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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初訪英倫

  我曾兩度探訪英國。1833年,繼西西裏、意大利和法國的短途旅行之後,我從布倫港橫渡海峽,抵達倫敦,登上了倫敦塔。那是個星期天的早上,天色昏暗,街上行人稀少。在一位美國藝術家的陪同下,我初次漫步在英國的土地上,從倫敦塔上行,穿過切普賽德街和河濱馬路,來到羅素廣場的一所豪宅,那就是別人推薦給我們的住處,我當時的快樂心情至今依然記得。遊客們常有抱怨的習慣,我們卻不得不克製一下自己,因為這裏不像其他地方,我們在街上大聲說話,別人都是能聽得懂的,這還是好幾個月來的第一次。商店的招牌寫的是我們的語言;門牌上寫的是我國人的名字;那些建築物,不管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都更讓我們感覺到熟悉的家鄉味道。

  像當時大多數的年輕人一樣,我對愛丁堡人和《愛丁堡評論》的撰稿人心懷由衷的感激——感激傑弗裏、麥金托什、哈萊姆、司各特、普萊費爾,還有德·昆西;我閱讀不做取舍,而且數量有限,可居然萌生了去拜見幾位作家的念頭——他們是柯勒律治、華茲華斯、蘭多和德·昆西,還有評論期刊的新秀卡萊爾;我生病的時候,有人建議我去旅行,若是探究起選擇歐洲作為旅行對象的緣由,恐怕就是這幾個人在吸引著我。要是歌德還健在的話,我可能還會去德國轉轉。除了那幾個我一一提及的人之外(司各特已經去世),我在英國再也沒有別的什麽人想見了,不過威靈頓公爵除外,而後,我見到了他,那是在威斯敏斯教堂,參加威爾伯福斯的葬禮時。要是和那些能夠把自己的內心世界吐露給這個世界的人生活在一起,這對於一個年輕的學者來說,算得上是無上的幸福;卻不曾想到他們也是自己思想的囚犯,不值得去效仿他們。文學成就是有代價的,它是社交能力的殺手,不管它有多麽強大,因為這些代價離不開輕鬆的自由,這種自由最多不過能讓他邂逅一個知己而已。你穿過陸地,越過海洋,在和名流作家漫不經心進行交談時,很可能會給某個酒店或農場的無名人士留下你天生的智慧,和你對生存平等的看法。然而,作家比他們的著作更高一籌,所以我堅持自己最初的看法:堅強的頭腦會很快消除這些障礙,給人以真切的滿足感、一見如故的感覺,和更為廣闊的視野。

  瀏覽了一遍我1833年的旅行日記之後,我發現凡是涉及參觀地的部分,都沒有什麽值得發表的。然而,我也記了幾篇有關人物拜訪的日記,那些人待人謙虛客氣,坦白直率,你大可不必麵對那些豁達開朗的人物,扭捏造作,遮遮掩掩,思前想後。

  在佛羅倫薩的眾多藝術家中間,我發現了美國雕刻家霍雷肖·格裏諾。他相貌英俊,形體優美,即便有人指控其作品《梅朵拉》的麵孔以及阿基裏斯的巨型泥塑肖像是他對自己理想化的表現,那也實在是情有可原。格裏諾富有熱情,善於雄辯,是一個非凡人物,他的觀點處處體現出崇高與寬厚。他相信希臘人對學校和互助會都產生過影響——那些大師們將他們的天才方法傳授給自己的朋友們,激起他們的熱情,等自己年老力衰時,新手就會以同樣的熱情繼續他的工作;這就好比接力賽,每個人都以同樣的熱情做好自己的那一份,直到整個工作完滿結束。像石頭這樣難以加工的材料,這種接力賽的方式是必要的;格裏諾認為,我們必須放棄那種保守、嫉妒的工作方式,向希臘人學習,否則藝術就永遠不會繁榮昌盛。他的思想處處表現出慷慨豁達。同時,他又是一個有分寸、有思想深度的人。他信奉希臘人,但卻不讚同哥特式藝術。他於1843年發表的一篇有關建築的文章,提前宣布了羅斯金先生有關建築道德觀的主導思想,盡管他們的藝術史觀格格不入。我有一封他寫給我的私人信件——是後來寫的,但還是有關同一個時期的——在這封信中,他粗略地描述了自己的理論。“我的建築理論大致是這樣的:按照其功能和位置,科學地安排空間和形狀;按照其在功能上的重要程度,配之以相應的特點;嚴格按照建製規則,安排、決定並變換色彩和裝飾,每一步決策都應該有明確的理由。一切湊合了事,或假充內行的做法,都應立刻徹底地我們的一位共同的朋友格裏諾捎給我一封蘭多先生的請柬。蘭多先生住在聖多米尼加迪菲索爾。5月15日,我與蘭多先生共進晚餐。他品質高貴,待人彬彬有禮,住在格拉德斯加別墅,那是一座精美的房子,室內繪畫如雲,室外風景如畫。從他的書本中,或是從一些被誇大了的有關他的傳聞中,我曾揣測他是一位桀驁不馴、脾氣像阿基裏斯一樣壞的人。我不知道,這樣的詆毀對於他是否公正,因為,在這次五月的約會中,他待人禮貌客氣,看不出半點兒的傲慢,而且是最耐心、最和善的主人。他盛讚美麗的仙客來,這種花在佛羅倫薩隨處可見;他仰慕華盛頓,談論華茲華斯、拜倫、馬辛傑、波蒙,還有弗萊契。當然,他很有見地,總給人以意外的驚喜,他不失時機地用英國人特有的機智談論那無法改變的過去,總是樂此不疲。倘若將菲利普和亞曆山大視為例外的話,偉人的兒子很少能有像他們的父親一樣有出息的,蘭多卻把菲利普稱作更為了不起的人。藝術上,他崇尚希臘人,雕刻上,他唯一佩服的就是這父子倆。他喜歡維納斯勝過一切,其次要算亞曆山大的頭像了,他的陳列室裏就擺放著一尊。與米開朗琪羅相比,他更喜歡博洛尼亞的約翰;繪畫上,他欣賞拉斐爾,對佩魯吉諾和早期大師們的興趣也越來越濃厚。他認為,希臘的曆史著作是唯一優秀的作品,伏爾泰的作品僅次於它們。我不能強迫他喜歡麥金托什,或是其他我新近結交的朋友,無法讓他真心喜歡上蒙田——沙朗也是一樣,這樣做有不作取舍之嫌。他認為德吉蘭多受益於《盧卡論幸福》和《盧卡論神聖》!他時不時提起騷塞,我很是厭煩;那個騷塞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他邀請我星期五去他家吃早餐。那天我沒有失約,而且是帶著格裏諾一同去的。他馬上朗誦了裘力斯·凱撒的五六行六韻步詩歌為我們助興——他說那是多那圖斯的。他對切斯特菲爾德勳爵褒揚有加,對伯克卻認識不足,對蘇格拉底也評價過低;在他看來,華盛頓、福西翁和提摩勒翁是三個最偉大的人物;就像果樹學家一樣,他精心選出三五個最好的梨子代表一個小果園;就連他們三人的名字詞尾相似,這一點他也沒有放過。他說,“一個偉大的人物應該做出偉大的犧牲,應該宰殺自己看養的百十頭牛,而並不清楚它們最終是被眾神和英雄享用,還是會被蒼蠅吃掉。”我拜訪過阿米奇教授,他向我展示了他的顯微鏡,據說能放大兩千倍,我說起了那些顯微鏡的用途。蘭多瞧不起昆蟲學,同時他又說,“高尚的東西往往就蘊含在一粒塵土之中。”我拿一些文壇新秀和他打趣,他卻坦言自己從未聽說過赫歇爾,甚至連名字也沒有聽說過。有一間屋子掛滿了畫,他樂於向別人展示那些畫,尤其是其中的一幅,他站在那幅畫跟前說:“要是誰敢保證這是多梅尼奇諾的真跡,我就給他50吉尼。”

  我更急於參觀的是他的圖書館,但是一位同來做客的H先生告訴我,蘭多先生有將書送人的習慣,因此每次家裏的書合起來從不超過十幾本。

  英國人就喜歡沉浸在異想天開之中,這在蘭多先生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這好像也表現了他們對自由的駕馭。他的頭腦非常神奇,專製、暴躁而不會枯竭,天生是塊兒當兵的料兒,可是造化捉弄,他卻轉而搞了文學,沒有哪種文學風格或特征能夠難倒他,盡管他對行為和英雄有所偏愛。行為最能說明問題,而不是言語。獨特新穎的句子,向前邁出的步伐,比所有的批評更有價值。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英國,人們對蘭多的評價並不高,他經常被忽視,有時甚至遭到來自各種評論刊物的野蠻攻擊。批評或許有理,或許沒有,人們很快就會忘記;然而,學者們還是會年複一年地閱讀蘭多,尋求大量的精彩句子——其中蘊含的智慧、敏銳和憤怒總叫人難以忘懷。

  8月5日,我從倫敦去了海格特,給柯勒律治先生寫了一個便條,請求他允許我前去拜訪。快到中午時,柯勒律治先生捎來口信,說他還在睡覺,但要是我願意一點鍾之後再去拜訪的話,他會很高興。於是我一點鍾又返了回去。他露麵了,一個矮小、肥胖的老頭,一雙明亮的藍眼睛,麵色白皙、健康,拄著手杖。他悠閑地吸著鼻咽,很快就弄髒了他的領帶和整潔的黑西裝。他問我是否認識奧爾斯頓,隨即熱情洋溢地談起他在羅馬與之結識的時候,奧爾斯頓有些什麽成就,當時正在做什麽,他是一位怎樣大師,等等許多諸如此類的事情。他又談起了錢寧博士。他居然是個一神論信徒,這真是莫大的不幸。說到此,他突然就一神論的無知和愚蠢滔滔不絕地討論起來——真是荒謬可笑;說著他隨手拿起桌子上一本沃特蘭主教的書,激情洋溢地讀了自己寫在兩三張扉頁上的字句——我相信這些段落也印在《思維之助》那本書裏。趁他停下來喘氣的功夫,我趕緊插話:“我非常尊重他所有的論述,但還是不得不告訴他,我生在一個一神論家庭,也長在一個一神論家庭。”他說:“是的,我料想如此。”接著又像剛才一樣,他繼續說下去。真想不到,多少年來人們從未對聖保羅的教義產生懷疑,一直默認著它——即,三位一體的教義,按照菲洛·朱迪厄斯的說法,這也是基督之前猶太人的教義——這麽幾個小教士居然敢站出來公然反對,等等。他對錢寧深表遺憾——一個他過去一直敬仰的人——不對,說敬仰未免有些虛情假意,應該說是他非常感興趣的一個人——他居然會讚同那些觀點。他同錢寧博士見麵時,曾經向他暗示,擔心錢寧喜歡基督教隻是因為其中那些可愛和美好的東西——他喜歡基督教的善,而非其中的真。先生,我可以告訴你,我知道十個人愛其中的善,一個人愛其中的真;但是,比起隻愛其中的善,隻愛其中的真更算得上美德。柯勒律治對一神論了如指掌,因為他曾經就是一個一神論者,所以知道那是什麽樣的騙人把戲。他曾被稱作“一神論的後起之星”。他繼續闡述,更確切地說是繼續剖析:“三位一體的教義就是唯實主義;上帝的意念不是本質性的,而是超本質性的。”他還說起三位一體論、四位一體論和其他更多的東西,其中我唯一領略到的意思是,“人之所以是人,依靠的是意誌;如果有人在街上推了我一下,我又將緊挨著我的人擠到了陰溝裏,我就應該立刻驚呼:‘這不是我幹的!’意思是說,這不是出自我的意念。”我還聽到過這樣的話,“在英國,如果你堅持你的意念,我堅持我的,那麽我的會在柴捆較熱的那側。”

  趁他停頓之際,我趕緊插言,告訴他在美國有很多讀者對他所持的所有宗教觀點感興趣,我進而又問,刊登在《朋友》第三卷上的獨立派小冊子上的“摘錄”是否是切實可靠的引文。他回答說,那的確是摘自他手頭的一本小冊子,題目是《一個獨立者的抗議》,或者大體上是這樣的意思。我告訴他我認為那段摘錄有多麽精彩,我多麽希望能通讀全文。他這樣答道,“當然,人是一片混亂的真理,卻不知上帝是一個有序的上帝。不過,摘錄裏的那段話比原文裏的更能打動你,因為我已經將它過濾了一下。”

  我起身道別時,他說:“不知道你喜不喜歡詩,但我還是想把最近在洗禮紀念日上做的幾首詩念給你聽。”他就那麽站著,背誦了十一二行詩句,抑揚頓挫,鏗鏘有力,開頭是,基督為上帝而生——

  他問起我一路旅行都去了哪些地方,得知我去過馬耳他和西西裏,於是,他將兩個島嶼比較一番,不停地重複他從那個國家返回時給倫敦的主教說過的話,“西西裏就是一個政治經濟的好學校;因為在那裏的任何一個城鎮,你隻需詢問政府頒布了哪些法令條文,反過來你就會知道應該怎麽去做,在措詞上,那是與任何善良和明智的事物完全相對立的法律。政府帶給那快樂花園的唯有三件事,即:疥瘡,天花和饑荒。可是在馬耳他,法律和理性的力量正在發揮作用,把阿拉伯人那原本寸草不生的居住地變成了人口稠密、物產豐富的地方。”送我出來的時候,他又向我展示了一幅掛在隔壁房間裏的畫,那是奧爾斯頓所作,他說:“一個名叫蒙塔古的畫商曾經拜訪過他,看到這幅畫時說,‘嗯,你可收藏了幅好畫!’因為他料想這幅畫肯定出自某位古代大師之手;隨後,蒙塔古背對著畫繼續說話,後來他抬起一隻手摸了一下那幅畫,驚呼道,‘天哪,這幅畫創作還不到十年,’——此人手筆居然如此精細高明。”

  我和他呆了大約一個鍾頭,但有關他談話的絕大部分內容已無從記起,因為與他的談話,就像他書裏的一個個段落——或許都一模一樣——他常會陷入某種老生常談之中。正如我所預料到的,這次拜訪更像是他一個人的展示,而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交談,除了滿足我的好奇心之外沒有別的意義。他年事已高,思維已經形成某種定勢,無法下降到與一個新夥伴交流思想的地位。

  我從愛丁堡去了蘇格蘭高地。返回途中,又從格拉斯哥到了鄧福裏斯,因為一心想要轉交一封我從羅馬帶回來的信件,於是便四處打聽克雷根普托克。那是尼思河穀的一座農莊,屬於十六英裏之外的鄧斯科爾教區。農場附近沒有公共馬車經過,我就從客棧雇了一輛私人馬車。我找到了那座房子,四周是石楠叢生的荒山,就是在此,那位孤獨的學者為自己那顆高尚心靈汲取了營養。卡萊爾年輕的時候就已經相當成熟,作為一個作家,他不必向自己的讀者隱瞞什麽,作為世間一個實實在在的人,他卻隱姓埋名,獨居在那座山間農場,他仿佛按照自己的方式把握住了倫敦最好的東西。他個兒很高,略顯憔悴,長著峭壁一樣的額頭,鎮定自若,侃侃而談,遊刃有餘;他堅持用自己的北方口音說話,顯得饒有趣味;話題裏充滿輕鬆的軼事,充足的幽默感使得他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顯得輕鬆活潑。他以一種開玩笑的方式談話,即便是那些耳熟能詳的事物,他也能讓同伴產生豐富的聯想,很快就能熟悉了他的精神和靈魂,而且,了解那些注定要成為一個美麗神話的事情,也是件樂事。他身邊所見無幾,人也寂寞孤獨,“方圓十六英裏之內,除了鄧斯科爾的牧師之外,再沒有別人同他說話。”所以,書就成了他談話的主題。

  他把談話中經常提到的事物,都一一命了名。他把《布萊克伍德月刊》稱作“沙子雜誌”;近距離探討生活前景的《弗雷澤雜誌》成了“泥巴雜誌”;標誌著某家破產企業的一條附近小道成了“最後六便士的墳墓”。當有人對某個天才過分褒揚讓他厭煩時,他會宣稱對自己家豬的智慧有多麽令人仰慕。他已經花了很多時間想方設法把那可憐的畜生圈在他筆下的圍欄裏,但是豬偶爾也有幸顯示出自己非凡的判斷力,它發現可以拆掉一塊板,讓他無法得逞。盡管如此,他仍然認為,人是這個星球上最富有創造力的小生命,他喜歡尼祿之死勝過大多史記,“Qualis artifex pereo(我心目中那樣傑出的一位藝術家死去了)!”他崇拜任何向他揭示真理的人。他一度曾研究過美國,閱讀了大量的相關書籍。蘭多的原則不過是反叛而已,他所畏懼的卻是美國的原則。就他所知,在美國,最妙的事情就是:在那裏,隻要幹活就有肉吃。在斯圖爾特的書中,他讀到一個這樣的故事:他向紐約的一家旅館打聽賣鞋的地方,有人就帶著他走街串巷,就在那時,他發現芒戈正在自己家裏吃烤雞。

  我們談起了書。他沒有讀過柏拉圖,也瞧不起蘇格拉底;迫於無奈,他更是把米拉波拉出來充英雄。他稱吉本為連接新舊兩個世界的橋梁。他讀書很雜。《魯賓遜漂流記》之後,他所喜歡的書就要數《項狄傳》了,早些時候,他還曾喜歡過羅伯斯頓的《美國史》。盧梭的《懺悔錄》讓他發現自己並不那麽笨;他學德語已有十年之久,因為當時有人暗示,在那個語言中他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他抱著失望和諷刺的態度看待目前的文學現狀;他列舉了大書商們每年花在廣告宣傳上的巨額資金。結果是沒有一家報紙值得信賴,書賣不出去,書商們的破產也指日可待。

  他又回過頭來談論英國的貧民,國家的擁擠,公職人員自私自利、玩忽職守、司其政而不盡其職。“政府應該給窮人指條路。愛爾蘭的窮人來到這兒的荒野上流浪。我太太製定了一條原則,那就是應該給亞當的每個孩子麵包吃,並且向鄰居提供必需品。但是,這裏有良田千頃,足以讓他們每個人都有肉吃,卻沒有人給這些愛爾蘭窮人一個指示,叫他們到荒山上去耕作。他們燒掉了一個個草堆,以此來強迫有錢人給他們一些關注。”

  我們出了門,一邊在高高的山岡上散步,一邊遠眺克裏費爾,隨後,他摘下帽子,遠眺華茲華斯的住處。我們在那裏坐下來,談起了靈魂的永恒。談論這樣一個話題,並不是卡萊爾的錯,因為他天生不願意讓每一個敏銳的靈魂處處碰壁,不喜歡將自己置於無路可走的境地。然而,他誠實而真摯,能夠明白將各個時代結合在一起的微妙聯係,能夠察覺每一個事件是如何影響未來的。“基督死在了那棵樹上,那棵樹被用來建了那邊的鄧斯克爾教堂,教堂又將你我帶到了一起。所以說時間的存在是相對的。”

  他已經以一個學者的鑒別力將自己的眼光轉向了倫敦。他說,倫敦是世界的中心,單論大量的人口都讓人驚歎。他喜歡大規模的機器。每一台各司其職。每天的固定時間,麵包師的小夥計會將鬆餅送到窗口,而這就是倫敦人了解或隻想了解的全部話題。但倫敦也出好人。他提到了幾個人的名字,特別提到了他的一位文人朋友,那是他所認識的最為傑出的人,倫敦也對此人倍加關照。

  八月二十八日,我前往賴德爾山拜訪華茲華斯先生。他的女兒們找來了父親,他是一位貌不驚人、白發蒼蒼的老者,不大引人注目,戴著一副綠色的遮風鏡,更顯出幾分醜陋。他坐下來,說起話來言語質樸無華。他剛剛出門回來,健康良好,隻是有一次跟兩個律師一道散步時摔了一跤,摔壞了一顆牙齒,他曾說自己很慶幸這件事沒有發生在四十年以前。也是因為這樣的態度,使他得到了人們的讚揚。

  說到美國,他的話很多,他所鍾愛的話題一旦有機會被引發出來,他便會就此講得更多——社會正受到一種膚淺灌輸的啟蒙,與道德文化對其的約束完全不相稱。學校沒有任何裨益。灌輸根本不是教育。他更加看中環境教育,而非灌輸教育。問題不在於是否有法律認識到的過錯,而在於是否會有法律無法認識到的過錯。他所擔憂的是罪過,以及社會如何才能擺脫罪惡的源頭,而不產生任何嚴重的危害。他甚至說,就像這樣一個矛盾:美國人需要一場內戰來教他們認識到進一步加強社會聯係的必要性。“美國人的言行舉止中,”他說,“或許是有某種粗俗的東西,而這個無關緊要。各種事物的初始狀態皆是如此。然而我擔心的卻是他們過分地熱衷於賺錢;其次,過分熱衷於政治;將政治差別作為目的,而非手段。而且我擔心他們缺乏一個有閑階層——簡單些說,就是一個紳士階層——來賦予社會一種正直的風氣。我聽說,那裏的二流社會階層將一些情況過分誇大,而這些情況在英國——上帝知道,在英國每天皆是如此——卻從不提及。我想知道的不是在美國有多少教堂和學校,而想知道有些什麽樣的報紙。我的朋友漢密爾頓上校就住在山下,他曾在美國呆過一年,他鄭重地告訴我說,美國的報紙糟糕透了,它們甚至指責國會議員們‘偷餐勺!’他反對英國政府向報紙征稅,改革家們將其表述為知識稅,由於這一緣故,他們便被低劣的印刷品淹沒了。”他說,他之所以要談政治問題,是希望能給我,和所有優秀的美國人留下這樣的印象:要培養道德,培養矜持的態度,等等,而決不要像不久前英國改革法案那樣,動用人們的體力——如德洛爾姆所預見的那樣。他有一兩次提及他與前不久來訪的錢寧博士之間的談話。(說話間,他將手放在那張博士曾坐過的椅子上)

  話題轉到了書籍上。他盛讚盧萊克修是比維吉爾更為偉大的詩人:這種偉大並不在於他方法,那算不上什麽,而在於他闡釋的能力。要對任何事物做出解釋,要協調上帝的預言人類的邪惡,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說到庫辛(我們在波士頓一直在讀他的演講錄),他僅是聽說過這個人的名字。

  我問他是否讀過卡萊爾的評論文章和翻譯他說自己覺得那人有時有點兒瘋癲他接著又強烈攻擊歌德的《威廉·邁斯特》,說書中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私通,就像在空中雜交的蒼蠅。他隻讀了第一章就再也讀不下去了,惡心得他將那書扔到了房間的另一頭。我壓住他的怒火,竭力告訴他書中還是有很好的部分;於是,他出於禮貌,答應以後會再看看。他說卡萊爾寫的東西過於晦澀。他頭腦聰明,思想深刻,卻對大家的憐憫嗤之以鼻。盡管柯勒律治寫的東西就已經夠淺顯易懂了,但他向來都希望柯勒律治能寫些更淺顯易懂的東西。他把我帶進他的花園,讓我看那條石子路,就是在這條路上,他寫下了成千上萬的詩行。他的眼睛紅腫得厲害,不過除了影響閱讀外,並無大礙,因為他從不寫散文,至於詩歌,則在下筆之前,早已有成百上千的詩行存於胸中。他剛剛探訪斯塔法島回來,三天當中,就芬戈爾洞,已經寫下了三首十四行詩,而且他被找來見我時,正在創作第四首。他說,“要是你對我的詩感興趣的話,或許願意聽聽這幾句。”我欣然同意。於是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站起身,一句接一句將三首完整的十四行詩生動地背誦了出來。我覺得第二首和第三首要比他一貫的詩歌更美妙。第三首是詠花,他說,那邊的岩石頂上各種各樣的花,特別是牛眼雛菊非常繁盛。第二首暗指那個洞穴的名字,稱之為“音樂之洞”;第一首是寫一夥烏七八糟的他的朗誦特別讓人出乎意料、驚歎萬分——他,那個年邁的華茲華斯,就站在一旁,就在那條石子路上,對著我朗誦,活像一個小學生在背書——因而我起初差一點笑出來;但又想到自己大老遠地跑來拜會一位詩人,而他此時此刻就在給我詠詩,便覺得他是對的,是我錯了,於是便欣然全神貫注地聽起來。我告訴他說,盡管他出版的詩作為數不多,可就那一小部分還是激發了人們占有他未出版詩歌的欲望。他回答說,他從不急於發表,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會做出大量修改,而一經出版,每一處改動都很難讓人接受;然而,他寫的東西一定會出版,無論在他生前還是死後。我說,普通公眾好像更喜歡《丁登寺》這首詩,而喜歡沉思的讀者更喜歡《漫遊》的前幾部和那本《十四行詩》。他說:“不錯,那些要好些。”相對於其他作品,他更喜歡自己那些能觸動人情感的詩;因為隻要是說教性的東西——無論是種種社會理論,還是諸如此類的其他東西——都可能很快消亡;而隻有那些將真理和情感融會在一起的東西,無論現在還是未來,都同樣美好。他引用了《論一個心地高尚的西班牙人的情感》那首十四行詩和《兩種聲音》,相對其他而言,他更喜歡前者(我是這樣理解他的);而且他還帶著明顯的喜悅,引用了《致雲雀》中的詩行。關於這一點,他還談到了牛頓的理論,說它也會被取代、被遺忘;他還談到了道爾頓的原子論。

  我打算離開之際,他說想讓我看看,一個普通的英國人能做些什麽,他將我帶到他一個幫手的場地那兒,那是一個小夥子,他已將這塊地送給了這個小夥子。他饒有興趣地向我講述了這片地的規劃和自然用途。隨後,他指給我一條通向旅館的更好的路,並陪我走了大半裏,和我一路交談,還不時地猛停下來,以加深我對某個詞語或某句詩的印象,最後,他非常親切地和我分了手,穿過田野回家去了。

  華茲華斯憑自己對真理單純的執著和恥於炫耀博得了尊重;然而,他過分局限的思想卻讓人驚訝。單從一次談話來看,他給人的印象,就是他那狹隘的英國式的思維,及以自己普遍的馴服與順從換得了自己少有的尊貴。離開了自己的本行,他的觀點便會毫無價值可言。有些人熱衷於感情和安逸,他們在一方麵告別了普通的東西,卻會以其他方麵的順從來加以彌補,這樣的人並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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