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來無事,又上網搜了一下那個曾經搜了無數遍,愛過也恨過的人。居然發現一張照片顯示他某年某月某日在S城開會。我吃了一驚,找了一下自己那年那月那日的照片,發現我居然也在S城。我15年沒有回國,回去隻在S城停留了兩天,偏偏那兩天他就在那裏開會!
那天我在S 城街上走的時候看到路邊咖啡店門前坐著個人,很像他。但是我不敢相信會是他。哪有那麽巧!我盯著他看,他裝作不認識。他隻能裝著不認識,因為我和孩子還有孩子爹並排走著,走過他麵前。我走過他以後還回頭看,還是不敢相信是他。16-17年未見沒聯係過的人,不敢冒認。實際上,即便是我一個人走過他身邊,如果他不主動拉住我和我說話,我也還是不會主動和他說話的。
那件事情以後一直在想:那到底是不是他?
今天基本上可以確定了,那就是他。我又上網去搜他參加的那個會的地址,居然搜不到。如果他恰好在我住的賓館或者附近開會,那就更戲劇性了!我那兩天就在附近的街上閑逛,他不會在那之前就見過我吧!他不會故意要演一下那首歌裏唱的:我多想再見你一麵。。。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和他的故事,就是老天為了折磨人故意安排的。總之,那就是怎麽痛苦怎麽編。我是真的相信,我是天上的神仙,犯了罪被罰下界曆劫,不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不算完!
現在也不想那麽多了,隨便老天爺怎麽安排我的生活,我現在就是把孩子養大,工作做好,然後聽天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