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八年春,石言於晉魏榆1.晉侯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2.不然,民聽濫也3.抑臣又聞之曰4:‘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5,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6,民力彫盡7,怨讟並作,莫保其性8,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9,叔向曰:“子野之言10,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征11,故怨咎及之。《詩》曰12:‘哀哉不能言13,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14,巧言如流,俾躬處休。’其是之謂乎!”是宮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15,夫子知之矣!
1魏榆:晉地,在今山西晉中市榆次區西北。2或馮焉:謂有物依附於石。《漢書·五行誌上》引《左傳》“或”上有“神”字。3濫:失。謂失實。4抑:然,不過。5怨讟(dú):怨恨。讟:痛怨。6崇侈:崇尚奢侈。7彫:通“凋”。傷。
8性:生。此句謂無人可保生命無憂。9虒(sī)祁之宮:晉離宮,在絳(今山西侯馬市)西。10子野:師曠。11僭:不信。12《詩》曰:引文出自《詩·小雅·雨無正》。13“哀哉”三句:謂不能言者,言出於其口,而為身之病。瘁:病。《說苑·敬慎》:“臣聞酒入舌出,舌出者言失,言失者身棄。”與《詩》意相近。14“哿矣”三句:謂能言者,巧言如流,而身處安樂之地。哿(gě):可。賦詩者斷章取義,不必盡合《詩》之本義。
15咎:災禍。
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大子偃師1,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2.哀公有廢疾3.三月甲申4,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大子偃師,而立公子留。
夏四月辛亥5,哀公縊。幹征師赴於楚6,且告有立君7.公子勝訴之於楚8,楚人執而殺之9.公子留奔鄭。
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10”,罪在招也。“楚人執陳行人幹征師11,殺之”,罪不在行人也。
1元妃:夫人。悼大子偃師:太子名偃師,悼是諡號。2司徒招:與公子過皆哀公之弟。原本無“司”字,據阮元《校勘記》補。3廢疾:謂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禮記·王製》:“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4甲申:十六日。5辛亥:十四日。《經》書辛醜,從告。6幹征師:陳大夫。7立君:嗣君。8“公子勝”句:以招、過殺偃師告楚。9殺之:殺幹征師。10“書曰”二句:《春秋》書“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表明罪在公子招。11“楚人”三句:《春秋》稱楚人執殺陳行人,說明行人無罪。
叔弓如晉,賀虒祁也1.遊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2,曰:“甚哉,其相蒙也3!可吊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賀4,將天下實賀。”
1賀虒祁:賀虒祁宮建成。2子大叔:遊吉。3蒙:欺。4“其非”二句:言諸侯皆畏晉,非獨鄭。將:且。
秋,大蒐於紅,自根牟至於商、衛1,革車千乘。
1根牟:魯之東境,在今山東莒縣西南五十餘裏。商:即宋。魯西部邊境與宋、衛相接。
七月甲戌1,齊子尾卒2.子旗欲治其室3.丁醜4,殺梁嬰5.八月庚戌6,逐子成、子工、子車7,皆來奔8,而立子良氏之宰9.其臣曰:“孺子長矣10,而相吾室,欲兼我也11.”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12,則數人告。將往13,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14.桓子將出矣15,聞之而還16,遊服而逆之17,請命。對曰:“聞強氏授甲將攻子18,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19.”子旗曰:“子胡然20?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21.其若先人何22?子盍謂之23?《周書》曰24:‘惠不惠25,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26.”桓子稽顙曰27:“頃、靈福子28,吾猶有望29!”遂和之如初30.
1甲戌:八日。2子尾:公孫蠆。3子旗:欒施。4丁醜:十一日。5梁嬰:子尾家宰。6庚戌:十五日。7子成:名圉,頃公之子。子工:名鑄,子成之弟。子車:名捷,頃公之孫。三人皆子尾之屬。8來奔:奔魯。《春秋》不書,非卿。9“而立”句:子旗為子良(即高強,子尾之子)立宰。10孺子:指子良。11兼:並。12不信子良攻己。13將往子良家。
14不敢複往子良家。15率甲將出。16聞子旗來。17遊服:出行之服。18強氏:高強。19無宇:陳桓子之名。20胡然:何故如此。21謂為之立宰。22“其若”句:若攻之,無以麵對先人。23喻之使勿攻己。24《周書》曰:引文出自《尚書·康誥》。25“惠不”二句:言當施惠於不肯施惠者,勸勉其不能勉力者。茂:通“懋”。勉。今本《尚書》作“懋”。26康叔:衛康叔,衛始封之君。服:行。弘大:寬大。弘:大。27稽顙(qǐsǎng):跪拜時叩頭至地。為最重的跪拜禮節。一般用於凶事。28頃、靈:頃為頃公,子雅(欒施之父)與子尾(高強之父)之伯父。靈為靈公,子雅、子尾之從兄。29有望於子旗。30和之:使欒、高和好。
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1,宋戴惡會之2.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3.楚人將殺之,請置之4.既又請私5,私於幄6,加絰於顙而逃7.
使穿封戌為陳公8,曰:“城麇之役不諂9.”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10,女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11.”
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12,歲在鶉火13,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14,猶將複由15.且陳氏得政於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16,舜重之以明德,置德於遂17.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18,故周賜之姓19,使祀虞帝20.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21,繼守將在齊22,其兆既存矣。”
1孫吳:悼太子偃師之子,名吳。2戴惡:宋大夫。3輿嬖:掌管車乘的寵臣。4置:《說文》:“置,赦也。”5私:小便。6幄:帳。7絰(dié):喪服所係之帶,以麻為之,在首為首絰,在腰為腰絰。8穿封戌:楚大夫。楚滅陳為縣,使戌為縣尹。9城麇之役:在襄公二十六年。楚侵鄭,穿封戌俘獲皇頡,公子圍(楚靈王)與之爭,戌怒,以戈逐圍。10及此:指為王。11致死禮:為郟敖致死而殺靈王。息:安,安定。
12顓頊(zhuānxū)之族:顓頊之後代。陳之祖先舜,出於顓頊。族:嗣。13“歲在”句:顓頊駕崩之年,歲星(木星)在鶉火(十二次之一,南方朱鳥七宿之中三星柳、星、張稱鶉火)之次。14析木之津:即析木,十二星次之一。箕(龍尾)、鬥(南鬥)之間有天漢(銀河),析木(箕、尾)在其間,如河之津梁,故謂之析木之津。15複由:複生。由:通灶。《說文》:“灶,木生條也。”《尚書·盤庚上》:“若顛木之有由蘖。”16幕:舜之祖先。瞽瞍(sǒu):舜之父。17遂:舜之後。18胡公:名滿,遂之後。19賜姓媯。20封之於陳,續舜後。21未:未滿。
22“繼守”二句:言陳氏興盛於齊,已有預兆。
經
九年春1,叔弓會楚子於陳2.
許遷於夷3.
夏四月,陳災4.
秋,仲孫貜如齊。
冬,築郎囿5.
1九年:公元前533年。2以事往會,非行會禮。3夷:地名,在今安徽亳州市南七十裏城父故城。4災:天火曰災。
5郎:魯邑,在今山東魚台縣。囿: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