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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寂靜分第十一

【分義】學般若法者,在初執有,次則偏空,為說真語、 實語、如語、不誑不異等語,世人又執為實有此法矣。上言布 施忍辱等行,恐其執於有也,但處處說幻離相,每言不可取不 可說等,又恐其著於空而偏樂寂靜禪味,不起大悲之用矣。不 落作病,便入滅病,二病交起,翻成顛倒,真智無由顯發,世 尊故說此法,無實無虛以圓之,但圓其體,非泯其用,倘偏樂 寂靜,即不能發般若之妙用。此無實無虛一句,如畫龍點睛, 通體活現,由偏空而轉知有,不落兩邊,不取中道,所謂如語 者是也。此義惟大乘人最上乘人始能決定通達,雖每日三時以 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經百千萬億劫,尚不能比其勝也。了此一 句義者,必理事雙融無礙,其目如日光明照,見種種幻相幻法 者,斯足當之,當知是人,則是如來矣。以能荷擔如來無上菩 提也,乃言與佛不異,一切天人皆應以華香供之。言輕賤罪業 果報功德者,正表不廢事修。一切無實無虛,原不應妄生一切 有無前後等分別,加以思議,反自生障也。此全經一大關鍵, 非內求諸己,斷無成就之理,即世尊於燃燈佛前,供養承事八 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未足為勝,以偏於法相,未臻圓義也。 經義宏深,如是如是。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注釋】不誑語者一句,原文無,係鳩什法師所加入,蓋 合此土眾生之機,以堅其信心也。此法無實無虛,的是真語, 惟其無實,故不見諸相可得,眾生可度;惟其無虛,故未嚐不 現起諸相而度眾生也。是以即諸相離諸相,即眾生離眾生,斯 是真智。實語者,謂說小乘四諦法也。如語者,謂大乘可如而 小乘則不能也。不異語者,謂三世一切諸佛,無不同此一道, 不離菩提以為因也。總之佛法以通達為主,無所偏執。行者往 往偏於空虛,喜於寂靜,難起大悲妙用,智無由顯,此亦多生 習氣,佛故指出無實無虛之義以融之,希世人遠此寂靜病,以 為住處,恐其入於止病滅病。所謂真實義者,即無實無虛之妙 諦耳。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若菩薩心不住於法而行在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 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 功德。

【注釋】前言無實者,以法體本空也。然恒沙德性,妙用 不匱,故曰無虛,以有妙用,不廢布施,以體空寂,故不住法。 若但知布施而不知離相,即住於實,但知離相而不布施,即住 於虛。一執我,一執空,皆非中道,但著意立一中道,又不離 二邊矣。故重不得,輕不得,著不得,不著亦不得,惟隨行者 般若力大小而轉,非得根本智者,不能契其妙也。入暗與有目, 是兩大關鍵,聖凡之別在此。故般若是根本成佛資糧,開目則 般若妙用起,方能無住布施,方能非空非有,否則心為塵染, 心不知心,心被塵奪,心不見性矣。見種種色者,了一切義也。 以了一切義,則心境雙破,圓成實顯,此真受持讀誦者。以受 其文,持其義,口讀默誦,為人演說,聞思修三法已全,不必 其人當佛在世,即後末世有能如是者,其人即已成就無量無邊 功德。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者,其人則是如來無疑。如是勝因, 如是妙果,唯佛智慧,悉知悉見,以一切無不與佛相通耳。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 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 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 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 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 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 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 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 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 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注釋】此第四次較量功德,每日三時,各以如是恒河沙 等身布施,非僅一日二日,一次二次,乃經百千萬億劫,以身 布施,可謂多之至矣,然不如般若之勝也。若於此經,一聞於 耳,即已深入,無所猶豫,其福已不思議,況複書寫受持讀誦, 為人解說乎!此等勝事,下劣根器,每不欲聞,亦非聲聞等所 能共幸,惟頓入菩薩,直趨無上菩提,不落階級,亦無漸次之 大乘人,足以當之。其成就功德,言不可量者至長也,不可稱 者至重也,無有邊者至廣也,不可思議者不可以心思擬議也。 上求大智,下化大悲,智悲雙運,安於精進肩上,從生死海波 羅蜜多,自他一齊解脫,方舍此擔。故曰荷擔如來無上菩提, 有此大心,具此大器,人法雙空,了無貪著,乃名通達。若有 所著,此即小法,四相即不能免,故著不得,著即為情見所覆, 解說時,將不能如義而說,聽受時,亦不能如義而領會矣。倘 彼此互相通達,即在在處處是經是塔廟矣。若有二字,即明言 非文字之經,指生佛同體不異之真如,是應受世間人天香華供 養者也。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 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 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 阿僧祗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 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 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 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 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 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恩議,果報亦不可思 議。

【注釋】此段於初學人,中途疑退者,關係不小。近世行 者,雖是學佛,多半求佛,因何求佛,曰圖福報,並求眼前立 至之福報,此執取有相之總因也。不知求佛並非不可得福報, 但有先決條件者二:一、眼前種種都是果,夙世造因而今世受 之,順逆之境,出有偶然,非是定法,汝今受持讀誦,係種未 來福田,若為人輕賤,是受過去世罪報,不可並論合計也,第 受則果消,另轉一因果矣。二、福報有二,一無上智慧之福報, 以證得菩提為極則,永久勿失勿退者也;二人天有漏之福報, 乃一時之得失,終非究竟者也。佛隻令汝自求,自造因,自得 果,自受恨,好壞任汝自由自擇,佛非可代為禍福也。故學以 正因為第一,因不正則果亂,若不正因,但求有漏之福,則雖 供養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終屬人天有漏之福,其功德之 微,遠不如明心功德千萬億分之一矣。簡言之,不內求諸心而 外求諸佛,竟毫無功德是也。昔初祖不許梁武帝之功德,即是 此意。此等議論,劣慧人聞之,決定不信,以樂小法故不信, 不信則狐疑,狐疑則狂亂。蓋無相功德之大,無法具說,要領 會人方能受之。領會者何?此刹那間相印之功德,即在當下, 種種罪業,隻是一念,前念為先世,後念為今世,但隻一轉, 即證無上菩提,如作當來論,即失去金剛本旨矣。如是妙諦, 固不可思議,然又不可偏空,因果成律,不可動搖,是亦不可 思議。佛說不可思議,世人偏要於思議中求,則所得果報,亦 隻有思議之果報耳,非佛法真諦也,並不達此中有無實無虛之 妙義存也。當字作去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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