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貢生葛文林,在庠有文名。其嫡母周氏亡後,父荊州續娶李氏,即文林生母也。於歸三日後,理周氏衣箱,有繡九枝蓮紅襖一件,愛而著之。
食次即昏迷,自批其頰曰:“餘前妻周氏也。箱內衣裳是我嫁時帶來。我平日愛惜,不忍上身。今汝初來,公然偷著,我心不甘,來索汝命。”家人環跪,替李求情,且雲:“娘子業已身故,要此華衣何用?”曰:“速燒與我,我等要著。我自知氣量小,從前妝奩,一絲不能與李氏,皆速燒與我,我才肯去。”家人不得已,如其言,盡焚之。鬼拍手笑曰:“吾可以去矣。”李即霍然病愈。家人甚喜。
次日李方晨妝,忽打一嗬欠,鬼又附其身曰:“請相公來。”其夫奔至,乃執其手曰:“新婦年輕,不能理家事,我每早來代為料理。”嗣後,午前必附魂於李身,查問薪米,嗬責奴婢,井井有條。如是者半年,家人習而安之,不複為怪。
忽一日謂其夫曰:“我要去矣。我柩停在此,汝輩在旁行走,震動靈床,我在棺中骨節俱痛,可速出殯,以安我魂。”其夫曰:“尚無葬地,奈何?”曰:“西鄰賣爆竹人張姓者有地在某山,我昨往看,有鬆有竹,頗合我意。渠口索六十金,其心想三十六金,可買也。”葛往觀,果有地有主,絲毫不爽,遂立契交易。
鬼請出殯日期,葛曰:“地雖已有,然啟期告親友,尚無孝子出名,殊屬缺典。”鬼曰:“此說甚是。汝新婦現有身矣,但雌雄未卜,與我紙錢三千,我替君買一兒來。”言畢去。至期,李氏果生文林。
三日後,鬼又附婦身如平時,其姑陳氏責之曰:“李氏新產,身子孱弱,汝又來糾纏,何太不留情耶?”曰:“非也。此兒係我買來,嗣我血食,我不能忘情。新婦年輕貪睡,倘被渠壓死奈何?我有一言囑婆婆:俟其母乳畢後,婆婆即帶兒同睡,我才放心。”其姑首肯之,李婦打一嗬欠,鬼又去矣。
擇日出喪,葛憐兒甫滿月,不勝粗麻,易細麻與著。鬼來罵曰:“此係齊衰,孫喪祖之服。我嫡母也,非斬衰不可。”不得已,易而送之。臨葬,鬼附婦身大哭曰:“我體魄已安,從此永不至矣。”嗣後果斷。
先是,周未嫁時,與鄰女結拜三姊妹,誓同生死,其二妹先亡。周病時曰:“兩妹來,現在床後喚我。”葛怒,拔劍斫之。周頓足曰:“汝不軟求,而斫傷其臂,愈難挽回矣。”言畢而亡,年甫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