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程序
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從開始到結束須經以下程序:
(1)上市公司每年在公布年度報告的同時,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情況,提出一個“年度分紅預案”並在年報中公布,該“預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後,公布股東大會決議,定下分紅派息方案,再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
(3)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後,定下具體分紅派息時間,如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分紅辦法等,並予公告。
(4)分紅並除權、除息。當投資者關心某隻股票的利潤分配情況,並想參加該公司年度分紅時,需了解上述幾個程序,注意公司的三個公告:董事會公告(含在年報中)、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和分紅派息公告。這三個公告均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的報刊上查閱。
2.6.2 宣布股利日、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股利發放日
股利的派發權是屬於股東大會,但派發股利的具體方案則由董事會提出,一經股東大會認可,即可確定進行。公司股票是可以轉讓的。為了確定哪些人可以領到股利,必須在發放股利前確定一些日期界限。這裏有四個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為它們無論對於那些注重當前收入的人,或是對注重資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們分別是:
(1)宣布股利日。
即董事會宣布決定在某日發放股利的日期。
(2)除息日。
除去股息日期。在除息日當天或其後購買股票者將無權領取最近一次股利。除息日一般在股權登記日後麵若幹天。
(3)股權登記日。
凡此日在公司股東名冊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最近一次股利。由於股票交易與股東是不斷變化的,公司很難確定某期股息派發中股東有哪些人。因此,董事會必須決定某一天為股權登記日,讓股東進行股權登記,以便公司確認股東並派發股息。
(4)股利發放日。
將股利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上述日期對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賣出股票,那麽他將失去享有股利的權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當天或以後買進股票,那麽他也無權享有即將分配的一次股利,這次股利仍將歸原股東領取。很顯然,股利的宣布日、發放日對股票交易價格有一定的影響。
2.6.3 除息與除權交易
(1)除息與除權交易的產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淨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2)B股的除息、除權。
由於B股實行的是T+3的交收製度,因而它的除息交易操作方法有別於T+1製度下A股的操作方法。首先應弄清三個日期及其含義,它們是“最後交易日”、“除息交易日”和“股權登記日”。
三個日期中首先要確定的是除息交易日。確定除息交易日是為了說明在該日以前買入或持有的股票為帶息股票。其次是“最後交易日”,弄清最後交易日是為了確定該日是帶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並借此確定“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最後是“股權登記日”,根據T+3交收製度,應該是最後交易日的第三個營業日,因為隻有在這天,投資人的股權登記才告完畢。如某股票除息交易日為9月1日,其最後交易日則為8月31日,其股權登記日即在9月3日(以上日期均當作營業日來計算)。
值得一提的是營業日不同於自然日,中國的營業日不等於是美國的營業日。這是因為上海B股是以美元來結算的,而美元現匯的收付由花旗銀行紐約分行處理。由於兩國的節假日各有不同,因而營業日的計算必須要剔除兩國的節假日,T+3的交收更準確地說是成交後剔除兩國節假日的第三個營業日交收。根據上述實例,如9月3日為美國節假日,則股權登記日應延期至9月4日,盡管9月3日上海證交所仍然開張營業,是營業日。
為保證新老投資者在除息交易日前後享受同等的權益,維持股價的連續性和公平性,需要在除息日對該股票的價格進行除息處理,經過除息處理的股價稱為“除息報價”。除息報價的公式為:
除息報價=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若自除息日後,該股票的市場價高於除息報價,則稱之為填息;反之,則稱之為貼息。
和除息交易一樣,除權交易也需弄清三個日期,即最後交易日、除權交易日、股權登記日。這三個日期的計算方法和原理與除息交易相同。但除權報價的計算方法與除息交易不盡相同,這裏重點介紹除權報價的計算方法。
送股除權報價=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1+送股比例)
配股除權報價=(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的除權報價=(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送股比例)
除息與配股、送股同時進行的除權除息報價=(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比例)/(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經除權處理之後的價格稱為除權報價。除權日後,如股價超過除權報價則稱為填權;反之,則稱為貼權。
§§第三章 股票投資技術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