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TFs、LOF的特點。
ETFs指可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ETFs通常采用完全被動式管理方法,以擬合某一指數為目標。它為投資者同時提供了交易所交易以及申購、贖回兩種交易方式:一方麵,與封閉式基金一樣,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買賣ETFs,而且可以像股票一樣賣空和進行保證金交易(如果該市場允許股票交易采用這兩種形式);另一方麵,與開放式基金一樣,投資者可以申購和贖回ETFs,但在申購和贖回時,ETFs與投資者交換的是基金份額和“一攬子”股票。ETFs具有稅收優勢、成本優勢和交易靈活的特點。
LOF是對開放式基金交易方式的創新,其更具現實意義的一麵在於:一方麵,LOF為“封轉開”提供技術手段。對於封閉式基金采取LOF完成封閉轉開放,不僅是基金交易方式的合理轉型,也是開放式基金對封閉式基金的合理繼承。另一方麵,LOF的場內交易減少了贖回壓力。此外,LOF為基金公司增加銷售渠道,緩解銀行的銷售“瓶頸”。
(2)ETFs與LOF的區別和聯係。
LOF與ETFs相同之處是同時具備了場外和場內的交易方式,二者同時為投資者提供了套利的可能。此外,LOF與目前的開放式基金不同之處在於它增加了場內交易帶來的交易靈活性。
二者區別表現在:
①ETFs本質上是指數型的開放式基金,是被動管理型基金,而LOF則是普通的開放式基金增加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它可能是指數型基金,也可能是主動管理型基金。
②在申購和贖回時,ETFs與投資者交換的是基金份額和“一攬子”股票,而LOF則是與投資者交換現金。
③在一級市場上,即申購贖回時,ETFs的投資者一般是較大型的投資者,如機構投資者和規模較大的個人投資者,而LOF則沒有限定。
④在二級市場的淨值報價上,ETFs每15秒鍾提供一個基金淨值報價,而LOF則是一天提供一個基金淨值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