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猿猴的製伏與捕捉,是人類力圖征服、利用自然的眾多行為當中的一部分。這類行為大約從人類形成後就開始,直到今天也沒有結束。
許多時候,人們對猿猴的轄製和捕捉,並非出於邪惡的目的,而是由於它們的搗亂胡為,幹擾破壞了人們正常的生產生活——比如猴子常在秋冬季節,成群結隊盜食糟蹋農作物,辛辛苦苦種莊稼的人不免大為惱火;它們又喧嘩好鬧,有時攪得人無法安寧,如此等等——人類不得已進行“正當防衛”。
《會稽縣誌》記載:猴子有一個劣性,喜愛糟蹋莊稼,所過之處,必定一片狼藉,十分令人頭痛,可又無可奈何。會稽山(在今浙江紹興市南)一帶的平地上,多種植豆類、麥子,猴子經常成群結隊地前來搗亂踐踏,農民深受其苦。山下有一個天衣寺,寺裏的法聰和尚看到猴子這樣作孽,就想好好治治它們。他請人先捕捉來一隻健壯的老猴,然後用衣服被單把它裹住,又用針線縫了個結結實實,隻露出兩隻眼睛。等猴子們又來莊稼地裏搗亂時,法聰就把老猴放出來。老猴裹著衣服被單在猴群中亂跳,企圖掙脫束縛。猴子們忽然看見一個怪物衝過來,都大驚失色,嚇得轉身就逃。老猴見同類不來救它,反而隻顧自己逃跑,不禁大怒,緊追不舍。眾猴逃得越急,老猴追得越緊,一路上煙塵滾滾,一天竟然跑出數十百裏地去。從此,這一帶好長時間都沒有再發生猴害。
《太平廣記》卷446“獼猴”條亦雲:因為獼猴禍害莊稼,人們就把酒糟盛在盆裏,放在野地的路上,又削一二尺長的木棒三五十根,放在盆旁邊。猴子吃罷酒糟,醉了就拿起木棒,互相敲擊,於是折胳膊斷腿兒,被人輕而易舉就全部擒獲了。
明劉元卿《賢奕編》中記述的辦法更有意思:
猩猩是喜歡酒的獸類。住在山腳下的人就在道路旁擺下大大小小的酒杯,倒滿酒;又編織了草鞋,並連接起來。猩猩看見了,知道這是人設下圈套來誘捕自己,還知道擺設圈套者以及他的父母祖先的名字,就一一指名道姓,破口大罵。不久,又對同伴說:“為什麽我們不稍稍嚐一點呢?隻要小心點兒,別多喝就行了。”於是就一同拿起小酒杯喝,喝完就罵著走開了;不一會兒又回來,拿起大酒杯喝,喝完又罵著走開。這樣五次三番,終於抵製不住酒香的誘惑,大喝起來而忘記了這樣會喝醉。喝醉後就把草鞋穿在自己腳上。這時人們就來追捕它們,它們競相踐踏,終於束手就擒,沒有一個逃脫的。後來的猩猩遇見這樣的圈套,也是這樣的下場。
可見防衛的辦法多種多樣:有借猴以驅趕猴的,也有利用猿猴的好酒、喜模仿等習性來巧妙設法從而製伏擒拿它們的。
有時候,人類捕捉猿猴,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如捉來供自己玩耍取樂,或者戲耍給眾人看以求自己賺錢;甚至為了牟取暴利而不惜以殘忍的方法獵捕猿猴。例如《齊東野語》記載:
武平(今福建武平縣)一帶以多產金絲猴而著稱。但長大以後的金絲猴極難馴養,而幼小的又被母猴抱在懷中,一刻不離。捕猴的人經過長期觀察,發現母猴對幼猴關心備至,幼猴對母猴也異常孝順,就想出了一個狠毒的辦法。他們用毒藥塗抹在箭矢上,發現母猴懷抱幼猴,就專射母猴。母猴中箭,自知快要死了,就強忍痛楚把乳汁灑在樹葉上,想讓幼猴饑餓時吃,然後把幼猴安置在樹上,自己墜地而死。捕猴的人並不上樹去捉幼猴,而是當場將母猴的皮剝下來,用鞭子猛勁抽打。幼猴看見此情此景,傷痛之極,不斷哀號悲啼,最後自己下樹束手就擒。以後,捕猴的人每天晚上還要睡在母猴的皮上,以逼迫幼猴服從他,不然就不能把幼猴馴養長大,拿它謀利了。
《玉堂閑話》亦載:
有一種猿猴叫做“狨”的,其雄性長著一尺或一尺五長的毫毛,它自己十分愛護,就像人穿著一身兒錦繡衣服似的,最好的毛色澤金黃,如今達官顯貴家裏常用來做暖座。長著毫毛的雄性,聽見人聲犬吠,就拋下群體逃跑,或者隱藏在濃密的樹枝樹葉裏——知道它的茸毛好,捕獵的人定是來取它的。雌性和小狨則依舊慢吞吞地在樹上爬來爬去找食吃,知道捕獵的人不會找它們的麻煩。雄狨中了箭,就拔出箭來用鼻子聞聞,發覺有藥氣,就把箭折斷扔在地上,發愁沮喪。一時藥性發作,嘔吐不絕,呻吟之聲,與人沒有區別。攀住樹枝的手足鬆開了,它從樹頂上墜到樹中間,仍然竭力想抓住樹枝,可終於力量不濟,掉在地上。人犬立刻趕到,要了它的性命。如果獵人想得到好的毛皮而沒有得到,就用箭射雌狨。雌狨中箭,就會把小狨從自己身上推開,但小狨推而不去,依然緊緊抱住媽媽的身體,分都分不開,結果母子都被殺了。
為了自己的生存和舒適,不惜用殘忍的方式來捕獵其他動物,這不能不說是人類對整個世界犯下的罪惡。猴子雖然是動物中的智者,不過它們的智慧靈巧與人類比起來,畢竟是“小巫見大巫”:人不僅知道用暴力可以製服野獸,而且懂得利用動物的親情來捕捉、轄製它們。人的智慧固然可以為“萬物之靈長”,可是人的貪婪和殘忍,有時也遠遠超過毒禽猛獸,甚至連禽獸也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