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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行孝子到底不簡屍 殉節婦留待雙出柩

  削骨蒸肌豈忍言?世人借口欲伸冤。

  典刑未正先殘酷,法吏當知善用權。

  話說戮屍棄骨,古之極刑。今法被人毆死者,必要簡屍。簡得致命傷痕,方準抵償,問入死罪,可無冤枉,本為良法。自古道法立弊生,隻因有此一簡,便有許多奸巧做出來。那把人命圖賴人的,不到得就要這個人償命。隻此一簡,已彀奈何著他了。你道為何?官府一準簡屍,地方上搭廠的就要搭廠錢。跟官門皂、轎夫吹手多要酒飯錢。仵作人要開手錢、洗手錢。至於官麵前桌上要燒香錢、朱墨錢、筆硯錢;氈條坐褥俱被告人所備。還有不肖佐貳要擺案酒,要折盤盞,各項名色甚多,不可盡述。就簡得雪白無傷,這人家已去了七八了。就問得原告招誣,何益於事?所以奸徒與人有仇,便思將人命為奇貨。官府動筆判個“簡”字,何等容易!道人命事應得的,豈知有此等害人不小的事?除非真正人命,果有重傷簡得出來,正人罪名,方是正條。然刮骨蒸屍,千零萬碎,與死的人計較,也是不忍見的。律上所以有“不願者聽”及“許屍親告遞免簡”之例,正是聖主曲體人情處。豈知世上慘刻的官,要見自己風力,或是私心嗔恨被告,不肯聽屍親免簡,定要劣撅做去。以致開久殮之棺,掘久埋之骨。隨你傷人子之心,墮旁觀之淚,他隻是硬著肚腸不管。原告不執命,就坐他受賄;親友勸息,就誣他私和。一味蠻刑,打成獄案。自道是與死者伸冤,不知死者慘酷已極了。這多是絕子絕孫的勾當!

  閩中有一人名曰陳福生,與富人洪大壽家傭工。偶因一語不遜,被洪大壽痛打一頓。那福生才吃得飯過,氣鬱在胸,得了中懣之症,看看待死。臨死對妻子道:“我被洪家長痛打,致恨而死。但彼是富人,料搬他不倒,莫要聽了人教唆賴他人命,致將我屍首簡驗,粉骨碎身。隻略與他說說,他怕人命纏累,必然周給後事,供養得你每終身,便是便益了。”妻子聽言,死後果去見那家長,但道:“因被責罰之後,得病不痊,今已身死。惟家長可憐孤寡,做個主張。”洪大壽見因打致死,心裏虛怯的,見他說得揣己,巴不得他沒有說話,給與銀兩,厚加殯殮,又許了時常周濟他母子,已此無說了。

  陳福生有個族人陳三,混名陳喇虎,是個不本分好有事的。見洪人壽是有想頭的人家,況福生被打而死,不為無因,就來攛掇陳福生的妻子,教他告狀執命。妻子道:“福生的死,固然受了財主些氣,也是年該命限。況且死後,他一味好意殯殮有禮,我們番臉子不轉,隻自家認了悔氣罷。”喇虎道:“你每不知事體,這出銀殯殮,正好做告狀張本。這樣富家,一條人命,好歹也起發他幾百兩生意,如何便是這樣住了?”妻子道:“貧莫與富鬥,打起官司來,我們先要銀子下本錢,那裏去討?不如做個好人住手,他財主每或者還有不虧我處。”陳喇虎見說他不動,自到洪家去嚇詐道:“我是陳福生族長,福生被你家打死了,你家私買下了他妻子,便打點把一場人命糊塗了。你們須要我口淨,也得大家吃塊肉兒。不然,明有王法,不到得被你躲過了!”洪家自恃福生妻子已無說話,天大事已定,旁邊人閑言閑語,不必怕他。不教人來兜攬,任他放屁喇撤一出,沒興自去。喇虎見無動靜,老大沒趣,放他不下,思量道:“若要告他人命,須得是他親人。他妻子是扶不起的了,若是自己出名,告他不得。我而今隻把私和人命首他一狀,連屍親也告在裏頭,須教他開不得口!”登時寫下一狀往府裏首了。

  府裏見是人命,發下理刑館。那理刑推館,最是心性慘刻的,喜的是簡屍,好的是入罪,是個拆人家的祖師。見人命狀到手,訪得洪家巨富,就想在這樁事上顯出自己風力來。連忙出牌拘人,吊屍簡明。陳家妻子實是怕事,與人商量道:“遞了免簡,就好住得。”急寫狀去遞。推官道:“分明是私下買和的情了。”不肯準狀。洪家央了分上去說:“屍親不願,可以免簡。”推官一發怒將起來道:“有了銀子,王法多行不去了?”反將陳家妻子撥出,定要簡屍。沒奈何隻得拾出棺木,解到屍場,聚齊了一幹人眾,如法蒸簡。仵作人曉得官府心裏要報重的,敢不奉承?把紅的說紫,青的說黑,報了致命傷兩三處。推官大喜道:“是拿得倒一個富人,不肯假借,我聲名就重了,立要問他抵命!”怎當得將律例一查,家長毆死雇工人,隻斷得埋葬,問得徒贖,井無抵償之條。隻落得洪家費掉了些銀子,陳家也不得安寧。陳福生殮好入棺了,又狼狼藉藉這一番。大家多事,陳喇虎也不見沾了甚麽實滋味,推官也不見增了甚麽好名頭,枉做了難人。

  一場人命結過了,洪家道陳氏母子到底不做對頭,心裏感激,每每看管他二人,不致貧乏。陳喇虎指望個小富貴,竟落了空,心裏常懷快快。

  一日在外酒醉,晚了回家,忽然路上與陳福生相遇。福生埋怨道:“我好好的安置在棺內,為你妄想嚇詐別人,致得我屍骸零落,魂魄不安,我怎肯幹休?你還我債去!”將陳喇虎按倒在地,滿身把泥來搓擦。陳喇虎掙紮不得,直等後邊人走來,陳福生放手而去。喇虎悶倒在地,後邊人認得他的,扶了回家。家裏道是酒醉,不以為意。不想自此之後,喇虎渾身生起癩來,起床不得。要出門來杠幫教唆做些憊懶的事,再不能勾了。淹纏半載,不能支持。到臨死才對家人說道:“路上遇陳福生,嫌我出首簡了他屍,以此報我。我不得活了。”說罷就死。死後家人信了人言,道癩疾要纏染親人,急忙抬出,埋於淺土。被狗子乘熱拖將出來,吃了一半。此乃陳喇虎作惡之報。

  卻是陳福生不與打他的洪大壽為仇,反來報替他執命的族人,可見簡屍一事,原非死的所願,做官的人要曉得,若非萬不得已,何苦做那極慘的勾當!倘若屍親苦求免簡,也該依他為是。至於假人命,一發不必說,必待審得人命逼真,然後行簡定罪。隻一先後之著,也保全得人家多了。而今說一個情願自死不肯簡父屍的孝子,與看官每聽一聽。

  父仇不報忍模糊,自有雄心托湛盧。

  梟獍一誅身已絕,法官還用簡屍無?

  話說國朝萬曆年間,浙江金華府武義縣有一個人姓王名良,是個儒家出身。有個族侄王俊,家道富厚,氣岸淩人,專一放債取利,行凶剝民。就是族中文派,不論親疏,但與他財利交關,錙銖必較,一些麵情也沒有的。王良不合曾借了他本銀二兩,每年將束修上利,積了四五年,還過他有兩倍了。王良意思,道自家屋裏還到此地,可以相讓,此後利錢便不上緊了些。王俊是放債人心性,那管你是叔父?道:“逐年還煞隻是利銀,本錢原根不動,利錢還須照常,豈算還過多寡?”一日,在一族長處會席,兩下各持一說,爭論起來。王悛有了酒意,做出財主的樣式,支手舞腳的發揮。王良氣不平,又自恃尊輩,喝道:“你如此氣質,敢待打我麽?”王俊道:“便打了,隻是財主打了欠債的!”趁著酒性,那管尊卑?撲的一拿打過去。王良不提防的,一交跌倒。王俊索性趕上,拳頭腳尖一齊來。族長道:“使不得!使不得!”忙來勸時,已打得不亦樂乎了。大凡酒德不好的人,酒性發了,也不認得甚麽人,也不記得甚麽事;但隻是使他酒風,狠戾暴怒罷了,不管別人當不起的。當下一個族侄把個叔子打得七損八傷,族長勸不住,猛力解開,教人負了王良家去。王俊沒個頭主,沒些意思,耀武揚威,一路吆吆喝喝也走去了。

  詎知王良打得傷重,次日身危。王良之子王世名,也是個讀書人。父親將死之時,喚過吩咐道:“我為族子王俊毆死,此仇不可忘!”王世名痛哭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兒誓不與俱生人世!”王良點頭而絕。王世名拊膺號慟,即具狀到縣間,告為立殺父命事,將族長告做見人。縣間準行,隨行牌吊屍到官,伺候相簡。王俊自知此事決裂,到不得官,苦央族長處息,任憑要銀多少,總不計論。處得停妥,族長分外酬謝,自不必說。族長見有些油水,來勸王世名罷訟道:“父親既死,不可複生。他家有的是財物,怎與他爭得過?要他償命,必要簡屍。他使用了仵作,將傷報輕了,命未必得償,屍骸先吃這番狼藉,大不是算。依我說,乘他俱怕成訟之時,多要了他些,落得做了人家,大家保全得無事,未為非策。”王世名自想了一回道:“若是執命,無有不簡屍之理。不論世情敵他不過,縱是償得命來,傷殘父骨,我心何忍?隻存著報仇在心,拚得性命,那處不著了手?何必當官拘著理法,先將父屍經這番慘酷,又三推六問,幾年月日,才正得典刑?不如目今權依了他們處法,詐癡佯呆,住了官司。且保全了父骨,別圖再報。”回複族長道:“父親委是冤死,但我貧家,不能與做頭敵,隻憑尊長所命罷了。”族長大喜,去對王俊說了,主張將王俊膏腴田三十畝與王世名,為殯葬父親養膳老母之費。王世名同母當官遞個免簡,族長隨遞個息詞,永無翻悔。王世名一一依聽了,來對母親說道:“兒非見利忘仇,若非如此,父骨不保。兒所以權聽其處分,使彼絕無疑心也。”世名之母,婦女見識,是做人家念頭重的,見得了這些肥田,可以享受,也自甘心罷了。

  世名把這三十畝田所收花利,每歲藏貯封識,分毫不動。外邊人不曉得備細,也有議論他得了田業息了父命的,世名也不與人辨明。王俊懷著鬼胎,倒時常以禮來問候叔母。世名雖不受他禮物,卻也象毫無嫌隙的,照常往來。有時撞著杯酒相會,笑語酬酢,略無介意。眾人又多有笑他忘了父仇的。事已漸冷,徑沒人提起了。怎知世名日夜提心吊膽,時刻不忘!消地鑄一利劍,鏤下兩個篆字,名曰“報仇”,出入必佩。請一個傳真的繪畫父像,掛在齋中,就把自己之形,也圖在上麵,寫他持劍侍立父側。有人問道:“為何畫作此形?”世名答道:“古人出必佩劍,故慕其風,別無他意。”有詩為證:

  戴天不共敢忘仇?畫筆常將心事留。

  說與旁人渾不解,腰間寶劍自颼颼。

  且說王世名日間對人嘻笑如常,每到歸家,夜深人靜,便撫心號慟。世名妻俞氏曉得丈夫心不忘仇,每對他道:“君家心事,妾所洞知。一日仇死君手,君豈能獨生?”世名道:“為了死孝,吾之職分,隻恐仇不得報耳!若得報,吾豈願偷生耶?”俞氏道:“君能為孝子,妾亦能為節婦。”世名道:“你身是女子,出口大易,有好些難哩!”俞氏道:“君能為男子之事,安見妾身就學那男子不來?他日做出便見。”世名道:“此身不幸,遭罹仇難,娘子不以兒女之見相阻,卻以男子之事相勉,足見相成了。”夫妻各相愛重。

  五載之內,世名已得遊泮,做了秀才,妻俞氏又生下一兒。世名對俞氏道:“有此狐狐,王氏之脈不絕了。一向懷仇在心,隱忍不報者,正恐此身一死,斬絕先耙,所以不敢輕生做事,如今我死可暝目!上有老母,下有嬰兒,此汝之責,我托付已過,我不能再顧了。”遂仗劍而出。也是王俊冤債相尋,合該有事。他新相處得一個婦女在鄉間,每飯後不帶仆從,獨往相敘。世名打聽在肚裏,曉得在蝴蝶山下經過,先伏在那邊僻處了。王俊果然搖搖擺擺獨自一人踱過嶺來。世名正是恩人相見,分外眼明。仇人相見,分外眼睜。看得明白,颼的鑽將過來,喝道:“還我父親的命來!”王俊不提防的吃了一驚,不及措手,已被世名劈頭一剁。說時遲,那時快,王俊倒在地下掙紮。世名按倒,梟下首級,脫件衣服下來包裹停當,帶回家中。見了母親,大哭拜道:“兒已報仇,頭在囊中。今當為父死,不得侍母膝下了。”拜罷,解出首級到父靈位前拜告道:“仇人王俊之頭,今在案前,望父明靈不遠,兒今赴官投死去也。”隨即取了曆年所收田租帳目,左手持刀,右手提頭,竟到武義縣中出首。

  此日縣中傳開,說王秀才報父仇殺了人,拿頭首告,是個孝子。一傳兩,兩傳三,哄動了一個縣城。但見:人人豎發,個個伸眉。豎發的恨那數載含冤,伸眉的喜得今朝吐氣。挨肩疊背,老人家擠壞了腰脊厲聲呼;裸袖舒拳,小孩子踏傷了腳指號陶哭。任俠豪人齊拍拿,小心怯漢獨驚魂。王世名到了縣堂,縣門外喊發連天,何止萬人擠塞!武義縣陳大尹不知何事,慌忙出堂坐了,問其緣故。王世名把頭與劍放下,在階前跪稟道:“生員特來投死。”陳大尹道:“為何?”世名指著頭道:“此世名族人王俊之頭,世名父親彼此人打死,昔年告得有狀。世名法該執命,要他抵償。但不忍把父屍簡驗,所以隻得隱忍。今世名不煩官法,手刃其人,以報父仇,特來投到請死,乞正世名擅殺之罪。”大尹道:“汝父之事,聞和解已久,如何忽有此舉?”世名道:“隻為要保全父屍,先憑族長議處,將田三十畝養膳老母。世名一時含糊應承,所收花息,年年封貯,分毫不動。今既已殺卻仇人,此項義不宜取,理當入官。寫得有簿藉在此,伏乞驗明。”大尹聽罷,知是忠義之土,說道:“君行孝子之事,不可以義法相拘。但事於人命,須請詳上司為主,縣間未可擅便,且召保侯詳。王俊之頭,先著其家領回侯驗。”看的人恐怕縣官難為王秀才,個個伸拳裸臂,侯他處分。見說申詳上司不拘禁他,方才散去。

  陳大尹曉得眾情如此,心裏大加矜念,把申文多寫得懇切。說:“先經王俊毆死王良是的。今王良之子世名報仇殺了王俊,論來也是一命抵一命,但王世名不由官斷,擅自殺人,也該有罪。本人係是生員,特為申詳斷決。”申文之外,又加上票揭,替他周全,說:“孝義可敬,宜從輕典”。上司見了,也多歎羨,遂批與金華縣汪大尹,會同武義審決這事。汪大尹訪問端的,備知其情,一心要保全他性命。商量道:“須把王良之屍一簡,若果然致命傷重,王俊原該抵償,王世名殺人之罪就輕了。”會審之時,汪大尹如此倡言。王世名哭道:“當初專為不忍暴殘父屍,故隱忍數年,情願殺仇人而自死,豈有今日仇已死了,反為要脫自身重簡父屍之理?前日殺仇之日,即宜自殺。所以來造邑庭,正來受朝庭之法,非求免罪也!大人何不見諒如此?”汪大尹道:“若不簡父屍,殺人之罪,難以自解。”王世名道:“原不求解,望大人放歸別母,即來就死。”汪大尹道:“君是孝子烈士,自來投到者,放歸何妨?但事須斷決,可歸家與母妻再一商量。倘肯把父屍一簡,我就好周全你了。此本縣好意,不可錯過。”

  王世名主意已定,隻不應承。回來對母親說汪大尹之意。母親道:“你待如何?”王世名道:“豈有事到今日,反失了初心?兒久已拚著一死,今特來別母而去耳!”說罷,抱頭大哭。妻俞氏在旁也哭做了一團。俞氏道:“前日與君說過,君若死孝,妾亦當為夫而死。”王世名道:“我前日已把老母與嬰兒相托於你,我今不得已而死,你與我事母養子,才是本等,我在九泉亦可暝目。從死之說,萬萬不可,切莫輕言!”俞氏道:“君向來留心報仇,誓必身死,別人不曉,獨妾知之。所以再不阻君者,知君立誌如此。君能捐生,妾亦不難相從,故爾聽君行事。今事已至此,若欲到底完翁屍首,非死不可。妾豈可獨生以負君乎!”世名道:“古人言:'死易立孤難。'你若輕一死,孩子必絕乳哺,是絕我王家一脈,連我的死也死得不正當了。你隻與我保全孩子,便是你的大恩。”俞氏哭道:“既如此,為君姑忍三歲。三歲之後,孩子不須乳哺了,此時當從君地下,君亦不能禁我也!”正哀慘間,外邊有二三十人喧嚷,是金華、武義兩學中的秀才與王世名曾往來相好的,乃汪、陳兩令央他們來勸王秀才,還把前言來講道:“兩父母意見相同,隻要輕兄之罪,必須得一簡驗,使仇罪應死,兄可得生。特使小弟輩來達知此息,與兄商量。依小弟輩愚見,尊翁之死,實出含冤,仇人本所宜抵。今若不從簡驗,兄須脫不得死罪,是以兩命抵得他一命,尊翁之命,原為徒死。況子者親之遺體,不忍傷既死之骨,卻枉殘現在之體,亦非正道。何如勉從兩父母之言一簡,以白親冤,以全遺體,未必非尊翁在天之靈所喜,惟兄熟思之。”王世名道:“諸兄皆是謬愛小弟肝隔之言。兩令君之意,弟非不感激。但小弟提著簡屍二字,便心酸欲裂,容到縣堂再麵計之。”眾秀才道:“兩令之意,不過如此。兄今往一決,但得相從,事體便易了。弟輩同伴兄去相講一遭。”王世名即進去拜了母親四拜,道:“從此不得再侍膝下了。”又拜妻俞氏兩拜,托以老母幼子。大哭一場,噙淚而出,隨同眾友到縣間來。

  兩個大尹正會在一處,專等諸生勸他的回話。隻見王世名一同諸生到來,兩大尹心裏暗喜道:“想是肯從所議,故此同來也。”王世名身穿囚服,一見兩大尹即稱謝道:“多蒙兩位大人曲欲全世名一命。世名心非木石,豈不知感恩?但世名所以隱忍數年,甘負不孝之罪於天地間顏嘻笑者,正為不忍簡屍一事。今欲全世名之命,複致殘久安之骨,是世名不是報仇,明是自殺其父了。總是看得世名一死太重,故多此議論。世名已別過母妻,將來就死,惟求速賜正罪。”兩大尹相顧恃疑,諸生輩雜遝亂講,世名隻不改口。汪大尹假意作色道:“殺人者死。王俊既以毆死致為人殺,論法自宜簡所毆之屍有傷無傷,何必問屍親願簡與不願簡!吾們隻是依法行事罷了。”王世名見大尹執意不回,憤然道:“所以必欲簡視,止為要見傷痕,便做道世名之父毫無傷,王俊實不宜殺,也不過世名一死當之,何必再簡?今日之事要動父親屍骸,必不能勾。若要世名性命,隻在頃刻可了,決不偷生以負初心!”言畢,望縣堂階上一頭撞去,眼見得世名被眾人激得焦燥,用得力猛,早把顱骨撞碎,腦漿進出而死。

  囹圄自可從容入,何必須臾赴九泉?

  隻為書生拘律法,反令孝子不回旋。

  兩大尹見王秀才如此決烈,又驚又慘,一時做聲不得。兩縣學生一齊來看王秀才,見已無救,情義激發,哭聲震天。對兩大尹道:“王生如此死孝,真為難得。今其家惟老母寡妻幼子,身後之事,兩位父母主張從厚,以維風化。”兩大尹不覺垂淚道:“本欲相全,豈知其性烈如此!前日王生曾將當時處和之產,封識花息,當官交明,以示義不苟受。今當立一公案,以此項給其母妻為終老之資,庶幾兩命相抵。獨多著王良一死無著落,即以買和產業周其眷屬,亦為得平。”諸生眾口稱是。兩大尹隨各捐俸金十兩,諸生共認捐三十兩,共成五十兩,召王家親人來將屍首領回,從厚治喪。兩學生員為文以祭之雲:“嗚呼王生,父死不鳴。刃如仇頸,身即赴冥。欲全其父,寧棄其生。一時之死,千秋之名。哀哉尚饗!”諸生讀罷祭文,放聲大哭。哭得山搖地動,聞之者無不淚流。哭罷,隨請王家母妻拜見,麵送賻儀,說道:“伯母尊嫂,宜趁此資物,出喪殯殮。”王母道:“謹領尊命。即當與兒媳商之。”俞氏哭道:“多承列位盛情。吾夫初死,未忍遽殯,尚欲停喪三年,盡妾身事生之禮。三年既滿,然後議葬,列位伯叔不必性急。”諸生不知他甚麽意思,各自散去了。

  此後但是親戚來往問及出柩者,俞氏俱以言阻說,必待三年。親戚多道:“從來說入土為安,為何要拘定三年?”俞氏隻不肯聽。停喪在家,直到服滿除靈,俞氏痛哭一場,自此絕食,旁人多不知道。不上十日,肚腸饑斷,嗚呼哀哉了!學中諸生聞之,愈加希奇,齊來吊視。王母訴出媳婦堅貞之性,矢誌從夫,三年之中,如同一日,使人不及提防,竟以身殉。“今止剩三歲孤兒與老身,可憐可憐。”諸生聞言慟哭不已,齊去稟知陳大尹。大尹驚道:“孝子節婦,出於一家,真可敬也!”即報各上司,先行獎恤,侯撫按具題旌表。諸生及親戚又義助含殮,告知王母擇日一同出柩。方知俞氏初時必欲守至三年,不肯先葬其夫者,專為等待自己。雙雙同出也。遠近聞之,人人稱歎。巡按馬禦史奏聞於朝,下詔旌表其門曰“孝烈”。建坊褒榮。有《孝烈傳誌》行於世。

  父死不忍簡,自是人子心。

  懷仇數年餘,始得伏斧砧。

  豈肯自吝死,複將父骨侵?

  法吏拘文墨,枉效書生忱。

  寧知俠烈士,一死無沉吟!

  彼婦激餘風,三年蓄意深。

  一朝及其期,地下遂相尋。

  似此孝與烈,堪為簿俗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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