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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

  傳

  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1.

  1此條應與上年傳文連讀。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於晉1.晉侯欲救之,伯宗曰2:“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3,不及馬腹。’天方授楚4,未可與爭。雖晉之強,能違天乎?諺曰5:‘高下在心6.’川澤納汙7,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使解揚如宋8,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9.登諸樓車10,使呼宋[人]而告之11.遂致其君命12.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13,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14!”對曰:“臣聞之:君能製命為義15,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16.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17.義無二信18,信無二命19.君之賂臣,不知命也20.受命以出,有死無崑21,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22.死而成命,臣之祿也23.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24,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25.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26:“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27.”王不能答。申叔時仆28,曰:“築室29,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30,登子反之床31,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32,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33,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裏,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裏,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34,爾無我虞。”

  1樂(yuè)嬰齊:宋大夫。上年楚圍宋,故樂嬰齊告急於晉。2伯宗:晉大夫。3“雖鞭”二句:即便馬鞭很長,也打不到馬肚子。謂救宋非晉力量所及。4授:予。謂佑助。5諺:古語。亦指俗語。6高下在心:或高或低,皆由我心裁度。謂度時製宜。7“川澤”四句:川澤容受汙濁,山林藪澤藏匿毒蟲,美玉隱含斑紋,國君忍受恥辱。8解(xiè)揚:晉大夫。9而:乃。10樓車:設有望樓的戰車。用以瞭望敵情。11原本無人字,據《四部叢刊》本補。12致其君命:傳達晉君令宋堅守待援的命令。13不穀:不善之人。君主自謙之辭。14即:就。15“君能”二句:國君能發布正確的命令,這叫做義;臣下能奉行君命,這叫做信。承:奉行。16“信載”句:信依據義而行,這就叫利。載:承。17民之主:有利於百姓的人。主:主人。

  18義無二信:謂二命相反,行義者不能同時守信。19信無二命:守信者不接受二命。20不知命:不知信無二命之理。21有:雖。崑(yǔn):墜,失。指廢棄。22成命:完成使命。23祿:福。24獲考死:謂死得其所。25“楚師”句:上年九月,楚子圍宋,至此已曆時七月。26申犀:無畏(申舟)之子。十四年,楚王讓無畏出使齊國,又命令他不要向宋國借道,為宋國所殺。稽(qǐ)首:叩首至地。古時最重的跪拜禮。27棄言:背棄諾言。指伐宋未服而去。28申叔時:楚大夫。仆:禦,駕車。29“築室”二句:修築房舍,讓部分士兵回家種地。表示將長期駐紮。30華元:宋卿。31子反:公子側,楚司馬。32“敝邑”二句:言宋國情況已極其危急。易:交換。析:剖開。骸:骸骨,屍骨。爨:炊。33“城下”三句:寧可亡國,也不能接受城下之盟。有:雖。34“我無”二句:謂兩不相欺。詐、虞義同,皆訓“欺”。

  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1,又傷潞子之目。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2,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雖多,何補焉?不祀3,一也。耆酒4,二也。棄仲章而奪黎氏地5,三也。虐我伯姬6,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7,而不以茂德8,茲益罪也9.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10,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11,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眾,亡之道也。商紂由之12,故滅。天反時為災13,地反物為妖14,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15.故文16,反正為乏17.盡在狄矣。”晉侯從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於曲梁18.辛亥19,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1酆(fēnɡ)舒:潞相。2三俊才:三項過絕於人的本領。俊:絕異。3不祀:不祭祀祖先。4耆:通“嗜”。5仲章:潞之賢人。黎氏:黎侯國,在今山西長治縣西南三十裏。6虐:殺,殺害。伯姬:潞子嬰兒的夫人。7怙:恃。8茂德:盛德。9茲益罪:增加罪責。茲:益。《四部叢刊》本作“滋”,義同。10申固:鞏固延長。申:通“伸”。命:指國運。11有辭:有理。謂酆舒之後不失德,將有理。12由之:由此道而行。

  13反時:違反季節。14反物:違反物之常性。15“亂則”句:謂災、妖生於民亂。16文:字。17反正為乏:“正”的字形反過來就是“乏”字。言違反正道,將致乏絕。18曲梁:地名,在今山西潞城市北四十裏。19辛亥:二十七日。《經》書“癸卯”,從告。

  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1,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2,卒立召襄3.

  1王孫蘇等三人皆為周卿士。2王子捷:即王劄子。3召襄:召戴公之子。

  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1.壬午2,晉侯治兵於稷3,以略狄土4,立黎侯而還5.及雒6,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7,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8,則曰:“必以為殉9!”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10,吾從其治也11.”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12.杜回躓而顛13,故獲之。夜,夢之曰:“餘,而所嫁婦人之父也14.爾用先人之治命,餘是以報15.”

  1輔氏:晉地,在今陝西大荔縣東約二十裏。2壬午:二十八日。3稷:晉地,在今山西稷山縣南十五裏。4略:奪取。

  5黎侯:黎國君主。黎:本舊國,潞氏奪其地,晉複立之。複立之黎國在今山西黎城縣東北十八裏。6雒:晉地,在今陝西大荔縣東南。7魏武子:魏犨,魏顆之父。嬖妾:寵妾。8疾病:病危。病:病重。9殉:陪葬。10亂:神誌昏亂。11治:神誌清醒。12結草:以草相纏結。亢:遮。謂遮絆。13躓(zhì):遭到阻礙。顛:仆,跌倒。14而:爾,你。15是以報:以此作為報答。

  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1,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2.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3,吾喪伯氏矣。”羊舌職說是賞也4,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5,謂此物也夫6!士伯庸中行伯7,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8,不是過也9.故《詩》曰‘陳錫哉周10’,能施也。率是道也11,其何不濟12?”

  1桓子:荀林父。桓是諡號。狄臣千室:俘獲之狄人一千家。臣:俘虜。2士伯:士貞子。瓜衍之縣:晉地,在今山西孝義縣北十裏之瓜城。3“微子”二句:邲之敗,荀林父請死,晉侯欲許之,士伯諫而止之。微:非。伯氏:荀林父。伯是其字。4羊舌職:叔向之父。說:同“悅”。為此而高興。5《周書》:引文出自《尚書·康誥》。庸庸祗(zhī)祗:用有功之人,敬可敬之人。前一“庸”字為動詞,後一“庸”字為名詞。兩“祗”字亦為動賓結構。庸:用。祗:敬。6此物:此類。物:類。7“士伯”句:士伯以中行伯為可用之人。8造周:創建周朝。造:創。9不是過:無過於此。10《詩》曰:引文出自《詩·大雅·文王》。謂文王布施於天下而創周。陳:布。錫:賜。哉:始。謂始創。11率:循,遵。12濟:成。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不敬。劉康公曰1:“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2.天奪之魄矣3.”

  1趙同:晉大夫,趙盾異母弟。劉康公:即王季子。2原叔:趙同。原是食邑。3之:其。魄:魂魄。古人認為軀體之外,尚有魂魄,喪失魂魄,人就會死。

  初稅畝,非禮也。穀出不過藉1,以豐財也。

  1“穀出”句:謂賦稅不超過十分之一。周行井田之製,一夫耕百畝。其中公田十畝,借民之力而為之(由民代耕)。賦稅不過於此。

  冬,蝝生,饑。幸之也1.

  1蝝(蝗蟲的幼蟲)生於冬,遇寒即死,未成螽(飛蝗),雖饑(此年秋已遭蝗災),而不再為災,故曰“幸之”。

  經

  十有六年春1,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籲2.

  夏,成周宣榭火3.

  秋,郯伯姬來歸4.

  冬,大有年5.

  1十有六年:公元前593年。2“晉人”句:晉既滅潞氏,又盡滅其餘黨。甲氏、留籲(xū):皆赤狄別種。甲氏在今山西武鄉縣侯甲山與沁縣一帶,留籲在今山西屯留縣南。3成周:指西周的東都洛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約四十裏。宣榭:土台上所建堂式建築,為古時習射講武之處。榭:屋之無室者。火:發生火災。4郯(tán)伯姬:魯女。嫁給郯君為夫人者。5大有年:大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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