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友会

当清风送来一抹草籽的芬芳,我蓦然忘了忧,欢天喜地起来。
正文

Worldling: Dr W讲故事

(2008-10-09 23:24:14) 下一个
特别声明:以下故事中,高白之比喻部分纯属虚构,请勿硬性对号入座, 否则后果自负。**************************************************

从前,有一个很会讲故事且免费开场子给众人讲故事的高人,我们就叫她小高吧。

有一天,小高说,芭蕉扇啊,可以比作大象。

小高的亲朋好友,包括小白和老游,以及小高的一些听众,都高声欢呼表示赞同小高的这个比喻。

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小白说,其实啊,芭蕉扇可以比作大象的耳朵。

这时有个路过的人,直言不赞同这个说法,老游不悦,遂写稿件一篇,用浅显的例子论证了“大象就是-----大象”这一不可改变的铁的事实,并在故事会上高声诵读。老游的声音响彻八百里网路,台下几位听众听得是如雷贯耳,兴奋地赞道:还是老游厉害,本来那么让人头晕的事,老游这么一说,多明白啊。

老王原本也是爱去小高故事会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不再去故事会现场,这天就远远地听见老游的演说。

老王不屑道:COMMON SENSE嘛,芭蕉扇跟大象怎么笼统地作比啊。小白都把小高的说法改了--大象变成大象耳朵了,这老游还逮着大象使劲说个什么啊?

老王的话传到老游耳朵里,老游反唇相讥道:

“想必老王见过的大象都是不长耳朵的,或者她不把大象的耳朵当成大象的一部分。

小高和小白都是把芭蕉扇比作大象,任何见过长耳朵的大象的人,都应该知道大象就包括大象的耳朵。但这些人却不懂得高白的比喻,小白为了这些毫无COMMON SENSE的人,便进一步说明确些,请你们就把芭蕉扇当大象的耳朵吧。

请问老王,你这么有COMMON SENSE,怎么会不知道大象包括大象的耳朵呢?”

**************************
歌儿按:Dr W这个故事讲的,怎么说呢?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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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刘姥姥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哈哈,我笑的肚子痛!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如果大家有兴趣,看看这篇文章。太长,不发在回帖里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10&postID=16905
ELEVEN 回复 悄悄话 DR.W. is still alive 就好 :)
看到DR.W 逗乐的贴,一下倒是觉得不闷了。:)
看大家提到荌妮MM,想起以前还去她的MSN BLOG看过,很有灵气很有才气的一个小丫头。印象中是80后 :)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就是,让我想到了“狼来了”的故事,某人,狼来了都喊了多少遍,多少年了,还不是对一个人喊的。
松柏俊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清者自清。一切尽在不言中。:)
今早的笑话?是在那边吗?懒得去看了。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对了,按照某园博主的逻辑,给出地址就是敢打官司,就是代表真理和胜利,她那天还说,把原告的机会让给DR W ,那么她一定自觉地,主动地把自己的真实姓名,抵制都QQH 给DR W 了。

DR W ,请知会大家一声,收到没有,有网友跟蜜瓜说要捐钱给你请律师打官司,呵呵。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呵呵呵呵,你说一大早看个笑话多有趣!

昨天偶忘记在“诽谤文章”里加个引号,今天就变成偶“对诽谤供认不讳”,简直是世纪笑话。偶这里推测一下,是不是天气转冷,某人脑子也变残了?

文章里废话真多。你找偶打官司,当然自己负责找地址啦。你连地址都找不到,打个 P 官司啊。记得唐某人当初到某博客发恐怖威胁的时候偶就问过,这个官司有没有可打性?也就是说你计算过你起诉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没有?

一个人不打官司法律不代表法律是P,但是口口声声要打一个不可能打成的官司,拿这个官司来吓人,这本身的行为等于P。

法律很无辜,被某些人当成遮羞布,当成三岁孩子手中的假枪假跑。三岁孩子冲上来拿个假冲锋枪说“我要打死你”,那是童真,那是可爱。

三十岁的女人拿着一只假冲锋枪上来对着你乱扫,说“我要打死你”,同学们,这一般会出现在电影里的什么情节里,什么情景下,大家讨论一下?

呵呵,天气好,蜜瓜出门,回来看看大家的讨论。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松柏俊的评论:

所以不能随口表扬一下什么人,你一表扬,说了句文笔不错,有谁谁的风格,就成了“曾经非常推崇XX的那个女人”,呵呵。

蜜瓜掰着指头数啊数,好像蜜瓜推崇的人是不是多了点?因为蜜瓜表扬的人多啊。

其实蜜瓜并不是特别喜欢萨克雷的文风,所以他的小说只读了那本《名利场》。英国的小说,蜜瓜比较喜欢埃米莉的《呼啸山庄》,甚至于超过《简爱》。

说了句某某文风像萨克雷就变成了推崇他,这自我感觉也太好了,要么就是有妄想症。如果你翻到这句话的原文,还能从上下文的含义中推测出该文作者的逻辑——本来蜜瓜是推崇某某的,因为小A同学成了某某的老婆,所以蜜瓜吃醋了,变成反某某了,呵呵。

言下之意,蜜瓜暗恋不成,因爱成恨,就好像当年人家发了一篇文,说一MM 暗恋某人,因爱成恨,居然开着外州车牌的车去撞小A 同学一样。

啧啧,某某魅力巨大,已经超越成龙大哥,令无数MM 竞折腰,铤而走险地说。

奇怪哈,小A 同学对于网上的言语袭击还要诉诸法律,怎么对于这种生活上的实质袭击(当时她还是孕妇),居然放弃报警,放弃追究责任?

蜜瓜想歪脑袋也没想明白地说。偶只能这么说,是不是春天来了,油菜花开了,人的想象力极端丰富了????

呵呵
松柏俊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蜜瓜,我今天偶然发现原来A园园主把你label为那个“曾经非常推崇黄颜的那个女人”啊。笑死。
松柏俊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虽然我不认识你歌友会的XDJM,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发现大家都特别友善厚道,有理由礼。那边人写的“批斗文”,怎么说呢,如果说文如其人的话,很抱歉,我只能用尖酸刻薄这个词了。
我觉得歌儿JJ/MM的博客应该也还是受到那边园子的喜爱的。因为Mrs & Mr.A园园主不是一直信奉“不喜欢就别看”的原则而且不止一次给别人讲这个道理吗?TA们把别人博客说的话断章取义地搬回自己园子砸之之前,应该是读过你们的帖子的,没准还是详阅的。这样的话就也太不符合TA们“不喜欢就别看”的活法嘛。: )
对于你说的“自己打自己耳光”的问题,我脚着笑忘数的“这都是些什么事”给总结的非常之精辟。有兴趣的可以去小泥山的博客去瞅瞅。
longhair 回复 悄悄话 Worldling, 你忙你自己的事情,没啥好担心:-) ---100%zt
红茶,红茶,我抱你一下吧。。。 不要问我为什么:-) ---100%zt

200% ZT :)
阿贝 回复 悄悄话 Worldling, 你忙你自己的事情,没啥好担心:-) ---100%zt
红茶,红茶,我抱你一下吧。。。 不要问我为什么:-) ---100%zt

老锅饼 回复 悄悄话 红茶姐姐,我也抱抱你!我一向很佩服你的!

叶8123 回复 悄悄话 我也说个故事
《我丈夫正是哲学家》
在一次妇女集会上,大家热烈地讨论哲学问题。
一位牧师的妻子为哲学家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所谓哲学家就是这样一种人,他谈论某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并且使你认为是你不懂,或是你的过错。”
这时,一们屠夫的妻子悄悄对别人说:“我想我丈夫正是一位哲学家。”
warmginger 回复 悄悄话 Worldling, 你忙你自己的事情,没啥好担心:-)
红茶,红茶,我抱你一下吧。。。 不要问我为什么:-)
夏之虫 回复 悄悄话 回歌儿:我也看到了荌妮MM的问题。嘻嘻,这里明明是歌友会啥是变成了孤草园?AYY同学真有空,以前的,曾经的知傻谁谁这里冒过泡,说了几个字都观测的仔仔细细。她是“特高课”的干活?
小泥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P.S. 我以身作则,回去自己打自己板子去了!
小泥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歌儿的评论:
歌儿,还在这儿泡着呢!快写论文去!

给大家转一个笑坛的笑话吧。

不该与奴才讲理
From: 那Shan那Shui(ZT)

县长大人大喊一声:"升堂"。
原告被告来到大堂,原告是县城里的一名私塾老先生,被告是一名街头奴才小混混。
县长:老先生,您为何要告他?
先生:我说4*7 IS 28,他却说4*7 IS 27。请县长大人明察伸明公理。
县长大人捋了一把接着就大吼一声:打先生四十大板。
众人皆惑。老先生直喊冤枉。
县长:先生,打你是因为你糊涂啊,为什么要跟一个连这么简单道理都不懂的人讲理?

散了吧,大家都散了吧:)
叶8123 回复 悄悄话 To 歌儿
说得真好!
我也很关心荌妮问的那个问题,一上就先跑去看.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还有,再给某园主普及一点基本法律常识,尤其是西方自由世界的法律常识,省得您整天口口声声法律,却连这个基本常识都没有——在法庭判决之前,任何人都被认定是清白的,最多只能被称为“疑犯”,而不是“罪犯”。

切记切记,否则要贻笑大方。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歌儿的评论:

偶觉得吧,这一招用一次就够了,用多了就跟“狼来了”一样,都变成文学城内的头号笑料了,还不自知。偶说一声偶怕她告啊,是讽刺她告到现在没结果,她还在哪里沾沾自喜地说是她砸出效果来了,真是不知道这是自欺欺人还是脑子进水,呵呵。

真奇怪,这么懂法律的人怎么连谁主张谁举证都不知道?你要告偶,你负责找偶地址啊,偶有病啊,自己给你地址找麻烦上门?文学城服务器在美国,偶不怕法,偶怕花功夫行不行?

这么懂法律的人,还说出“谁输官司谁付钱”,这是哪国法律规定的?你输官司要偶付律师费还是诉讼费?还吓唬人说某人在律师机构上班,骗三岁的孩子啊?拜托啊,马上两个孩子的妈了,不要这么儿童好不好?

得,公平一点,给你指点迷津——那篇诽谤文章,偶发新浪博客了。新浪服务器在中国北京,偶是新浪的签约作者,你去跟新浪要偶得联系地址,咱们一起回国打官司,这样比较公平。

BTW,偶可没想某些人一样,出书都不敢给真实姓名地址等私人信息。还有,新浪有自己的律师团,你可以去检验一下你的法律知识到底正确不正确。

靠!有病!!!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口口声声说用法律来说话的人,估计是故意闭着眼睛,不肯承认这世界上有很多法律无法伸张的正义。呵呵。要不然就是明知道有,但知道法律有空子可钻,而她做的事,正好就在那个空子里,知道你用法律拿TA没辙,或者知道你懒得那么麻烦诉诸法律,没打过官司的人也知道打官司是个麻烦事,所以就激你有本事去告TA,好像法律才是检验正误的唯一标准,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生活在自己想象中的乌托邦里,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法律还处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的,受了不公平待遇而无法被法律保护的事情数不胜数。

再说了,法律判了无罪,实际上杀了人的多的是,真不明白一个明明看起来挺有脑子的人,怎么一到了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就说这么没脑子的话呢?:)

明明知道告不倒人家,还来一个请人家先行,呵呵。这件事无论谁先行,法律这个大眼网,也未必能还谁一个公道,Dr W又不傻,谁傻谁为了这事诉诸法律吧。:)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嘿嘿,歌儿吧的JM真是文明天真可爱的厉害,一个别人表明自己气数将近,拉不下面子自己低头,来个金蝉脱壳,声东击西的所谓通牒就让这儿的文明人慌了阵脚。练水去功的人多了,真功假功自有分明。我忙着去续我的武侠篇了,回头再来找JM 们玩儿。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最后通牒”这样的词,很酷很政府-zt

我昨天晚上临睡前,去看看那最后通牒有没有续完,看见荌妮MM在那里问了个问题,说‘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砸的都是以前的知傻。’,然后她还说:‘我不觉得果果儿这样的就是艾米真的知傻’,反正大意如此,认为红茶,Eleven水平比果果儿高多了,果果儿好像有吵架狂热症,喜欢跟辩风比较强势的人的风,等等。

荌妮MM一定是跟小既差不多,这件事也只看了个盲人摸象的效果,但果果儿同学是不是在给艾米帮倒忙,真是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天W博士好心劝果果儿别替艾米丢人,她还跳着脚说W博士什么来着?:)不记得了,但我觉得要批评W博士一下,你没事干涉人家果果儿的活法干嘛?丢不丢人,艾米不觉得丢人就好。:)

我看了荌妮MM那个问题,心里有点百感交集。对荌妮问的那个问题,我是真的很想看看艾米怎么说,但今天早上一看,那个问题被删掉了,不知道荌妮MM有没有照旧例被砸个稀巴烂再遭受删贴之苦。真是替她捏把汗啊。这里有谁知道详情吗?

其实我更想问的是,果果儿这样的人,艾米为什么不砸?:)

艾米说,谁有不同观点,回自己博客发表,她不会干涉,别人在别人博客说的话,她却又断章取义的拿回她自己那里,然后用来‘砸’对方,不知道这算什么?她说看人家总是‘They is good sticks', 看不下去,说人家‘untaughtable',要把人家砸醒,她算不算的上好为人师?我个人并不觉得好为人师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但既然她自己因为不喜欢别人‘好为人师’就对人家大骂出口,她为什么又要对别人好为人师呢?这是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如果人家是在她博客发表了那些看法,她看不过去,好为人师一下可以理解,问题是人家躲她远远的,她还非要去看,看了还 ‘看不过去’,要大老远搬回她自己博客给人家发最后通牒,不知道这又算什么?人经常是看不到自己自相矛盾的,我有时也看不出我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歌友会的朋友们,谁看到我自相矛盾了,自己打自己了,拜托告诉我一下。我说了,我欢迎好为人师的人,只要我真能学到点什么。:)
想去看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哇博士,知道心扑扑跳的滋味,心疼。很多JM那么爱你,保重!
才下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黄帝招安了,黄恩浩荡啊!给了一次珍贵的再投胎为痴傻和脱愚的良机,MM就借坡下驴,跪谢黄恩,从了吧!
不然把地址乖乖奉上,好让“天才”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给你发律师信。咦?怎么不玩点新把戏呢?来来去都是那一套。
散了,散了。喝酒打牌去了。
绿豆红茶 回复 悄悄话 我真的不希望看到事态继续发展下去。艾米怀孕了,孕妇为大。-- ZT

阿贝姐说的对,JM们也都散了吧,我也是这么想的。-- ZT

哇博士你知道怎么办了就好。保重!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和安慰。

I'm still alive. 开始真吓了我一跳,把我的LIFE INSURANCE都找出来看了一遍,放到LG能容易找到的地方了,一百万美金哪,不能便宜了保险公司。

不过后来想想,才觉得“一劳永逸地解决争端”应该不是“一劳永逸地解决持不同意见的人”。遂放心。

再看看AYY同学帮我起草的投降书,似乎事态也不至于发展到太坏。

我这两天刚好很忙,回头再聊。正好艾米的会开得也比较长,我们可以互相等。

各位朋友周末愉快。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阿贝姐姐:说的好。其实我贴这个的意思就是说,以为人家都看不上歌儿吧这个小地方的。没想到,这个地方还挺。。。。写下来,让大家乐一乐,也提醒大家平时注意点。就是这个意思,没有别的想法。

阿贝姐说的对,JM们也都散了吧,我也是这么想的。大饼子最好了,一直也是这么想的。
夏之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姐姐,你真的会怕,还是搞笑啊?
就是要保留所有的贴
姐姐你堂堂正正的一个人,我佩服得很!----算我一个啊!
lph 回复 悄悄话 TO:阿贝
你也过去了?我最后一次过去时,果果儿正在哟喝呢,问下面潜水的那么挤要不要上来冒冒泡?(大意如此).
小既说有时只看到大腿、有时只看到腰身,可那位谁谁,在那可是尸身全无。可怕!
才下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锅饼的评论:
人道主义还是要讲的,不管TA是不是孕妇.
看那里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的,忠实而又口气一致的,但是还要宣称自己是长期潜伏,啊,SORRY,是长期潜水的读者,心太软就去帮TA追求网史留名冲一下点击.
不过你不去呢也有点可惜,TA充满酸意的对你进行的霸王和姬的关系的指教呢,你就错过了.
才下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我都给你说的也害怕了.我都被TA家马甲枪毙不只两次了.下次估计TA要用原子弹了.
怎么办啊?TA当我们全都是"吓大"的,有B大的吗?出来跟校友帮我们求求情啊.
好惊啊......
ELEVE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为什么要给你下最后通牒?因为你的哪一个贴?
JJ这一回,我无条件支持你
ELEVE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为什么要给你下最后通牒?因为你的哪一个贴?
JJ这一回,我无条件支持你
两块红布 回复 悄悄话 嘿嘿,美国"法园"什么时候姓"爱"了。

自己把别人三天两头挂在城墙上打砸示众
通牒别人在朋友家PARTY上不要私语议论
"我就要封你话语权,打了你你还得叫好"

希特勒:"我不是独裁者!你说我是独裁者我就是独裁者了?你白痴,愚民,拖出去毙了"
老锅饼 回复 悄悄话 你们都还要去那里啊
赫赫,我都很久没去了
大家散了吧。哈哈,那篇给哇姐姐的我也不想看了,赫赫
艾米她怀孕了
老锅饼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姐姐,你真的会怕,还是搞笑啊?
就是要保留所有的贴
姐姐你堂堂正正的一个人,我佩服得很!
秋月冬雪 回复 悄悄话 我没看到你做错什么事,不用怕。像暖姜说的,保留所有的贴子。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worldling: 我再贴一次,怕你看不到。 你把所有有关的网页包括回帖都保持下来,越多越好,别的就不用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歌儿吧里的人都会支持你的。

阿贝:跟你说过笑话。
有人说“阿贝忙着补课和积极使用自己的直觉;”,看来对我们姐妹们的N天以前的口水帖都相当关注吧。

原文在此: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10&postID=13309
dm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最后通牒,吓唬谁呢。他们总喜欢给人扣帽子,总想在气势上压倒别人,他们认为自己永远正确。在他们那里,没理可讲。

前一阵子汉代蜜瓜不是也受到威胁了,现在人家不还是活蹦乱跳的吗。Dr. W,你真是个老实人,别怕。退一万步讲,他们在明,你在暗,真撕破脸皮,who怕who啊。我知道这里的姐妹们气量大,不会真走到哪一步的。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爱读,饼饼,谢谢你们两个夸我。

不过,我刚看见艾米的新贴,虽然她还没写完,我心已经扑扑乱跳了。虽然她说是“哀的美敦书”(ULTIMATUM,我查了字典,应该是最后通牒的意思),我觉得跟等着被判刑似的。

看来这下麻烦大了,我饭也吃不下了,你们有空都帮我想想怎么办。。。 先谢谢了。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worldling回复艾友友:

1。WORLDLING同学住的房子是有草坪的,而且是把草坪算在她家的私有财产。

2。艾黄都是把博克比作家,比作网上家园,这点读者有目共睹,但不等于所有读者都认同他们的比喻,比如我,不过这个问题不是这次讨论的ISSUE,就放过不谈。

黄颜把原来“家”的比喻具体到“草坪”上,是不是他认为家的另一部分--房屋,比做博客不太合适呢?对此我只能推测。。。。

3。WORLDLING同学这么有COMMON SENSE,当然不会不知道家包括草坪。

艾友友同学问出这个问题,COMMON SENSE哪里去了?还是逻辑水瓶被线绳子栓得太紧了?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歌儿把我挂起来了,那我就把原贴也搬过来吧。

艾友友 评论于:2008-10-09 10:12:30 [回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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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ling 评论于:2008-10-08 18:35:01 [回复评论]
"“艾米同学原来很长时间一直把博客比做家,多次说过“开枪打死你”这样的话(谢天谢地,只是比喻!)黄颜同学最近既然明目张胆地把家改成了草坪,想必是经过艾米同学首肯的,艾友友同学竟然连这点都没看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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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我们的WORLDLING同学住的房子是没草坪的,或者说她是不把草坪算在她家的内容里的。

艾黄都是把博克比作家,任何住过带草坪的房屋的人,都应该知道家就包括草坪。但这些人却不懂得艾黄的比喻,黄颜为了这些毫无COMMON SENSE的人,便进一步说明确些,请你们就把博克当他家门前屋后的草坪吧。

请问WORLDLING,你这么有COMMON SENSE,怎么会不知道家包括草坪呢?
老锅饼 回复 悄悄话 哇博士大牛人!赞!喜欢这篇!
Liketoread 回复 悄悄话 Hahaha...
Liketoread 回复 悄悄话 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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