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旅店有兩種,一是官辦的用來招待過往官員和信使的驛站、驛館、館驛等。這種旅店早在周代就已具雛形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修築驛道的同時,以都城鹹陽為中心,在全國各地沿驛道設立驛站,並製定了郵驛法令。此製度一直延續到清代光緒年間。這種官辦的旅店備有酒庫,供住宿者飲酒用。《唐語林》卷八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唐代江南一個驛館的官員,以辦事精明而著稱。有一天,州刺史來檢查驛館,他向刺史匯報說,驛館收拾理料得井井有條,請刺史大人過目。他先領著刺史來到酒庫,酒庫裏存著許多釀熟的美酒,發出醉人的醇香。刺史看見酒庫門上畫著神像,就問這是何神?回答說是酒神杜康。為此他得到了刺史大人的讚賞。從這段記載上可知驛館有酒庫這一事實。但是這種備有多種佳釀的驛館是不準平民百姓進入的,《唐律疏義》規定:私行人是不能進入驛館的,否則便會受到責打四十大板的處罰。為此,便出現了民間旅店。
作為旅店第二種形式的民間旅店是在唐代中期出現的。據《通典》卷七記載:唐開元年間便有了“東至宋、汴,西至岐州,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的民間旅店。我國古代民間旅館多設在水陸交通要衝處。例如唐代河東諸州郡舉子赴長安應試,都要路經山西永濟縣普救寺前的通京大道,故當時大道附近開設了不少民間旅店。另外在江河碼頭處也多開設旅店:
野店臨江浦,門前有橘花。
停燈待賈客,賣酒與漁家。
張繼《宿江店》
客舍門臨漳水邊,
垂楊下係釣魚船。
邯鄲女兒夜沽酒,
對客挑燈誇數錢。
酩酊醉時日正午,
一曲狂歌墟上眠。
岑參《邯鄲客舍歌》
從以上詩句中可以得知,旅店在夜晚多掛燈籠為標誌,這樣便於旅客在遠處就可以望見旅店。另外民間旅店夜間也賣酒,買酒者既有住店的旅客,也有從別處特地趕來買酒的漁夫。其生意做得很活。
旅店主人為了做好生意,很注意服務質量。
《古今小說·小水灣天狐詒書》中有一段店家周到服務的描寫:旅客王臣來到一家旅店安歇,店主忙迎上前去,並吩咐店小二捧上香茶侍候。隨後點上燈,引王臣到各房間看了一遍,選擇了一間潔淨的住室,將其行李放下。又把馬匹牽到後邊去喂料。收拾停當後,店小二進來詢問:“告長官,可知酒麽?”王臣吩咐道:“有好酒打兩角,牛肉切一盤。”店小二端上酒肉後,又詢問王臣想在何處飲酒。直到侍候客人滿意為止。
需要指出的是,古代民間旅館的經營者為了招徠主顧,還利用旅客遠離妻室外出的特點,在旅店裏招娼納妓。有些店主為此竟不擇手段。南宋時,有一個姓劉的湖州富少年隻身帶了許多錢,住在臨安旅舍裏。他每天都聽到隔壁房間裏傳來動聽的絲竹之聲,他忍不住,於是問旅店主人,回答說是湖南張安撫使的家眷。富少年問張安撫使現在哪裏?店主說是到蘇州辦公事去了,這裏再無別的男人了。富少年於是起了邪念。店主給他出主意叫他從牆洞裏往那邊偷看。富少年按店主的主意辦了。他從牆洞裏看到隔壁全是美貌少婦,於是更加按捺不住了,但又不知如何下手為好。這時店主給他想辦法,叫他到隔壁與那些女子一起飲酒作樂。當富少年正與那些少婦難分難舍之時,忽報張安撫使回來了,富少年連忙躲在床下,卻被張安撫使發現了,定要送他到臨安府治罪。富少年苦苦哀求,店主又從一邊說和,最後張安撫使答應,要富少年把帶來的全部錢財繳上,又寫了一張悔過書,才勉強地放了他。富少年後來才知道,原來店主見他錢多,故意設此圈套誘他上鉤。什麽“張安撫使”、“美婦人”,都是店主從妓院臨時雇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