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交割是指證券的買賣雙方在完成交易後履行的錢貨兩清手續。最早的股票交易與其他商品交易一樣,采取實物交易方式,即買入股票的一方需付出貨幣而得到股票,賣出股票的一方則要讓出股票而得到貨幣。因為股票是一種權益性證券,在交易時一般都要辦理過戶手續,即在實物股票的背麵登記股票所有人的姓名。這種手續也稱背書。這種當麵買賣,錢貨兩清,並進行登記的交易,就是最早的股票實物交割。
如今的證券市場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網絡化、信用化交易取代了傳統的場內實物化交易,投資人買賣股票並不需要雙方直接見麵,隻需要通過網絡係統進行交易,至於股票賣給誰,買誰的股票,以及有沒有拿到股票實物,投資人並不關心,也沒有必要關心,股票的交易完全是一種網上虛擬交易。但不管怎樣改革,股票交易的手續不能省略,投資人的買賣清算交割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結算公司集中統一處理,委托人隻要利用證券公司的交易係統或成交回報顯示係統進行查詢,即可知道自己的委托成交情況。當然股市也有一些例外情況,如由於股價異常波動、機器故障等造成的當日成交無效,所以法定的成交結果應以次日的交割單為準。交割單一般應載明以下內容:
成交日期及具體成交時間;
成交數量;
證券名稱;
受委托的證券營業部名稱;
成交價格和數量;
過戶費、傭金、印花稅;
交割日期。
在股市中,交割單是股權的憑證,也是營業部與投資人之間的責任憑證,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