俞樾平議雲:“‘祭’疑‘齊’字之誤。”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齊”,“祭”涉下文“不祭”而誤。禮書七十六正引作“齊不賓”,當據訂。

  死生盡禮,可謂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詞,下五字乃或人問詞。

  無已泰乎?

  案:禦覽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養育之本,故能資生斯民也。得資生之業,是故係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統禦天下者,以百姓之心為心。”案:李說迂曲,必增字而後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禮:“師氏掌國中失之事。”鄭注雲:“故書‘中’作‘得’”呂氏春秋行論篇:“以中帝心。”高注雲:“中猶得。”淮南齊俗訓:“天之圓也,不得規。”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證。斯文作“得”,與周禮故書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禮記禮運篇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緇衣篇所謂民以君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為釋,亦非。

  或問群言之長。

  案:文選文賦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選宋元後哀策文注引“泰”作“太”,七啟注、求自試表注亦引作“太”,“乎”作“也”。又七啟注引注文雲“天下太和也”,求自試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寧餬。(世德堂本作“ ”,注同。)李注雲:“寧餬,餬其口也。”案:禦覽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書鈔百四十二亦引作“寧”。)不亦享乎。

  李注:“嫌禮胡如此,太盛也。”案:平議雲:“‘享’當作‘厚’。”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厚”,故雲“太盛”。禦覽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當據訂。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禮待之也。”案:禦覽引作“不可不厚也”,當據訂。注雲“盛禮”,似亦以盛訓厚。

  否則介鱗易我冠裳。

  案:後漢書楊終傳注引“介鱗”作“鱗介”。

  或問“勞功”。曰:“日一日勞,考載曰功。”

  李注:“日一,日猶日日也。考,成也。周而複始以成其歲,故曰功。”案:此節勞、功並文,正文“日勞”當作“曰勞”,與“曰功”對文。注文“日一日”當作“日一”,日一即日省言,故曰“猶日日”。今本“一”下衍“日”字,因誤正文為“日勞”,誤矣。

  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

  案:此乃楊子自述其作書之歲也。以史考之,當為平帝三年。此書成於居攝前,故稱新莽為漢公。互相勘驗,厥證益昭。李注不察,以漢公為稱其前美之詞,並雜引新事緣飾楊書,以為慨寄微言,箴規深切。所謂本無其意,妄欲強合也。(或以重黎篇羲和為莽官。今考漢書平帝紀:“元始元年,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楊子所雲,即屬此秩,非王莽所改大司農也。)[[序]]案:序篇引入漢書本傳。其文字小有異同者,如“恣乎情性”、“冠乎群倫”,漢書“乎”並作“於”;昔在聖考,作“在昔”;“忽恍”作“曶怳”;“莫尚”作“莫上”,“一概”作“壹概”;以及“遐”字作“假”,“範”字作“範”,“歡”字作“驩”,是也。或古字兩通,或字體稍別,具詳溫公所引,茲不悉著。

  恣乎情性。

  案:黃氏日鈔引“乎”作“於”。

  終後誕章乖離,諸子圖徽。

  李注:“諸子應時而作詭世之言。”案:溫公從宋、吳本“終”作“然”,與漢書合。李讀“終後誕章”為句,似非。“誕章”二字當連下文“乖離”讀六字為句。徽、 古通,當從俞正燮說。漢書作“微”,亦假字。

  陳施於意。

  案:漢書“意”作“億”。顏注引李奇曰“布陳於億萬事也”,係本書古誼。

  動不克鹹,本諸身。

  李注:“克,能;鹹,皆。”案:李讀“動不克鹹”為句,似非。“鹹”當下屬。孟子離婁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即此所本。鹹本諸身,猶彼文皆反求諸己。動與行同,不克猶不得也。

  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忽怳”。)案:羅大經鶴林玉露三引作“忽恍”。

  譔先知。

  案:漢書亦作“先”。宋祁引景本作“光”,似誤。

  [[法言逸文]]或問:“屈原、相如之賦孰愈?”曰:“原也過以浮(一),如也過以虛。過浮者蹈雲天,過虛者華無根。然原上援稽古,下引鳥獸,其著意子雲,(或本作“虛”,是也。)長卿亮不可及。”(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案:“然原”以下,似非本書。)周穆王少不好學,至乎耄長。(禦覽八十五引楊子法言。)(一)原本“浮”下有“過”字,據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此“過”字當在“如也”下,今正之。

  [[楊子法言校補校勘記]]裕孚既校楊子法言校補訖,複得先生手 數頁,亦題“法言校補”,與前互見異同,有足資參證者。不忍割棄,因刊諸校勘記中。片玉碎金,都為瑰寶,固不妨兼收並載也。鄭裕孚記。

  吾未見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學行。)李注:“斧藻猶刻桷丹楹之飾。楶,櫨也。”案:“好”字後人所增也。既言斧藻,則不必更有“好”字。太平禦覽一百八十八引此文無“好”字,此古本無“好”字之確證。

  然亦有苦乎?曰:“顏苦孔之卓之至也。”

  考異雲:“宋、吳本無‘之至’二字,溫公從之。”案:“之至”二字非衍文。修身篇“公儀子、董仲舒之才之邵也”,與此句詞例正同。之卓之至,猶言卓且至也。蓋或人以顏子所苦為問,楊子答之謂顏子所苦在於孔子之道既卓且至,難於躋及,故曰:“顏苦孔之卓之至也。”不得以“之至”為衍文。

  或問蒼蠅紅、紫。(吾子。)李注:“蒼蠅間於白、黑。”俞雲:“蒼蠅則何間白、黑之有?疑原文本作‘蒼駹’。”案:俞說無他證,且蠅、駹字形匪近。李注所言,本屬古訓,詩小雅青蠅鄭箋已標此義。文選曹子建贈白馬王詩曰:“蒼蠅間白黑。”蓋蒼蠅能淆黑白,故凡黑白相淆者,以蒼蠅為喻。蒼蠅能淆黑白,與紅紫之亂朱物異,而有害於色則同,故楊子並言之。俞蓋未達斯旨。

  曰:“子戶乎?”曰:“戶哉!戶哉!”

  案:禦覽一百八十四引此無上“曰”字,“戶哉!戶哉”!作“我戶哉”!無下“戶哉”二字。“我戶哉”與“子戶乎”相應,似屬古本。

  它則苓。(問道。)管子宙合篇雲:“明乃哲,哲乃明,奮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釋之雲:“奮盛苓落也。”

  宋注:“‘苓’當為‘蒙’。”吳注:“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無聆聞之實。”俞雲:“當讀為笭,言如車笭也。”案:吾子篇雲:“好說而不要乎仲尼,說鈴也。”李注:“鈴以喻小聲。”此文之“苓”,蓋即彼“鈴”字之假字也,言惟聖人能開明,餘皆所聞弗遠也。李於此文無注,蓋以“鈴”字已注釋於前,“苓”與“鈴”同,故不加釋訓。此“苓”當作“鈴”之確據。(此條改前作。)聖人以不手為聖人。(問神。)李注:“手者,桎梏之屬。”宋注:“當作‘幹’。”吳注:“手,持也,執也。雖以非禮見囚,終不能執而戮之。”俞雲:“‘手’當為‘午’。午,啎也。不午者,不逆也。”案:上雲“龍以不製為龍”,其上又言“聖人不製,則何為乎羑裏”,則手義當與製近,“手”乃“ ”之誤也。“ ”即古“ ”字,見說文我部。說文雲:“ ,草木華葉下 。” 恒作“垂”,荀子富國篇:“垂事養民。”楊注:“下也。”則 有降抑之義。不 者,猶言不屈不抑也。言文王雖囚,終不因囚而詘,故曰“不 ”,蓋或人以不受拘執為不製,揚子以誌不屈抑為不製也。古“ ”字恒書作“ ”,故說苑權謀篇“東郭垂”,呂覽重言作“牙”,牙即“ ”字之訛。是古籍恒用“ ”字也。

  至書不備者過半矣,而習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過半。”案:李合後世偽古文尚書數之,故曰五十九。若揚子所言,則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備者過半。然其說足破漢博士以尚書為備者之妄。

  九齡而與我玄文。

  李注:“童烏九齡而與揚子論玄。”案:與猶舉也。舉訓左傳襄二十七年“使舉此禮”之“舉”。與我玄文,猶言記誦太玄之文也。李說非。

  議其教化。(先知。)案:“議”讀若“儀”。儀為儀型之“儀”,猶言準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禮義,則下多德讓。

  案:“修”當作“循”,循與順同。(說文:“循,順行也。”淮南本經訓:“五星循軌。”高注:“順也。”)循之以禮義,猶言順之以禮義也。古籍循、修互訛,說別見。

  守失其微。(重黎。)音義:“微或作徽。”案:作“徽”是也。爾雅釋詁:“徽,善也。”書堯典:“慎徽五典。”徽亦訓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者,猶言失其善也。宋嘉佑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隕明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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