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冬寒,迎接春暖,自古是歲時習俗的重要命題。《後漢書·禮儀中》載,季冬之月“立土牛六頭於國都郡縣城外醜地,以送大寒”,就是著名的例證。在冬季的第三個月份,以土塑牛,立在城外東北方,表示“送大寒”。這風俗,後來演變為立春之日鞭打春牛的習俗。寒冬臘月,除了土牛送大寒之外,古人還在門戶上作文章,殺雞祭祀門戶。東漢應劭《風俗通義》記時俗風尚,錄下許多風俗史料。“風俗”一詞即源自該書。《風俗通義·祀典》載:
俗說:雞鳴將旦,為人起居;門亦昏閉晨開,稈難守固;禮貴報功,故門戶用雞也。
《青史子》書說:“雞者,東方之牲也,歲終更始,辨秩東作,萬物觸戶而出,故以雞祀祭也。”
太史丞鄧平說:“臘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陰勝,故以戌日臘。戌者,土氣也,用其日殺雞以謝刑德,雄著門,雌著戶,以和陰陽,調寒暑,節風雨也。”
以上引文,三條材料各言其說。第一條為東漢時民間的說法。雄雞啼晨,大門黃昏關閉早晨開啟,以時間方麵的相似點作為中介,說明“門戶用雞”。第二條引《青史子》,將雞歸為“東方之牲”,也同雄雞司晨相關;舊歲的終了,新歲的開始,在於太陽東升,“萬物觸戶而出,故以雞祀祭”。第三條,錄漢代鄧平之語。古人以暑為陽,寒為陰。大寒之時,人們不希望陰氣過於旺盛,所以先擇屬戌的日子舉行臘祭儀式。地支十二,戌屬土。在臘月的戌日殺雞,意在送走刑殺之氣,迎接將至的春氣。因為,十二地支中酉屬金,金主刑殺,而雞為酉的屬相。古人相信,在這特定的日子裏,殺雄雞懸於大門,殺雌雞懸於房門,可以“和陰陽,調寒暑,節風雨”,求得來年風調雨順。殺雞懸於門戶的風俗,因陰陽五行說的摻入,益顯得色彩神秘,並形成不盡相同的解釋。但是,歸根結底,這一風俗所體現的,是漫長冬日裏對於春天的熱望。對此,《太平禦覽》卷二九引裴玄《新語》,講得較為直白:
正朝,縣官殺羊,懸其頭於門,又磔雞副之,俗說以厭癘氣。玄以問河南任君,任君曰:“是月也,土氣升,草木萌動,羊吃百草,雞啄五穀,殺之以助生氣也。”
不僅殺雞還殺羊,羊頭也高掛在門上。為的啥?隻因大地複蘇,草木將萌愛。殺一隻吃草的羊,再殺一隻啄穀的雞,人們希望以此表示對自然界的一種幹預,以此象征對於春天生發之氣的扶助,說得再直白一點:幫助春的氣息壯大起來,盡快擠掉冬寒。
作為一種風俗,東漢時磔雞祭門的時間是在冬季的最後一個月;傳至魏晉,這項歲時活動逐漸融入年俗,《晉書·禮誌上》:
歲旦,常設葦茭、桃梗、磔雞於宮及百寺之門,以禳惡氣。
歲旦即新年第一天。新年伊始,門上懸葦索、桃人,還要殺雞祭門禳惡氣。《南齊書·魏虜傳》記北方民俗:“蠟日逐除,歲盡,城門磔雄雞,葦索桃梗,如漢儀。”這反映了風俗的傳播。
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也言及新年時磔雞祭門的古俗,並解說它的含義:
古者,正旦磔雞祭門戶,以辟邪鬼。蓋雞乃陽精,雄者陽之體,頭者陽之會,東門者陽之方。以純陽勝純陰之義也。
雞啼黎明,使古人感到它是同東升的旭日相關聯的動物,因而視它為太陽鳥,為陽精之禽,如《太平禦覽》引《春秋說解》:“雞為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人們說,鬼魅晝伏夜出,害怕太陽,害怕光明,是陰邪之物。故而,古人在新年第一天,“磔雞祭門戶,以辟邪鬼”,相信此舉可使新一年避開惡氣邪鬼的攪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