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白菜區房子月底要空出來,還沒有LIST 出來。 緊隔壁鄰居A(她跟我和現租客都很熟)打電話說她一發小B想租這個房子。B原來就住在這一區,因為照顧父親搬走,父親過世了,就想搬回來
A的老公是1960年出生,A看著也有60左右了。所以估計B也是60左右。
和B通了電話,說信用分隻有510,因為當年幫他父親LEASE 了兩輛車導致的,現在車已經賣了。細節我沒有追問。
B自己是DISABLE,拿政府福利兩筆,一筆是$1300/月,另一筆是$500/周。她先生在政府TRASH DEPARTMENT, 每個月稅後$3000.B和先生都沒有信用卡,沒有銀行賬號
房子的市場價是$1700,原來計劃是做個廚房,看看能不能租到$1800.
B說她最多能出到$1500,房子現在的狀況就可以。很希望我能租給她。
我還沒有著手去做背景調查,大家覺得有必要往下走嗎?
如果不要,拒絕的理由是什麽?房子在費城,單單eviction記錄或者信用分都不能做拒絕理由。
謝謝各位!