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二十六年春1,秦伯之弟壞如晉修成2.叔向命召行人子員3.行人子朱曰:“朱也當禦4.”三雲5,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6,何以黜朱於朝7?”撫劍從之8.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9,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10,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禦也11.”拂衣從之12.人救之13.平公曰:“晉其庶乎14!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15:“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16,不務德而爭善17,私欲已侈18,能無卑乎?”
1此條當與上年傳文連讀。2修成:修好。3叔向:羊舌肸。行人:官名,掌朝覲聘問諸事。4當禦:當值。5三雲:講了三次。雲:言。6班爵:位次。7黜:貶退。8撫:持。9集:成。10“子員”二句:子員傳達二國之言不帶私心,而你卻經常有出入。道:達。謂傳達。易:違。11禦:治。12拂衣:振衣。13救:止。14庶:庶幾。謂庶幾可治。15師曠:晉樂師。16不心競:不競於心。謂不競為忠。17爭善:爭自善。即自以為善。18已侈:過於膨脹。已:太。
衛獻公使子鮮為複1,辭。敬姒強命之2.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與寧喜言,寧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3,以公命與寧喜言曰:“苟反,政由寧氏,祭則寡人。”寧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4,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5.告右宰穀6.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7,天下誰畜之8?”悼子曰9:“吾受命於先人10,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11,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12.若不已13,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14,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
孫文子在戚15.孫嘉聘於齊16,孫襄居守。二月庚寅17,寧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18.寧子出舍於郊19.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寧子,寧氏複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20.書曰“寧喜弑其君剽21”,言罪之在寧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22.書曰“入於戚以叛23”,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24,戮也25.
甲午,衛侯入。書曰“複歸26”,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27.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28:“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29,吾子獨不在寡人30.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31.”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捍牧圉32,臣之罪一也。有出者33,有居者34,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1子鮮:名帟,獻公之母弟。為複:謀為己複位。2敬姒:子鮮之母。3“子鮮”句:謂子鮮欲推辭而未獲敬姒同意。《儀禮·士相見禮》:“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將走見。’”鄭玄注:“不得命者,不得見許之命也。”“不得命”與“不獲命”同義。4“瑗不”句:襄公十四年,孫氏欲逐獻公,蘧伯玉出奔於外。5從近關出:從最近的邊關出境。6右宰穀:衛大夫。
7“獲罪”句:從前寧喜之父寧殖出獻公,今寧喜又欲弑君。
8畜:容。9悼子:寧喜。10“吾受”句:寧喜受寧殖之命,事見二十年《傳》。11淹恤:久經憂患。淹:久。恤:憂。
12猶夫人:謂仍無改變。夫:其。13已:止。14“多而”二句:謂子鮮守義,至多出亡自保,無益於我。15孫文子:孫林父。16孫嘉:與下文孫襄皆孫林父之子。17庚寅:六日。18伯國:孫襄。19出舍於郊:欲出奔。20子叔:即衛侯剽。21“書曰”二句:《春秋》書寧喜弑其君,表示罪在寧喜。22以戚如晉:以戚邑屬晉。23“書曰”二句:《春秋》書“孫林父入於戚以叛”,是責其竊邑叛國之罪。24專祿:專擅其祿。謂以戚叛。25戮:罪可戮。26“書曰”二句:《春秋》書衛侯“複歸”,因為衛國接納他。27頷(hàn):低頭為禮。即點頭。
28大叔文子:大叔儀。29二三子:指諸大臣。30不在寡人:謂心中無衛侯。31寡人怨矣:獻公聞大叔儀答寧喜之言(在二十五年),故怨。32“不能”句:謂不能從君出亡,隨侍執役。羈絏:馬籠頭和韁繩。捍:保衛。牧圉:放牧。養牛曰牧,養馬曰圉。33出者:指衛侯衎。34居者:指衛侯剽。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訴於晉,晉戍茅氏1.殖綽伐茅氏2,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3!”遂從衛師4,敗之圉5.雍勦獲殖綽6.複訴於晉。
1茅氏:在戚之東南。2殖綽:齊之力士,出奔在衛。
3厲:鬼。鬼無所歸曰厲。4遂從衛師:孫蒯為父言所激,複追衛師。5圉:衛地,在今河南濮陽市東。6雍勦:孫氏家臣。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1,先八邑2;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3,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隆)[降]殺以兩4,禮也。臣之位在四5,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6,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7.讓不失禮。”
1先路:車名。《禮記·郊特牲》記載路有大路、先路、次路三種。據《左傳》,此三路常用於賞賜。三命:周代官爵分為九等,稱九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周禮·春官·典命》:“壹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諸侯之卿三命,得立位於王朝。服:指相應的器物儀仗。2先:正式送禮前所贈較輕的禮物。八邑:三十二井。3次路、再命:參見上文注。4降殺(shài):降等。降、殺義同,皆減削之意。降:原本誤作“隆”,據洪亮吉《春秋左傳詁》、阮元《校勘記》說改。5位在四:二十七年《傳》敘鄭卿之次序為子展、伯有、子西、子產。6賞禮:指六邑。7知政:為政。即擔任執政大臣。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1,召公也2.
1中行穆子:荀吳。2召公:召魯君與會。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1,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2.鄭皇頡戍之3,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4,正於伯州犁5.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6,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7,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8.”下其手9,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10.”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11,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12,子大叔為令正13,以為請14.子產曰:“不獲15.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16.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17,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18.更幣19,從子產而後獲之20.
1雩(yú)婁:吳地,在今河南商城縣東。2城麇:鄭地。未詳何處。3皇頡:鄭大夫。4公子圍:楚共王子,即後來的靈王。5正:決。6“所爭”三句:謂二人所爭之人乃君子,當明白事理。7上:高。8貴介:謂地位高貴。介:大。
9下:低。10弱焉:謂不敵王子。即為王子所獲。弱:弓力少曰弱。此指力弱不敵。11印堇(jǐn)父:鄭大夫。12“鄭人”句:鄭人取財貨於印氏,請於秦以贖印堇父。13令正:主辭令之官。14以為請:為請贖之辭。15不獲:不得堇父。16不其然:不然。謂不至於如此。其:語助詞,無義。17“微君”二句:謂楚師還,實由於秦,否則楚師猶在鄭之城下。此為外交飾辭,使秦有下台之階。微:非。其:必。18不予:不以堇父與鄭。19更幣:另遣使者執幣。20從子產:從子產之辭。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於澶淵以討衛,疆戚田1.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2.
趙武不書3,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4.鄭先宋,不失所也5.
於是衛侯會之6.晉人執寧喜、北宮遺7,使女齊以先歸8.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9.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10.國景子相齊侯11,賦《蓼蕭》12.子展相鄭伯13,賦《緇衣》14.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15:“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16,敢拜鄭君之不貳也。”
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17:“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18,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19,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20,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21,子展賦《將仲子兮》22,晉侯乃許歸衛侯。
叔向曰:“鄭七穆23,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1疆戚田:正戚之封疆。2懿氏:衛地,在今河南濮陽市西北。六十:六十邑。3“趙武”二句:趙武為晉正卿,不書其名而書“晉人”,表示尊重魯君。4後:後於會期而至。5不失所:指如期而至。所:時。6“於是”句:此時衛獻公也在會所,晉不讓他與會,故《春秋》未書。7北宮遺:北宮括之子。
8女齊:司馬侯。以先歸:以寧喜、北宮遺先歸。9士弱氏:士弱家。士弱為晉主刑獄之官。10《嘉樂》:《詩·大雅》篇名。義取“嘉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11國景子:國弱。相:為相讚禮。12《蓼蕭》:《詩·小雅》篇名。義取晉侯恩澤及於諸侯,如露之在蕭。13子展:公孫舍之。
14《緇衣》:《詩·鄭風》篇名。義取“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言兩國之好無已時。15命:告。16安我先君之宗祧:《蓼蕭》首章雲:“既見君子,燕笑語兮,是以有譽處兮。”言晉侯有令譽,得常處位,是以得安宗廟。17國子:國弱。晏平仲:晏嬰。私於叔向:私下會見叔向。18宣:示。19違:邪。指奸邪之事。煩:亂。20趙文子:趙武。21《轡之柔矣》:逸《詩》。《逸周書·太子晉》:“馬之剛矣,轡之柔矣。馬亦不剛,轡亦不柔。誌氣鄘鄘,取與不疑。”義取寬政以安諸侯,如柔轡之禦剛馬。22《將仲子兮》:《詩·鄭風》篇名。《詩》雲:“豈敢愛之,畏人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義取人言可畏。衛侯雖有罪,而他人猶以為晉為臣執君。23鄭七穆:鄭穆公之子孫尚在而當政者七族:子展(公孫舍之),罕氏;子西(公孫夏),駟氏;子產(公孫僑),國氏;伯有(良霄),良氏;子大叔(遊吉),遊氏;子石(公孫段),豐氏;伯石(印段),印氏。穆公十一子,子然、子孔、士子孔已亡,子羽不為卿,故唯言七穆。初,宋芮司徒生女子1,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2,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3,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4.姬納諸禦5,嬖,生佐6,惡而婉7.大子痤美而很8,合左師畏而惡之9.寺人惠牆伊戾為大子內師而無寵10.
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大子知之11,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12?”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13,莫共其內14.臣請往也。”遣之。至,則欿15,用牲,加書16,征之17,而騁告公曰:“大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曰:“為我子18,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19,則皆曰:“固聞之20.”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21,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22.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大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23.
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24,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餘胡弗知?”圉人歸25,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26,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27,而後再拜稽首受之28.
1芮司徒:宋大夫。2共姬:宋伯姬,魯宣公女,嫁為宋共公夫人。妾:侍女。3平公:共姬之子。入夕:夕時入而問安。
4尤:異。凡絕異之物皆可稱尤。此指絕美。5姬納諸禦:共姬納此女為平公禦妾。6佐:元公。7惡而婉:相貌醜惡而性情和順。8很:與“婉”相對。不隨和。9合左師:向戌。向戌食邑於合,官左師。10寺人:宦官。惠牆伊戾:姓惠牆,名伊戾。內師:監管太子內事的長官。11知之:與之有交往。
12夫:彼。指太子。13有:有人。共:供奉。外:外役。
14莫:無人。內:內務。15則:乃。欿:通“坎”。16書:盟書。古代結盟,先鑿地為方坎,殺牲於坎上,用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而讀書,以盟書置牲體之上。此三句言伊戾偽造太子與楚客結盟之假象。17征之:為太子謀反之驗證。18子:嗣子。19夫人:即棄,佐之母。棄當時未為夫人,此為追書之辭。
20固:久。21使請:使佐請於公。22聒(ɡuō):謂絮語不休。23亨:同“烹”。24步馬:溜馬。25圉人:即步馬者。26先:正式送禮之前先贈較輕的禮物。此句言以玉為錦、馬之先。27改命:改稱。命:名。曰:為。28稽首:叩首至地。古代最重的跪拜禮。
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1,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2,使夏謝不敏3.”君子曰:“善事大國。”
1子西:公孫夏。2戾:罪。3不敏:不才。
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1,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2.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3,楚人曰:“伍舉實送之4.”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5,而言複故6.聲子曰:“子行也!吾必複子。”
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7,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8,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9?”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善為國者10,賞不僭而刑不濫11.賞僭,則懼及淫人12;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13.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14.《詩》曰15:‘人之雲亡16,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17:‘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18.’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19:‘不僭不濫,不敢怠皇20.命於下國,封建厥福21.’此湯所以獲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22,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23,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為之不舉24,不舉則徹樂25,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26,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27,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28,以害楚國,不可救療29,所謂不能也30.子儀之亂31,析公奔晉。晉人置諸戎車之殿32,以為謀主。繞角之役33,晉將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34,易震蕩也35.若多鼓鈞聲36,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37,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麵38.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雍子之父兄譖雍子39,君與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40,以為謀主。彭城之役41,晉、楚遇於靡角之穀。晉將遁矣,雍子發命於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蒐乘42,秣馬蓐食43,師陳焚次44,明日將戰。’行歸者,而逸楚囚45,楚師宵潰。晉降彭城而歸諸宋46,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47,則雍子之為也。子反與子靈爭夏姬48,而雍害其事49,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50,以為謀主。捍禦北狄51,通吳於晉,教吳叛楚,教之乘車、射禦、驅侵,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52.楚罷於奔命53,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若敖之亂54,伯賁之子賁皇奔晉55.晉人與之苗56,以為謀主。鄢陵之役57,楚晨壓晉軍而陳58,晉將遁矣,苗賁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陳以當之,欒、範易行以誘之59,中行、二郤必克二穆60,吾乃四萃於其王族61,必大敗之。’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熸62,子反死之。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椒舉娶於申公子牟63,子牟得戾而亡64,君大夫謂椒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餘!’亦弗圖也65.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66.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複之。聲子使椒鳴逆之67.
1子朝:公子朝。文公子。2伍舉:伍子胥之祖父。聲子:公子歸生,子朝之子。3“王子牟”句:王子牟為申大夫,獲罪出奔。4送:遣,縱。5班:布。荊:灌木名。布荊於地而坐。6複故:回歸之事。故:事。7晉故:晉國之事。8杞、梓:皆木名。9“夫獨”句:難道晉國就沒有同宗和姻親嗎?夫:彼。獨:豈。10為:治。11僭:過分。12淫人:邪惡之人。13寧僭無濫:寧可過賞,不可濫罰。14從之:隨之而亡。
15《詩》曰:引文出自《詩·大雅·瞻卬》。16“人之”二句:言無善人,則國家病困。雲:語助詞,無義。17《夏書》:逸《書》。18不經:不守常法。此二句今見古文《尚書·大禹謨》。19《商頌》:引文見《詩·商頌·殷武》。20“不僭”二句:謂賞不失,刑不過,不敢懈怠偷閑。皇:通“遑”。閑暇。21封:大。此二句謂上天賜之以福。22勸賞而畏刑:樂於施賞而畏懼用刑。23飫(yù)賜:以多餘食物賜下人。飫:飽。24不舉:不享用盛饌。舉:殺牲之盛饌。《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注:“殺牲盛饌曰舉。”25徹樂:不用樂。徹:除。26夙興:早起。27淫:過甚。28謀主:主謀之人。29救療:救治。30所謂:所以。不能:不如。31子儀之亂:楚莊王初立,公子儀(鬥克)、公子燮因作亂被殺,見文公十四年《傳》。
32“晉人”句:晉人讓析公跟在晉侯戎車之後。33繞角之役:
在成公六年。34輕窕:輕佻,輕躁不持重。35震蕩:動搖。
36多鼓鈞聲:多建鼓而均同其聲。鈞:均,同。37“晉遂”五句:成公六年,晉欒書救鄭,與楚師遇於繞角(在今河南魯山縣),楚師還,晉遂侵蔡。八年,晉複侵蔡,遂侵楚,敗申、息之師於桑隧(在今河南確山縣東),獲申麗。又侵沈,獲沈子揖。38南麵:謂從楚。39“雍子”二句:雍子受到族人的讒毀,國君與大臣都認為他不好。雍子被讒事,不見於《傳》。善是:善。二字同義。40鄐(chù):晉邑,在今河南溫縣附近。41“彭城”二句:彭城之戰在成公十八年。靡角之穀:宋地,當在彭城附近。42簡兵蒐乘:精選軍士,檢閱車乘。43秣:喂。蓐(rù)食:飽餐。蓐:厚,豐厚。44次:舍。焚次以示必死。45逸楚囚:故意放跑楚軍俘虜。46“晉降”二句:彭城降晉,晉拘囚魚石等五人,將彭城歸還宋國。事見襄公元年《傳》。彭城為宋地,在今江蘇徐州市。47子辛死之:子辛以貪被殺,非戰死。事見襄公五年《傳》。48“子反”句:子反欲娶夏姬,申公巫臣加以阻止,事見成公二年《傳》。子反:公子側。子靈:申公巫臣。49雍害:阻礙,阻止。雍:通“壅”。害:遏。50邢:晉邑,在今河南溫縣。51捍禦:抵禦。52巢:吳、楚間小國,今安徽巢湖市東北五裏有居巢故址,即其地。駕:楚地,在今安徽無為縣。棘:在今河南永城市南。州來:在今安徽鳳台縣。53自“通吳於晉”以下至此,均見於成公七年《傳》。54若敖之亂:鬥椒(字伯棼,若敖之後)作亂,楚滅若敖氏,見宣公四年《傳》。55伯賁:即伯棼。56苗:晉邑,在今河南濟源市西。57鄢陵之役:晉、楚鄢陵(在今河南鄢陵縣北)之戰,在成公十六年。58壓:迫近。59欒、範易行:《國語·楚語上》雲“易中、下”,謂以下軍並入中軍,而中軍之一部分出,充實郤錡、荀偃(中行氏)所率之上軍與郤至之新軍,此即《傳》所謂“分良以擊其左右”也。60中行:荀偃,時佐上軍。二郤:郤錡(時將上軍)、郤至(時佐新軍)。二穆:子重(楚左軍帥)、子辛(右軍帥),二人皆穆王之後。61四:指中、上、下、新軍。萃:集中。62夷:傷。鄢陵之戰,楚共王被射傷眼睛。熸(jiān):火滅曰熸。此指軍隊敗亡。63申公子牟:即王子牟。64戾:罪。65弗圖:不以為意。66以比叔向:令其祿秩比叔向。67椒鳴:伍舉之子。
許靈公如楚1,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於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
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禦之,子產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2.不如使逞而歸3,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4,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5,入南裏6,墮其城。涉於樂氏7,門於師之梁8.縣門發9,獲九人焉10.涉於氾而歸11,而後葬許靈公。
1“許靈公”二句:十六年,諸侯伐許,他國皆使大夫,獨鄭伯親往,許恚恨,欲予以報複。2昧:冒,貪。3逞:快意。
4“夫小人”三句:言鄭欲與楚戰者,皆矜勇貪名之人,不能為國謀長久之利。釁:奮。嗇:貪。5乙酉:六日。6南裏:鄭邑,在今河南新鄭市南五裏。7樂氏:津名。洧水渡口,在今河南新鄭市。8門:攻打城門。師之梁:鄭都城西門。9縣(xuán)門:守城的閘板,安裝在城門內,無事則懸起。10獲九人焉:鄭九人被隔在城外,為楚所獲。11氾(fàn):南氾水。即汝水,在今河南襄城縣南一裏。
衛人歸衛姬於晉1,乃釋衛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1“衛人”二句:衛侯以女取悅於晉,而後得歸。
晉韓宣子聘於周1.王使請事2,對曰:“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3,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於晉乎4!辭不失舊。”
1韓宣子:韓起,晉卿。2朝聘之禮,賓至,必使有司問為何事而來,謂之請事。《儀禮·聘禮》:“君使士請事,遂以入竟。”3士:韓起自稱。《禮記·曲禮下》:“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時事:四時貢職。宰旅:塚宰之下士。不敢斥言尊者,故言宰旅。4昌阜:昌盛。阜:盛。
齊人城郟之歲1,其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2.襲衛羊角3,取之。遂襲我高魚4.有大雨,自其竇入5,介於其庫6,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於宋7.於是範宣子卒8,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於晉侯曰:“晉為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討而使歸其地。今烏餘之邑,皆討類也9,而貪之,是無以為盟主也。請歸之!”公曰:“諾。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10.”晉侯使往11.
1城郟之歲:在二十四年。2烏餘:齊大夫。廩丘:齊地,在今河南範縣。3羊角:衛地,在今山東鄆城縣西北。4高魚:魯邑,在今山東鄆城縣北。5竇:水道。6介於其庫:入高魚之兵器庫而著其甲。7取邑於宋:亦在二十四年。8範宣子:士匄,食邑於範。士匄卒於二十五年。9討類:在當討治之列。10胥梁帶:晉大夫。能無用師:謂有權謀。11此條本與下年傳文相接,為後人所割裂。
經
二十有七年春1,齊侯使慶封來聘2.
夏,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屈建、蔡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於宋。
衛殺其大夫寧喜3.
衛侯之弟帟出奔晉4.
秋七月辛巳5,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
冬十有二月乙(卯)[亥]朔6,日有食之7.
1二十有七年:公元前546年。2景公即位,通嗣君。3寧喜有弑君之罪,故《春秋》書其名而稱衛殺之。殺寧喜在諸侯會宋之前,《經》書於後,從告。4稱衛侯之弟出奔,罪衛君。
5辛巳:六日。6十有二月:此年日食當在十一月,《經》作十有二月,誤。《傳》正作十一月。乙亥:原本作“乙卯”,據《傳》及阮元《校勘記》改。7日有食之:此為公曆公元前546年10月13日的日全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