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還不是實行不實行民主的問題,問題是要先把很多被共產黨顛倒了東西糾正過來。在共產黨執政之前,中國是私有製,土地、房產等都是有私人擁有者的。私有製是一切公正、自由、道德的最基本的基礎。現在中國的問題是,要先回到共產黨執政之前的私有製。現在中國實行的還是公有製,在土地是公有的意義上說。實際上並不存在真正的“公”有製,實際上土地是歸the State (政府)擁有的,沒有任何私人的份。既然土地不歸任何私人所有,那麽任何私人都可以任意掠奪、破壞不歸任何私人所有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東西。當權者最有掠奪的便利,平民們也跟著掠奪、破壞。那是全民道德淪喪的重要原因之一。“公”有製造成了全民的道德淪喪。那不僅發生在中國,在美國也發生過。我在書裏讀到,在美國西部開發時,有大片的土地(草地)歸美國政府所有,那些放牧的牛仔們就都把牛放到那政府擁有的草地上吃草,誰都不管養護那些草地。最後那些草地都退化成了荒漠。不被私人擁有的最後一般都被破壞掉了。私人擁有了,又能怎樣?怎樣?私人擁有的,如果受到別人的侵犯,私人擁有者就用各種手段保護自己的私產,包括法律手段。如果法律不健全,人們就會要求建立那些保護私產的法律。所以,我說,中國現在最重要的,還不是民主不民主的問題,而是把財產(包括土地)所有製改回到1949年以前的私有製。在共產黨的“領導”(實際上是武力脅迫)下,能完成那件事嗎?完成不了。為什麽?因為the State (政府) 是不會自願放棄它從民眾那裏掠奪來的資源(包括土地)的。所以,共產黨必須被納入一個多黨競爭的法製製度之下。運行於西方的民主製度是那種多黨競爭的法製製度的一個範例,中國可以借用。中國當然可以加上自己的“中國特色”,但必須是一個真正的多黨公平競爭的法製製度。共產黨不願意把自己納入那樣一個製度,那麽中國人應當怎麽辦呢?中國人要自己用財產和自由等觀念來教育自己,自己教育自己之後就不和共產黨專製者合作,讓統治者和其官僚們失去支持的土壤。具體的包括 公民拒絕交納稅金、拒絕服兵役等等。被迫交納稅金和被迫服兵役是公民受政府(中外任何政府)的暴力壓迫的兩個最顯著的體現。拒絕交納稅金、拒絕服兵役,直到拖垮專製者的統治。如果大家都不和政府合作,那麽政府能有那麽多的警察和監獄來搜捕、監禁那麽多的公民嗎?沒有!有人經常用“守法”來混淆視聽。“法”是一個什麽東西?法應當是公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一些general rules. Laws和 legislation 是有區別的。政府強加於人的法未必是合乎法理的。公民完全有違抗惡法的權利。公民甚至有用各種手段推翻現有政府的權利,難道就沒有違抗惡法的權利了嗎?即使在民主法製社會,公民也有抗拒惡法的權利。如果美國黑人們都遵循種族隔離的惡法,那麽他們到現在還被隔離著呢。那些用“守法”來混淆視聽的,先學學什麽是“法”吧!靠共產黨自己自願改變自己,那可能嗎?我認為是極其不可能的。所有統治者都是要試圖保持其特權的,因為特權帶來的好處實在是太有誘惑力了,誰都不會自願地放棄。如果把當權的政客們看作為國為民的善人,那就是太善良、太幼稚了。那樣的善人政客,如果有,那麽隻是極少的例外而已。中國走向完全私有的、法製的國家的路, 之一就是全民的非暴力不合作。楊建利博士一直主張的就是非 暴力不合作(大家可以到楊建利網站上去看看)。我上麵是從財產和自由和道德的角度分析了非暴力不合作的必要和可能。我們能做什麽呢?我們至少可以學習、傳播一些基於人道、正義等的自由主義思想。真正的非暴力不合作是需要每個人去做的。但是,要去做是需要動力的,動力的來源之一就是對於財產和自由等的(重新)認識。[我上麵說的很粗糙,歡迎各位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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