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吾觀《禮經》,聖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諾,執燭沃盥,皆有節文,亦為至矣。但既殘缺,非複全書;其有所不載,及世事變改者,學達君子,自為節度,相承行之,故世號士大夫風操。而家門頗有不同,所見互稱長短;然其阡陌,亦自可知。昔在江南,目能視而見之,耳能聽而聞之;蓬生麻中,不勞翰墨。汝曹生於戎馬之間,視聽之所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
【譯文】我看《禮記》上聖人的教誨:為長輩清掃贓物時應如何使用簸箕掃帚,進餐時如何拿匙和筷子,在長輩麵前咳唾、應答問話等行為態度,以至為長輩拿蠟燭、端水洗手等日常小事,都有明確的禮節規定,也可說是極為詳備了。但此書已經殘缺不全,沒有恢複原來的樣子;那上麵還有未能記載的某些禮節規矩,以及隨社會變動而改變了的禮節。所以學問通達的君子,就自己定下一些禮法節度,互相承襲實行,從而被社會上稱為士大夫風操。雖然因各自家庭情況頗有不同,所得見解也不一致,因而互相推長話短,但他們修身養性的路徑,卻是可以知道的。從前在江南的時候,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聽到的,都很有禮法規矩,耳濡目染,人自然會懂禮節,就像蓬生長在麻中,不扶也會長得直一樣,不用多費筆墨教育。你們生長於戰爭動亂年代,有些禮節看不到也聽不到,所以我姑且記錄下來以傳給子孫後代看。
【原文】《禮》雲:"見似目瞿,聞名心瞿。"有所感觸,惻愴心眼;若在從容平常之地,幸須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當忍之。猶如伯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耶?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諱。"益知聞名,須有消息,不必期於顛沛而走也。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為世所譏。又有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修行,不墜門風;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幾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而還。此並過事也。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譯文】《禮記》說:"見到有與死去的親人相像的人或聽到與死去的親人相同的名字,心中都會突然感到驚駭。"這是因為有所感觸,自然引發的內心哀傷;若在日常與人交往中,就可申訴自己的情懷,說明悲傷的原因。即使在一些無法避開家諱的時候,也應當強自忍耐不表露出來。這就象自己的伯、叔、兄弟等人,酷似先人,難道可以一輩子因此傷心斷腸,而斷絕和他們來往嗎?《禮記》中又說:"寫文告時不避諱,在祖廟中說祝辭時不避諱,與國君談話時不避自己父母的諱。"由此可知,在聽到有關先祖的名字時,必須要斟酌一下當時的具體情況,而不必慌忙地避開離去。梁朝的謝舉,很有聲譽,可他隻要一聽到先父先母的名諱就會失聲痛哭,被當時的人所譏笑。還有臧逢世,他是臧嚴的兒子,學習勤奮而有品行修養,不失其好門風。梁元帝在當江州刺史的時候,派他到建昌督察有關事宜,郡縣的士民百姓,競相上書言事,從早到晚聚滿了公堂,幾案上堆滿了文書,凡是書信中寫有"嚴寒"字樣的,臧逢世都必定對著書信流淚哭泣,而不能審察其中到底有無可取可記的事項,因此多次荒廢了公事,以至大家都為之怨恨驚駭,結果臧逢世因辦不好公事而被遣還。以上講的都是一些過分講究避諱的事。近來在揚都,有一士人忌諱"審"字,而他又與一個姓沈的人交情深厚。姓沈的給他寫信時,為避他的諱而隻署自己的名,不寫上姓,這就不合人情了。
【原文】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稱;厲王名長,琴有修短之目。不聞謂布帛為布皓,呼腎腸為腎修也。梁武小名阿練,子孫皆呼練為絹;乃謂銷煉物為銷絹物,恐乖其義。或有諱雲者,呼紛紜為紛煙;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譯文】凡是要避諱的,都應該找和原字意義相同的字來代替。如齊桓公名叫小白,博戲中的"五白"就被稱為"五皓";西漢淮南厲王名叫"長",他的兒子劉安編著《淮南子》時,就把琴的長短說成"修短"。但卻從沒聽說誰把布帛稱為"布皓",把腎腸稱為"腎修"的。梁武帝小名叫阿練,他的子孫都稱練為絹,假如把銷煉物稱為"銷絹物",恐怕就違背原意了。還有諱"雲"字的,把"紛紜"稱為"紛煙";有諱"桐"字的,把"梧桐樹"稱為"白鐵樹",這便近似於開玩笑了。
【原文】周公名子曰禽,孔子名兒曰鯉,止在其身,自可無禁。至若衛侯、魏公子、楚太子,皆名蟣虱;長卿名犬子,王修名狗子,上有連及,理未為通,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北土多有名兒為驢駒、豚子者,使其自稱及兄弟所名,亦何忍哉?前漢有尹翁歸,後漢有鄭翁歸,梁家亦有孔翁歸,又有顧翁寵,晉代有許思妣、孟少孤:如此名字,幸當避之。
【譯文】周公給兒子取名叫伯禽,孔子給兒子取名叫鯉,這類名字的意義隻限於他們兒子自身,自然可以沒什麽禁忌地使用。至於像衛侯、魏國公子、楚國太子的名字都叫蟣虱,司馬相如的小名叫犬子,王修的小名叫狗子,這就牽連到他們的父輩,在道理上是講不通的,古時人們所實行的,正是今人所譏笑的。北方人多有給兒子取小名為驢駒、小豬的,讓兒子自稱這樣的名字,以及讓他的兄弟也這樣叫他,又怎麽能忍心呢?前漢有個人叫尹翁歸,後漢有個人叫鄭翁歸,梁朝也有叫孔翁歸的,又有叫顧翁寵的,晉代人有人叫許思妣、孟少孤的,像這樣的名字,還是應當避免才好。
【原文】今人避諱,更急於古。凡名子者,當為孫地。吾親識中,有諱襄、諱友、諱同、諱清、諱和、諱禹,交疏造次,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憀賴焉。
【譯文】現在的人對於避諱,比古代更加講究。凡是為兒子取的名字,都應當為孫輩們留些餘地,使其不因避父諱而陷於尷尬境地。在我所親近熟識的人中,有諱"襄"字、諱"友"字、諱"同"字、諱"清"字、諱"和"字、諱"禹"字等常用字的,大家聚會的時候,交往疏遠一點的人倉猝之間不知所諱,結果觸犯了很多人的家諱,使聽者辛酸悲苦,大家也甚感無聊尷尬。
【原文】昔司馬長卿慕藺相如,故名相如,顧元歎慕蔡邕,故名雍,而後漢有朱倀字孫卿,許暹字顏回,梁世有庾晏嬰、祖孫登,連古人姓為名字,亦鄙事也。
【譯文】從前司馬長卿因仰慕藺相如,所以改名為相如。顧元歎仰慕蔡邕,所以改名為雍。而東漢有朱倀字孫卿、許暹字顏回,梁朝有人叫瘐晏嬰、祖孫登,連古人的姓都一起拿來作了自己的名或字,這也是很鄙俗的事。
【原文】昔劉文饒不忍罵奴為畜產,今世愚人,遂以相戲,或有指名為豚犢者:有識傍觀,猶欲掩耳,況當之者乎?
【譯文】從前,劉文饒不忍心辱罵奴仆為畜生,而現在的一些愚蠢的人,卻以此互相戲罵,還有人指名道姓說誰是小豬小牛的。有識之士在旁邊看到了,還要掩住耳朵(不忍聽這肮髒的話),何況那些被辱罵的人呢?
【原文】近在議曹,共平章百官秩祿,有一顯貴,當世名臣,意嫌所議過厚。齊朝有一兩士族文學之人,謂此貴曰:"今日天下大同,須為百代典式,豈得尚作關中舊意?明公定是陶朱公大兒耳!"彼此歡笑,不以為嫌。
【譯文】最近在議曹一起商議百官的品級俸祿之事,有一個顯要的權貴,是一位當代名臣,他的意思嫌所商議的俸祿過於隆厚。北齊有一兩個教士族子弟文學的人,對這位權貴說:"現在天下統一,應為後代做出典範,豈能還按原來在關中時的那一套辦事呢?你一定是像陶朱公的大兒子一樣小氣吧!"大家聽了一起歡笑,也不因此而有什麽嫌隙。
【原文】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雲家者;田裏猥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稱之,不雲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雲家孫:今並不行也。
【譯文】從前侯霸的兒子,稱他的父親為家公;陳思王曹植稱他父親為家父,母親為家母;潘尼稱他的祖上為家祖。古人的這些稱呼,已被今人當作笑料了。現在南北風俗,稱其祖上和父母親時,沒有誰說"家"字。隻有那些村野中的鄙賤之人,才會有這樣的稱呼。凡是與人交談,談到自己的伯父時,就按照父輩中的排行來稱呼他,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為伯父尊於父親,所以不敢稱"家"。凡是說及姑母、姊妹等女子時,已經出嫁者,就用丈夫家的姓氏來稱呼她,沒出嫁的就按輩份及在兄弟姊妹中的排行順序稱呼她。也就是說女子出嫁後就成為婆家的人,故不能稱"家"。對於子孫不能稱"家"的原因,是因為對晚輩的輕視。蔡邕的書信集中,稱呼他的姑母、姐姐為"家姑"、"家姊";班固的書信集中也說到"家孫",現在都不這麽稱呼了。
【原文】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譯文】凡是和別人交談,稱呼對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年長的姑母,都要在稱呼前加"尊"字,自對方叔父母以下,則在稱呼前加"賢"字,這是為了表明尊卑差別的。王羲之在信中,稱對方的母親與稱自己的母親相同,在稱呼前不加"尊"字,現在的人認為這是不對的。
【原文】南人冬至歲首,不詣喪家;若不修書,則過節束帶以申慰。北人至歲之日,重行吊禮;禮無明文,則吾不取。南人賓至不迎,相見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北人迎送並至門,相見則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揖。
【譯文】南方人在冬至、歲首這兩個節日裏,是不到辦喪事的人家吊唁的,如果不寫信的話,就過了節再整飭衣冠親自去表示慰問。北方人在冬至、歲首這兩個節日中,特別重視吊唁活動,這在禮節上沒有明文記載,而我是不讚同的。南方人有客人來家時不去迎接,見麵時隻是拱手而不行禮,送客僅僅離開座席而已;北方人迎送客人要送到門口,相見時作揖行禮,這些都是古代的遺風,我讚許他們這種迎來送往的禮節。
【原文】昔者,王侯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雖孔子聖師,與門人言,皆稱名也。後雖有臣仆之稱,行者蓋亦寡焉。江南輕重,各有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之遺風,吾善其稱名焉。
【譯文】過去,王公諸侯都自稱孤、寡、不穀,從那以後,即使是孔子那樣的至聖先師,與學生談話時也都自稱名字。後來雖然有人自稱臣、仆,但這大概也不多。江南的人不論地位高低,都各有稱號,這都記載在《書儀》這種書中。北方人多自稱其名,這是古人的遺風,我讚許他們的自稱其名的作法。
【原文】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難。江南人事不獲已,須言閥閱,必以文翰,罕有麵論者。北人無何,便爾話說,及相訪問。如此之事,不可加於人也。人加諸己,則當避之。名位未高,如為勳貴所逼,隱忍方便,速報取了;勿使煩重,感辱祖父。若沒,言須及者,則斂容肅坐,稱大門中,世父、叔父則稱從兄弟門中,兄弟則稱亡者子某門中,各以其尊卑輕重為容色之節,皆變於常。若與君言,雖變於色,猶雲亡祖、亡伯、亡叔也。吾見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為兄子弟子門中者,亦未為安貼也。北土風俗,都不行此。泰山羊侃,梁初入南;吾近至鄴,其兄子肅訪侃委曲,吾答之雲:"卿從門中在梁,如此如此。"肅曰:"是我親第七亡叔,非從也。"祖孝征在坐,先知江南風俗,乃謂之雲:"賢從弟門中,何故不解?"
【譯文】說到先人的名字,按理應當產生感念仰慕之情,這在古人是很容易的,而今天的人卻感到困難。江南人在事情迫不得已的時候,需要與人談及家世,必定是以書信的形式,很少有當麵談論的。北方人卻無緣無故的找人聊天,甚至到家中相訪。像這種談及家世的事,是不要施加於別人的。如果別人把這樣的事施加於你,你就應該設法避開它。你們名聲地位都不高,如果是被權貴所逼迫而必須言及家世,你們可以敷衍一下,趕快作答,結束談話;不要讓這種談話煩瑣重複,以免有辱自家祖輩父輩。如果自己的祖父父親已經去世,談話中又必須提到他們時,就要表情嚴肅,端正坐姿,口稱"大門中",對伯父、叔父則稱"從兄弟門中",對已過世的兄弟,則稱兄弟的兒子"某某門中",並且要各自依照他們的尊卑輕重,來確定自己在表情上應掌握的分寸,但無論談到哪個已逝者,表情都要與平常有所不同。如果是同國君談話提及自己過世的長輩,雖然表情上也有所改變,但還是可以說"亡祖、亡伯、亡叔"等稱謂。我看見一些名士,與國君談話時,也有稱他的亡兄亡弟為兄之子"某某門中"或弟之子"某某門中"的,這是不妥當的。北方的風俗,就完全不是這樣。泰山的羊侃,是在梁朝初年到南方來的。我最近到鄴城,他哥哥的兒子羊肅來訪,問及羊侃的具體情況,我回答他說:"您從門中在梁朝時,具體情況是這樣的。羊肅說:"他是我嫡親的第七亡叔,不是'從'。"祖孝征當時也在坐,他早就知道江南的風俗,就對羊肅說:"就是指賢從弟門中,您怎麽不明白?"
【原文】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單呼伯叔。從父兄弟姊妹已孤,而對其前,呼其母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弟之子已孤,與他人言,對孤者前,呼為兄子弟子,頗為不忍;北土人多呼為侄。案:《爾雅》、《喪服經》、《左傳》,侄雖名通男女,並是對姑之稱。晉世已來,始呼叔侄;今呼為侄,於理為勝也。
【譯文】古代人都稱呼伯父、叔父,而現在多隻單稱伯、叔。堂兄弟、姊妹死去父親後,在他們麵前,稱他們的母親為伯母、叔母,這是無從回避的。兄弟去世,他們的兒女成了孤兒,你與別人談話時,當著他們的麵,稱他們為兄之子或弟之子,就很不忍心;北方人多數稱他們為侄兒。按:在《爾雅》、《喪服經》、《左傳》等書中,侄這個稱呼雖然男女通用,但都是對姑而言。晉代以來,才開始稱叔侄。現在全都統稱為侄,從道理上說是恰當的。
【原文】別易會難,古人所重;江南餞送,下泣言離。有王子侯,梁武帝弟,出為東郡,與武帝別,帝曰:"我年已老,與汝分張,甚以惻愴。"數行淚下。侯遂密雲,赧然而出。坐此被責,飄颻舟渚,一百許日,卒不得去。北間風俗,不屑此事,歧路言離,歡笑分首。然人性自有少涕淚者,腸雖欲絕,目猶爛然;如此之人,不可強責。
【譯文】別時容易見時難,所以,古人對離別很重視。江南人在為人餞行送別時,談到分離就掉眼淚。有一位王子侯,是梁武帝的弟弟,將到東邊的郡上去任職,前來與武帝告別,武帝對他說:"我已年老了,與你分別,真感到傷心。"說著說著,幾行眼淚就往下掉。王子侯就也做出悲痛的模樣,卻擠不出眼淚,隻好紅著臉離開了王宮。他因為這件事被指責,在舟船岸渚間飄蕩了一百多天,最終還是不能離開。北方地區的風俗,就不看重這種事,在岔路口談起別離,都是歡笑著分手。當然,有些人天性本來就是很少流淚,他們有時悲痛到腸斷欲絕,眼睛仍是炯炯有神;像這樣的人,就不可勉強去責備他。
【原文】凡親屬名稱,皆須粉墨,不可濫也。無風教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與祖父母同,使人為其不喜聞也。雖質於麵,皆當加外以別之;父母之世叔父,皆當加其次第以別之;父母之世叔母,皆當加其姓以別之;父母之群從世叔父母及從祖父母,皆當加其爵位若姓以別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田裏間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識。
【譯文】凡是自家親屬的名字,都應該加以修飾,不可濫用。有些缺乏教養的人,在祖父母去世後,對外祖父、外祖母的稱呼竟與祖父祖母一個樣,教人聽了不高興。即使是當著外祖父外祖母的麵,也都應加"外"字以示區別;父母親的伯父、叔父,都應當在稱呼前加上排行順序以示區別;父母親的伯母、嬸母,都應當在稱呼前加上她們的姓以示區別;父母親的子侄輩的伯父、叔父、伯母、嬸母以及他們的從祖父母,都應當在稱呼前加上他們的爵位和姓以示區別。河北的男子,都稱外祖父、外祖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的鄉間也是這樣稱呼。用"家"來代替"外",這我就弄不懂了。
【原文】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若對他人稱之,皆雲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嚐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雲:"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禮未通。
【譯文】凡是同宗之親的世係輩數,有伯父、叔父,有從祖父,有族祖父。江南的風俗,從這往上數,對官職高的,通稱為尊,同宗又同輩份的,即使隔了一百代,仍然互相稱作兄弟;如果是對別人稱呼自己宗族的人,則都稱作族人。河北地區的男子,雖然已隔了二三十代,仍然稱作從伯父、從叔父。梁武帝曾經問一位中原人說:"您是北方人,為什麽不知道有'族'這一稱呼呢?"中原人回答說:"親屬骨肉之間的關係容易疏遠,所以我不忍心用'族'來稱呼。"這在當時雖然是一種機敏的回答,但從禮儀上卻是講不通的。
【原文】吾嚐問周弘讓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稱之?"周曰:"亦呼為丈人。"自古未見丈人之稱施於婦人也。吾親表所行,若父屬者,為某姓姑;母屬者,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婦,猥俗呼為丈母,士大夫謂之王母、謝母雲。而《陸機集》有《與長沙顧母書》,乃其從叔母也,今所不行。齊朝士子,皆呼祖仆射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對麵以相戲者。
【譯文】我曾經問周弘讓說:"父母親的中表姊妹,你怎樣稱呼她們?"周弘讓回答說:"也把他們稱作丈人。"自古以來沒有見過把丈人的稱呼加給婦人的。我的親表們所奉行的稱呼是:如果是父親的中表姊妹,就稱她為某姓姑;如果是母親的中表姊妹,就稱她為某姓姨。中表長輩的妻子,俚俗稱她們為丈母,士大夫則稱她們為王母、謝母等等。而《陸機集》中有《與長沙顧母書》,其中的顧母就是陸機的從叔母,現在不這樣稱呼了。齊朝的士大夫們,都稱尚書左仆射祖廷為祖公,完全不在乎這樣稱呼會與祖父的稱呼有嫌涉,甚至還有當著祖廷的麵用這種稱呼開玩笑的。
【原文】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名終則諱之,字乃可以為孫氏。孔子弟子記事者,皆稱仲尼;呂後微時,嚐字高祖為季;至漢爰種,字其叔父曰絲;王丹與侯霸子語,字霸為君房;江南至今不諱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為字,字固呼為字。尚書王元景兄弟,皆號名人,其父名雲,字羅漢,一皆諱之,其餘不足怪也。
【譯文】古時候,名是用來標明自身的,字是用來表示德行的,名在形體消亡後就應對之避諱,字卻可以作為孫輩的氏。孔子的弟子在記錄孔子的言行時,都稱他為仲尼;呂後貧賤的時候,曾經稱漢高祖劉邦的字"季";到漢代的爰種,稱他叔叔的字"絲";王丹與侯霸的兒子說話時,稱侯霸的字"君房";江南至今不避諱稱字。河北的士大夫們對名和字完全不加區別,名也稱做字,字當然更稱做字。尚書王元景兄弟倆,都是有名望的人,他們的父親名叫王雲,字羅漢,他們對父親的名和字全都加以避諱,其他的人避諱,就不足為怪了。
【原文】《禮·間傳》雲:"斬縗之哭,若往而不反;齊縗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也。"《孝經》雲:"哭不偯。"皆論哭有輕重質文之聲也。禮以哭有言者為號,然則哭亦有辭也。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譯文】《禮記·間傳》上說:"服斬縗的人哭泣,一口氣,一吐而盡,就像有去無還的樣子;服齊縗的人哭泣,聲音一高一低,連續不斷,好像有去有來;服大功孝服的人哭泣,第一聲有幾個高低,最後還要拉長餘音;服小功或緦麻孝服的人,隻要哭得有悲哀的樣子就可以了。這些就是不同程度的悲哀在聲音上的表現。"《孝經》上說:"孝子痛哭父母的哭聲,氣竭而後止,不會發出餘聲。"這些話都論說哭聲有輕微、沉重、質樸、和緩等種種區別,按禮俗以哭時雜有言語者叫做號,如此則哭泣也可以帶有言辭。江南地區在喪事哭泣時,經常雜有哀訴的話語;山東一帶在服斬縗重喪中,哭泣時隻是呼叫蒼天,在服一年齊縗及大功、小功以下喪的哭泣,便隻是傾訴自己悲痛多麽深重,這就是號而不哭。
【原文】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之;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有故及道遙者,致書可也;無書亦如之。北俗則不爾。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識輕服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而吊,他日修名詣其家。
【譯文】江南的風俗,凡遭逢重喪的人家,如果是與他家相識的人,又同住在一個城鎮裏,三天之內不去喪家吊喪,喪家就會與他斷絕交往。解除喪服之後,喪家的人即使與他在路上相遇,也要避開他,因為恨他不憐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路程遙遠而不能前來吊喪的,寫信表示慰問,也是可以的;如果連書信也不寫,喪家也會像對待同城邑而不親來吊喪的人一樣對待他。北方的風俗則不是這樣。江南地區凡來吊喪者,除了主人之外,對不認識的人是不握手的;如果吊喪者隻認識披戴較輕喪服的人而不認識主人,就不到治喪的地方去吊唁,而是改日準備好名刺再到喪家去表示慰問。
【原文】陰陽說雲:"辰為水墓,又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論衡》雲:"辰日不哭,哭則重喪。"今無教者,辰日有喪,不問輕重,舉家清謐,不敢發聲,以辭吊客。道書又曰:"晦歌朔哭,皆當有罪,天奪其算。"喪家朔望,哀感彌深,寧當惜壽,又不哭也?亦不諭。
【譯文】陰陽家說:"辰為水墓,又為土墓,所以辰日不得哭泣。"王充的《論衡》說:"辰日不能哭泣,哭泣就一定是重喪。"而今那些沒有教養的人,辰日有喪事,不問輕喪重喪,全家都靜悄悄的,不敢發出聲音,並謝絕吊喪的客人。道家的書說:"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是有罪的,上天要減掉他的壽命。"喪家在朔月望日,痛哭的感情特別深切,難道因為珍惜壽命,就不哭泣了嗎?我也弄不明白。
【原文】偏傍之書,死有歸殺。子孫逃竄,莫肯在家;畫瓦書符,作諸厭勝;喪出之日,門前然火,戶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斷注連: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彈議所當加也。己孤,而履歲及長至之節,無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則皆泣;無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譯文】旁門左道的書說:人死之後靈魂要返家一次。這一天,家中子孫們都逃避在外,沒有人肯留在家中;又說:用畫瓦和書符可以鎮邪,念咒語可以驅鬼;又說:出喪那一天,門前要燒火,屋外要鋪灰,要進行種種儀式以送走家鬼,上章天曹祈求斷絕死者殃禍家人。諸如此類的例子,都不近人情,是儒雅君子的罪人,應當對此進行彈劾。自己失去了父親或母親,在過元旦及冬至這兩個節日時,若是失去了父親的,在拜望母親、祖父母、世叔父母、姑母、兄長、姐姐時,都要流淚;若是失去了母親的,在拜望父親、外祖父母、舅舅、姨母、兄長、姐姐時,也要流淚。這是人之常情啊。
【原文】江左朝臣,子孫初釋服,朝見二宮,皆當泣涕;二宮為之改容。頗有膚色充澤,無哀感者,梁武薄其為人,多被抑退。裴政出服,問訊武帝,貶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禮不死也。"
【譯文】江東的大臣,他們的子孫剛除去喪服,去朝見皇帝和太子的時候,都應該哭泣流淚,皇帝和太子會感動得改變麵容。但也頗有一些膚色豐滿光澤,沒有一點哀痛感的人,梁武帝看不起他們的為人,這些人大多被抑止斥退。裴政除去喪服,行僧禮朝見梁武帝,身體削瘦,形容枯槁,淚如雨下,涕泗交流,梁武帝目送著他出去說:"裴之禮沒有死啊。"
【原文】二親既沒,所居齋寢,子與婦弗忍入焉。北朝頓丘李構,母劉氏,夫人亡後,所住之堂,終身鎖閉,弗忍開入也。夫人,宋廣州刺史纂之孫女,故構猶染江南風教。其父獎,為揚州刺史,鎮壽春,遇害。構嚐與王鬆年、祖孝征數人同集談宴。孝征善畫,遇有紙筆,圖寫為人。頃之,因割鹿尾,戲截畫人以示構,而無他意。構愴然動色,便起就馬而去。舉坐驚駭,莫測其情。祖君尋悟,方深反側,當時罕有能感此者。吳郡陸襄,父閑被刑,襄終身布衣蔬飯,雖薑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廚。江寧姚子篤,母以燒死,終身不忍啖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為奴所殺,終身不複嚐酒。然禮緣人情,恩由義斷,親以噎死,亦當不可絕食也。
【譯文】父母親去世之後,他們生前齋戒時住過的房屋,兒子和媳婦都不忍心進去。北朝頓丘郡的李構,他母親是劉氏,劉氏死後,她生前所住的房子,李構終身將其鎖閉,不忍心開門進去。劉氏是宋廣州刺史劉纂的孫女,所以李構也受到江南風教的熏陶。他的父親李獎,是揚州刺史,鎮守壽春,被人殺害。李構曾經與王鬆年、祖孝征幾個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孝征善於畫畫,又碰上有紙有筆,就畫了一個人。過了一會,他因為割取宴席上的鹿尾,就開玩笑地把畫的人像也割成幾截給李構看,但並沒有其他意思。李構卻悲傷得變了臉色,立刻起身乘馬離去了。在座的人都十分驚訝,沒有人能猜出其中的原因。但祖孝征隨即就省悟了,才深感惶恐不安,當時卻很少有人能感知這件事。吳郡的陸襄,他的父親陸閑遭到刑戮,陸襄終身穿布衣吃蔬菜等素食,即便是生薑,如果用刀切割過,他都不忍心食用;家裏人隻用手掐摘蔬菜供廚房之用。江寧的姚子篤,因為母親是被燒死的,所以他終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的熊康,父親因酒醉後被奴仆殺害,所以他終身不再嚐酒。然而禮是因為人的感情需要而設立的,情分則可根據事理而斷絕,假如父母親因為吃飯噎死了,也該不致因此絕食吧。
【原文】《禮經》:父之遺書,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澤,不忍讀用。政為常所講習,讎校繕寫,及偏加服用,有跡可思者耳。若尋常墳典,為生什物,安可悉廢之乎?既不讀用,無容散逸,惟當緘保,以留後世耳。
【譯文】《禮經》上說:父親遺留的書籍,母親用過的口杯,感受到上麵留有父母的手和口的溫澤,就不忍心閱讀或使用。隻因為這些東西是他們生前經常用來講習,校對繕寫以及特別偏愛地使用的,總之是有跡象可引發哀思的東西。如果是平常所用的古書,或生活中常用的各種物品,怎麽能全部廢棄它們呢?父母遺物既然不閱讀使用,就不要讓它們散失亡逸,隻應當封存保護,以留傳給後代。
【原文】思魯等第四舅母,親吳郡張建女也,有第五妹,三歲喪母。靈床上屏風,平生舊物,屋漏沾濕,出曝曬之,女子一見,伏床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薦席淹漬,精神傷怛,不能飲食。將以問醫,醫診脈雲:"腸斷矣!"因爾便吐血,數日而亡。中外憐之,莫不悲歎。
【譯文】思魯幾弟兄的四舅母,是吳郡張建的親女兒,她有一位五妹,三歲時就失去了母親。那靈床上的屏風,是她母親平時使用的舊物。這屏風因屋漏被沾濕,被人拿出去曝曬,那女孩一見,就伏在床上流淚。家裏人見她總不起來感到奇怪,就過去抱她起身,隻見墊席已被淚水浸濕,女孩神色哀傷,不能夠飲食。家人帶她去看醫生,醫生看過脈後說:"她已經傷心斷腸了!"女孩為此就吐血,幾天後就死了。中表親屬都憐惜她,沒有不悲傷歎息的。
【原文】《禮》雲:"忌日不樂。"正以感慕罔極,惻愴無聊,故不接外賓,不理眾務耳。必能悲慘自居,何限於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奧室,不妨言笑,盛營甘美,厚供齋食;迫有急卒,密戚至交,盡無相見之理:蓋不知禮意乎!
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來歲社日,修感念哀甚,鄰裏聞之,為之罷社。今二親喪亡,偶值伏臘分至之節,及月小晦後,忌之外,所經此日,猶應感慕,異於餘辰,不預飲宴、聞聲樂及行遊也。
【譯文】《禮記》說:"忌日不作樂。"正因為有說不盡的感傷思慕,鬱鬱不樂,所以這個日子不接待賓客,不辦理紛繁的事務。如果確能做到傷心獨處,何必把自己局限於深藏內室呢?有的人端坐於深宅之中,卻並不妨礙他談天說笑,盡情享用甜美食品,不斷擺出精製素餐。可一旦有急猝的事發生,至愛親朋們,卻全都沒有相見的機會:這種人大概是不懂得禮的意義吧!
魏朝王修的母親因為是在社日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念亡母,十分哀痛,鄰居們聽說後,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動,現在,父母親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臘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這些節日,以及忌日前後三天,忌月晦日的前後三天,除了忌日這天外,凡在上述的日子裏,仍應對父母親感懷思慕,與別的日子有所區別,應做到不參加宴飲,不聽聲樂以及不外出遊玩。
【原文】劉絛、緩、綏,兄弟並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為照字,惟依《爾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與正諱相犯,當自可避;其有同音異字,不可悉然。劉字之下,即有昭音。呂尚之兒,如不為上;趙壹之子,儻不作一:便是下筆即妨,是書皆觸也。
嚐有甲設宴席,請乙為賓;而旦於公庭見乙之子,問之曰:"尊侯早晚顧宅?"乙子稱其父已往。時以為笑。如此比例,觸類慎之,不可陷於輕脫。
【譯文】劉絛、劉緩兩兄弟,同為名人,他們的父親名叫劉昭,所以兄弟倆一輩子都不寫照字,隻是依照《爾雅》用"火"旁加"召"來代替。然而凡文字與人的正名相同,當然應該避諱如行文中出現同音異字,就不該全都避諱了。"劉"字的下半部分就有"昭"的音。呂尚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上"字;趙壹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一"字,卻便會一下筆就犯難,一寫字就犯諱了。
曾經有某甲安排宴席,準備請某乙來做客,早上在官署見到乙的兒子,就問他說:"令尊大人幾時可以光臨寒舍?"某乙的兒子卻回答說他父親已經去了。當時傳為笑柄。像類似的事例,凡碰上後就該慎重對待它,不可那樣不穩重。
【原文】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製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親表聚集,致宴享焉。自茲已後,二親若在,每至此日,常有酒食之事耳。無教之徒,雖已孤露,其日皆為供頓,酣暢聲樂,不知有所感傷。梁孝元年少之時,每八月六日載誕之辰,常設齋講,自阮修容薨歿之後,此事亦絕。
【譯文】江南的風俗,孩子生下來一周年,就為他縫製新衣裳,給他洗澡後再裝飾打扮,對男孩要用弓、箭、紙、筆,對女孩要用剪子、尺子、針線等,還要加上一些飲食物品以及珍寶玩具等物,把它們放在孩子麵前,觀察他(她)想抓取的東西,以此來檢驗孩子今後是貪婪還是廉潔,是愚蠢還是聰明,這種風俗被稱作"試兒"。這一天,親戚們都聚在一起,設宴招待。從此以後,父母親隻要還在世,每到這個日子,就要置酒備飯,吃喝一頓。那些沒有教養的人,有的雖然父母已不在世,到了這一天,也都要照常設宴請客,盡興痛飲,縱情聲樂,不知道還應該有所感傷。梁孝元帝年輕的時候,每到八月六日生日這天,常常是設齋壇講經。自從他母親阮修容去世之後,這種事也就絕止了。
【原文】人有憂疾,則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諱避,觸途急切。而江東士庶,痛則稱禰。禰是父之廟號,父在無容稱廟,父歿何容輒呼?《蒼頡篇》有侑字,訓詁雲:"痛而呼也,音羽罪反。"今北人痛則呼之。《聲類》音於耒反,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隨其鄉俗,並可行也。
【譯文】人有憂患疾病,就呼喊天地父母,自古以來就是這樣。現在的人特別講究避諱,處處都比古人顯得緊要。而江東的士人百姓,悲痛時就叫禰。禰是已故父親的廟號,父親在世時不允許呼叫他的廟號,父親死後怎能隨意呼叫他的廟號呢?《蒼頡篇》中有倄字,《訓詁》解釋說:"這是因悲痛而呼喊出的聲音,讀音是羽罪反。"現在北方人悲痛時就呼叫這個音。《聲類》注這個字的音是於耒反,現在南方人悲痛時有的就呼叫這個音。這兩個音隨人們的鄉俗而定,都是可行的。
【原文】梁世被係劾者,子孫弟侄,皆詣闕三日,露跣陳謝;子孫有官,自陳解職。子則草屩粗衣,蓬頭垢麵,周章道路,要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若配徒隸,諸子並立草庵於所署門,不敢寧宅,動經旬日,官司驅遣,然後始退。江南諸憲司彈人事,事雖不重,而以教義見辱者,或被輕係而身死獄戶者,皆為怨讎,子孫三世不交通矣。到洽為禦史中丞,初欲彈劉孝綽,其兄溉先與劉善,苦諫不得,乃詣劉涕泣告別而去。
【譯文】梁朝被拘囚彈劾的人,他的子孫弟侄們,都要趕赴皇帝的殿廷,在那裏整整三天,披頭散發,光著腳,陳情請罪;如子孫中有做官的,就主動請求解除官職。他的兒子們則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頭垢麵,驚恐不安地守候在道路上,攔住主管官員,叩頭流血,申訴冤枉。如果這人被發配去服苦役,他的兒子們就一起在官署門口搭起小草棚居住,不敢在家中安居,一住就是十來天,直到官府驅逐才退離。江南地區各憲司彈劾某人,案情雖不嚴重,但若某人是因教義而受彈劾之辱,或者因被拘留而身死獄中,兩家就會成為死對頭,子孫三代都不相往來。到洽當禦史中丞的時候,開始想彈劾劉孝綽,到洽的哥哥到溉早就與劉孝綽關係友善,他苦苦規勸到洽不要彈劾劉孝綽而未能如願,就前往劉孝綽處,流著淚與他告別,然後離去了。
【原文】兵凶戰危,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喪服以臨師,將軍鑿凶門而出。父祖伯叔,若在軍陣,貶損自居,不宜奏樂宴會及婚冠吉慶事也。若居圍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飾玩,常為臨深履薄之狀焉。父母疾篤,醫雖賤雖少,則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嚐有不豫,世子方等親拜中兵參軍李猷焉。
【譯文】兵器都是凶器,戰爭總是危險的事,都不是安全之道。因此在古代,天子要身穿喪服去檢閱軍隊,將軍要鑿一扇凶門,然後由此出征。某人的父祖伯叔如果在軍隊裏,他就應該貶抑約束自己,不宜參加奏樂、宴會以及婚禮冠禮等吉慶活動。如果某人處在被圍困的城邑之中,他就應該是麵容憔悴,除去各種裝飾品和玩具,時時顯示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樣子。如果他的父母病重,那醫生雖然地位低、年紀輕,他也應該向醫生哭泣跪拜,以求得醫生的憐憫。梁孝元帝在江州的時候,曾經生了病,他的大兒子蕭方等就親自拜求過中兵參軍李猷。
【原文】四海之人,結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誌均義敵,令終如始者,方可議之。一爾之後,命子拜伏,呼為丈人,申父友之敬;身事彼親,亦宜加禮。比見北人,甚輕此節,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觀貌,不擇是非,至有結父為兄,托子為弟者。
【譯文】四海之人,結為兄弟,又是多麽不容易。必須是誌向相同、義氣相投,能夠對朋友始終如一的人,才可以考慮結交。一旦與人結拜為兄弟,就要讓自己的孩子向他伏地下拜,稱他為丈人,表達孩子對父親朋友的尊敬。自己對結拜兄弟的父母親,也應該加以禮節。近來見到一些北方人,很輕視這種結交的禮節,兩個陌路相逢,就商定結為兄弟,有的隻看看對方年齡、外貌,不加選擇,不論是非,以至於有把父輩當成兄長,把子侄輩當成弟弟的。
【原文】昔者,周公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餐,以接白屋之士,一日所見者七十餘人。晉文公以沐辭豎頭須,致有圖反之誚。門不停賓,古所貴也。失教之家,閽寺無禮,或以主君寢食嗔怒,拒客未通,江南深以為恥。黃門侍郎裴之禮,號善為士大夫,有如此輩,對賓杖之;其門生僮仆,接於他人,折旋俯仰,辭色應對,莫不肅敬,與主無別也。
【譯文】從前,周公曾洗一次頭三次握住頭發,吃一頓飯三次把口中的食物吐出來,為的就是停下來接待來訪的平民寒士,一天之內接見的士人達七十多人。而晉文公以正在沐浴為由拒絕接見侍臣頭須,以致遭來"圖反"的譏誚。不能讓賓客滯留在門口,這是古人所看重的。那些缺少教養的人家,他們的守門人也沒有禮貌,有的以主人正在睡覺、吃飯或發脾氣為借口,拒絕為客人通報,江南地區的人家深以此種事為恥。黃門侍郎裴之禮,被稱作是能為人楷模的士大夫,如果他家中有這類慢待賓客的仆人,他會當著客人的麵用棍子打。所以他的門子、僮仆在接待客人時,也都是有禮貌地曲行引進,低頭彎腰,言辭表情和應對客人,沒有一樣不是畢恭畢敬的,與主人沒有什麽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