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石油的開發,中東產油國進入了經濟迅速發展的時期。同時,石油經濟的發展也對相關國家的社會結構產生了深遠影響。
以君主製為主體的產油國,其傳統的政治基礎是家族政治,主要的社會基礎是教俗貴族、農牧民(尤其是與王室關係密切的部落)、與統治集團屬同一教派的信眾和商人。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家的發展,統治集團逐漸調整了對一些原主要的支持者的政策,而擴大了對一般民眾的爭取。因此,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多數保守的產油國也付出很大努力促進社會發展,並為此采取了一係列政策。這些政策之一是發展教育醫療。
一、遊牧民人數的下降和變遷
在牧區,主要變化是遊牧民人數的迅速下降和部落的逐漸解體。在半島地區,遊牧民一直在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沙特人口中遊牧民的比例最多。據福阿德·哈姆紮在1933年出版的《在阿拉伯半島的腹地》一書中所載,沙特全國人口中有58%為遊牧民,其餘為定居人口。
戰後,延續了幾千年的遊牧製開始麵臨著嚴重的危機。首先,遊牧業的環境惡化。市場對遊牧民傳統的畜牧業產品需求減少。一些產油國從國外大量進口活牲畜、肉乳製品並為其提供可觀補貼,對牧民飼養的牛羊構成衝擊,而汽車、飛機等現代交通工具的推廣使對駱駝的需求下降,在沙特還沉重打擊了遊牧民從事的朝覲者運輸業。在一些地區,過度放牧造成了牧場退化,幹旱和沙漠化也影響了遊牧民的生存能力,而始於戰前的國家邊界的確定,則限製了遊牧民的遷移。
其次,城市、油田和政府的準軍事力量(像沙特的國民衛隊)的發展為遊牧民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及良好的入學和醫療條件。同時,一些地方如油田的固定水源也促使牧民在周邊定居,以方便畜群飲用,尤其是在夏天。20世紀90年代中期,沙特國民衛隊現役人員達到7.7萬,且裝備精良。根據一般規律,遊牧民定居首先是務農,但在海灣國家,他們有許多人直接進城,跳過了務農階段。不過,由於文化水平較低,他們中不少人成為出租車司機、花工、門衛、向導、國民衛隊士兵、建築工人等。大批移民造成了牧區勞動力的短缺,沙特甚至得從較落後的約旦、伊拉克等鄰國輸入牧民。同時,大批向外移民削弱了部落家族關係,盡管在城市裏居住的酋長往往與原部落仍然保持著頻繁的來往。另一方麵,部落仍然保持強大的影響,在城市中同一部落的人往往住在一起,部落家族聯係幫助了進城的新移民對環境的適應;同時新的部落繼續在形成中。
留在農牧區的遊牧民和半遊牧民,其生活方式也出現變化。他們從政府那裏領取補助金,獲得牲畜、良種、飼料補貼和購置汽車的補貼,購買了水泵、拖拉機和汽車,汽車成為遊牧民不可或缺的東西,可以幫助他們運送水、牲畜,並看管駱駝,一些大牧主還添置了長途放牧所需的運水車。因此,牧民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延長了,而遷移的速度提高了。當然,從政府政策中獲益的主要是大牧主和酋長。此外,各國也出現了一批利用外籍勞動力的現代化養殖場。
二、定居農村的社會變遷
在定居農村,戰後的階級關係出現了更為重大的變動。大地主在兩次大戰之間一直是政治經濟主導性的力量,其特點是基本上為居住在城市中的外在地主,其來源包括商人、官員、酋長、宗教上層等,但他們在兩伊的土改中遭到毀滅性的打擊,土地大量被政府收購(伊朗王室在“白色革命”前即開始主動出售土地)。許多大地主利用政府的賠償,大量投資於工商業而搖身一變為資本家;其他人往往在保留的土地上采用機械化耕作和雇工,成為農場主。
伊朗土改的目的在於把大地主的土地轉入富農和小地主之手,從而把上層農民納入政府的社會基礎,促進商品化生產的發展。土改的配套措施包括森林、牧場和水源的國有化。在土改中,小地主受觸動較少,雇農沒得到任何土地,而且原先佃農對租地的占有不均被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了。根據1974年土改結束時的一項調查。33%的農村人口無地,39%的人平均占地2公頃,12%的人平均占地7公頃,14%的人平均占地18公頃,0.5%的人平均占地190公頃。土改後成立的合作社也主要為富農所控製。伊拉克自耕農的比重更大一些。20世紀70年代中期,農業工人占伊拉克農村人口的3.9%,基本無地的雇工占10.3%,貧困小農15.6%,中農41.5%,富農20.7%,農業資本家和地主8.0%。對於土地規模不足維持生計的農民來說,他們必須靠租用土地、出外打工、進城做事、從事手工業活動等方式補貼家用。加上政府對農業的忽視,兩伊土改的整體效果不好。
20世紀70年代末以後,伊拉克逐漸改變了政策。1983年的35號法通過後,集體農場減少了,合作社消失了,對擁有土地上限的規定放寬了,對土改中接受土地的農戶的控製放鬆了。因此,農戶可以更加容易地獲得信貸,接近國家的批發市場,其發展加快了。在伊朗,伊斯蘭革命後於1980年通過土地分配法案,沒收了5萬公頃的地主土地並租給農民,同時將75萬公頃的貧瘠地和荒地分給農民。
在沙特,小農在政府的資助下開始使用農機、化肥、良種並獲得更多的灌溉用水,生產的商品化也得到發展。同時,也出現了采用現代耕作方式的農場,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大農場獲得了政府分配的大部分國有土地,發展迅猛,成為國家信貸、生產資料和農產品補貼的主要受益者。大農場主要使用外籍技術人員和外籍工人,生產小麥和禽蛋。20世紀80年代中期,6家大公司就控製了沙特30%的小麥市場。另一方麵,小農因難於得到國家信貸、地下水位下降和人口增加等因素而麵臨著經營困境,許多人失去土地而流入城市,甚至出現了整個村莊被遺棄的情況。1975年以後,政府加強了對落後地區的投資,向城市大量移民的情況才得到緩解。1990年,沙特農牧民的總人數下降到56.9萬,僅占勞動力總數的9.9%。
三、城市的社會結構與大資產階級
城市的社會結構變化較大,伊拉克1977年城市社會結構狀況。
在半島國家,土地資源的匱乏和部落土地製的長期存在使地主階級勢力不大(如上所述,地主的一個重要來源其實是商人),而商人曆來擁有重大的影響。他們是王室、埃米爾資金的提供者,因而享受種種優惠,並成為王室的政治顧問。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石油收入的增長使王室得以逐漸擺脫對商人的依賴,前者繼續給予商人以經濟上的好處,而阻止其在政治上發揮作用。伊朗商人在禮薩汗時期也經曆了同樣的過程。
在伊拉克,戰後大資產階級遭受了國有化的沉重打擊,而在其他國家則經曆了迅速的發展。在戰後初期的半島各國,為西方石油公司和王室提供物資、承包工程成為私人資本崛起的重要途徑,如卡塔爾的曼尼家族和達維什家族。此後,私人資本從國家的保護主義措施、發展計劃撥款、政府采購、免稅政策(公司免交所得稅,隻納天課)、低息貸款、水電補貼、用地補貼、進口半成品、設備補貼、外資準入限製等一係列措施中受益。例如,政府往往將城市中的土地廉價轉讓給私人,然後再高價購回用於開發,房地產商從中獲利無數。在科威特,1960-1965年度,購買土地的支出占到政府總支出的24%。再有,由於政府規定外資必須有當地合夥人才能開辦公司,本地人便可輕鬆入股或出任外國公司代理,坐收大筆紅利。像卡塔爾的達維什家族在20世紀50年代即擔任了奧斯汀、菲利普、鄧碌普、通用電氣、大眾、奧迪、菲亞特等著名西方公司的代理商。在沙特,戰前有一定獨立性的漢誌商人遭到冷遇,而與王室、官僚有密切人際和地緣關係的內誌商人迅速崛起,成為國內最重要的實業家集團和政府的政治支柱。此外,20世紀70年代的開放促成了私人資本的進一步發展。在伊拉克,1973年,在政府注冊的承包商達到2788人;1980年,百萬富翁的人數超過700.
產油國大資產階級有如下特點:第一,強烈的依附性。表現在對政府發展計劃、裙帶關係及外資的嚴重依賴上,多數經營效益較差。第二,崛起的迅速性。第三,構成的單一性。由於多數產油國基礎很差,國家壟斷了基礎工業,而伊拉克又進行了國有化,因此除伊朗外其他國家的私人資本主要限於商業、進出口、建築和金融、服務業,在製造業方麵較為落後。第四,跨國發展較早。大量的石油美元使私人資本很快轉入金融業,而國內市場的有限促使其大力向海外拓展,尤其在海灣地區。如科威特在20世紀80年代積極從事對外投資的私人大公司有科威特國家投資公司、“國際石油財團”和浮圖赫投資公司等。
四、城市小資產階級
小資產階級的狀況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階級成分龐雜,包括傳統的小商販、小業主、手工業者,以及新興的公務員、專業人員、軍官等,後者常常被西方學者稱為“新中等階層”。在產油國,傳統的小工商業者仍然占有重要地位,盡管大資產階級和國有企業的發展迅速並存在進口商品的激烈衝擊。這是由於中東傳統的家族因素和經濟發展的二元化等所決定的。在伊拉克,1962年大型工業企業(就業為10人及以上)職工占就業總數的64.3%,小型企業(就業少於10人)為35.7%;1981年,上述比例分別為73.3%和26.7%。可見,小企業依然占有可觀的比例。在伊朗,由於大資產階級的發展,傳統的巴紮(市場)商人受到忽視,他們成為伊斯蘭革命的重要支持力量。
民族國家的建立和國家職能的擴大導致的行政機構的迅速膨脹和國營企業的增加,教育和城市化的發展等原因,造成了“新中等階層”的不斷壯大。從教育方麵看,戰後各國均經曆了迅速的發展,此外還有大批學生出國留學。在沙特,政府規定所有受過教育和培訓的公民均須為政府工作至少5年,否則即違法。20世紀80年代中期,沙特首都利雅德87%的公民在政府部門任職。教育的發展為中小城鎮的居民進入社會上層創造了條件。在伊拉克,1958-1963年,36%的內閣部長來自20萬人以下的中小城市,1963-1968年這一比例達到63%,20世紀70年代則高達75%。
五、奴隸、產業工人和城市貧民
在城市的中下階層中,奴隸是唯一徹底消失的階層。1952年,卡塔爾埃米爾頒令解放奴隸。1962年,沙特政府正式宣布廢除奴隸製。阿曼在卡布斯繼位後,也宣布廢奴。
產業工人是另一個迅速崛起的階級。不過,由於產油國的製造業相對落後,他們的人數一般不多,且包括大批外籍勞工,隻有兩伊例外。1977年,伊拉克的工人約有105萬,其部門分布比例如下:政府部門4.8%,建築業28.1%,公用事業0.6%,製造業8.4%,采油和其他采礦業1.6%,交通運輸業9.9%,服務業17.8%,失業者7.1%,不詳者5.5%;此外,以上數字中包括小型作坊的半熟練和非熟練雇工,製造業中為19623人。在伊朗,工人階級從20世紀50年代的200萬發展到70年代中期的400萬(包括中小企業)。為了籠絡工人,白色革命計劃規定在雇傭10人以上企業中,由工人分享20%的利潤,實行最低工資,並由政府仲裁勞資衝突。1975年又提出工人分享大企業1/3的股票,而實際上參加分紅的工人隻占工人總數的13.8%,企業隻占2.4%。但工資確實增長較快,1963-1972年平均年增長7%。在沙特,1985年僅工業部門(含建築業、采礦業和公用事業)的就業人員已達到206.9萬。由於部落、宗教、教派、國籍等因素的影響,產油國產業工人隊伍內部的凝聚力較差。
然而,迅速的城市化在個別城市如伊拉克的巴格達產生了大片的棚戶區。伊朗的德黑蘭雖然沒有這樣,但窮人集聚在南部的老城區,這裏擁擠不堪,環境惡劣。城市貧民成為兩伊重要的社會階層和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在沙特,20世紀70年代中期也一度出現過因農民大批向城市移民而無法就業所致的貧民。同時,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受教育的本國公民不斷增長,而他們向往的公務員職位卻處於停滯狀態,石油跌價使私人企業的需求也十分低迷,畢業生以文為主的專業結構,非就業人員享受的優厚待遇,加上對體力勞動的厭惡,由此出現了產油國獨特的“知識失業”一族。到90年代後期,這一群體人數的增長已經構成對社會穩定的威脅。
六、官僚資產階級與宗教人士
官僚資產階級是一個新興的階級,他們由國營企業的經理組成,管理著油田、工廠、基礎設施和一些服務類企業,擁有相當的權力。在產油國,規模最大的企業幾乎全部是國營企業。國企經理的任命時常受到家族裙帶關係的影響,從而影響到他們的素質。這些企業通過訂貨、發包工程等渠道與私人企業相聯係,而一些國營企業的經理在離職後常常會進入私人企業任職。
宗教人士是一個傳統的、權力顯赫的社會集團,曾經長期控製著教育、司法大權和大量土地、不動產,宗教學校的畢業生也是官僚的重要來源。然而,戰後現代教育的迅速發展、司法的世俗化和宗教階層的官僚化逐漸限製了他們的傳統特權。在沙特,1970-1971年度培養宗教法官和宗教教師的宗教學校在校生僅為8800人,而各類現代中學在校生總數高達92479人。此外,沙特宗教大學的專業也進行了改造,設置了社會學、教育學、工程學等專業。20世紀70年代初,沙特的大穆夫提去世後,政府取消該職務,同時設立司法部。一些學者指出,在沙特,海歸派地位最高,世俗大學畢業生居中,宗教大學畢業生最低。但是,除伊拉克外,其他產油國的宗教界依然享有相當大的權力和影響,像沙特的宗教人士繼續控製著宗教教育局、女子教育總局,並參與國家大政。在伊朗,宗教階層遭受政府的強力壓製,雙方的關係極為緊張。
七、外籍人員
外籍人員是一個極為獨特的十分重要的新集團,尤其是在人口稀少的半島六國,他們為當地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1975年,六國外籍人員的總人數為138.74萬,其在勞動力中的比例為:阿曼34.0%,沙特43.0%,巴林39.6%,科威特69.4%,卡塔爾81.1%,阿聯酋84.8%。到1990年,沙特官方公布的外勞數字已達到384.8萬,占國內勞動力總數的66.7%。從來源看,早期的中下層外勞主要是阿拉伯人,來自也門、埃及、約旦、巴勒斯坦、蘇丹等國,高級專家來自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國;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勤勞、守紀律著稱的亞洲人迅速增加,主要來自印度、巴基斯坦、韓國、菲律賓、泰國、斯裏蘭卡。阿拉伯人一般從事行政管理、教學工作,而亞洲人則主要是建築工人、產業工人、出租車司機、保姆等。外勞工資低(與產油國公民比較),且與其來源國收入掛鉤,他們無法享受勞工法保障,更不能組織工會,其升職、攜眷、旅行、歸化等均受到嚴格限製。以歸化而言,產油國一般隻允許阿拉伯婦女入籍,且人數有限。產油國也通過嚴厲的護照管理、工作期限控製來限製外勞人數的擴大,並通過封閉的勞工營、飛地型的工業城市等將外勞與本國人口隔離開。許多學者認為,本國人與外籍人員的對立是產油國社會分裂的主要表現。
八、民族與教派問題
民族與教派問題是產油國社會變遷的一個重要方麵。從民族看,伊拉克的庫爾德人、伊朗的非波斯人是本地區重要的少數民族,而伊拉克、沙特和巴林等國的什葉派則是重要的少數教派。戰後,一些國家采取了壓製少數群體的政策(如伊拉克對什葉派強硬的世俗化政策),另一方麵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改變他們經濟文化落後的狀況。在伊拉克,1978年什葉派各省的小學生占全體人口的20.8%,隻稍低於遜尼派省份(21.8%);但中學最高年級的學生在人口中的比例,什葉派省份僅為0.28%,而遜尼派省份為0.45%。在伊拉克庫爾德地區,1975年衝突結束後,政府增加了投資,到1976年共向庫爾德地區提供了11億美元貸款,用於工業、水利、教育、醫療、公路和通訊設施的建設。在沙特,20世紀70年代末在盛產石油的東方省爆發了什葉派的反政府騷亂,原因之一是什葉派社會經濟發展的落後,而騷亂後政府加快了東方省的經濟開發。
九、兩極分化問題
在富裕的產油國,財富的兩極分化成為一個無法避免的現象。在伊拉克,1971年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比農村居民高出25%;同年,城市中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收入是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收入的26倍。1977年,伊拉克和伊朗的貧困人口分別為150萬和870萬,占兩國人口的13%和25%。王室成員、企業家、承包商、經紀人和政府高官成為產油國城市的新富。同時,各國政府也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免除公民的稅收負擔,並對食品、住房、水電等提供大量補貼(外籍人員也可享受諸如食品補貼這樣的福利),實行免費教育、醫療,但社會鴻溝依然存在。
總而觀之,當代中東產油國經曆了迅速而重大的社會變遷,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其間,各國出現了程度不同的社會矛盾。在兩伊,這種矛盾主要存在於國民內部,也相對尖銳,並最終導致了伊朗的伊斯蘭革命和伊拉克戰爭後伊拉克嚴重的民族、教派紛爭。在海灣六國,矛盾相對緩和,並且主要體現在本國國民與外籍移民之間。總而觀之,與經濟相比,產油國的社會結構表現出明顯的滯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