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毛澤東在會上講話,談了他的感想並代表中央承擔了“大躍進”以來錯誤的責任。他說:我們錯就錯在不該把關於彭、黃、張、周的決議,傳達到縣以下。應該傳達到縣為止,縣以下繼續貫徹鄭州會議紀要、上海會議十八條的精神,繼續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個假像,可好了,生產大發展呀,其實不是那樣。搞下去就整出了許多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現在看是犯了錯誤,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毛澤東還說:“一平二調”的徹底解決,是從發出十二條指示開始的。十二條指示,在執行中發生了一個錯誤,就是隻搞了三類縣、社、隊,其他一類、二類放過了,沒去動。現在一查那些地方“五風”可厲害了。所以,這一次中央文件、中央指示上決定,不管一、二、三類縣、社、隊,都要普遍地整“五風”,在劫者難逃(少奇同誌插話:堅決、徹底、全部退賠)。毛澤東接著說:現在幹部中有一些人似乎摸到了一點“規律”,以為整“五風”大概整個把年時間,“風”就過去了,就沒事了。我們可不能這樣搞。毛澤東又一次強調:一定要搞好調查研究,一定要貫徹群眾路線;要堅決退賠,但不要恩賜觀點。還有一個,是平反和處罰。凡是冤枉的人都要平反,冤枉了也不好。他還談到當時的形勢,說:經過三月廣州會議、五月北京會議,今年的形勢跟過去大不相同了。現在同誌們解放思想了,對於什麽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認識,大為深入了。為什麽有這個變化呢?一個客觀原因,就是1959年、1960年這兩年碰了釘子。並說: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客觀規律,你違反了它,就一定要受懲罰。我們就是受了懲罰,最近三年受了大懲罰,要檢討。
根據毛澤東的講話精神,6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討論和試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的指示》,分別就調查研究、群眾路線、退賠、甄別平反等問題作出了規定。6月19日,中央又專門發出《關於堅決糾正平調錯誤、徹底退賠的規定》,對退賠問題作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下最大的決心,堅決糾正平調錯誤,徹底進行退賠。
《六十條》修正草案在試行過程中,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到8月份,社隊規模已普遍劃小,平調財物的退賠已經部分兌現,用行政命令組織起來的食堂大部分解散,許多其他政策規定也基本得到了落實,廣大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有了相當的提高。
《六十條》修正草案是黨中央和毛澤東重新倡導實事求是傳統和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得出的一個重要成果。它集中了全黨的智慧,體現了毛澤東當時的農業政策思想。它使得1958年公社化以來,農村政策中的許多弊端得到了相當程度的克服。對於穩定農村扭轉農業局勢以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困難局麵,起到了積極作用。當然,這個修正草案也有它當時難以避免的局限性,其中一些條文規定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單位終於下放到生產隊
《六十條》修正草案通過並試行後,毛澤東繼續關注貫徹的情況和調查了解農村中尚存在的問題。
8月23日至9月16日,中共中央在廬山召開工作會議,著手係統地解決工業、教育、科學等戰線的問題。毛澤東雖然對《六十條》修正草案下發後農業很快開始好轉感到高興,但他認為農村工作中還有一些需要解決的政策問題。因此,會議第一天,他在召集中央和各地區的負責人開會時,就問起貫徹《六十條》修正草案後農村的情況。當大家說到現在農村的情況好一些了時,毛澤東說:是不是好一些了?當然,現在不搞“幾高”了——高指標、高估產、高征購。中南的同誌談到六十條主要解決了生產隊的問題,但土地、耕畜、勞力等都歸生產隊所有,而分配則是以生產大隊為單位,這樣所有製與分配有矛盾。毛澤東說:這個問題應加以研究。其實,這個矛盾毛澤東在三月廣州會議時就已察覺,並一直在考慮如何解決。
9月26日,毛澤東聽取了山東、河北省委的工作匯報,內容主要是實行分配大包幹問題。(即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河北等省一度稱之為分配大包幹——筆者注)毛澤東說:這是個大問題。不以腳為基礎,以腰為基礎,鬧平均主義,腳去生產,腰在分配。在聽了河北省研究和試辦大包幹的過程後,毛澤東說:廣州會議時河北要全省實行小隊核算,山東開了個座談會,提出了這個問題講所有製,名義在大隊,實在小隊。生產在小隊,分配在大隊,這不是矛盾嗎?在廣州開會時,批了一個文件,讓大家議一議,大家議的結果都不讚成……什麽叫隊為基礎,就是以現在生產隊為基礎,就是過去的小隊。三級所有,基礎在隊,在腳。這樣搞上十年、八年,生產發展了就好辦了。小隊的八權,再加上兩個,一是牲畜農具,二是分配權。這裏,毛澤東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基本核算單位下放,但意見已很明朗。
此後,毛澤東又閱看了湖北、河北、山東、廣東等省的一些材料,對究竟是以生產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還是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還是以生產隊(即原來的生產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問題,作了反複思考。9月29日,他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關同誌寫信,並附去他親自作的邯鄲談話會議記錄和幾個省有關這個問題的材料,明確提出將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的建議。他寫道:“這些材料表明:我們對農業方麵的嚴重平均主義的問題,至今還沒有完全解決,還留下一個問題。農民說,六十條就是缺了這一條。這一條是什麽呢?就是生產權在小隊、分配權卻在大隊,即所謂‘三包一獎’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農、林、牧、副、漁的大發展即仍然受束縛,群眾的積極性仍然要受影響……我的意見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基本核算單位是隊而不是大隊……我以為非走此路不可。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過去過了六年之久的糊塗日子(從1956年高級社成立時起),第七年應該清醒過來了吧。”10月7日,毛澤東親自修改的中央《關於農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指出:“為了進一步調動農民群眾對集體生產的積極性,究竟以生產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不好的問題,很需要研究……從這些材料看來,就大多數的情況來說,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是比較好的。”要求各級黨委就此認真做一番調查研究,並選擇一二個生產大隊試點,把結果和意見報告中央,以便中央做出決定。
中央提出問題後,從10月中旬起各省都進行了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的試點工作。11月9日,鄧子恢向中央報告了他10月下旬聽取河南、江西兩省農村工作部匯報和在福建龍岩考察的情況,說各級幹部和群眾對基本核算單位下放一致擁護,認為這對克服平均主義、官僚主義、貫徹民主辦社、勤儉辦社、調動社員積極性,發展副業生產都有極大好處。11月23日,毛澤東又起草了中央轉發《鄧子恢同誌關於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試點情況的調查報告》的批示,認為此報告很好。12月13日到16日,毛澤東在無錫與當地負責同誌作了多次談話。當講到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問題時,毛澤東說:貫徹要快一點,一傳下去可以調動積極性。當有人說到一種意見認為這是倒退時,毛澤東說:這不是倒退,是前進。不是講底子薄嗎?主要是生產隊底子薄,要使生產隊薄變厚,要發展生產力,就要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
與此同時,毛澤東指示田家英等人起草《中共中央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草案,並親自審改。1962年1至2月間召開“七千人大會”時,毛澤東將這個草案提交大會討論。2月8日,田家英再次報送毛澤東審閱這個草案時寫信說:關於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後不變的時間,有一種意見主張寫成“二十年”。究竟寫“四十年”還是寫“至少二十年”。請主席決定。2月11日,毛澤東在田家英短信上批了一段話:“以改為:‘至少三十年’為宜。蘇聯現在四十三年了,農業還未過關,我國也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能過關。”從這個批語中,我們可以看出毛澤東此時在農業問題上是比較冷靜和客觀的。經過“七千人大會”的討論,1962年2月13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了《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規定人民公社一般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並認為這樣做有四大好處,而其最大好處便是“可以改變生產的基本單位是生產隊,而統一分配單位卻是生產大隊的不合理狀態,解決集體經濟中長期以來存在的這種生產和分配不相適應的矛盾。”
《改變基本核算單位的指示》是繼《緊急指示信》《六十條》後調整我國農村生產關係的又一個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是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重大措施。這時雖然還保留著人民公社的體製,而就其實質而言,已經使農業生產在經營規模上回到了初級合作社時期。這裏應當特別指出的一點是,毛澤東從第二次鄭州會議以來,對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的問題始終十分注意。在他的倡議下,生產隊的所有權在逐步擴大,但因基本核算單位規模過大而產生的生產權和分配權不統一的問題,一直到基本核算單位放到相當於初級社的生產隊,才得到較好的解決。這應當說是毛澤東的一大貢獻。同時,也應當指出,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是毛澤東60年代初期調整我國農村人民公社所有製關係,克服平均主義而采取的最後政策界限。當時他認為,有了《六十條》,再加上基本核算單位下放這一條,農村的問題,就調整生產關係而言已經基本上解決。因此,當此後有的同誌提出農業生產實行包產到戶等措施時,他就認為是走資本主義道路,以至於采用政治批判的方法給予壓製。這也是由他認識上的局限性造成的。
第二節 鄧子恢堅持責任製據實陳言招炮轟
鄧子恢進京後,被安排住在中南海,與毛主席住處相距很近,兩人常有交談。鄧答:“上次說化三分之一,還是三分之一為好。”這引起毛主席的不快。毛主席見鄧子恢無意轉變觀點,表示:“鄧子恢的思想要用大炮轟了。”鄧小平說過:“白貓黑貓,能抓住耗子就是好貓。”
奉命組建農村工作部
50年代初,我國大規模農業合作化已經開始,為適應工作需要,黨中央決定組建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毛主席選定富有農村工作經驗的中南局第二書記鄧子恢進京任部長,後又兼任國務院副總理,主管中央農林口工作。中央農村工作部的領導班子力量很強,陳正人、王觀瀾、廖魯言、陳伯達等為副部長,處長們均由各大區選調的優秀幹部擔任,杜潤生為秘書長。
鄧子恢進京後,被安排住在中南海,與毛主席住處相距很近,兩人常有交談。毛主席交代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基本任務是:在三個五年謀劃或更長一些時間內,把四億多農民組織起來互助合作,在國家工業化的幫助下逐步實現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領導農村走集體化的道路,加速發展農村經濟。
鄧子恢深感責任重大,時不我待,隨即匆匆到西郊萬壽路附近物色了舊房組建中央農村工作部,迅速部署落實毛主席的指示。於是一向偏僻冷落的萬壽路10號,頓時熱鬧非凡,從全國各個大區選調的農村工作優秀幹部,先後雲集於此,逐漸形成了指揮我國農業合作化的大本營,電話、電報連接著四麵八方。農村工作的一些重大信息不斷向那裏集中;合作化的許多重要決策和指示,陸續在那裏產生和發出。
鄧子恢是個隻爭朝夕的實幹家。他常常一早就離開中南海,趕到萬壽路辦公,很晚才回去休息。為了爭取時間多做工作,也為了便於更多、更好地接近部屬和聯係群眾,他後來幹脆離開中南海,遷到萬壽路農村工作部院內安家落戶,從此這位副總理置身於廣大幹部和家屬之中,同大家親切相處,無話不講。
鄧子恢向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同誌傳達黨中央和毛主席為我國農業合作化製定的正確路線、方針和政策:(一)積極領導,穩步前進;(二)自願互利,不搞強迫;(三)由低到高,由點到麵,分期分批發展(臨時互助組——常年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他深深懂得中國的國情,十分熟悉農村的情況,了解農民的特點和心態。考慮問題總是強調:一從實際出發,二著眼發展農業生產。他堅決擁護毛主席作出的關於用15年或更長一點時間完成農業合作化的決定,重視穩中求快。他常常指出:農業合作化是一項重大的經濟政策,絕不可用政治運動的方式進行,應按農村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和經濟內在的發展規律進行;農業社的初級化過程要長一些,通過初級化階段,逐步教育、訓練農民學會合作生產,促進農村生產力發展,為轉到高級社準備好管理經驗,打下雄厚的物質基礎。
鄧子恢重視調查研究,善於發現新情況和解決新問題。中央農村工作部成立後,一度感到有兩大問題應該加以注意:一、農業合作社的發展有貪多求快傾向;二、農村推廣生產技術出現強迫命令。鄧子恢立即派人趕到河北、山西調查,證實確有此事。有的縣剛試辦幾個社,有的甚至並未試辦,數月後全縣竟然有40%!50%的村宣布實現合作化了,形式主義極為嚴重,影響很壞。在農民對合作化尚無認識和體驗的情況下,引起了思想恐慌,嚴重幹擾了農業生產,也為合作化的正常發展人為地增加了困難和阻力。鄧子恢及時將這些情況向黨中央、毛主席作了匯報,並主持代中央起草《關於春耕生產給各級黨委的指示》和人民日報社論《領導農業生產的關鍵所在》,指示和社論提醒全黨認識:中國農業合作化必須“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並在合作化過程中“保護農民的利益”。黨中央和毛主席高度讚揚這兩個文件,特意把兩文和中共中央早先通過的《關於農業互助合作的決議》合編為小冊子。毛主席親自定名為《當前農村工作指南》,還動手起草通知說“這三個文件,提示了黨在當前階段指導農村工作所必須掌握的理論認識和重要的政策原則,以及群眾路線方法”。“希望通過這一次學習,能把各種人員和思想水平在全體規模上提高一步,以保證黨在農業戰線工作中的不斷勝利。”
遵照毛主席的指示精神,鄧子恢隨即協助中央幫助各地合作社進行了兩次整頓,及時克服了冒進傾向。全國鞏固了一萬多個合作社,也收縮了一些不具備條件的合作社,使互助合作運動繼續健康發展。華北地區問題原先比較突出,1954年初,整頓後華北局向中央報告稱:“糾正冒進的結果,農民生產情緒已趨安定,部分地區出賣土地、賣耕牛、殺豬、宰羊、伐樹等混亂現象已停止,抗旱播種任務已順利完成。幹部認識了冒進對工作的危害,開始轉變了重(合作)社輕(互助)組的錯誤認識。曾消沉一時的互助組,又開始活躍起來,並有了發展。”
曆史資料表明:從1953年初到1955年春,鄧子恢領導中央農村工作部,在忠實執行黨中央、毛主席指示方麵,做了大量紮實、細致的工作,確保了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健康發展。這一期間,盡管黨內也有人對中央農村工作部1953年糾正冒進、整頓合作社的做法有異議,甚至頗有微詞,但形不成氣候。總的評價是肯定的,人們普遍公正地認為:鄧老及農村工作部是黨中央、毛主席的得力助手與好參謀。
據統計,1953年全國農業合作社為1.4萬個,1954年發展到22萬個,1955年1月又達48萬個。中央原確定:1955年春耕前全國農業合作社發展到60萬個,這個速度是正常的。然而同年3月統計時,全國農業合作社已高達67萬個。速度不是慢了,而是在超速發展。超速發展引發了許多問題:不少地方違背自願原則,又搞強迫入社,農民不滿,幹群關係再度緊張。如浙江省由3800個社迅猛發展為5.5萬個社,加之當時農村開始實行統購統銷新政策,宣傳不夠,農民不理解,怕“共產”,普遍恐慌,又大批出賣牲口,殺豬、宰羊、砍樹、鬧退社等現象不斷出現,農村又出現人為的緊張局勢。毛主席聽了鄧子恢匯報後極為重視,3月間曾兩次找鄧子恢交談,指出:“生產關係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否則生產力會起來暴動,當前農民宰羊殺豬,就是生產力起來暴動。”他還明確表態:“農業合作化,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1953-1957年)發展到三分之一就行了,不一定要50%。”接著,他就提出“停、縮、發”三字方針,並同鄧子恢共同安排:華北、東北一般停止發展;浙江、河北兩省縮一些;其他新區可適當發展一些。
毛主席如此堅定、明確降低農業合作化的發展速度,鄧子恢雖然深感意外,但仍然堅決貫徹。他確定農村工作部下半年工作重點轉入整頓、鞏固、提高,適當發展合作社。鑒於浙江問題突出,必須盡快派人幫助解決,他認為“可以考慮收縮2萬個,少了穩定不下來,也沒有力量去鞏固”。
毛主席同意浙江“縮”一部分,並指示:“收縮一定要做充分的思想工作,冒進不好,冒退也不好。要向幹部說明,現在退一些,是甩掉一些包袱,為了更好地輕裝前進。”據此,中央農村工作部給浙江省委發電函建議收縮,強調“有條件辦好的,一定爭取辦好。沒有條件辦好的,應打通基層骨幹和農村積極分子的思想,不傷感情,為將來辦好合作社而繼續努力”。省委同意這一建議,立即開會部署。經過整頓,收縮1.5萬個社,鞏固4萬個社。河北、山東等地收縮幾千個,其他地方收縮不多。據統計,那次整頓,全國共收縮2萬個社,鞏固65萬個社(“文革”中“四人幫”攻擊鄧子恢砍20萬個合作社,純屬無稽之談)。整頓效果是好的,合作化的冒進局勢獲得有效控製,穩步發展受到了重視,幹部政策水平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恢複了,幹群矛盾緩解了,農業合作化重新出現了好的發展勢頭,這是客觀的曆史事實。
毛澤東:“鄧子恢的思想要用大炮轟”
在我黨曆史上,常常出現這樣的怪現象:經濟形勢一旦好轉,生產一旦發展,“左”的思想就往往接踵而至,引起紛爭,甚至把曆史引入歧途。
在全國農業合作社按中央指示進行整頓期間,毛主席經常離京外出視察。1955年4月下旬,他南下巡視看到鐵路沿線地裏莊稼長勢很好,聽了某地方領導人匯報,看了有些同誌提供的材料。特別是聽華東局書記柯慶施反映:“幹部中有30%的人對合作化不熱心,其中有些人是受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影響”等等,印象極深。這時毛主席的思想開始出現新變化,他感到農村局勢並不像鄧子恢說的那麽嚴重。於是,回京想著手改變一個多月前剛同鄧子恢確定的“停、縮、發”三字方針。5月5日、9日晚,他連續兩次約鄧子恢麵談,開始警告鄧子恢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錯誤,否則又要做檢討。他還問鄧子恢:“1957年化40%可不可以?”鄧答:“上次說化三分之一,還是三分之一為好。”這引起毛主席的不快。
5月中旬,毛主席召集15省市委書記開會。會上,他開始向人們敲警鍾說:“在合作化問題上有種消極情緒,必須加以改變,否則會犯大錯誤。”根據毛主席的指示,會後中央農村工作部迅即著手調整合作化的發展計劃,提出1956年由現有65萬個合作化的發展到100萬個,即翻半番。6月24日,劉少奇同誌主持中央政治局開會,周總理、朱老總、鄧小平等出席,認真討論後正式批準這一發展計劃。會議還指出:現在一般不要拉中農入社,等農業社的生產收入超過中農水平,他們會主動入社。那就是水到渠成,合乎發展規律了。
1955年的6月,在我國農業合作化曆史上是關鍵歲月。後人以此為界劃了一條線,認為在6月底以前,我國農業合作化的發展總體是好的、正常的。那時,毛主席與鄧子恢在農業合作化的指導方針、發展速度上,大的方麵沒有分歧;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基本上是健康的。然而6月底以後,農業合作化的形勢,就不正常或基本不正常了。毛主席以一些地方的見聞和某些人提供的情況為依據,改變了原來的指導思想,認為農業合作化不是急躁冒進,而是合作化高潮來臨的標誌。6月,他未出席中央政治局會議,而是去華東視察。途中曾說:“誰說農業社不好,山東小麥就長得很好嘛!”他還去浙江視察。6月底回京後,立即召鄧子恢談話,認為中央政治局通過的“1956年春耕前合作社翻半番、發展到100萬個”的設想,似乎少了一些,提出要“翻一番”,即由65萬個發展到135萬個。一向實事求是的鄧子恢,自有看法,但沒有立即表態,而是表示回去商量一下再匯報。
鄧老感到事關重大,回到部裏慎重地征詢了一些同誌的意見。為便於大家能說真話,他沒有說明“翻一番”是毛主席的意思。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同誌十分熟悉農村情況,據實陳言:全國農業社的現狀不容樂觀,還是按中央政治局不久前批準的計劃辦事為好。讚成翻半番,反對翻一番。
“是翻一番,還是翻半番”,已成為當時我國農業合作化的焦點。不久後的一天夜裏,10點左右,鄧子恢胸有成竹地進中南海。他據實向毛主席坦誠相談,兩人談得很久、很深,直到第二天早晨7點左右,鄧子恢才從中南海回到萬壽路家中。那是一次交談,也是一次工作爭論或思想交鋒。毛主席堅持加快農業合作化的發展速度,主張在65萬個社的基礎上翻一番,達到130萬個。鄧子恢堅持認為中央政治局集體通過的發展計劃符合全國實際,不讚成加快農業合作化的速度,主張在65萬個的基礎上翻半番,達到100萬個。他列舉許多理由,闡明自己的觀點:(一)整個農業合作化的發展速度,應與國家工業化的進度相適應,而我國工業目前尚不能為農業的現代化提供相應的技術和機械設備。(二)現有的65萬個農業社,質量不好,問題很多,鞏固任務很重。要打好基礎,才能較好地前進。(三)全國各地,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情況不一。群眾文化和覺悟水平不同,解放時間有早有晚,互助合作經驗千差萬別,農業合作化速度不宜太快。(四)幹部領導合作化時間短,尚需積累工作經驗。(五)農業社的會計數量不足,培養需要有一個過程。(六)蘇聯和匈牙利農業合作化過急,已有深刻教訓,值得我國注意……這些中肯意見,都是實事求是的經驗之談,也是鄧子恢的肺腑之言。他出於對黨和人民事業的忠誠,才反複陳述這些意見。原以為會說服毛主席改變主意,豈料卻加深了同毛主席的分歧,引起了不滿。
毛主席是一個很有主見的領袖人物,一旦觀點形成,主意拿定,他就會排除任何障礙,努力付諸實施,決不妥協、退讓。不久,他召來中央農村工作部其他領導人進中南海談話,而且舊事重提,從對浙江農業社的緊急收縮說起,嚴厲批評中央農村工作部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被“嚇破了膽”“事先不請示,事後不報告”“很自負”等等。部裏同誌聽到這些情況後,都為鄧子恢擔心:何必為幾十萬個合作社去同毛主席爭論?然而鄧子恢卻理直氣壯地說:“不是幾十萬個合作社的問題,要緊的是他認為辦社條件都是不必要的,這怎麽能不說清楚呢?”
毛主席見鄧子恢無意轉變觀點,表示:“鄧子恢的思想要用大炮轟了。”
“要用大炮轟”,這是幽默語言,但也決非戲言,它表達了毛主席的決心。雙方分歧太大,各有主見,談不攏,隻有訴諸“炮轟”了。
7月31日,是我國農業合作化運動中令人難忘的日子。那一天,毛主席在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上作了著名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長篇報告,他開始“炮轟”鄧子恢:“像一個小腳女人,東搖西擺在那裏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說:‘走快了,走快了。’過多的評頭品足,不適當的埋怨,無窮的憂慮,數不清的清規和戒律,以為這是指導農村中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正確方針。”“否,這不是正確的方針,這是錯誤的方針。”“他們老是站在資產階級、富農,或者具有資本主義自發傾向的富裕中農的立場上替較少的人打主意,而沒有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上替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打主意。”他還逐一批駁了鄧子恢關於幹部準備不足、合作社質量不高、蘇聯的經驗應予重視等等正確觀點,並歸結為“是表現了兩條路線的分歧”。會場氣氛嚴肅,言詞尖銳,大家毫無思想準備,深感突然。
鄧子恢挨批評後思想仍然不通,曾找劉少奇同誌交談說:“我不是把農村情況看成一團漆黑,浙江省收縮當時是對的。”他還誠懇提出:“希望中央不要再鼓勵發展,減產了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