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1,禮也。
1“吊如”二句:魯怒杞因晉取其田,而不廢喪紀,合於禮。大夫如秦1,葬景公,禮也。
1“大夫”三句:合於諸侯喪葬之禮。
三月,鄭人鑄刑書1.叔向使詒子產書2,曰:“始吾有虞於子3,今則已矣4.昔先王議事以製5,不為刑辟6,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7,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8,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9.製為祿位,以勸其從10.嚴斷刑罰,以威其淫11.懼其未也12,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13,教之以務14,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強15,斷之以剛16.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17,民於是乎可任使也18,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19,以征於書20,而徼幸以成之21,弗可為矣22.夏有亂政23,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24,皆叔世也25.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26,立謗政27,製參辟28,鑄刑書,將以靖民29,不亦難乎?《詩》曰30:‘儀式刑文王之德31,日靖四方。’又曰32:‘儀刑文王,萬邦作孚33.’如是,何辟之有34?民知爭端矣35,將棄禮而征於書,錐刀之末36,將盡爭之。亂獄滋豐37,賄賂並行38.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將亡,必多製39.其此之謂乎!”
複書曰40:“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41.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42,敢忘大惠43?”
士文伯曰44:“火見45,鄭其火乎!火未出46,而作火以鑄刑器47,藏爭辟焉48.火如象之49,不火何為?”
1鑄刑書:將法律條文鑄於鼎。2詒:遺。3虞:望。
4已:止。5議事以製:謂臨事裁斷,不預設刑法。議:謀,謀度。製:裁。6刑辟:刑法。辟:法。7禁禦:禁止。《爾雅·釋言》:“禦、圉,禁也。”8糾:約束。9奉:養。10從:順。指順從者。11淫:放。指放縱者。12未:謂不能奏效。13聳:勸,獎。14務:勉。15蒞:臨。強:堅強。16斷:製。17上:指公、王。官:指卿大夫。長:上。為官長之通稱。師:周代教民之官。18任使:役使。19並:鹹。20征於法:引法以為己證。征:通“證”。21徼幸:同“僥幸”。求取意外的成功或逃脫罪罰。22為:治。23亂政:不合法度之政。
24三辟:指《禹刑》、《湯刑》、《九刑》三部刑律。25叔世:衰世。26作封洫:事在襄公三十年。封指田界,洫為水溝。27謗政:遭人非議之政。指作丘賦。事見昭公四年《傳》。
28將:欲。製:裁製。參辟:三種法律。參:通“三”。29靖:安。30《詩》曰:引文出自《詩·周頌·我將》。31儀式刑:三字同義疊用,皆“仿效”、“效法”之意。32又曰:引文出自《詩·大雅·文王》。33作:則。孚:信。34何辟之有:有何辟。言不必用法。35“民知”句:指鑄刑書。36錐刀之末:比喻小事。37滋:益。豐:謂繁多。38賄賂:《漢書·刑法誌》引作“貨賂”。並行:遍行。39多製:謂政令繁多。40複書:報書。以下為子產回複之言。41謂不能慮及子孫。承上“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而言。42承命:謂接受諫言。43敢:豈敢。44士文伯:士匄。45火見:火為心宿,周之五月(夏之三月)黃昏時出現。46火未出:此時為周正三月,心宿未出。47作:用。刑器:指鼎。48藏:匿。49“火如”二句:謂同氣相求,火未出而用火,必相感而致災。如:而。象:類。
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1.晉侯享之,有加籩2.武子退3,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苟免於討4,不敢求貺5.得貺不過三獻6.今豆有加7,下臣弗堪,無乃戾也8?”韓宣子曰:“寡君以為歡也9.”對曰:“寡君猶未敢10,況下臣,君之隸也,敢聞加貺?”固請,徹加11,而後卒事12.晉人以為知禮,重其好貨13.
1拜莒田:謝上年莒牟夷以地奔魯而晉未來討。2有加籩(biān):謂籩豆之數多於常禮。加籩用菱、芡、栗、脯等。籩:指籩與豆。二者皆古代食器,形體相似,籩為竹製,豆為木製,籩以盛果脯,豆以盛菹醢。3武子:季孫宿。4苟:但。5貺(kuàng):賜。6三獻:古代饗禮,先由主人酌賓,稱獻;次由賓還敬主人,稱酢;再由主人先酌酒自飲,再飲賓,稱酬。獻、酢、酬之過程,謂之一獻。7豆:亦指籩豆。籩與豆同類,用不單行,舉籩可以概豆,舉豆亦可以概籩,故上文言“有加籩”,此雲“豆有加”。8戾:罪。也:語氣詞。用法同“乎”,表示疑問語氣。9“寡君”句:謂以加禮為歡。10未敢:未敢當此禮。11徹:撤去。12卒事:畢享宴之禮。13好貨:享宴時所贈禮物。
宋寺人柳有寵1,大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2,用牲,埋書,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3,既盟於北郭矣。”公使視之,有焉4,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於是華亥欲代右師5,乃與寺人柳比6,從為之征曰7:“聞之久矣8.”公使代之。見於左師9,左師曰:“女夫也必亡10!女喪而宗室11,於人何有12?人亦於女何有?《詩》曰13:‘宗子維城14,毋俾城壞,毋獨斯畏。’女其畏哉15!”
1寺人柳:閹人,名柳。有寵:有寵於平公。2“乃坎”三句:謂偽造會盟的現場。古代盟誓,鑿地為方坎,殺牲於坎上,用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而讀書,加書於牲上而埋之。3亡人:指華臣,襄公十七年奔衛。4有焉:謂有證驗。5華亥:華合比之弟。6比:親近。7征:證。8聞之久矣:謂早就知道華合比欲納華臣。9左師:向戌。10女夫:猶今言“你這人”。輕賤之辭。11而:爾。宗室:指同宗。12有:親,愛。下句“有”字與此同義。13《詩》曰:引文出自《詩·大雅·板》。14“宗子”三句:宗族如同城垣,不可使之毀壞,毀壞則孤立無援,深可畏懼。15其:殆。為二十二年華亥出奔傳。
六月丙戌1,鄭災2.
1丙戌:八日。2災:天火(自然發生的火災)曰災。
楚公子棄疾如晉,報韓子也1.過鄭,鄭罕虎、公孫僑、遊吉從鄭伯以勞諸柤2.辭不敢見3.固請,見之。見如見王4.以其乘馬八匹私麵5.見子皮如上卿6,以馬六匹。見子產7,以馬四匹。見子大叔8,以馬二匹。禁芻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樹9,不采蓺10,不抽屋11,不強匄12.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廢13,小人降14.”舍不為暴,主不慁賓15.往來如是。鄭三卿皆知其將為王也16.
韓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17.公子棄疾及晉竟,晉侯將亦弗逆,叔向曰:“楚辟18,我衷19,若何效辟?《詩》曰20:‘爾之教矣21,民胥效矣。’從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22?《書》曰23:‘聖作則24.’無寧以善人為則25,而則人之辟乎?匹夫為善,民猶則之,況國君乎?”晉侯說,乃逆之。
1報韓子:韓起去年如楚致女。2柤(zhā):鄭地。3不敢當國君親勞。4見如見王:見鄭伯如見楚王。5私麵:私見鄭伯。6子皮:罕虎,鄭之上卿。此句謂見子皮如見楚之上卿。7子產:公孫僑,鄭亞卿。8子大叔:遊吉,鄭下卿。9樵:取薪。10蓺:種。指種植之物。11不抽屋:謂不取屋宇之木。抽:拔取。12強匄:強行討求。匄:同“丐”。13君子:指有官職的人。14小人:指給雜役的人。降:降其等級。15慁(hùn):患。16三卿:指罕虎、公孫僑、遊吉。17弗逆:不郊迎。18辟:邪。19衷:正。20《詩》曰:引文出自《詩·小雅·角弓》。21“爾之”二句:言上教下效。胥:相。22焉用:何為,為什麽。23《書》曰:逸《書》。24則:法。此句見於今文《尚書·說命》。25無寧:寧。無:語助詞,無義。
秋九月,大雩1,旱也。
1大雩,旱也:進行大雩,是因為幹旱。雩:求雨之祭。
徐儀楚聘於楚1,楚子執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泄伐徐2.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於豫章3,而次於乾溪4.吳人敗其師於房鍾5,獲宮廄尹棄疾6.子蕩歸罪於薳泄而殺之。
1儀楚:楚大夫。2薳(wěi)泄:楚大夫。3豫章:地名,在淮河以北,長江以北一帶。4乾溪:楚地,在今安徽亳州市東南七十裏。5房鍾:吳地,在今安徽蒙城縣西南。6棄疾:鬥韋龜之父。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敗也1.
1吊為吳所敗。
十一月,齊侯如晉,請伐北燕也1.士匄相士鞅逆諸河2,禮也3.晉侯許之。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將納簡公4.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貳。吾君賄,左右諂諛,作大事不以信,未嚐可也5.”
1晉為盟主,故告請之。2士匄:晉大夫。相:為相讚禮。
3禮也:敬逆來者,合於禮。4將:欲。簡公:北燕伯,名款,昭公三年奔齊。5未嚐可:言所為未嚐有可者。此條本與下年傳文相接,為後人所割裂。
經
七年春1,王正月,暨齊平2.
三月,公如楚。
叔孫婼如齊蒞盟3.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4.
秋八月戊辰5,衛侯惡卒。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6,季孫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7,葬衛襄公。
1七年:公元前535年。2暨齊平:燕與齊平。此承上年經文“齊侯伐北燕”而言。暨:與。3叔孫婼(chuò):《公羊傳》作“叔孫舍”。魯君將遠至楚國,故遣使與齊修舊好。4日有食之:此為公曆公元前535年3月18日之日全食。5戊辰:二十七日。6癸未:十三日。7癸亥: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