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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吊唁(1)

  吊唁

  吊唁是喪葬禮俗中重要內容之一。吊唁因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的不同,其禮數、方式也有所不同。

  子女屬五服中的斬衰一服,如果在外聞訃後,應當首先哭悼,然後問明死因,就要上路奔喪。將要至家,要以“望鄉而哭”的方式來表親情之深厚。已經出嫁的女兒要“哭路頭”,到家後應先到靈前跪叩哭悼,直至有人多次勸慰、拉扯後方可停止哭泣。如果是親友前來吊唁,孝子們要跪叩迎接,並陪同吊唁。舊時北京習俗是有門鼓在親友們剛進大門,就傳報進去,鼓樂便響了起來。吊唁人先在月台上行四叩首禮,守靈孝子們還禮後,來到靈前正式舉哀哭悼,經禮賓勸慰再三,才去禮房交禮。如果並非至親,或是亡人的長輩,則在靈前燒化幾張紙錢即可,不舉哀悼之儀。陝北吊唁之儀與之略同,沒有門鼓,僅有禮賓人員主持迎賓吊唁。

  親友前來吊唁大都有禮品或禮金相送。禮品大都為匾額、挽聯、挽幛、香燭、紙錢、冥器等。挽幛無論質地如何,其顏色應當是藍、灰、青、白等素色麵料,上麵綴飾白紙幛光,寫一些頌揚之詞,如:“英名千古”、“典型尚在”等。也有送祭席的,陝北俗稱為“祭飯”。送祭飯時應在桌上壓一大幅綢條,上書:“××老大人(太夫人)尚饗”字樣,陝西、山西北部以及內蒙古西部的習俗是在吊喪供祭時用大饃饃,俗稱“獻餜”。獻餜的多少是根據致獻人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來決定的,有的是整份十二個,有的是半份六個。獻餜是有收有退的,整份的要退四個,半份的要退兩個,在實際中人們為了省事,僅以實收數獻上,所以出現了八個、四個的數量。其實這樣做是不合禮數的,表現出來的是隻收不退。獻餜不僅從數量上可以看出獻供人與死者的關係的親疏遠近,而且從大小上也可以看出這層關係。越大,則表示心越誠,其孝也盛。

  陝北民間將供品統稱為“獻餜”,其實,“餜”是一種油炸食品,經常出現在陝北的祭祀禮儀中,以示人們對死者的尊重和深厚情感。饃是一種蒸製食品,作為祭品出現在喪葬禮儀中應當與“介子推”有關。介子推在陝北被訛傳為“紙錘”,饃是用來祭奠介子推的供品,它之所以成為喪葬禮俗或祭祖時使用的供品,是因為人們把祭奠介子推的寒食節衍化成了祭祖節,寒食節也就成了祭奠介子推與祭奠祖先雙重意義上的節日,後來竟被民間視做單純的祭祖節。這樣一來,祭奠介子推所用的“子推”饃也就被運用到喪葬禮儀中來了。從這一衍化過程來認識餜與饃的關係就不難理解陝北民間為何將供品統稱為“獻餜”了。介子推在晉、陝、內蒙古的影響很大,祭奠介子推的習俗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上述地區在葬喪活動中的禮儀規範。

  吊唁所送禮金須用黃色紙作為封套裝好,正中的藍簽上寫:“折祭×元”或“奠敬×元”。

  喪葬活動中攜禮吊唁是一種很古老的習俗,它既體現了對死者的吊唁,也表示了對生者的撫慰。對死者起吊唁作用的禮品稱做“贈”,對生者起撫慰作用的禮品叫做“賻”。所謂“賻”是助人辦喪事的財物。《禮記·文王世子》中雲:“至於賵賻承含,皆有正焉。”承含是將死屍放入棺材的禮儀。所以,用於助人辦喪事的財物也被稱做“賻贈”、“賻儀”、“賻金”。所謂“賵(音鳳),也是助人辦喪事時所送的財物”。《儀禮·既夕禮》雲:“公賵玄□束兩馬。”《荀子·大略》雲:“貨財曰賻,輿馬曰賵,賻賵,所以佐生也。”由此可以看出,賻是錢財,賵是馬匹,是佐人以生的財物,說明是送給生者的。贈與死者的大都是挽聯、匾額,而賻與生者的大都是挽幛、祭席等。今人大都以錢幣直接記入賬簿,沒有“賻”、“賵”之區別,雖簡而不可取。

  吊祭人

  吊祭人就是“送葬人”,他們參加喪事活動並進行送葬,但不去墓地。吊祭人是一般的親友。屬親戚者,應頭紮“白頭巾”,即陝北民間所說的“號帽”。屬朋友者,應在左腕紮以白布。當送葬行列行走一段路程後,喪主即向他們“謝步”,婉謝他們的送行之情,並以白巾或手帕作為答謝禮品送給他們。此俗多出現在盛大莊嚴的葬禮之中,一般的葬禮則多不采用,一則,耗資較多,另則,禮數太多,一般人家既顧及不了這些禮數的應酬,也沒有太多的禮品回贈。

  迎靈

  陝北喪葬禮儀中有迎靈之儀,即迎請三代祖宗的神靈。將三代祖宗神靈迎回後供於靈棚之中。這一習俗的儀注是,將亡人之靈魂交給祖宗,祈望祖宗的神靈將亡人之神靈帶入天界。迎靈之俗是由孔子而來,《禮記·檀弓上》中雲:孔子小時候死了父親,不知墓地在哪裏。母親死後,孔子在五父的大路上舉行“殯禮”,見到他的人都以為是在出葬。看他拉的靈柩,好像舉行殯禮。當問過曼父的母親後,才能將雙親合葬於防。孔子的這一禮俗就成為後人在喪葬中的迎靈禮俗。陝北迎靈不用靈柩,而是孝子們扛著引魂幡來到路頭,朝著祖墳方向行迎靈之儀,後來亦有不用引魂幡者,僅拄以喪棍,在吹手們的引導下去迎請。

  守靈

  凡人死後,在沒有出殯之前,每天晚上都要有人守靈。

  守靈習俗由來已久。守靈習俗的形成有一個古老的傳說。相傳很久以前,在一個山村裏,人死了以後常發生詐屍的事情,人們很害怕,但凡有誰家死了人,村裏人便早早將門關上,以躲避詐屍。

  這個村裏有兄弟五人,老大叫盼喜,老二叫春望,老三叫三貴,老四叫歸來,老五叫大喜。他們五人是村裏有名的膽大人,誰家辦喪事都請他們幫忙。說來也巧,凡有他們幫忙辦事的喪事活動從來沒有出現過詐屍。

  有一天,村裏又死了人,喪主請他們去幫忙,他們沒有推辭就前往幫忙。從中午一直幹到晚上才把活幹完。喪主看他們很辛苦,也很感激,就以酒宴招待他們。過了一會兒,喪主因故先行告退,兄弟五人仍在喝酒。這時,有一隻貓進到停放死屍的屋內,爬到死屍上舔了舔死屍的手。老二老三正對著死人,見貓進屋後,老三過去把貓趕跑,又回來坐下喝酒。一會兒,死屍的手動了起來,老三看見後很害怕,便不聲不響地走了。又過了一會兒,死屍全身動了起來,和老三並排坐的老二也看見了,詐稱上茅房,也溜了。死屍坐了起來,老四一回頭看見了,喊了一聲就跑,死屍一蹦一蹦跟著老四歸來跑。老五膽小,聽到老四的喊聲,又見死屍跟在老四後麵跑,被嚇懵了,跟在死屍後麵跑,僅留下老大一人在屋內。這時,一隻公雞叫了起來,緊接著,村裏的公雞都叫了起來。死屍聽到公雞的叫聲後倒在山路上不動了。他們弟兄的喊叫聲驚醒了喪主和村裏的人,大家一齊動手將死屍抬了回去,並問他們究竟是怎麽回事,才知道是因貓舔了死屍後詐屍了。自此以後,便有了在喪事活動中守靈的習俗。守靈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止貓舔死屍。

  在這次詐屍中,人們對這兄弟五人的不同表現有了不同的認識。老三先看到死屍手動後便不聲不響地走了,說明他很鬼,他的名字又叫“三貴”,所以人們一般稱老三為“鬼三”;老二看到死屍動彈後,不僅不向大家說明,還謊稱上茅房,借機溜走,說明他很奸猾,所以後世有“老二奸”的說法;老四和老五看到詐屍後,很害怕,拔腿就跑,死屍跟著老四跑,老五跟著死屍跑,老四名叫“歸來”,與“鬼來”音同,後世就有了“鬼跟老四跑,老五跟鬼跑”的說法。唯獨老大既沒有被嚇著,也沒有跑,後世就有了“老大忠”的說法。

  守靈習俗無論有何種傳說與說法,它的目的何在,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經成為喪葬禮儀中必不可少的禮儀程序,從人的初終到出殯前都要守靈。所不同的是,從初終到納棺前稱做“守鋪”,納棺後到出殯前稱做“守靈”,也俗稱為“困棺材”,即睡在棺材側。封建時代的大孝禮儀中,在埋葬以後還要在墳旁搭棚以守孝,少則三月,多則一年。從這一禮儀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守靈既體現了人的親情關係,也體現了宗法禮儀,同時又蘊涵著豐富的民俗規矩。

  辭靈

  辭靈之儀在喪葬禮儀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項禮俗。辭靈之儀各地有所不同。有的是將棺蓋打開,在棺底放七個銅錢,一則表示為死者“再添錢財”,另則,死者遺族可再次,也是最後一次瞻仰死者遺容。有的則是將棺材頭抬起,在下麵放上幾枚銅錢,表示死者錢財“滿盈”,留於後人之儀。少數民族的辭靈之儀更為複雜,如滿族的辭靈儀式是在出殯的前一天晚上舉行,親友們跪在靈前往焚紙盆中奠以三盅酒後,由司儀念吉祥詞並插香。毛南族的辭靈也稱做“祭喪”,是一項規範的俗儀,擺著豐富的祭品,由舅家人主持祭奠,孝男與女婿主祭,有冗長的祭文在靈前宣讀。司儀主持著整個儀程的進行。司儀又分為“大唱先生”,即喊唱並指揮著祭奠儀式;“引禮先生”,即引領主祭人跪拜叩頭,“司奠先生”,即遵照大唱先生所唱點的祭品逐一進行點獻;“讀文先生”,就是讀祭文的先生。其禮儀程序大致是:上香、奠酒、跪叩、讀誦祭文。祭供共有三次,跪祭至三叩頭時進以茶、酒和飯、豆腐等。跪祭至六叩首時更進茶、酒及麵條、黃豆和各種水果。九叩首時更進酒及各類肉食品。九叩首後,孝子們向亡靈作“永別”祭禮,有叩首之禮,亦有鞠躬之禮。禮畢,由司樽者頌賜福酒,合孝受福。此俗與陝北的“踩跪”之儀有相似之處。

  辭靈之後,即行“掃材”之儀,就是用新的沒有用過的笤帚、簸箕將棺材蓋上的浮土掃起,倒在炕席底下,稱之為“掃材”。掃材後才可起棺,所以,此儀又被稱為“掃材起棺”。民俗中的這一稱謂,就是借“掃材起棺”來寓意“捎財起官”或“捎才起官”,就是說能為後人捎來財和官或捎來才能和官的意思。我國民俗又信奉金為貴、土為富,將棺材上的浮土掃起倒在炕席底下的意思就是讓亡者靈魂永遠保佑子孫,保佑後人升官發財,永遠富貴。也有“肥水不流他人田”的意思。掃棺後,家人舉哀,釘棺發引。

  辭靈前還要裝填“餡食罐”,即陝北民間所說的“祭食罐”之儀。此俗就是孝子們將最後一次用於祭奠的飯食裝到一個瓷罐裏,此罐在出殯時由長媳抱著,其用意是長媳侍奉父母到他們終老直至“上山”,說明長媳所盡孝道也最多。此罐在下葬後放在棺材的大頭前,以便死者“食用”。陝北民間習俗是放在墓窯正中崖上開挖的一個小窯之中,類似“櫥櫃”功能。同時,陝北民間又信奉在裝填祭食罐時罐越大,裝得越多越好,這樣,說明孝子多,亡者的後人也旺。祭食罐裝滿以後才舉行掃材起棺之儀。

  揚錢

  揚紙錢在民間俗稱為“揚錢”,此俗始於晚清。紙錢是用白麻紙經折疊後剪成“銅錢”樣子,在出殯時由專人進行揚撒。紙錢從摔盆、起杠開始揚撒,在出殯的路上,走在孝子前頭,每遇有路祭以及十字路口、河沿、橋涵、井台、祠廟、城門等處,都須揚撒,到了下葬時,要把紙錢高高揚在半空中。揚撒紙錢的俗信是打發那些“外祟”。祟在這裏指的是“災禍”,即“禍祟”。舊時在北京的出大殯禮儀中有專門揚撒紙錢的人,這種人被稱之為打發“外祟”的人。他挎著裝有紙錢或冥幣的筐子,手裏拿著香火,每逢經過上述地方時,即“點錢”以打發“外祟”。陝北民間一般由扛幡的長孫來揚撒,將紙錢稱做“買路錢”,意即向那些在出殯的路上相遇的鬼魂買路,以求暢通,與打發“外祟”的俗信相同。其儀是將紙錢串在一根高粱稈上,長孫扛著引魂幡一邊走,一邊拋撒。除了在上述之處拋撒外,還不時地向路上撒,恐偶有鬼魂當道,以買通行進。有些地方亦有專門揚撒的人員,不過都是幫忙辦事的人員,不是北京習俗中的“打發外祟”的人。在墳堆攢起以後,還要向新墳揚撒,讓那些孤魂野鬼將“錢”拿去花用,不要侵擾亡者的靈魂。

  收頭

  收頭是在出殯時各輩分媳婦的娘家為自己的女客披掛幛麵的禮儀,即送殯隊伍開始行進時將麵料披在女客身上,待行走出村或遇橋涵孝婦纏頭之際,將麵料收去。

  收頭禮儀的目的是為了區別在送葬隊列裏的女兒和媳婦。女兒戴孝不收頭,隻有媳婦才收頭。收頭所用的麵料也有一定講究,死者的兒媳所用麵料應是深藍色、藍色或灰色,這是因為兒媳屬斬衰一服,所承孝製是最哀傷的一製所決定的;孫媳則可用帶有花紅的麵料,曾孫媳可用大紅大紫麵料。這是因為陝北孝製中,孫子所戴孝帽上可綴一塊小方紅布,曾孫的孝帽則是紅帽這一禮製來的。這樣一來,人們不僅從這一禮俗中區分出“媳婦”的輩分來,還可以區分出哪些婦女是“媳婦”,哪些婦女是女兒。也可以從“媳婦”的收頭禮儀中看出死者的後人已是第幾代。後來,“收頭”這一禮俗被衍化為娘家誇富的場麵,不惜重金購得高檔大紅大紫的毛、絨毯,披掛在女人身上,這樣,既不能區分出媳婦們的輩分,又失去了媳婦在喪葬禮儀中應有的禮規,是對死者的不敬重,其哀也沒有了。

  收頭是緣何而產生的?與古代服飾“幘”和“冪□”有關。“幘”本來是古代男子用來包頭的帽巾,據說起源於西漢的王莽時期。因王莽頭禿,所以特製巾幘用來包頭,後來逐漸流傳開來,成為男子的基本首服,其實幘在漢代已經有了。幘有很多種,但最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介幘,其頂端的隆起部分形似尖角屋頂;另一種是平巾幘,又稱平上幘,頂端部分為平頂。幘的戴法也有一定的規定,一般身份低微的官員是不能戴冠的,隻能戴幘。職官平時燕居時可單獨戴幘,但身份顯貴的官宦在戴冠帽之前,必須先戴上巾幘。古時規定:文官戴進賢冠,必須襯介幘,武官戴弁大冠時,隻能襯平上幘。另外還有一些具體規定,如《後漢書·輿服誌》規定:“尚書幘收,方三寸,名曰納言,以示忠正,顯近職也……武吏常赤幘,成其威也。未冠童子幘無屋者,示未成人也。”

  “冪□”是覆蓋東西的巾。是古代的一種頭巾。《晉書·山簡傳》:“倒著白接。”冪□是古代服飾之一,即一塊用以障蔽全身的大幅紗羅方巾。最初是西域地區少數民族的裝束,男女通用。據《中華古今注》雲:“類今之方巾,全身障蔽,繒帛為之。”隋唐時最為盛行。《舊唐書·輿服誌》雲:“武德、貞觀之時,宮人騎馬者,依齊、隋舊製,多著冪□……不欲途路窺之。”唐時,男子基本上不使用,婦女也隻是將它作為出門遠行的服飾。將“幘”和“冪□”這種頭巾用到喪葬禮儀之中來,是為了表示媳婦的地位和對公婆所承擔的家族義務。因為在古代文官戴進賢冠時必須襯介幘,武官戴武弁大冠時應襯平上幘。收頭就是借文官戴進賢冠的“進賢”之義,所以在喪事活動中將子稱做“孝男”,將媳稱做“賢媳”。漢代規定“尚書幘收……名曰納言,以示忠正,顯近職也”。借此以顯示媳婦對公婆的忠正和盡職侍奉,所以,在喪葬習俗中,祭食罐由長媳懷抱來表示侍奉公婆到終。冪□這種西域地區少數民族用來“全身障蔽”的裝束,到了隋代,“多著冪□……不欲途路窺之”。陝北地處西北,自然很容易接受這種裝束,在出殯時用來覆蓋媳婦的全身,也是一種傳統習俗的沿襲。所以,收頭應是從幘和冪□這種頭巾服飾衍化而來。

  路祭與茶桌

  路祭和茶桌都是在出殯前往墓地的途中,有親戚朋友設香案以供祭或是受恩於故人的人為了答謝其生前恩德,特於葬列途中置辦香案供祭。凡有路祭者,出殯行列都要停下靈柩,進行路祭。有的路祭還搭有專門的祭棚,顯得十分莊嚴肅穆,禮儀也嚴謹規範,這是極為特殊的祭奠禮儀,非受大恩於故人而不為。與路祭在形式上有所不同的是“茶桌”,茶桌就是在葬列的途中擺上一張茶桌,設茶杯、茶壺,供孝子和親人們飲水。無論孝子們喝與不喝,都要與路祭一樣進行祭奠禮儀。喪主要以白布或金品(錢幣)作為答謝禮,回敬給祭路人或茶桌人。

  落葬

  到達墓地以後,先將靈柩放置在墓前,孝子們再行哀哭之儀,然後由僧道誦經超度。此時,要在棺木上穿一氣孔,即所謂的“放栓”。此俗的用意是有了氣孔可使棺內的屍體與地下的土氣相通,這是古人信仰土神習俗的沿襲,也就是人們經常所說的“萬物出在土中生”這一俗語的成俗之由。人生著的時候離不開土,死後也要與土相依,尤其是故土,更使人依戀不舍,所以有“故土難離”之說。在舉行以上各儀之時,其他人將墓坑再次整理後,將祭食罐、長明燈放於墓坑壁上的龕內,將腳印打掃幹淨,然後將棺材徐徐落入墓坑,安放好後由陰陽先生用羅盤矯正方位,再將隨葬品一一擺放好,再次打掃墓坑後,開始填土掩埋。填土時先由孝子們排成一行,沿著墓邊,用手將土裏一把、外一把撒向墓坑和墓外,一邊撒、一邊轉,轉一圈為止。此儀俗稱為“圓墳”,先圓而後將墓填滿,就是我國民俗所說的“圓滿”。緊接著,由其他參加葬禮的人填土。凡到墓地的人都必須填土。陝北習俗中,凡填土的人換班時應將鍁撂在地上,再由人撿起填土,此俗的講究是不能將填墳土的鍁接過來,恐有接喪之虞。墓坑填滿後,上麵要堆墳丘。墳丘要用抬棺木的杠子滾成圓形,引魂幡插在墳丘正上,向南的一麵要壘一個墓門,供後人在祭掃上墳時將紙錢在墓門中燒化,以便亡人從此口帶入地下。上墳用的祭品也是放在墓門上的。陝北民間講究墳地的“坐向”,這是根據太歲值年來決定的,即太歲所處方位不能動土,民間亦稱大山不空,所以各個墳地墓門的開向是不同的。墳地坐北朝南是古人的習俗,古人認為,人死了以後就到陰間去了,北方屬陰,因此,死人的頭向朝北,墓門也就自然朝南開著。古人關於死人的頭向有許多說法,有說應朝西方,西方是人的老家,死了就應回到那裏去,有說應朝東方,說東方屬木,有生機。當掩埋就緒以後,就要將帶到墓地來的紙製明器燒掉。所謂“明器”,就是相對埋入地下的“暗”而言的,其實應當統稱為“冥器”,即送給冥界之人使用的器物。冥器也被俗稱為“社火”或“紙貨”、“紙火”。所謂“社”是指土,社火即用火燒掉後入土的東西,紙貨或紙火表明是用紙製的。冥器是古時在喪葬禮儀中用以隨葬實物的變異,此俗在宋代開始流行,其中有仿實物而造的物品,如盤盞碗碟,衣服鞋帽,被褥枕頭,桌椅床鋪,車馬鞍韉,乃至書童婢女,住宅院落等。也有想象出來的象征性物品,如聚寶盆、搖錢樹等。隨葬品都是實物,是隨遺體一起被埋入地下的物品,明器是紙製物品,是在下葬後燒掉,讓死者帶去,所以才叫做“明器”。燒明器在滿族習俗中稱做“燒飯”。清太宗曾經作出了燒明器的規定:和碩親王以下,牛錄章京以上卒,隻許燒夏衣、春秋衣、冬衣各三件,平民隻許各燒一件。這裏的衣物是指實物,不是紙製品。

  返主

  返主是葬禮行將結束,由僧道或陰陽先生將木盤中的五穀種子播撒在墓地。所期盼的是五穀豐登,以此寓意將來能夠子孫綿衍,榮昌發達,福祿齊至。播撒種子後取墓土一塊,連同盤中所剩五穀種子由長孫帶著乘魂轎返回家中,此俗稱為“返主”。其時,長孫要脫去孝服,改穿淺黃色長衣。因為“返主”在喪事中也被視為“吉事”,黃色又是土之本色,有土生萬物以返其主之意。返主從其意義上講,就是主人返回的意思,亡人雖已埋葬,其魂靈還返回家中依附在靈位之上。

  豎靈

  返主回家後,要設靈位於庭堂,以供神主。因其儀為將靈牌豎起,故名“豎靈”,或稱“安靈”。靈牌一般是安放在一個紙糊的“店”中,是一種裝置起來的孝堂,俗稱為“結影壇”。壇的背景為神桌,正壁貼上白紙,白紙的兩邊分貼著藍色剪紙的蝙蝠圖,正中貼一圓形圖紋,壇前有一桌,桌頂正中祀以魂身(仿死者的紙像)和魂帛(上寫死者姓名及生卒年月日),魂帛置於魂身前,兩旁又放置紙製男女婢各一個,以及金童玉女像、幛幡等。桌前又放一小桌,置香爐靈燭等祭祀用品。壇後排放靈桌,桌上放油燈,桌下放竹凳,凳上放死者衣服鞋襪。影壇於旬祭期滿“除靈”時撤除。將撤除的靈桌棄於郊外。

  成主

  成主也叫“點主”、“題主”,是喪葬禮儀中比較重要的禮俗。所謂“主”,就是“神主”、“牌位”。又因其是用木頭製成的而叫做“木主”。上寫“顯考(妣)某公(某太夫人)諱某某府君(淑嫻)之位”,或寫×××之神主。因事先不寫“神”字的一豎和“主”字的一點,到時候請人貫通其豎,點上一點,所以將整個儀式又稱做“貫神點主”,也叫“成主”。

  成主的俗信是以求子孫吉運。

  點主要選擇吉日吉時舉行此儀。點主之儀最初是由死者的生前友好來擔當此任,後來則多由官人、學士、社會名流以及特殊大戶來充任“點主官”,被請來的點主官也稱做“題主官”、“鴻題官”。除了點主官外,還有兩位“陪主官”,也叫“襄題官”。同時還要有司儀來主持儀式,司儀也叫做“大讚”,俗稱為“打讚的”。

  在喪禮中點主算作喜事,要換上“吉服”。當點主官來臨之際,喪家及其親友、司儀都要前往途中迎接,當到了門口時,孝子們要行三跪九叩大禮。點主官、襄題官就位後,孝子們再行三跪九叩大禮後,點主方能開始。

  點主前應先備點主桌一張,上放硯台兩個,一個用來研墨,一個用來研朱砂。筆三支,桌邊另放一個裝有白公雞的雞籠。先由襄題官研墨及朱砂,研好後,由襄題官先蘸朱筆,交給題主官。題主官要麵向東方,吸取“生氣”後一口噓到筆尖,在神主的“神”字上貫通一豎,在“王”字上加上一點,再由襄題官遞上已蘸好的墨筆在豎上加豎,點上加點,最後由襄題官刺破雞冠,用第三支新筆蘸雞血再加點一次。如此三次,才算“點主”告成。講究一些的還有其他儀俗在裏麵,比如,有的請“講經官”講一段佛經,“講書官”講一段《論語》上的“孟懿子問孝”,或由“歌詩童”念一首《詩經》上的“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的詩句。點主完成後應將朱筆和血筆拋向太陽方向,墨筆留之。孝子們要再次行三跪九叩之大禮,然後手捧木主來到靈位前安放,此儀俗又稱做“安主”。安主後,題主官和襄題官起立,由題主官向神主致詞,此儀稱做“讚主”或“榮主”。致詞的內容多是讚美死者生前之功勳業績以及為人之好處。通常是事先就已擬好了的文辭,當場宣讀。宣讀完畢後,要將此文放入木主函內以存留。至此,點主之儀才算全部完成,孝子們要脫去吉服,仍要穿上孝服服孝。

  成主雖然是喪葬中的一個儀俗,但卻與宗法有著一定的聯係。過去,一些世家大族都有自己的祠堂用以奉祀祖先的牌位,這裏的宗親三代、宗親五代等牌位就是通過點主這種儀式確立起來的,所以,世家大族在點主以後就將神主安放在宗廟中,適時以祭禮。點主儀式也是明確宗法關係的儀規,是關係到“慎終追遠”的大事,所以人們對點主也是比較重視的、鄭重的。《清·通禮·凶禮·官員喪禮》中載有:“葬之日,擇宗親善書者一人題主。”由此可以看出,點主已成為清代喪禮的通則。清人吳榮光的《吾學錄·喪禮門三》中雲:“近日官紳喪禮,皆於出殯前一二日行題主禮於喪次。”

  從以上這些記載可以看出,此類題主之儀大都為世家大族所行之儀,一般人家則是請和尚道士來充任點主之職,如果請不到和尚道士亦可請鄉鄰中有文化、有身份的人來點主。

  因為點主之儀是為了求得後人的吉昌,所以在民間也很重視,雖沒有祠堂可供神主,也要在堂中供奉,以求吉祥。

  接三

  接三也叫“迎三”或“送三”。民間俗信認為:人在死亡三天以後,他的靈魂才正式前往地府,或者是由真武大帝的使者金童玉女將他迎上天去,或是由神或佛直接將他迎上天去,這是人們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成佛成仙的美好寄托。是去地府,還是飛升上天,還要取決於死者生前的功德。有功德,而且大,就不必去地府,由神、佛將他迎接上天。沒有功德,甚至罪孽深重,就得下到地府去。無論死者去哪裏,家人們於第三天的時候都要延請僧道,為死者念經禮懺,或者以放焰口超度孤魂餓鬼的禮儀為死者積德贖罪。所謂“接三”,是因金童玉女或阿彌陀佛將亡靈接到天界或西方極樂世界去了,所以叫做“接三”或“迎三”,相對亡人的兒女及其家人來說,他們是送親人上西天和天界,所以叫“送三”。

  接三儀式很講究,一般是在天黑以後舉行。主家要延請僧道禮佛念經,並伴有鼓樂。其儀式是一整套的宗教禮儀。主家除了準備一些必要物品之外,還要準備一些象征性的禮俗用品,比如,去西方極樂世界路途遙遠,因此要為靈亡準備“車馬”,還要準備一些箱奩,以備到了西方極樂世界後使用。當“接三”儀式完畢後,家人們帶著這些物品往西麵方向的一個地方去燃火燒掉。

  放焰口是接三禮俗中最為突出的儀禮。焰口就是在地獄中受苦受難的餓鬼,要想救助他們擺脫災難的苦海,隻有供奉三寶(佛、法、僧)才能做到,也隻有三寶才有這樣的法力。喪禮中放焰口的禮俗就是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焰口有佛教的《瑜伽焰口》和道教的《鐵罐焰口》,也稱做道士“十方焰口”。“餓鬼”是梵文的意譯,音譯為“薛荔多”、“閉麗多”等,是佛教六趣之一。據稱,餓鬼的種類很多,但其總的特征是經常處於饑餓之中,其中有的因饑餓而使其腹大如鼓,咽喉似針。這是因為沒有人給他們舉行祭祀,才使得他們經常忍饑挨餓。他們居住在閻羅王的地獄裏,也有居於人間墳地、黑山洞等處的。舊時北京的放焰口禮儀一般是以僧眾歌唱為主,以鍾、磬、鼓、木魚、鈴等法器伴奏,這種禮儀也稱做“音樂焰口”,也俗稱為“音樂佛事”。

  接三禮俗中更為隆重的是“傳燈焰口”,它的意義是“以燈度亡”。所以,在舉行此儀時以燈為主,供奉燃燈古佛。此儀隆烈氣派,完全以宗教程序進行。

  喪葬禮儀中除了放焰口外,還有做道場的儀俗。做道場和放焰口的用意是一致的,都是想通過這種儀式為死者贖罪,送他上天堂。故而,這種活動也被稱做“超薦”或“煉度”。這種道場在舊時一般是由道士和僧人一起做。

  做功德、超薦、煉度一類的禮俗是民間很重視的禮俗,它的意義就在於子孫們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此儀的宗教意味也很濃。這些禮儀在農村和少數民族中普遍存在。在做功德中,佘族有懸掛祖先圖,禮祭祖先並整夜唱“功德歌”的習俗。禮儀由四位(或八位)祭師主持,他們身著繪有各色圖像的服飾,在死者的靈堂或中堂中誦頌祭詞並表演歌舞。壯族在此禮俗中要歌唱頌揚死者生前功德的讚歌。少數民族的這些禮俗都是由宗教專職人員(如師公、祭師等)來完成的。少數民族除了有自己的傳統禮俗外,還有與漢族做道場、放焰口相同的禮俗。比如,毛南族的打齋醮就是如此,儀規也不外乎是啟建道場、誦經禮懺等。我國西南少數民族的喪葬禮俗則是相關的歌舞活動。

  巡山

  巡山是在葬後的一兩日由喪家穿著孝服來到墓地行參拜之禮。巡山也稱做“巡灰”,是察看醮盆中紙灰的意思,同時也察看埋葬以後的情況,表示對親人寢地的關心。

  巡山禮俗在陝北稱做“複山”或“複三”。是在埋葬後的第三日,所有孝子身著孝服來到墓地,先拜祭“後土”,祈望後土對亡人保佑,然後再向新墳燒紙,行跪拜大禮。最後是將墳丘攢一攢。攢墳也叫“圓墳”或“完墳”。圓取圓滿之意,完取墳墓竣工之意。一般人家的完墳是在複三之日行之,富家則另擇吉日完墳。陝北民間的完墳之儀是用水向墳上澆灑,一則有固土作用,使墳丘渾圓成形,另則可給撒在墳頭之上的五穀種子澆水,促使其生長茂盛,以示後人人口旺盛,財源發旺。

  居喪

  死者斷氣以後,其遺族即開始“服喪”,稱之為“居喪”。居喪一開始和在親人去世以後的一段時間裏,死者的親屬就必須脫去冠履,披發跣足,婦女則要褪去身上的飾品,脫去彩豔衣服。居喪之孝子則禁止理發,禁晤賓友,禁赴宴,禁參詣寺廟,夫妻不同房。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重,直至“除靈”,仍須嚴格遵守,以昭孝道。居喪期間還要在生活等諸多方麵進行節製,以此來表示對親人的哀悼與思念,是孝與親情的表現。居喪應居多久?祖國傳統文化認為:人出生以後要在母親的懷抱中生活三年,受到父母的精心嗬護與照料,因此,父母去世以後,兒子也應回報父母三年的養育之恩,居喪也因此應為三年。

  居喪一般是以從小殮開始,有的則從初終開始。居喪從出殯開始到三年後的居喪期滿,又有很多的居喪儀注。古禮中規定自埋葬以後的儀注有:“反哭”、“虞禮”、“卒哭”。“反哭”是指埋葬以後的哀悼,“虞禮”是安魂禮,要舉行三次,三次虞禮後行“卒哭”之禮,即向靈位獻供、舉哀。在之後的早晚間就可以不再哭悼了。卒哭的次日就可以將神主迎入祠堂,附於祖考或祖妣之旁。此儀是先禮拜,禮拜後將新的神主移放於其所在之位。喪後的十三個月和二十五個月時舉行“小祥”與“大祥”之禮。

  居喪三年是對斬衰一服的孝子的要求。居喪因其艱辛也被稱做“丁憂”或“丁艱”。居喪因以孝道為基礎,所以也叫做“守孝”。居喪既體現出兒女對父母的孝心,也是對兒女們是否對父母孝順的考驗。依照我國古代禮製,在居喪的三年中,孝子不能外出做官,不能有社會應酬,也不能住在家裏(指長子)而要在父或母的墳前搭一個小棚子“寢苫枕磚”,即睡在草席之上,苫以草席、頭枕磚塊或石塊,每日粗茶淡飯,不吃肉、不喝酒,夫妻不同房,不聽笙簧絲竹,不洗澡,不剃頭,不更換衣服,這些也是除了長子外的其他孝子們也應遵守的。封建禮製中,孝子在居喪期間如果出來做官,就要受到禮部與吏部的處罰,不僅官做不成,還會遭到別人的恥笑和譴責。因此,違禮者也會自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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