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博文
經過長達一個半月的審理,12月24日,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二十一世紀傳媒)及原總裁沈顥等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係列案件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宣判,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因強迫交易罪被處罰金948.5萬元,沈顥因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和職務侵占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6萬元。  ■案情  利用有償新聞牟利  10月13日起至11月30日[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二十一世紀傳媒原總裁沈顥24日上午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二十一世紀傳媒原財務總監等也被判刑。據報道沈顥不僅接受法庭判決,表示不上訴,還當庭起立向受害企業鞠躬道歉,他在發言中多次哽咽。
沈顥是去年9月被警方帶走調查的,當時互聯網上為他鳴冤的人不少,質疑對他的抓捕是“打擊言論自由”。沈顥曾是南方[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年11月20日,21世紀報係總裁沈顥等幾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檢方批捕,罪名涉及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犯罪及多宗個人犯罪。此案一出,一些媒體人為之驚呼,亦有媒體采取不同的方式,對這位北大中文係畢業的輕狂“詩人”表達了同情和惋惜。某財經類網站用極富人文情懷的標題對沈顥表達了某種惋惜之情:一位曾寫出“即使新聞死了,也會留下聖徒無數”等文字[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二十一世紀傳媒及原總裁沈顥等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係列案件今日一審宣判。
今天上午9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強迫交易案,被告人沈顥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職務侵占案,被告人樂冰職務侵占案作出一審判決。
浦東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單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5-12-27 18:52:09)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廣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作出判決。我們完全認同和服從法院的依法判決。前些年,由於管理不嚴、製度不全、績效考核存在導向偏差等,導致傳媒公司在發展過程中,采取了一些不正當的經營手段,觸犯了國家法律,給相關企業帶來傷害,辜負了讀者信任,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我們謹向相關企業、社會和讀者致以誠摯的道歉。一年[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5-12-27 18:51:05)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廣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係列案作出判決。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對司法機關依法查處並公正審理案件表示堅決支持。廣東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係列案案發以來,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堅持問題導向,堅決開展對21世紀報係的整改,並在全集團開展自查自糾和法製學習教育,全麵規範子報子刊管理,取得顯著成效。集團將吸取深刻教訓,切實把社[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5-12-24 22:37:52)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4日就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總裁沈顥等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係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沈顥及其餘被告人分別被處以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款。此案再次發出深刻警示:手握公器要心存戒尺。  法院審理查明,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和沈顥等人,利用掌握的3家媒體和7家運營、廣告公司,選擇正處於敏感期的企業,采取有償撤[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他曾經寫出“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麵”“即使新聞死了,也會留下聖徒無數”等經典語句,曾經被一代中國媒體人奉為心目中的偶像之一……然而,他卻跌入犯罪的泥淖,從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掌舵人變成被告人,接受法律的莊嚴審判。  12月24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庭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總裁沈顥等涉嫌敲詐勒[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12月24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廣東二十一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總裁沈顥等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係列案件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對被告單位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948.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對係列案件的其餘被告單位分別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至5443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以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並罰,[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大家好,我是一名律師,也是草根君的好友,昨天草根君寫了一篇題為《給浦誌強律師的律師朋友們的一封信》的文章,請我發表一下看法。去年哈兒(浦誌強,編者注)剛剛被宣布逮捕的時候,我也曾經為他鳴不平。但是,在和草根君深入交流對該案的想法之後,我產生了一些和此前不同的認識。應草根君再三邀請,我決定談一點對哈兒案的看法。當然,考慮到哈兒在一些[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
[11]
[12]
[13]
[14]
[15]
[>>]
[首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