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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馬蹄第九》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台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縶,編之以皂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竹/夾]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

  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聖人,蹩躠(音xie4)為仁,踶(音zhi4)跂(qi3)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音gui1)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

  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踢。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音yin1)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能至盜者,伯樂之罪也。

  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遊。

  民能已此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此亦聖人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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