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3月31日簽署的行政令要求美國郵政局限製郵寄選票,同時授權國土安全部逐州編製選民名單,以便郵局用於篩查郵寄選票人員中的非公民。行政令公布後立即受到了多方麵的法律挑戰。
高院這一判決不代表該行政令可以確保通行,因為對其挑戰的官司還在下級法院的審議中。高院隻是允許川普政府不必等待最後判決就可以繼續推進該行政令。
大法官們提醒道,該判決並未就該行政命令的法律實質問題發表意見,因為相關計劃還未具體落實,他們尚未確定總統的指示是否“必然合法”。(有沒有覺得很奇怪?)
政府律師在高院的辯護理由之一也是下級法院的裁決為時過早,因為各機構尚未就如何執行總統的命令發布最終規定。多數派大法官們同意這個意見。
但最高法院花了近一個月時間才作出裁決。在此期間,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生了重要變化。例如,上周五,美國郵政總局公布了其實施該行政命令的計劃(如果法院允許其實施)。這樣,所謂對行政令的挑戰為時過早的理由就不存在了。大法官們並未就郵政局公布的該文件發表意見。
目前共有三個相關案子在法庭走程序,其中馬薩諸塞州的一個案子,高院判決時,一名聯邦法官暫時阻止了該行政命令的關鍵條款生效。高院的這個判決,非但沒有解決問題,還增加了事情的不確定性,也造成更多的困惑,尤其是對今年11月份選舉的影響究竟如何。
行政令及相關案子的關鍵爭執點
川普的行政令要求美國郵政局以國土安全部編製的選民名單為準來篩查郵寄選票,禁止不在名單上的人員以郵寄方式投票。根據郵政局新近公布的方案,拒絕提供選民名單的州,郵政局也將拒絕為其提供郵寄選票服務。換句話說,該州的郵寄選票將全部作廢。
高院周一的判決是針對一個由多個民主黨州總檢察長提起的訴訟。原告方認為,總統越權了,因為憲法賦予國會和各州對選舉的管轄權,而非行政部門。州總檢察長們在提交給法院的簡報中稱,該行政令“將允許聯邦政府倉促推出一項史無前例且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選民身份核查和選票攔截計劃,該計劃除其他事項外,還將賦予美國郵政服務局廣泛的新權力和責任。”
州總檢察長們還指出許多具體實施的問題,比如,鑒於聯邦政府在編製公民名單時很可能出現錯誤,且合格選民幾乎沒有時間對政府的決定提出異議,選民可能會感到困惑並被剝奪投票權。不難預料,若允許該行政令實施,勢必在中期選舉的實施進程中引發混亂局麵。
這個案子很可能會重新回到高院,因為如前所述,原告很可能會辯稱,美國郵政局上周五公布的具體計劃,使該案已具備審理條件。
另一樁備受關注的案件是由投票權組織提起的“馬薩諸塞州婦女選民聯盟訴川普”(League of Women Voters of Massachusetts v. Trump)一案。6月下旬,馬薩諸塞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英迪拉·塔爾瓦尼(Indira Talwani)暫時阻止了總統的行政令,裁定該命令違反了憲法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她還認定,國會並未授權美國郵政局決定哪些選民應收到郵寄選票,且該行政令未預留足夠時間,使美國郵政局無法在11月大選前遵循政府機構製定新規時依法應遵循的程序。
塔爾瓦尼法官本月在一宗相關案件中作出了一項範圍更廣的單獨裁決,禁止在2026年中期選舉中執行該行政命令。她再次強調,憲法並未賦予行政部門對選舉的管轄權。她還指出,與川普關於“普遍存在選民欺詐”的說法相反,政府並未提供“關於非法或欺詐性缺席投票的證據支持”。
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塔爾瓦尼法官的臨時禁令。正是針對這個臨時禁令,川普政府向高院遞交了申請,請求最高法院緊急介入。數名共和黨州總檢察長則提交了一份單獨、並行的申請。
高院判決後,塔爾瓦尼法官暫時阻止該行政命令中涉及美國郵政總局部分的禁令仍然有效。周二,塔爾瓦尼法官宣布,川普政府最終敲定郵政局計劃之舉,違反了她的命令。盡管她認定政府無視了她的“明確指示”,但並未施加任何處罰。
因為高院的判決,美國司法部請求法官撤銷該禁令。塔爾瓦尼法官於周三撤銷了該禁令,但她為原告留下了對該行政令重新申請初步禁令的可能性。那些投票權組織自然會馬上跟進。這意味著該行政令可能很快再次被叫停。
第三起針對該行政令的訴訟由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在內的民主黨投票權團體提起,也仍在審理中。在該案中,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回上訴法院的一組聯邦法官於7月一致支持了川普政府,其理由與最高法院基本一致。代表投票權組織的法律團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對“最高法院的這一臨時裁決感到失望”,他們將總統的行政命令稱為“企圖從各州和國會手中奪取對選舉規則的控製權”,並稱其“顯然違憲且違法”。他們將“繼續積極尋求一切可行途徑,對這項行政命令提出挑戰”。
可以預料的是,這三個訴訟都會加緊走程序。也一定會有更多的訴訟冒出來。
從技術角度看行政令的不可行性
川普的這個行政令,如果純粹從技術上考慮,可以理解為一個IT項目。作為曾經的資深數據庫IT工作者,我想從技術角度分析一下該項目的可行性。
項目的關鍵部分是建立一個存放選民信息的數據庫。數據內容非常簡單,就是選民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生日,住址等。數據規模也不大。
如果做個應用軟件,這樣一個項目,編程負擔低到可以忽略不計,但測試及匹配細調等卻極耗時間。說實話,兩年能夠完成已經是高效率了,而且其複雜性決定了無法單純靠大量資源投入加快速度。現政府試圖推動2026年選舉就投入使用,這麽短的時間,到時候必然是一片混亂。任何做數據庫的人都會同意,這種速度,沒有人能創造奇跡。
該項目的重頭戲是如何進行篩查,因為這牽涉到如何一一對應——即找到一個起唯一標識符作用的東西。比如,我們每個人的社安號碼都是唯一的,任何記錄中用同一個社安號碼的就可以認為是同一個人。
問題是選民注冊信息中沒有這樣一個唯一標識符。我們隻能通過多項內容的對應決定是不是同一個人。比如,姓名加生日。(姓名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特別是有中間名或Jr.等“額外”內容的。)這兩者結合應該能夠有相當的唯一性,但也隻是相當。即使假設這種匹配方法能夠達到99%的準確率,剩下1%的誤匹配或無法匹配記錄,在全國數以億計的選民記錄中仍然會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那麽,再加上地址應該比較安全了吧?是。但我認為還是有問題,這裏隻說兩個最明顯的。
第一個問題是,這畢竟不是一個像社安號碼那樣真正的唯一標識符,隻是沒有完美方式時求其次的不得已,在實踐中肯定會有問題出現。
第二個問題是,地址是一個太複雜的東西。同一個地址可以有很多種寫法,比如把Street寫成 St. 或者把Drive寫成Dr.等。還有Township、Plaza等都有各自的縮寫。地址的結構也五花八門,提供地址信息的人又都各自發揮。比如住曼哈頓的人寫地址時,用New York, New York City或Manhattan的都有(當然,住布魯克林或皇後區等其他行政區的也可以用New York),甚至有直接用更小範圍區域名稱的。而且,同一個人在不同場合填寫自己同一個地址時也未必寫得完全相同——你如何去一一對應?
如果說做一次匹配核查已經不容易,考慮下郵政局需要做兩次匹配核查,一次是與國土安全部提供的公民名單核對(且不論該名單的準確性也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另一次是與各州提供的申請郵寄投票的選民名單核對。隻要有一個沒對上,就會被認為是不合格選票。
這還沒考慮每個州的數據都會有其特殊性。其實這個應用軟件還必須每個州都區別對待,等於是每一個州做一種格式。
這樣說吧,我從來沒聽說過哪個IT項目以地址作為考慮因素之一來自動核查一個人的。所有地址核查都涉及人工,比如你打電話給醫生辦公室,接電話的人會問你生日、地址等,那是對方人工用眼睛去看的。我做選舉工作人員十多年了,選民來投票時我們都要請選民口頭報地址,然後我們與電腦裏的信息核對。這也是人工核查。事實上,同一個家庭(也就是同一個地址)的人來投票時會發現,他們不同人地址的寫法常常是不同的。
一句話,這種核查從設計上就是有缺陷的。
因為沒有一個唯一標識符,這個項目無論多麽努力做到最好,一定會有相當部分的合格選民,因為程序無法自動找到匹配而被剝奪投票資格。
要真正做到一個不錯,必須分幾步走。先跑程序,把能夠自動匹配的都對應上,餘下的依然用程序,針對設想到的幾種可能匹配誤差做矯正,使其對應上。最後餘下的,必須逐一人工核對。
這裏每一步都要經過多種方式、規模的測試,包括人眼的直接檢查。數據庫的任何數據匹配,不論自動與否,在測試階段,都不能省去人工核查這一步。疑難雜症之類的,更是隻能依賴人工核查。這自然給計票帶來了時間上的難度。
而現在郵政局給出的計劃,根本就沒有提供挑戰其匹配錯誤的機會或渠道。我想問:這是可以接受的嗎?
“不合格的投票,一張也是太多”可以說是如雷貫耳。怎麽就幾乎聽不見另一句話?“合格的投票被阻,一張也是太多!”
亞利桑那州自共和黨人上世紀90年代讓郵寄投票合法後,郵寄投票非常普遍。在2020年的選舉中,亞利桑那州90%的選民通過郵寄方式投票。如此高比例郵寄投票,哪怕隻是1%的匹配出錯率,也會對選舉結果有實質性的影響。而現任政府如此草率地試圖快速推出這一核對措施,匹配出錯率高達5%或10%我都不會吃驚。
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麽會有這個行政令?
川普發布此行政令的理由當然是杜絕非法投票。問題是,川普從來沒有給出有大規模非法投票的證據。這也是英迪拉·塔爾瓦尼法官提出的質疑,當然也是她判決的理由之一。
人們總認為,我們不知道是否有非法投票是因為我們沒有徹查。但不那麽為人所知的是,幾十年來共和黨大大小小的各方位係統性徹查從來沒停止過。我們沒聽說什麽案例,不是沒查,而是查了但幾乎沒有(詳見《又一次,川普的選舉舞弊言論被共和黨調查結果打臉》)。
撇開是否違憲這個問題,該行政令,如果設計和實施都沒有大差錯,那隻是脫褲子放屁。
如果因此造成大規模選民投票權被剝奪,那就是選舉舞弊——而選舉舞弊正是川普要的效果(這個下麵會舉證)。
這也是為什麽他們不在乎時間的倉促——越是倉促就越能攔下更多的選票。
就在這兩天,美國人口普查局史無前例地發布了一份具有濃烈黨派政治色彩的報告,聲稱有2.4萬名非美國公民在2020年大選中投了票。這份報告由外部黨派人士製作,並非出於人口普查局專業人員。
密歇根大學經濟學和公共政策教授,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賈斯廷·沃爾弗斯(Justin Wolfers)撰文痛斥該報告“采用的統計方法粗劣,正常的標準和程序被拋在一邊,結論與事實幾乎沒有什麽關係。人口普查局有史以來第一次發布了這種廉價的黨派政治垃圾”(詳見《2.4萬名非美公民在大選中投票?學者詳解為何這隻是特朗普宣傳稿》)。
川普政府眼看著這次中期選舉共和黨可能失去國會的一院甚至兩院,狗急跳牆,正以各種違法違憲且令人不齒的手段耍無賴。川普這個行政令,隻是他幹預選舉的各種舉措之一。
美國高院也承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
那些投票判決川普行政令可以暫時推行的多數派大法官們不知道這個行政令違憲嗎?當然不是!
那些博學多才、聰明過人的大法官們不知道推行該行政令,時間倉促到離譜的地步嗎?當然知道!
憲法明確無誤地將對選舉的管轄權賦予國會和各州,郵政局隻是負責正常的郵件處理,不承擔任何選舉核查角色,總統也無權賦予這樣的責任。該行政令將違憲賦予美國郵政局其完全無力承擔的責任。它將侵犯各州製定投票規則的權力。
也許正是因為保守派大法官們知道真正判決的話,這個行政令無法生存,所以才此地無銀三百兩地特別說明沒有對行政令的實質內容做裁決,而是等這些官司走程序後再說,現在隻是針對川普政府要求的緊急幹預做裁決;所以才在正式裁決前給川普政府一點額外的“福利”——他們認同川普政府一個荒謬的論點:除非能推進其計劃,否則該政府“很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害”。
對此,前勞工部長羅伯特·萊克(Robert Reich)尖銳地質問道:“最高法院究竟憑什麽要操心政府是否會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害‘?難道它不更應該關注,如果川普的計劃得以推進,美國公眾是否會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害嗎?”
就如塔爾瓦尼法官一樣,萊克也指出:
多年來,川普一直毫無根據地聲稱郵寄投票是“作弊”、“腐敗”和“可怕”的。在7月的黃金時段演講中,他未經證實地宣稱“郵寄選票本質上就是腐敗的”。
這純屬胡說八道。研究表明,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存在大範圍的舞弊行為。就連右翼的傳統基金會——該組織負責製定了特朗普第二任期的“2025計劃”藍圖——也未發現大範圍的舞弊行為。其選舉舞弊數據庫中,在1982年至2025年的43年間,經證實的“缺席選票欺詐”案例不足300起。
最有力的證據是川普本人今年3月在與共和黨議員交談時承認,打擊欺詐並非針對郵寄選票的唯一原因。他告訴議員們,通過一項嚴厲的選民身份識別法來打擊郵寄選票,將“確保共和黨在中期選舉中獲勝”。
投票去
《紐約時報》編輯部根據曆史比較以及專家訪問,做了一個美國政府的專製指數係列。他們追蹤了美國民主侵蝕的12個方麵,每個方麵以0到10的評分標準對美國進行評分。0分代表川普開始第二任期前的美國——雖然遠非完美,但仍是一個強大的民主國家。10分則代表真正的專製政體,例如伊朗和俄羅斯。根據川普關於2026年中期選舉的言論和行動,包括這個行政令,時報編輯部將其中一個類別——“利用法律手段以維持權力”的評估上調一級。

《紐約時報》8月20日社論文章《川普幹預選舉的行為正在侵蝕我們的民主》
目前這個專製指數的評估如下圖:

川普現在每天都在繼續侵蝕美國的民主。2026年的中期選舉至關重要。如果不選出一個能夠監督總統權力的國會,美國的民主還能不能熬到2028年,真的難說。
如果您也認為川普這個行政令不僅勞民傷財,還是選舉舞弊;如果您也認為這屆高院偏離公平、公正、維護憲法太遠,如果您是合格選民,那就投票去!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6/08/24/us/politics/supreme-court-trump-mail-ballots.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6/08/21/us/politics/postal-service-rule-restrict-mail-ballots.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6/08/25/us/politics/what-to-know-trump-executive-order-mail-voting.html
https://robertreich.substack.com/p/the-supreme-court-allows-trump-to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26/08/20/opinion/trump-election-interference-democracy.html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2026/08/26/judge-lifts-block-trump-changes-mail-voting-though-legal-fights-continue/
https://www.azfamily.com/2026/08/25/what-arizona-voters-should-know-about-supreme-courts-mail-in-voting-decision/
本文原創首發於“美國華人雜談”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