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1.三月,齊人殺無虧2.
1“宋襄”句:宋襄公率諸侯之師送太子昭回國,故伐齊。2無虧:字武孟,齊桓公子。桓公死後,易牙、豎貂等立無虧為君。
鄭伯始朝於楚1.楚子賜之金2,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3.”故以鑄三鍾。
1“鄭伯”句:齊桓公卒,中國無霸主,故鄭始朝楚。2金:指銅。3“無以”句:古代鑄兵器、鍾鼎等均用銅。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1,遂與宋人戰2.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
秋八月,葬齊桓公3.
1四公子:指齊昭公潘、懿公商人、惠公元及公子雍。2“遂與”句:四公子之徒與宋人戰。3葬齊桓公:孝公立而後得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1.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2,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3.”眾不可4,而(從)[後]師於訾婁5.狄師還6.
1菟(tú)圃:衛地,在今河南長垣縣。2朝眾:朝臣。
3燬(huǐ):衛侯之名。4不可:不答應。5後:原本作“從”,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改。訾(zī)婁:衛邑,在今河南滑縣西南。6狄師還:邢人、狄人共伐衛,而單言狄師還,蓋邢師未還。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1,命曰新裏2,秦取之3.
1梁伯:兩國國君。梁國在今陝西韓城市南之少梁城。益其國:指擴展城邑。實:謂以民眾充實其中。2命曰:命名為。新裏:地名,在今陝西澄城縣東北二十裏。3此條本與十九年傳文相接,為後人所割裂。
經
十有九年春1,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2.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於曹南3.
鄫子會盟於邾。己酉4,邾人執鄫子,用之5.
秋,宋人圍曹。
衛人伐邢6.
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7,盟於齊8.
梁亡。
1十有九年:公元前641年。2滕子嬰齊:滕子書名,從赴告而無關褒貶。3曹南:曹之南鄙。4己酉:二十二日。5用之:謂殺之而祭於社。用:殺人以祭、殺牲以祭,皆謂之用。6衛人伐邢:此事在宋人圍曹之前,《經》書於後,從告。7會:《公羊傳》“會”上有“公”字。8盟於齊:謂諸國同與齊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