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兩種樂器用於演奏的開始和結束。一種叫?(zhì),用於演奏的開始,形狀如漆桶,中有椎柄,連底有洞,向左右擊打。一種叫?(yǔ),用於演奏結束,形狀如一個伏虎,虎背有二十七個齟齬,即鋸齒,伏虎下有台形的底座。演奏結尾時,用前頭砸碎的竹棒(名櫟)擊打虎頭,再用棒逆刮虎背上的鋸齒,以發聲響。
所以用虎作演奏結束時的?,是因為虎震懾百獸,隻要它在山上一聲長嘯,立時百物肅止,不敢再發出聲響。在音樂演奏中,便采用了猛虎的威懾道理。
將?作成虎的形狀,還有陰陽五行的觀念。“就方位,季節而言,始樂的?位於演奏場所的東邊,表示‘陽’,表示‘春’,表示‘物之始’,表示承順天地,序迎萬物。而?……位於西邊,表示‘陰’、‘秋’、‘物之成熟’。因在‘四方神’中,白虎位於西方。又因虎嘯而生風,風生而萬籟皆作,虎伏而風止,風止則萬籟皆息,所以用伏虎來作止樂的?。”
“虎背上的鋸齒二十七個,即三九二十七,陽成於三,變為九。擊?的竹棒長一尺,即十寸,即陽三九以陰十勝之,陰勝陽,所以代表止樂。”
單數為陽,複數為陰,在樂器中虎亦代表陰的一方。
樂器中?、?的曆史很古老,早在舜帝時就有了,在《尚書?益稷》中對?、?演奏的情況就有一段很生動的描寫。樂官夔對舜帝說:“廟堂下吹起管樂,打著小鼓,敲?作為樂曲的開始。笙和大鍾交替演奏,敲?作為演奏樂器的結束。扮演飛禽走獸的舞隊踏著節奏跳舞……各位長官也合著樂曲一同跳起來吧。”
古代懸掛鍾和玉磬的木架,兩側的立柱名?(jù),掛樂器的橫梁名筍。《周禮?冬官考工記下》記載:“梓人為筍?,天下之大獸五,脂者、膏者、嬴者、羽者、麟者。宗廟之事,脂者、膏者以為牲。嬴者、羽者、麟者以為筍?”。所說的“梓人”,是古代製造鍾磬樂架和炊具、箭靶的工匠。他們製造鍾磬樂架時,裝飾紋樣不能選用豬和牛羊,因為這幾種獸隻能作祭祀宗廟時的犧牲。嬴者屬於虎豹貔螭;羽者屬於鳥和鳳;麟者屬龍蛇魚類。而嬴類的虎“恒有力而不能走,其聲大而宏……則於任重宜”。就是說虎最適宜。還說,若是用虎型做鍾架的底座,擊打懸掛的鍾,就如同底座的虎在鳴叫。
從西周至戰國,鍾磬樂器架的底座多是虎的造型,有的用盤龍造型。楚國的鼓架用鳥的造型,底座用虎的造型,名謂“虎座鳥鼓架”。
漢代宮廷和貴族演奏雅樂的建鼓,鼓的底座便是虎型;有的用雙身虎座,建鼓車上,架鼓的底座依然用虎的造型,漢代畫像石的雕刻上,便有形象的記錄。楚國的編鍾,則以虎型作掛鉤。
由於虎發出的聲音宏大而有力,便與音樂的樂器結合到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