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從西北來,遺我翠織成[一]。開緘風濤湧,中有掉尾鯨。逶迤羅水族,瑣細不足名[二]。客雲“充君褥,承君終宴榮。空堂魑魅走,高枕形神清[三]。”
領客珍重意,顧我非公卿。留之懼不祥,施之混柴荊[四]。服飾定尊卑,大哉萬古程[五]。今我一賤老,裋褐更無營[六]。煌煌珠宮物,寢處禍所嬰[七]。
歎息當路子[八],幹戈尚縱橫。掌握有權柄,衣馬自肥輕[九]。李鼎死岐陽,實以驕貴盈[一〇]。來瑱賜自盡,氣豪直阻兵[一一]。皆聞黃金多,坐見悔吝生[一二]。奈何田舍翁,受此厚貺情[一三]!錦鯨卷還客,始覺心和平。振我粗席塵,愧客茹藜羹[一四]。
這大概是廣德二年(七六四)回成都後所作。“太子張舍人”,實即張太子舍人。“太子舍人”是東宮宮,屬太子,杜甫怕引起誤會,故把它拆開,將“太子”二字放在姓“張”的前麵。這也是他細心處。《新唐書》卷四十九(上):“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令書表啟。”通過這首詩,我們更可以看出杜甫的為人,即使在困難中,對於一物的去取,他也是絲毫不肯苟且的。“吾道屬艱難”,這便是他的實踐。織成褥段,是用絲織成的床褥。古人稱絲織品曰段,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錦繡段”。
[一]二句句法本《古詩十九首》:“客從遠方來,遺我一端綺。”這首詩並不是寫給張舍人的,所以稱“客”而不稱“君”。不直說從長安來,而說從西北來,是不想把話說得太露骨。織成,可作名詞用,《後漢書》卷四十《輿服誌》:“衣裳玉佩備章彩,乘輿,刺史、公,侯,九卿以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雲。”又《宋書》卷十八《禮誌》:“諸織成衣帽、錦帳、純金銀器、雲母從廣一寸以上物者,皆為禁物。”
[二]四句描寫褥上的織紋。胡夏客雲:“劉禹錫詩(《曆陽書事七十韻》)華茵織鬥鯨。知唐時錦樣多織鯨也。”不足名,不足數。
[三]四句轉述張舍人贈送褥段的話。充,供也。承,奉也。醉後高眠,鬼怪見而驚走,形神交泰,豈非寶物?
[四]自領客以下至末是杜甫說明不能接受的道理。客意誠可感,但我愧非公卿,留而不用,既怕惹禍,用嘛,又和我這田舍人家不相稱。混,混亂,混淆。
[五]萬古程,不變的法度。
[六]裋,音豎,僮豎所著布衣。褐,賤者所服。更無營,是說裋褐之外,更無所營求。
[七]珠宮,猶龍宮。這個褥段一定是宮廷中禦用的禁物,故曰珠宮物。封建時代,僭用禁物,是有罪的,所以說“寢處禍所嬰”。《說文》:“嬰,繞也。”以上說明於自己身分不合,是不能接受的第一個理由。
[八]當路子,當權的人。阮籍詩:“如何當路子,磬折忘所歸?”
[九]掌握,猶言手中。《論語》:“乘肥馬,衣輕裘。”自字含蓄。是說隻要有權,便自然而然的一切都有了。
[一〇]李鼎之死,史無明文。按《唐書》卷十《肅宗紀》:“上元元年十二月以羽林軍大將軍李鼎為鳳翔尹,興、鳳、隴等州節度使……二年二月,黨項寇寶雞,入散關,陷鳳州,殺刺史蕭,鳳翔李鼎邀擊之……六月,以鳳翔尹李鼎為鄯州刺史,隴右節度、營田等使。”則李鼎蓋有軍功,其死,必緣恃功驕貴。歧陽,即鳳翔。
[一一]《唐書》卷一百十四《來瑱傳》載:瑱慷慨有大誌,上元三年(即寶應元年——七六二年)充山南東道節度,裴茙表瑱崛強難製,代宗潛今裴茙圖之,瑱擒茙於申口,入朝謝罪。寶應二年(即廣德元年——七六三年)正月貶播州縣尉。翌日,賜死於鄠縣。籍沒其家。賜自盡,即賜死。[一二]悔吝,猶悔恨。
[一三]他們尚且如此,我一個田舍翁,怎敢領此盛情?以上用眼前事實,說明奢侈適足以殺身,是不能接受的第二個理由。
[一四]末四句總結。“卷還”與前“開緘”相應,“茹藜羹”與前“終宴榮”相應。茹,食也。
藜羹,猶菜湯。對這位太子舍人的厚賜,杜甫是反而白白地賠上了一頓酒飯(杜甫常常賒酒待客,藜羹不過是謙言菜不好而已)。——關於此詩的寫作目的,錢謙益箋注有所闡明:“史稱嚴武累年在蜀,肆誌逞欲,恣行猛政,窮極奢靡,賞賜無度(按見《唐書:嚴武傳》),公在武幕下,此詩特借以諷諭,朋友責善之道也,不然,辭一織成之遺,而侈談殺身自盡之禍,不疾而呻,豈詩人之意乎?”吳祥農則認為:“借此以戒大臣豪侈縱欲者,不第武也。”其說皆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