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雞可以為夏食”,是東漢蔡邕的原話,這裏搬來做話題。要說的是飲食中的雞,更是飲食文化中的酉雞。
蔡邕《月令問答》談五時食肉,從生肖的五行歸屬角度講生肖動物:
凡十二辰之禽,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醜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豬而已。其餘龍虎以下,非食也。春,木王,木勝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屬季夏,犬屬季秋,故未羊可以為春食也。夏,火王,火勝金,故酉雞可以為夏食也。
《月令問答》是係統記載十二生肖的較早文獻之一。這段文字講一年中不同季節,分別取醜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豬,並引入五行相克之說釋之。比如,說到“酉雞可以為夏食”,是因為夏屬火,火能勝金,酉雞屬金,便成了夏食。當然,這並不是蔡邕的杜撰。《禮記·月令》記,孟夏之月、仲夏之月,“食菽與雞”。《呂氏春秋》載有相同的說法。
酉代雞,未酉亥代羊雞豬,請看清代《茶香室叢抄》批注宋代黃庭堅食譜:
宋黃庭堅《宜州家乘》雲:正月二日,作未酉亥飩餛。按此當是雜羊肉、雞肉、豬肉為之,故以未酉亥為名。
羊、雞、豬,三種肉餡包飩餛,黃庭堅戲稱之為“未酉亥飩餛”。一句詼諧語,將生肖文化引入飲食文化中。
舊時成都食品有所謂“十二象”,十二象即十二生肖。將豬牛羊雞等肉混合煮食,稱為“十二象”,意思是說十二生肖一鍋燴,從鼠到豬全都有。李甦人小說《死水微瀾》描寫當時下層社會的生活,即端出“十二象”兩大碗:
一天哪裏討不上二十個錢,那就可以吃葷了!四城門賣的十二象,五錢吃兩大碗,鄉壩裏能夠嗎?
這是大雜燴,而非珍饈佳肴。清末民初,在成都專門賣給窮人、乞丐的混合食品。取名“十二象”,既言有肉,又言其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