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存在與時間》試圖以現象學的方式,回到更為本源的基礎來重新探討存在,特別是人的存在的意義問題,它的思想和影響都是獨到的、不可替代的。
馬丁·海德格爾,這位20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1889年9月26日出生於德國巴登州梅斯基爾希(Messkirch)鎮的一個天主教家庭。在這個素樸的、充滿了宗教氛圍的小鎮裏,海德格爾度過了他的童年。14歲時,他受到教會的資助,為了成為一名神父,來到康斯坦茲中學讀初中,三年後又進入弗萊堡人文中學讀高中。這六年的學習為海德格爾奠定了堅實的知識基礎。1907年,一位神父送給海德格爾一本書:布倫塔諾(Brentano)的論文《論“存在者”在亞裏士多德那裏的多重意義》。這本書引發了海德格爾超越神學的視野,去探索存在的本源含義,開啟了他終生的哲學道路。
1909年,海德格爾被布倫塔諾的學生胡塞爾(Husserl)所著的《邏輯研究》深深吸引。四個學期以後,他決定放棄神學,專研哲學。1913年在弗萊堡大學,海德格爾完成了他的博士論文《心理主義的判斷學說》。1918年,海德格爾正式成為胡塞爾的助手,進一步深化了對現象學的研究與方法的探索。1919年開始,海德格爾在弗萊堡大學講授了一係列現象學的課程,把現象學與解釋學融合起來,關注“人的實際生活經驗”。1922年,海德格爾以一份關於亞裏士多德的哲學手稿獲得了那托普(Natorp)的推薦,成為馬堡大學的副教授。這份手稿就是《存在與時間》的雛形。經過幾年時間的補充和完善,1927年,《存在與時間》正式出版,立刻為海德格爾帶來了巨大的聲譽。發表於1929年的《形而上學是什麽?》和1930年的《真理的本質》標誌著海德格爾思想的成熟和轉向。
然而,就在思想獲得豐碩成果的同時,海德格爾也遭遇到生命中一段最為晦暗的時光。1933年,希特勒和他所領導的納粹黨上台了。同年5月,海德格爾被選為弗萊堡大學校長,並參加了納粹黨。盡管10個月後他就主動辭職,但與納粹黨的這一小段短暫插曲為他蒙上了濃重的陰影。1945年,盟軍占領弗萊堡後,海德格爾因為這段曆史問題被列為審查對象,失去了一切教學資格,直到1951年才得以恢複。
50年代開始,海德格爾就以著述和演講作為生活的核心內容。這一時期,海德格爾的著作大量出版,他的思想對現代世界所產生的廣泛而深刻的影響也日益彰顯出來。從早期基礎存在論的思路和立場出發,海德格爾逐漸轉向對藝術、詩、語言、技術、道路等領域的追思,切入到關乎現代工業文明命運的根本性問題。這使他思想的影響力遠遠超出了哲學領域,涵蓋到文學、藝術、心理學、社會學等人文學科。1976年5月26日,海德格爾在他的家鄉梅斯基爾希去世,享年87歲。
阿倫特對海德格爾的評價最充分地說明了海德格爾的意義:“就像在兩千年之後的今天仍然從柏拉圖的著作中向我們迎麵衝來的風暴一樣,席卷著海德格爾整個思想活動的風暴不是發源於我們這個世紀。它來自非常非常古老悠遠的年代。它將盡善盡美留給我們,就像一切盡善盡美者一樣,又重歸那非常非常古老悠遠的年代。”
海德格爾的著述極為豐富,其主要著作有《存在與時間》(1927)、《根據的本質》(1928)、《形而上學是什麽》(1929)、《真理的本質》(1930)、《形而上學導論》(1935)、《藝術作品的本源》(1935)、《尼采》(1936—1946)、《關於人道主義的信》(1946)、《什麽召喚思》(1951—1952)、《走向語言之途》(1950—1959)、《哲學的終結與思的任務》(1966)等。
《存在與時間》全文正式發表於1927年,是海德格爾早期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實際上,這部著作經曆了數年的醞釀和多個版本的修改與補充,最後依然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它隻有“導論”和“第一部”。海德格爾原想繼續完成此書,但由於各種原因,他最後放棄了這一計劃。盡管如此,這絲毫無損於《存在與時間》這部著作的價值與意義,它已經成為20世紀哲學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同時,這部著作在道德哲學領域也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存在與時間》對於人的生存在世狀態的深刻分析以及對笛卡爾以來西方哲學主客二元論傾向的批評,為倫理學提供了新的哲學基礎和方法論啟示。它更直接推動了存在主義思潮的發展,引發了薩特《存在與虛無》、馬丁·布伯《我與你》等哲學著作的問世。
“作品內容”
關於存在的基本問題
海德格爾首先引用柏拉圖《智者篇》中的話,點明關於“存在的意義問題”,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很大的困惑。在“形而上學”獲得肯定的現代,這個困惑並沒有得到解決,反而被人們遺忘了。這本書就是要重新提出並試圖厘清這個古老的問題。傳統哲學在探討“存在的意義問題”時,在提問的結構上就已經錯誤了。它把存在(Sein)當作一個對象化的普遍概念來追問和探求,實際上恰恰滑過了“存在”本身,把握住的隻是形形色色的存在者(Seiendes)。因為,當我們問道“‘存在’‘是’什麽”時,我們總是已經“存在”並擁有對“存在”的某種領會了。“任何發問都是一種尋求。”這個發問就是某種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而這個存在者就是我們發問者本身。所以,對存在問題的回答首先就取決於,使發出提問的存在者本身的存在狀態得以朗顯。而能夠發出這種提問的特殊的存在者,正是我們自己,海德格爾用“此在(Dasein)”命名之。這樣,海德格爾就徹底改變了對“存在的意義”這個古老問題的提問和解答的結構,不再從作為對象化的形形色色的存在者,而是從能夠提出這個問題的特殊的存在者——“此在”自身的存在狀態的分析來尋求答案。因為,“此在在它的存在中總以某種方式、某種明確性對自身有所領會”。(14)而“其他一切存在論所源出的基礎存在論必須在對此在的生存論分析中來尋找”。(16)
必須注意的是,海德格爾不再使用任何關於“人”的傳統哲學表達,如意識、自我、主體等等,而使用“此在”這個存在論意義上的術語,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變換,而是要創造一種不同於人類學、心理學、宗教學以及傳統主客對立的哲學的,直接探討“存在本身”的基礎存在論。因此,“此在”不能直接等同於人,而是存在通過人所展開和呈現的具體狀態。海德格爾繼續強調了此在在存在論層次和在實際存在層次上的優先地位。同時,海德格爾指出,要真正地理解此在存在的意義,就必須在時間性的視野中來闡釋此在的根本狀態。然而這個“時間性”,既不是流俗的時間概念,也不是傳統哲學的時間概念,而是一種日常存在意義上的時間。
在對此在分析所要采用的現象學方法作了基本的說明之後,海德格爾就正式進入了“第一部”的內容:依時間性闡釋存在,解說時間之為存在問題的超越的視野。“第一部”又分為兩篇:第一篇是準備性的此在分析之任務,第二篇是此在與時間性。下麵我們依次進行解說。
準備性的此在分析
在世界之中存在
此在是一種特殊的存在者,這種存在者就是“我們自己”。所以此在的存在就是“我的存在”。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怎樣去存在(Zu-sein)?”作為人的此在的存在就是生存(Existenz)。而生存就在於有所領會,有所理解地對自己的存在能夠有所作為。此在是什麽,取決於它怎樣去是,它將是什麽。“此在的‘本質’在於它的生存。”(49)此在的這種整體存在方式,被海德格爾表達為“在世界之中存在”(in-der-welt-sein)。在世界之中存在,不是一種簡單的空間關係,並不像把一個孤立的人放在一個容器般的世界之中,而是指人的存在與世界處於渾然一體的狀態。我們總是已經置身於世界之中來實現和體驗我們自身。此在在世的生存就是與世間紛紛擾擾的存在者不斷照麵並打著交道,建立起特定的聯係。海德格爾把這種“在……之中”的在世方式稱為“操勞”(Besorgen)。“操勞”實質上就是人生存在世的一種不完善的狀態。在這種混同於物,與物交接的過程中,我們逐漸對世間萬物產生了一種上手狀態(Zu-handenheit),就像使用錘子釘釘子,我們隻是實用性地用它,不再思考我們與它的關係。這種狀態遮蔽了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原初境域。
與他人共在
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不僅意味著與物的不斷遭遇和關係的建立,也意味著和他人的共在(Mitsein)。對每一個人來說,並不是隻有一個孤立的我在一個世界上。相反,在世界之中,他人也是一同存在的。海德格爾把他人在世界之中的自身存在稱為共同此在(Mitdasein)。如同和物打交道一樣,我們也是在不斷地與他人照麵的同時,確立著與他人的關係。即使是采取冷漠或是躲避的態度,這種共在的關係依然總是存在著。與物相交接可能出現“操勞”的一般狀態,與他人共在則會帶來“操持”(Fuersorge)的狀態。
海德格爾進一步分析,在日常共在中的那個此在的平均狀態,就是常人(das Man)。常人就是日常共在中人的非本真化的狀態。“庸庸碌碌,平均狀態,平整作用,都是常人的存在方式。”(148)常人不是這個人,不是那個人,不是人本身,也不是人的總數,而是把人的一切東西都抹平的中性的東西。常人似乎處處在場,但“凡是此在挺身出來決斷之處,常人卻也總已經溜走了”。(148)這是因為常人預定了一切判斷與決定,取消了一種本真的“站出來生存”的狀態,也就輕易地“卸除了每一此在在其日常生活中的責任。”(149)當我們在以操勞、操持的慣常狀態生存在世,與物與人打交道時,我們就喪失了自己的本真狀態,成為一個常人。
此在的生存論分析
在說明了此在在世存在的兩種基本樣式後,海德格爾開始以很大的篇幅詳細地描述了此在生存論層麵上的種種樣態。這一部分的分析體現了海德格爾對人在存在者層次上的日常生活狀態的敏銳體察和深刻反思。
海德格爾首先說明了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展開狀態的三個環節及其具體表現。這三個環節是“現身情態”(Befindlichkeit)、“領悟”(Verstehen)和“話語”(Rede)。現身情態是海德格爾在存在論上使用的術語,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感覺、情緒、情感等。這些在普通心理學上被認為是無關緊要的低迷情緒,卻被海德格爾認為是存在意義上的根本境況——被拋(Geworfenheit)。被拋是一種“存在且不得不存在”的處境,人無法去選擇和展開自身的存在,同時又無奈地知道自己的命運與無從改變的存在緊緊捆綁在一起。“怕”(Furcht)就是基本的現身情態。領悟是伴隨著現身狀態而產生的,而且總是帶有情緒的領悟。領悟與可能性息息相關,因為領悟自身就包含著生存的籌劃。通過領悟,此在既為自己打開了生存的空間,也為存在者打開了空間。此在從自身出發又符合自身的領悟是本真的領悟,此在從世界出發的領悟是非本真的領悟。“話語”是此在展開的第三個環節。“把話語道說出來即成為語言(Sprache)。”(188)話語不僅是關於某個東西的話語,它還要通過這個東西道出此在本身。需要像古希臘人那樣,按照邏各斯的方式來說,讓“事情本身”被道出。
海德格爾繼續揭示了此在在日常狀態下的基本形式——沉淪(verfallen),它包括三種特性:閑言、好奇和兩可。閑言是日常此在的普遍方式,它以扭曲的方式開展在世存在,封閉了存在的真實性,切斷了此在的根基。好奇是日常的“看”的一種傾向,它和閑言共同破壞著存在的基礎。兩可同樣是對日常存在的真實性的遮蔽。這些方式形成了沉淪的日常此在。
在分析了此在生存論層麵所出現的沉淪的日常狀態後,海德格爾還是從另一個角度分析此在的可能性狀態,即向本真存在的轉向。
為此他具體討論了此在之存在的基本結構——“操心”(cura)。操心是此在在世的本質。與物打交道麵臨著操勞,與他人共在麵臨著操持。操心是操勞與操持之間的基本結構。操心與實際生存在世的狀態、被拋與沉淪緊密相關。它從存在論上規定了此在的整體存在,欲望、願望等情緒性的因素都以操心為根本。
操心所體現的最根本的情緒是“畏”(angst)。畏最充分地揭示了人的被拋狀態。畏不同於怕。怕所怕的是一個世間事物,它有害,臨近著,但不一定會最終出現。而畏卻不是針對具體的世間事物,而是此在要回避它自身,“畏之所畏者就是在世本身”。(215)它是完全不確定的,當它降臨時,一切都失去了意義。也正因此,畏源始地把世界開顯出來,畏使此在成為最本己處的在世,也就促使此在從最本真處麵對自身,向各種可能性展開對自身的籌劃。從這個意義上說,一旦領悟到畏,也就意味著此在從日常的沉淪狀態中退出,進入到本真的存在。
在第一篇最後部分,海德格爾討論了此在的展開和真理性問題。從基礎存在論的角度,第一次明確闡述了他對於真理問題的看法。海德格爾回顧了亞裏士多德以來存在與真理的關係,從傳統的真理觀念即真理符合說追溯到此在的無蔽狀態。他把aletheia翻譯成無蔽狀態(unverborgenheit)並對亞裏士多德的真理觀進行了重新闡釋,指出此在就存在於真理與非真理,遮蔽與解蔽之間。因此要實現此在的本真狀態,就需要在存在論上尋找真理,去其遮蔽,讓存在自己顯現出來。
此在與時間性
死亡、良知與決斷
在《存在與時間》第一篇中,海德格爾完成了一個關於此在之存在的基本性分析。從第二篇開始,海德格爾繼續深入推究,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關於存在的意義問題。海德格爾指出,前麵對於此在的分析主要著眼於此在存在的非本真的日常狀態,這還不足以完成對此在整體進行研究的任務。因此,在第二篇中,海德格爾開始集中討論處於本真狀態的此在在世存在的狀態。
為了把握此在的整體,就有必要對此在的終點進行分析。這個終點就是死亡。這種作為此在終點的死亡不同於一般的死亡概念,而是一個存在論上的死亡概念。“死作為此在的終結乃是此在最本己的、無所關聯的、確知的,而作為其本身則不確定的、不可逾越的可能性。”(297)由於此在的潛在性在存在論上也包含了其終結,所以此在的死亡就不能被描述為到達盡頭,而是“向死存在”(das sein zum tode)。海德格爾所說的死亡主要不是指生物學意義上的死亡,而是指人這種存在者從根本上的有限性和終極性,以及有領悟到這種有限性而產生的與整個存在有關的思想。隻有麵向死亡而在世生存,此在才實現了它最高的本真性。死亡是不可躲避的,躲避死,同樣是常人的一種沉淪狀態。常人缺乏對於死亡的根本畏懼與領悟,試圖以閑言、好奇、兩可等方式打發時間,以躲避死亡,這恰恰是非本真的此在之存在。這種非本真的存在,海德格爾認為是一種實際的死亡。“此在實際上死著,並且隻要它沒有到達亡故之際就始終死著。”(297)
如果說死亡是作為此在終點的本真存在狀態,那麽良知(Gewis-sen)則是此在生存意義上的本真狀態。良知正是使沉淪在常人中的此在找回自身,回歸本真狀態的力量。海德格爾認為,良知是一種呼喚。它不同於任何一種嘈雜的公眾意見,也不同於知、情、意等心靈能力,也沒有實際的聲音,而是此在在良知中對自身的呼喚。它來自於自身又呼喚自身,它不需要憑借聲音而傳播,良知隻在沉默中說話,這種召喚能夠打斷傾聽常人的閑言,它呼喚此在進入本真的能在。領悟良知的呼喚就意味著:要有良知(Gwissen-haben-wollen)。良知的呼喚所顯示出來的,就是此在的罪責(schuldig-sein)。這種罪責,不發生於日常生活之中,而是在存在的根基上的罪責。此在由於接受了作為被拋的存在而先在地負有罪責。
海德格爾把呼應著良心的呼喚,向最本己有罪責存在的自身的籌劃稱為“決斷”(Entschlossenheit)。這樣的決斷意味著此在在向著世界更為充分的敞開,將自身完全投入本真的存在之中,同時依然承認著此在根本的有限性。
時間性
在探討了死亡、良知與決斷之後,海德格爾又回到關於存在與時間性的特殊聯係問題上。海德格爾指出,關於此在的生存論分析還不足以揭示此在存在的整體性意義。此在存在的意義就體現於時間性。海德格爾把意義視為事物可領會之處,或是事物能夠得以開展的東西。闡釋時間性就是從時間性的維度來理解此在的存在。
在對存在整體的本真性的追問曾經涉及到死亡,從死亡又引發了先行決斷。在先行的決斷中,此在朝向最本己的能在存在。先行的決斷麵向死亡而存在,但這種麵向死亡的存在隻有在作為將來的存在才是可能的。在海德格爾看來,死亡並不是某種在前方等待此在的時間點,將來也不是一種尚未成為現實,而在到來的那一刻就是現實的時間點。將來被海德格爾理解為是此在憑借以在最本己的能在中來到自身的那個來。將來賦予了先行決斷以意義。這與日常的時間觀念正好相反。同樣,海德格爾把曾在(Gewesen)理解為源自將來。曾在並不是簡單的過去的一個時間點,曾在通過當下的存在發生著意義。這樣,通過重新闡釋曾在、當下與將來,海德格爾賦予時間以一種特殊的三維性,借以強調這樣一種觀念:存在論把將來放在首位,沒有將來的能在,此在“現在”就無法存在。存在的本真意義是麵向將來。此在的生存有一個指向,我們總是在朝向它,朝向我們作為存在的可能性,朝向我們所存在的世界的種種存在者,盡管時間的三維將這些時刻區別開來,但它們還是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全體,這就是存在的時間性。
接著,海德格爾又把對時間性的分析轉向日常狀態,談論領悟、現身情態、沉淪和話語與時間性的關聯。這些此在的日常性結構的任何一種,都體現了某種時間性的向度。在領悟中,我們確認我們的朝向在於將來,在於生成;在現身情態中展開了此在的指向,使它朝向過去,朝向我們曾是;沉淪則使此在指向於當前。海德格爾具體舉出了在沉淪狀態中人們“看”的狀態。人們不去看真正應當看的,而隻是流連於當下,總是僅僅為了看過。這是一種非本真的存在狀態。海德格爾重視此在的日常生存狀態,通過對日常狀態的時間性的反思,揭示常人在沉淪狀態的非本真的時間性。
最後,海德格爾討論了時間性與曆史性、流俗的時間概念之間的關係。對於作為此在的整體性的時間性,死亡是此在的一個終點。另一個端點則從此在的誕生開始。誕生是在某種社會曆史性的環境中發生的。此在並不是孤立地在世界之中存在,而是與他人共在。過去總是我們的一個部分,作為活的傳統存在於我們之中。如果說死亡展現的是此在的有限性,那麽誕生則展現了此在有限性的精神與文化的聯係。此在曆史性地存在著。曆史傳統的共同體帶來了人類生存的重複性體驗,但這種重複性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模式。海德格爾認為,在此在的非本真的存在,即被拋的狀態中,它始終是與他人共在的。此在的曆史因此也始終是共同的曆史。一個共同體的曆史,一個民族的曆史,在此意義上被海德格爾稱為“天命”(Ge-schick)。此在與同時代人共同承受天命,從而形成了本真的曆史。全書終結於海德格爾提出的一係列追問,這些問題既顯示了這部著作的未完成性質,也表示出海德格爾進一步運思的“路標”。也許,用海德格爾自己的一句話來形容《存在與時間》,是最恰當不過了:“道路,而非著作”(Weg。nicht Werke)。
“簡要評述”
《存在與時間》是一部在20世紀哲學史上極富原創性的哲學著作。海德格爾試圖突破傳統西方哲學方法,以現象學的方式,回到更為本源的基礎來重新探討存在,特別是人的存在的意義問題。
海德格爾為我們描述了此在生存在世的被拋入狀態,與物與人頻繁交接所麵臨的根本性的操心。此在注定是充滿了有限性的存在,死亡規定著此在的終點,構成了此在在世最大的畏。在這樣的存在中,多數人選擇躲避,消泯自身的一切個性,成為處於沉淪狀態的常人,常人在無窮盡的閑言、好奇、兩可之中彼此消磨著整個存在。然而,那些能夠在此存在狀態之中站出來,在操心之中領悟著操心,麵向死亡展開存在,在此在的有限性之中依然能夠有所籌劃,有所決斷,聽從良知的呼喚,脫離沉淪狀態,成為是其所是的人,這樣的存在才是本真意義上的此在。
這是一幅在整體晦暗之中透著一線光明的存在景觀,閃現著生命的慘烈與悲憫。《存在與時間》的問世正值兩次大戰之間,它所帶來的人生哲學和道德哲學意義上的現實影響遠遠超過了它在純粹學術領域的影響。盡管海德格爾堅持《存在與時間》與一般意義上的倫理學、心理學、宗教學都迥然有別;但不可否認的是,這部作品為20世紀倫理學的發展打開了廣闊的視野,提供了豐富的方法論啟示。
當然,《存在與時間》作為海德格爾早期的和未完成的作品,在許多方麵也存在著缺憾。如後半部分對時間問題的探討隻展現了一個雛形,有些部分的論述還存在牽強與矛盾之處。
從海德格爾自身哲學思想發展的角度來看,《存在與時間》開創的基礎存在論的哲學思路和立場奠定了海德格爾整個哲學思考的基本方向。盡管在20世紀30年代以後,海德格爾的思想繼續發生著拓展與轉向,但其源頭都可以在《存在與時間》中找到。如對真理與遮蔽問題的討論,形成了《真理的本質》、《形而上學導論》、《根據的本質》等作品,對時間問題的探索則體現在《康德與形而上學問題》、《時間與存在》等作品上,對“上手狀態”的討論引發的後期對科技、物的思考等等。
就整個20世紀哲學發展的方麵來看,《存在與時間》帶動了現象學運動的興起,並對伽達默爾、勒維特、阿倫特、馬爾庫塞等哲學家產生了直接的思想啟迪,當代西方哲學依然以各種形式回應著《存在與時間》所提出的重要問題。
(楊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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