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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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冷不丁先生讀經體會的幾點評議
拜讀您的貼文以後,有幾點想法,現奉上供您參考。
一,總的感覺,對聖經的理解您還沒入門,還處於外行看熱鬧的階段。這點您可能不好接受,也許待您有了進一步的領會經文意思以後想法就會不同。
二,您提到“那些持無神論觀點的基督徒們”,恕我直言,那樣自稱的基督徒您不必介意,因為他們根本不可能是基督徒。基督徒[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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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批林批孔時的一段笑話,和門外漢批宗教有些類似。
林彪叛逃後,從其手記中發現一條幅為孔子的語錄“克己複禮”,當政者就把他和孔夫子捆在一起掀起了一場遍及城鄉全國範圍的“批林批孔“運動,指稱林彪效法孔夫子,妄圖克己複禮,改換朝廷。
話說在一偏遠鄉村正在開批鬥大會,一位老兄聽了半天,仍不知其然,但迫於形勢,也氣憤填膺地批了一句,“就[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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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神對那些抱懷疑心態的以色列人講的。對充滿神的救贖曆史的一色列人而言,試探來自不信,不信就是背離,屬於最嚴重的違背十條誡命,所以才有不要試探神之說。
對基督徒來說,通過受洗,已經把個人生命通過信仰的橋梁交給耶穌安排,信靠神已經是現在完成式,再回過頭去試探神,由信轉回不信,當然也是違背基督徒的基本守則。
歸根到底,試探神是不信神[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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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論斷的中文翻譯本身就比較含混,其英文對應詞是“judge”應翻譯成“判決”。這當然是神的主權,人即無能也無權染指。
而您對主內弟兄姊妹動輒奉送“敵基督”的頭銜,當然是屬於判決範圍,因為這關乎生死。
至於您提到主內同在的鼓勵話語,更多是良好祝願和希望,不關生死,若不過度,應該可以接受。但是應避免肯定的判決式的言語,例如:某某已經得[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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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2 19:24:48)
您這裏一共是四個問題,問的是那些違背了神的創造之約的基督徒而被神懲罰而提早結束自然生命者的歸宿。
我覺得這是一個難點,實質是如何正確理解神的一般詛咒下的懲罰和永生的關係。
我不敢保證答案令您滿意或讓您解惑,我隻是盡力而為。
我們現在談論的是信者,即是神救贖的人,也是得到永生的人。而不是從人的角度聲稱自己相信或得救的人。真信假信[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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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生都沒有回應,因為神認為不必。
神在創世紀時,為人裝備了所需的能力和自由意誌,來管理自己和其他被創造物,人的行為絕大多數都是這兩樣東西的運用。關鍵是不能用來反神。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開車時為避免撞車,需要在十分之一秒內往右猛打方向盤。是禱告等回答呢,還是趕緊行動?
基督徒的本質要求並不是變成一個木偶,而是更目標明確地成為[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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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您找不到任何一個人能完全做到標準的。不在其位,您也不能越俎代庖,審問布什是否合乎基督徒標準,您可能問的不過是他是否符合總統。
我反問您一下,您能為所有非基督徒自圓其說嗎?或者換一下位置,您替基督徒試完成一下您自己下的任務?
我們需要知道一個基礎:基督徒並非沒有問題,在成基督徒前很可能是個十足的壞人,成了基督徒以後也不能一朝[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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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和死屬於神的一般詛咒範圍,是亞當犯罪的結果,在耶穌再來新天新地取代現有世界之前無人能免。
上天堂固所願也,但基督徒以神的意旨為從,神需要我們在這個世界工作,當然樂從,即使不願意,也依神的安排為先,沒有價錢可講。
神創世紀,就規定了人管理其他萬物的責任,同時提供了所需要的條件,這個責任到目前為止,仍是信者與不信者共擔。不信者做得[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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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從基督徒的行為入手,很可能十個人有十種行為,每個行為又有不同原因,如何從這些現象推出教義是否正確,歸根到底,如何從人的行為推出神是否存在和正確?
生命有限,我不知道是否能完成這樣由具體到一般的調查和推論過程,即使完成,又能說明什麽問題呢?
不知您是否聽說,聖經真理是天啟真理,隻有下功夫,建立起自己和神相接的橋梁,才有可能懂得。[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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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2 19:23:01)
您要是有一顆清醒地尋求真理之心,就不要把教義和一些人的行為比較;您要是尋求真理的源泉,就不要在意別人是怎麽說如何做的。不管他自稱是誰。
我想這不用我多說原因了吧。畢竟您不是找哪一個好人做榜樣,求一位學識淵博者當老師。
尋求真理,要到源頭;沒有此心,不若去休。[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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