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合葬以後的兩天,我在祖屋前的海灘久久徘徊。腦海裏會回放我的家族史。
我爺爺有三個姐姐,接著是兩個哥哥,他是最小的一個孩子。因為他的叔叔死於海難,他的父母就想讓後代另尋求生之路,不再靠海吃飯,不再當漁民。
爺爺的父母把爺爺的三個姐姐分別嫁給了,從家鄉出去做生意的商人。我應該叫爺爺的姐姐為姑奶奶。二姑奶奶嫁給了在天津做生意的老鄉。三姑奶奶嫁給了在中朝邊境,中國一側做生意的老鄉。大姑奶奶嫁個富豪,是在中朝邊境做跨國生意的老鄉。以我的想像,這三個姑奶奶應該都長得不錯,所以出去做生意後,回家鄉娶老婆的老鄉,會選中了她們。使她們通過婚姻,跨越了階級的界線。
大姑奶奶家的生意做的比較大,中國朝鮮兩邊都有店鋪。她以生意需要幫手為由,把她的三個弟弟都弄到了朝鮮。弟弟們初期給她家打工,積攢了一些錢和經驗以後,她又幫著三個弟弟獨立做生意。
我爺爺的生意比他兩個哥哥做的好。他後來把奶奶和他們的四個孩子,接到了朝鮮與他團聚。我爸爸伯父大姑小姑都在北朝鮮上學。爸爸高中的時候,隻身回中國鬧革命,他的家人則繼續生活在朝鮮。
朝鮮戰爭爆發的時候,爸爸正在大學讀書。他請了假,冒著危險過鴨綠江,要把他的家人接回國。當時伯父已經結婚,搬到了南邊的漢城,因為戰火沒法聯係到他。大姑則剛剛結婚,大姑父舍不得那點家產,決定留在原地。也是因為同樣的原因,他們後來也沒有跟隨美軍步行南撤。爸爸則說服了爺爺奶奶,帶著小姑及細軟,回到了中國,回到了煙台,回到了家鄉。
就這樣,我的伯父留在了南朝鮮,我的大姑留在了北朝鮮。他們一家在漢城,一家在平壤。
我見過從漢城來的幾個堂兄弟姐妹,也見過從平壤來的幾個表兄弟姐妹,他們還是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