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衣品超前了我二十年

追憶21 (2025-12-30 17:44:15) 評論 (10)
《虎媽戰歌》裏邊有一個細節印象深刻。人到中年的虎媽,有一天裝扮好下樓,婆婆看了說:“二十年了,你終於摸索出了穿衣之道。” 原話是英文,我不記得了;大概是這麽個意思。這話說得明褒實貶,不知好強的虎媽聽了怎麽想?肯定不是滋味吧。虎媽的婆婆是紐約名媛,有猶太人的精明強幹。她眼光獨到,藝術鑒賞力夠高:曾經發掘過一些名不見經傳的畫作,在畫家成名後再轉手賣出。我想象虎媽的婆婆跟《欲望都市》裏夏綠蒂 (Charlotte) 的前婆婆一個類型:穿粉色的香奈兒套裝,跟人說話總是昂首向天,一臉鄙夷不屑。

    我的婆婆是大學的藝術教授,談吐品味自然不俗。她不穿香奈兒,但情商很高,從來沒有批評過我的衣品。更值得慶幸的是,她培養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先生,智商情商和衣品樣樣高。結婚這麽多年,先生的衣服配飾都是自己挑選。偶爾,搭配襯衫和西褲時,要我幫他二選一。不過,這樣的情形很少,更多時候,是我拿不定衣服的顏色,要他幫我把把關。而每次,他說的都是對的,雖然當時的我不一定聽得進去,還是一意孤行到底。要等到很多年後,才猛然省悟過來:原來,他的衣品超前了了我二十年。

    年底小結,寫一下他給我的金玉良言,雖然被我懵懂錯過了這麽多年。

    第一條,全黑裝扮容易沉悶。先生在哈佛讀研時,上課的老師大多是德高望重的教授。某個學期,教課的是一個年輕的女博士。這自然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問:“老師長得什麽樣?穿什麽衣服?” 先生仔細想了一下,說老師常常穿黑色;能看出來花了心思搭配,但總體比較 dull .  先生的觀察是直男的觀察,用油管時尚博主的口頭禪翻譯一下,就是全身沒有亮點。

    第二條,首飾要小,要精致。當年住在香港半山的時候,有一段時間我常常去中環的瑪莎百貨 (Mark & Spencer) 買麵包。麵包是每周一次從英國運過來,有麥香有嚼勁。我在香港住了四年,那滿大街的菠蘿包和戚風蛋糕始終欣賞無力。說什麽輕盈蓬鬆?我怎麽覺得吃到嘴裏的一半都是空氣!瑪莎的食品部在地下一層,進去免不了要經過一樓的女裝部。瑪莎有點像美國的梅西百貨,但是我覺得質量和檔次更低一點;尤其他們家的衣服,是中規中矩的百貨公司水準:結實耐穿,但傳統古板。間或展示一點追趕潮流的努力,又有中年少女裝嫩的嫌疑,顧頭顧不了尾。因為有這個印象,他們家的衣服我從來都是光看不買。唯一的一次,我在他們家買了一串項鏈。大小不規則的圓珠子,有黑色和灰色,中間最大的圓珠子有琥珀的流光。我記得當時非常喜歡,穿裙子和毛衣時都會拿出來戴。現在想起來,它其實有點像沙和尚掛的念珠:)難得先生耐心,沒有嘲笑我。倒是過節的時候,送了我兩副銀飾。配套的耳環和項鏈,精巧,閃亮。每次戴了出去,都獲得讚賞。耳環和項鏈,我現在還常常戴;而那條 “念珠”,早早斷舍離掉了。

    第三條,銀的好看。先生偏愛銀飾。他原話是這麽說的:“誰戴金的會好看?” 他覺得銀色襯皮膚,於是我收到的首飾,都是銀色的:鑽石,珍珠,還有銀耳環和項鏈。套用現在的冷曖皮理論,我是冷皮。先生早早就無師自通明白了這一點,應該是得益於他先天的悟性和後天的耳濡目染(感謝婆婆)。又,想起張愛玲在《連環套》裏寫霓喜再嫁,“黃烘烘戴一頭金首飾”。“黃烘烘” 三字定語,霓喜的庸俗和粗鄙盡在不言中。

    第四條,避免圖樣突出的花紋。油管上的時尚博主何止千千萬,但我覺得參透精髓的不過寥寥,英國的 Trinny Woodall  是其中之一。我並不讚同Trinny 的所有搭配,但她的觀點常常很有見地。比方說,怎麽挑選花紋圖樣。Trinny 的建議是拿起花裙放在臉邊,如果對鏡自照看到的先是花紋而不是臉,那就應該淘汰掉,因為紋樣已經喧賓奪主了。我現在回想起來,先生也早早給過我類似的建議:不要選圖案和顏色明顯的花色。不過,我的衣櫥都是素色的多,所以這條建議隻是備用。

    第五條,留意顏色的深淺明暗,所謂差之毫厘,謬以千裏。我原來常常穿一件 Gap 的卡其色風衣。不論香港的冬天,還是舊金山的夏天,風衣的厚度都剛剛好。唯一不足,是我錯買了Gap Petite  的加小號,衣長和肩寬都合適,隻是袖子稍微短了一丟丟。回到美國以後,我想著反正 Gap 和 BR 是同一家公司,衣服(色差)應該差不太多, 就買了 Banana Republic 的兩件風衣,一件卡其色,一件黑色,然後把 Gap 的舊風衣捐掉了。沒想到新風衣的卡其色嚴格說來是土色,再怎麽搭配,鏡中的我都是麵如土色。這兩件風衣,我後來也都捐掉了。當時 BR 家的質量還沒有開始滑坡,如果現在被誰如油管上常見的 Thrift with Me 博主淘寶發現了,說不定會感歎一聲:It’s Banana Republic!  這件事給我的教訓是,對色差不敏感的人如我,最好找個人幫忙掌掌眼。五年前我買駝色大衣時,就拉了先生跟我一起去 Aritzia 店裏,看先生點頭了,我才買下。

    第六條,冬天多穿白色外套。差不多七八年前,我在北臉店裏挑羽絨服時,先生建議我試一下白色。我試了,但還是堅持買了自己喜歡的黑色。直到去年醒悟過來買了一件白羽絨服,才發現穿白色的好處:輕輕鬆鬆地,既抬氣色又抬氣質。後悔呀,如果早聽先生的話,衣櫥裏那件北臉的羽絨服原也該是白色的呀!

    。。。。。。

    先想到這些,明年再補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